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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税制改革的理论与政策研究

马衍伟 人民
出版时间:

2009-10  

出版社:

人民  

作者:

马衍伟  

页数:

218  

字数:

220000  

前言

  推动我国资源税制改革的一部创新之作  贾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过去有一种中国“地大物博”的说法,但如按大多数矿产资源在我国的人均占有量计算,其实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50%。我们要以世界9%的耕地、6%的水资源、4%的森林、1.8%的石油、0.7%的天然气、不足9%的铁矿石、不足5%的铜矿和不足2%的铝土矿,支撑占世界总人口20%以上的13亿人的生存和发展。不仅如此,现阶段,我国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总体而言还十分粗放,矿产资源总的回采率仅为30%,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加之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受资源能源、气候环境、技术装备以及国际竞争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未来中国资源约束与现实需求间的矛盾将更趋显著。因此,在这样背景下,如何站在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立场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通过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当代中国要努力破解的历史性课题。  资源税改革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合理的资源税税负水平和资源价格是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前提。资源瓶颈之所以演化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与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现阶段我国资源产品价格仍基本上是“三不反映”:一不反映资源的需求稀缺程度;二不反映供求关系;三不反映环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而且资源价格缺少弹性,不利于运用价格手段激励节能。

内容概要

这本专著是目前国内关于资源税制改革方面的一部创新之作,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者在全面梳理国内外资源税改革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石,对我国资源税制改革的理论做了有新意的诠释,形成中国特色资源税改革的理论依据,为推进资源税的制度创新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 二是作者把现代微观企业理论研究中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方法引入资源税制改革的分析之中,对资源税制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并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进行分析,为研究资源税制改革及其他税制改革建立了一套新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 三是指出了传统的税收制度设计没有系统地考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因素的弊端,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经济诸因素,提出国家税收制度架构的新思维,同时提出了资源税制改革的新思路,按照价、税、费、租联动的机制,从法律、经济、社会和技术四个层面设计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资源税制。 四是运用大量鲜活的素材和最新的数据,对资源税收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以及改革的效应,做了翔实可靠的分析,可以为资源税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作者简介

马衍伟,男,甘肃清水人,1968年7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兼职硕士生导师,首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得者。公开发表50多篇税收文章,编著书籍10本,主持和参与20多项省部级以上税收科研课题。曾连续两届获得全国税收优秀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2007年和2008年分别获财政部优秀论文评选比一等奖。因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受嘉奖二二次、荣立三等功一次。全程参与了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工作。

书籍目录

1 导论 1.1 基本概念 1.2 研究背景及意义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1.4 主要创新点 1.5 科学意义 1.6 应用前景2 资源税制改革理论的多维透析 2.1 基于资源租金理论的资源税制改革 2.2 基于物品属性理论的资源税制改革 2.3 基于外部性理论的资源税制改革 2.4 基于资源产权理论的资源税制改革 2.5 基于资源价值理论的资源税制改革 2.6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资源税制改革3 资源税制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其需求 3.1 资源税制改革中的利益相关者 3.2 研究资源税制改革利益相关者利益需求的重要性 3.3 中央政府在资源税制改革中的需求分析 3.4 政府部门在资源税制改革中的需求分析 3.5 地方政府在资源税制改革中的需求分析 3.6 社会公众在资源税制改革中的需求分析 3.7 资源企业在资源税制改革中的需求分析4 国家税收制度架构中的资源税 4.1 马克思主义的税制理论架构及其评价 4.2 主流经济学的税制理论架构及其评价 4.3 对国家税收制度架构理论的创新与突破 4.4 国家税收制度架构理论创新中的资源税5 资源税制改革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5.1 美国的资源税制及其改革 5.2 俄罗斯的资源税制及其改革 5.3 越南的资源税制及其改革 5.4 乌兹别克斯坦的资源税制 5.5 哈萨克斯坦的资源税制及其改革 5.6 世界各国资源税制改革的借鉴6 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度的基本评价 6.1 我国现行资源税制的演变轨迹 6.2 我国现行资源税制的运行绩效 6.3 现行资源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7 资源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7.1 资源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7.2 资源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7.3 资源税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7.4 资源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7.5 资源税制改革的战略实施路线8 资源税制改革的政策选择9 资源税制改革的政策效应分析10 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这种税体现了普遍征收和有偿开采的原则,具有受益税的性质,其实质是对绝对地租的征收。一般资源税主要是体现有偿占用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对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异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级差资源税主要是调节资源使用者因资源条件不同所取得的级差收益。由于资源条件不同,即使投入等量的劳动,也可能会取得不同的级差收入,即级差收入I。农用土地存在着级差地租,表现为在不同条件土地上经营者的级差收入;城市土地也因位置不同而存在着级差收入;矿藏、水流、森林等也因各种具体条件的不同而存在着级差收入。这种因资源条件客观上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级差收入,是级差资源税存在的基础,并为级差资源税的开征提供了可行性。  ——产出型资源税、利润型资源税和财产型资源税。产出型资源税,以加工过的矿石或未经加工的原矿为课税对象,或者从量定额征收,或者从价定率征收,有时也指特许生产或开采税。有三方面的优点:一是管理成本相对较低,计算应纳税额时,无须考虑成本、资源耗减等因素。二是减少了一般预算中为特定目的而安排的支出,其来源较为确定,因此也比较容易用于特定的用途,从而让资源开发者为采矿所需的公共服务以及由于采矿而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负担费用。三是具有溢出效应,产出型资源税作为最终产品价格组成的一部分,在产品跨区域销售的情况下即可溢出区域外,由区域外的最终消费者负担。  利润型资源税,以开采企业的赢利为课税对象,对亏损企业不征税。既考虑到了开采企业的运营成本,也考虑到了资源耗减因素,对亏损企业不征税,对利润率低的小型矿山企业没有歧视,意味着更为公平的税收原则。但是,为使税收保持公平合理,并保持计算上的准确性和合乎程序,这无疑增加了税务管理的成本;对跨区取得收入的矿山企业,其收入的确认在操作上更为复杂;对一体化跨区企业,还需要考虑企业内部定价问题,这些都会导致税务资料搜集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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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细看,总体不错!


刚买就降价啦~~~~还没开始看呢!估计无比枯燥,为了论文,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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