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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

古华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5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

古华  

页数:

207  

字数:

169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芙蓉镇坐落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古来为商旅歇宿、豪杰聚义、兵家必争的关隘要地。有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流过,流出镇口里把路远就汇合了,因而三面环水,是个狭长半岛似的地形。从镇里出发,往南过渡口,可下广东;往西去,过石拱桥,是一条通向广西的大路。不晓得是哪朝哪代,镇守这里的山官大人施行仁政,或者说是附庸风雅图个县志州史留名,命人傍着绿豆色的一溪一河,栽下了几长溜花枝招展、绿荫拂岸的木芙蓉,成为一镇的风水;又派民夫把后山脚下的大片沼泽开掘成方方湖塘,遍种水芙蓉,养鱼,采莲,产藕,作为山官衙门的“官产”。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腹地的平坝,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了。木芙蓉根、茎、花、皮,均可入药。水芙蓉则上结莲子,下产莲藕,就连它翠绿色的铜锣一样圆圆盖满湖面的肥大叶片,也可让蜻蜒立足,青蛙翘首,露珠儿滴溜;采摘下来,还可给远行的脚夫包中伙饭菜,做荷叶麦子把子,盖小商贩的生意担子,遮赶圩女人的竹篮筐,被放牛娃儿当草帽挡日头……一物百用,各各不同。小河、小溪、小镇,因此得名“芙蓉河”、“玉叶溪”、“芙蓉镇”。
美蓉镇街面不大。十几家铺子、几十户住家紧紧夹着一条青石板街。铺子和铺子是那样的挤密,以至一家煮狗肉,满街闻香气;以至谁家娃儿跌跤碰脱牙、打了碗,街坊邻里心中都有数;以至妹娃家的私房话,年轻夫妇的打情骂俏,都常常被隔壁邻居听了去,传为一镇的秘闻趣事、笑料谈资。偶尔某户人家弟兄内讧,夫妻斗殴,整条街道便会骚动起来,人们往来奔走,相告相劝,如同一河受惊的鸭群,半天不得平息。不是逢圩的日子,街两边的住户还会从各自的阁楼上朝街对面的阁楼搭长竹竿,晾晒一应布物:衣衫裤子,裙子被子。山风吹过,但见通街上空“万国旗”纷纷扬扬,红红绿绿,五花八门。再加上悬挂在各家瓦檐下的串串红辣椒,束束金黄色的苞谷种,个个白里泛青的葫芦瓜,形成两条颜色富丽的夹街彩带……人在下边过,鸡在下边啼,猫狗在下边梭窜,别有一种风情,另成一番景象。
一年四时八节,镇上居民讲人缘,有互赠吃食的习惯。农历三月三做清明花粑子,四月八蒸莳田米粉肉,五月端午包糯米粽子、喝雄黄艾叶酒,六月六谁家院里的梨瓜、菜瓜熟得早,七月七早禾尝新,八月中秋家做土月饼,九月重阳柿果下树,金秋十月娶亲嫁女,腊月初八制“腊八豆”,十二月二十三日送灶王爷上天……构成家家户户吃食果品的原料虽然大同小异,但一经巧媳妇们配上各种作料做将出来,样式家家不同,味道各各有别,最乐意街坊邻居品尝之后夸赞几句,就像在暗中做着民间副食品展览、色香味品比一般。便是平常日子,谁家吃个有眼珠子、脚爪子的荤腥,也一定不忘夹给隔壁娃儿三块两块,由着娃儿高高兴兴地回家去向父母亲炫耀自己碗里的收获。饭后,做娘的必得牵了娃儿过来坐坐,嘴里尽管拉扯说笑些旁的事,那神色却是完完全全的道谢。

作者简介

古华,1942年生于湖南省嘉禾县一个小山村。1962年开始发表作品。由于他曾长期生活在五岭山区农村,故对乡镇风俗很为熟悉。他的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爬满青藤的木屋》等5部、中篇小说《浮屠岭》等10部、长篇小说《芙蓉镇》等2部。其中《爬满青藤的木屋》获1981年全国短篇小说奖:《芙蓉镇》是他的长篇力作,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强烈的艺术魁力,深受国内外读者喜爱。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山镇风俗画 一 一览风物 二 女经理 三 满庚哥和芙蓉女 四 吊脚楼主 五 “精神会餐”和《喜歌堂》 六 “秦癫子” 七 “北方大兵”第二章 山镇人啊 一 第四建筑 二 吊脚楼啊 三 女人的账 四 鸡和猴 五 满庚支书 六 老谷主任 七 年纪轻轻的寡妇第三章 街巷深处 一 新风恶俗 二 “传经佳话” 三 醉眼看世情 四 凤和鸡 五 扫街人秘闻 六 “你是聪明的姐” 七 人和鬼第四章 今春民情 一 芙蓉河啊玉叶溪 二 李国香转移 三 王镇长 四 义父谷燕山 五 吊脚楼塌了 六 “郎心挂在妹心头” 七 一个时代的尾音后记话说《芙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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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主角是胡玉音,解放后结婚,然后开米豆腐店,发家致富。但是“四清”运动中被划为新富农,倍受打击和迫害。我很佩服女主角的勇气。给我震撼的,还有那些搞运动的领导们的作为。我想到的问题是,为什么红卫兵会那么坏?我妻子说,人在不受约束的时候会变坏。文革中父子之间揭发的,问什么不揭发?是已经有问题了,怕包庇吗?我前阵子刚看完《飘》,觉得《芙蓉镇》里飘着《飘》的影子。两个女主角都是特别坚强。然而《芙蓉镇》里面对她为什么坚强好像没有多少描述。我想这不是重点。我最大的收获是,更加得清楚认识社会。最后一个问题,黎满庚醉酒后说,他揭发胡玉音是为了怕被退党,他要跟着党。请问这是为了说明他真正忠于党,在表扬他吗?欢迎和我讨论。lizhongkai@hotmail.com


矛盾文学奖作品不白花钱,值得化时间一看


人物刻画细腻,情节跌宕起伏!


身为湖南人,没有不知道芙蓉镇的。8岁的时候就跟随父母去了王村,那里是电影芙蓉镇的拍摄地,烟雨中猛洞河边朦胧的小镇散发着怀旧的气氛。小说中的芙蓉镇充满了湖湘特色,光是开头部分写到米豆腐店的光景,就令人联想到至今湖南各地的早餐排档里每天都出现的场景:老板,来碗米豆腐,要多放点剁辣椒……


特殊年代小镇普通人的生活,值得一读。


很好的一本书,内容和质量都很好


看完之后就记得米豆腐,内容有的乱


  记得小时候一闲下来就会听爷爷辈的讲他们的那段岁月,激情而又自豪,还时不时的发出今不如昔的感慨。因而,就久而久之的形成了一个印象:为什么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人们的精神世界能够如此的激越昂扬,是丰盛饱满?还是陷入一种可怕的如传教般的洗脑行为?事实证明,任何时候,物质基础都是决定上层建筑的。“精神会餐”是可怕的,甚至是一种恶性循环。
   芙蓉镇写的如此快,古华从七月中写到八月初,二十几天时间就完成初稿,可见作者心中,那段岁月的记忆是多么的深刻,文中作者以说书人般的口吻述说着那个年代,那段岁月的小镇上各色人物的命运,而一个大前提,大背景,或者说是事件叙述的主线便是“运动”,“斗争”,你甚至都不敢相信,为什么会有那么荒唐的事情,诺大一个镇竟然所有人都像失去了理智一样,人性,道德几乎完全扭曲,这种集体的失哑行为在整个文明中都是少见的,也许是特定历史背景,特定年代下特殊的产物。好好的忆苦思甜都能搞出如此多的名堂,所谓的阶级,主义,各种大帽也只可能在那个年代,那个岁月出现了。
   anyway,我们应该记住那段峥嵘的,值得反思的,一去不返的岁月,以史为鉴。据说这本小说是古华七八月间,躲在五岭山区的某个纳凉林场里完成的,绿树,幽风,清泉,鸟鸣下,最适合集中精力写作。羡煞我也!


  李国香,他们后来怎么样了。读来和简介不同,似乎主线不是芙蓉妹子,而是芙蓉镇。讴歌没读出来,幸福日子相当于种种艰苦,太少,来之不易少。荒唐,现在人看来的荒唐,因噎废食,自己拿锤子砸自己的脚。收了的是他,还了的还是他,只是中间的种种,承担起,白白的。就像冤案申冤,可是青春已逝。以史为鉴


  吃过午饭,在肚子饱饱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这本看了很久的书。
  
  刚看完的时候,情感复杂,写下的东西肯定也是凌乱的。不若现在,闲杂之时,记下留着的些许印象,或许更为真实。
  
  此书的开头确实吸引人,用美丽的芙蓉镇,真实的人物画面,瞬间吸引我。作为九十年代初出生的人,对之前的一切事物,都有好奇。特别是文革时期,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所有人都处于那样的,几乎不能理解的疯狂状态。只有了解越来越多之后,才觉得,所谓的疯狂状态,是在一步步的走向的。
  
  胡玉音是可爱而美丽的女子,她很真实,有自己的怯懦,也有为了孩子而努力生存的勇敢。作为‘好人’代表的黎满庚和谷燕山,在自己的立场上,不能动又不敢动,被动的接受着时代的变化。而’坏人‘李国香和王秋赦在本书最后时,也受到了所谓的教育。从小看电视剧,里面的人物都有着明显的一张‘好人’,‘坏人’脸,而在小说中,大多也是如此。只是会看到更多所谓的坏人的可悲与可哀。在我看来,王秋赦这个人物是塑造的的最为鲜活的角色。他好吃懒做,却会专营。他在大革命时期,空口白话的喊着革命。他为了自己的利益,祸害了整个芙蓉镇的人。在看着书的中间部分,常常有恨着他和李国香而咬牙切齿的时候。
  
  本书的前面大半部分,真实而血淋淋,似乎能看到一个真正的芙蓉镇,里头住这样的一群人,经过了一场大的变革。而这个变革是痛苦的,是没有公平可言的,是假大空的。在这里,我时常会想,怎么这样的书会出版了呢?
  
  而在本书的最后告诉了我答案。最后的最后,无非是,大革命结束,‘坏人’贬职,好人上位。我为着最后的结局而伤感,这样的一本书,换一个结局,也许更真实吧。因为现实,不会用好人和坏人来区分他们。
  
  
  


  时代印记古旧明显的一部短平快中篇,读起来不累,就像坐在舞台下看戏;文学诉求不高,放在当时确实胆子够大,放到现在,毕竟戏不是人生。
  
  《芙蓉镇》是典型的政治产物,同时只是个20万字左右的中篇,这决定了她不太可能地深入地解剖人物及其环境。个人观点,古华的成功之处在于他是一个脑子活络、胆子够大的小人物:胆子大,才能能人所不能,敢于摸政治风向的电门;脑子活,才能信笔游缰,小品文式地脍炙人口;小人物,所以目力所及,不过芙蓉镇这一方水土三两闲人。
  
  《芙蓉镇》的艺术价值在于推广了一种小品文式的小说体,这方面的成功典范可见江南的《此间的少年》。小品文的优势在于为人物立小传,小就容易精。古华的文笔正好契合这种小传作文,文字非常短平快,多是短句,前后句之间情绪叠加非常自然,犹如江河直下、一泻千里,读起来非常过瘾,就像那个小人物在你面前来了一段贯口,让你眼前脑子里都是这个小人物的鲜活身形。小说的结构分4章,每章7节,每节有一个人物登台做戏,每一场戏在语言上是不会冷场的,所以会有很好的阅读体验或看戏体验。
  
  《芙蓉镇》的艺术成就在现在看来,经由时间的冲刷可能只剩下文体和文学形象上的支柱了。从文化挖掘上来看,人物的脸谱化在现在几乎没有普遍意义,那时的人物以政治为纲,所有人物的活动空间也都是政治舞台上进行呈现。时至今日,升斗小民,莫谈国事,这种政治指挥棒下的人物浮有沉还有多少吸引力或借鉴意义是值得怀疑的。况且,小说中由于黑脸白脸过于明晰,那时候还可以说歌颂了什么、批判了什么,到现在可能更关心的是人物为什么会这样?除了政治的因素之外,只有”活着,像牲口一样的活着“这句话能留有回想。所以,谢晋的电影版与小说版相比,更具有人性的冲击力;小说毕竟在文字上过于迷恋政治批判了,这是小人物的境界本质。
  
  这部小说的人物是非常易于评点的。一共有名有姓的就那几个人物。秦癫子、芙蓉姐、满庚哥、李国香、王秋蛇、谷燕山,小说的成功之处到现在来说,依然是成功的。这几个人物在古华笔下活灵活现,用墨精到,这应该感谢那个时代,那个时代把人变得如此符号化,所有的人事都如此典型而具有普遍性,古华的文字非常具有评书的气质,人物一出场,鲜明动人,泾渭分明,身段亮相极其潇洒爽脆。
  秦癫子这个人物被姜文阐释得很好。魑魅魍魉的世界,自己只能鬼魅夜行,反正这个世界已经疯了,疯了就疯了吧,且当黄粱一梦,梦里挥洒人生。
  刘晓庆对于芙蓉姐的演绎好在人够美够纯。普通老百姓,有着优良品质的老百姓,硬被推上舞台作主角。小说里作者对这个人物有一些评论、煽情的成分,可以认为作者是有感而发,但不让人物本身去表演,还是有悖于小说塑造人物的宗旨。
  
  这部小说的语言对中小学生来讲,非常有借鉴意义。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什么说得顺嘴就说什么,夹杂点调侃的语气,来点损人不利己的口舌之快,这让文字很有可读性,也许深刻性不够,但自己写起来够爽、读者看起来够味,也就足够成其为一种文学了。The End...


  过去看的书很少触及那段历史,中国现代最黑暗的那段历史,这本书通过对一个小镇的描述反映了那个时期整个国家的心理状态,看完之后感慨良多。是非黑白在这个时期已经完全颠覆,在读的过程当中让人思考什么才是真正正确的东西,努力本分,踏踏实实靠自己双手创造财富的人被打成右派,受尽了欺辱,好吃懒做、靠国家救济的人却能在这个舞台上一展身手,肆意的迫害着看着不顺眼的人,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划分了成分,一出生就被打上了烙印,虽然这种情况历史上这么做出现过很多次,但是这次确实赤裸裸的打着一些看似正义旗号,肆意的侵犯人生存的权利,搞政治,发起战争都可以,但是侵害老百姓、无辜平民的生命和生存的时候,这些就是绝对错误,看到这些悲惨的事情时总会想,道德和良知在哪里?人性中的那些善良都跑到哪去了?历史会不断上演,但希望这样的历史越少出现越好。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前两章。
    
    芙蓉姐的两任丈夫,我更喜欢黎桂桂。
    不喜欢秦书田,就是没由来的不喜欢。而表现秦书田那段要求把自己改为“坏分子”,并以五十步笑百步的心态对待其他所谓的“四类分子”,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小知识分子狭隘、酸腐心态的情节,我感到由衷的佩服。
     
    古华对政治斗争中的细节,有很强的洞察力,杨民高把丢到废纸篓里的纸团拿出来再烧掉的画面令人印象深刻。就是现在看来,他对这些政治人物的描写,依然是客观真实的。在上头的,站稳了,还会继续往上爬,无论你做过什么。
     从中也可以看出古华对共产党的态度,虽然不免说了很多套话,但其内核一目了然。1988年古华出国,至今留居加拿大。
    
    小说中有郴州地区的方言,读起来,还是感到亲切的。就整部作品而言,可以当作那个时期的社会史来读。但有关风俗的描写,感觉作者功力不够,没有达到我想象中的境界。
  


   胡闹到运动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用再豁达的眼光来看只是一场无力改变的闹剧。
   一场文革就是十年...
   你欲说,只当他们都红了眼睛,大跃进、批斗良心未泯的人常被玩弄,他们唱录音歌、跳忠字舞,伤痕累累的人们在批斗中,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是为了生存的坚强,是为了等待一起被批斗改造的亲人。被平反后,竟苍老了许多。
   我一直把李国香这个角色当做《马达加斯加3》中的女警官来替换理解,这样形象又不费脑,还有影射作用。她是一把自由的邪恶武器,心理只有阶级斗争,对于一切的美好的人或事物都嫉妒,那是一种心底对爱、对美好事物向往的嫉妒而达不到的报复。随着四人帮的垮台,新政策的落实,阶级斗争不兴,这种人也不存在了。只是大自然会创造出这么一种人,只能说:奇了。
   从秦书田的角度来看,从那个年代活下来太不容易了,胡玉音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多少隐忍和憋屈,他们默默承受着度日如年的屈辱、玩弄。当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感觉很欣慰。
   文革、大跃进、三年困难时期、人们公社化,那个是我们爷爷、父母亲经历过的时代,他们很坚强,很勇敢,我为他们的感到伟大。
   回看他们的历史,会发现我们都是在前人的痛苦、欢笑中成长期来的。他们努力的为我们营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像胡玉音那样。所以有很多人并不了解那个时代,父母不愿意揭开那个时代的伤疤。从奶奶那里,我听到了一个老者的豁达也开朗,包括她讲到自己的房子被公社收走,只是一语带过,看不出生命失落的神情;天未亮,组队去插秧,语气非常轻快,我很诧异。踏过祖辈耕作过的土地,底下有岁月、汗水腐烂的养分。
   小说的最后,貌似一个美好的新时代的开始,其实也是连一个故事的开始,环境污染、工业化、商品经济、农民工,而这个故事的脉络以离开家乡为走向。
   湖南不止有一个凤凰村,还有一个芙蓉镇。


  作为一个80尾的人,非常喜欢读描述我们国家那个特定时期的书籍,看芙蓉镇,看活着,看兄弟,看血色浪漫。通过这些书籍我能够看到在那个年代人们的所作所为,看得到人的本性,看得到我们的民族性甚至看到统治阶级的XX性。


   《芙蓉镇》作为文革以来文学创作中反思小说的代表作,在描写湘南社会风情的同时,也带我们回顾了关于文革的那段沉痛的历史。恐怕如我们年轻的一代,对于“文革”二字确是“有所耳闻”中夹杂着太多的陌生。直到现在,关于文革的真实史料还一直封存着,如同重大机密般严加保管着,可见“文革”对当时人们的伤害之巨大以及有可能对后人的影响之深远。对于文革的残酷,愚昧和不理智,我们只能从老人的口中以及诸如此类的文学创作中来认识了,只是这认识的,怕也是冰山一角罢了,罢了。不能磨灭的伤痛,无论是从生理上抑或是心理上,我们也只能凭靠着这些“轻描淡写”的文学创作中来自行体会了。
   一如《桃花源记》中所描写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邻里之间的家长里短成为了人们饭后的谈资,互赠吃食的习俗则恰恰说明了这如诗如画般湘南小镇子的和睦与美好,再加上逢圩才出的米豆腐,如米豆腐白嫩丰腴的“芙蓉姐”胡玉音,这芙蓉镇简直被刻画得如桃花源般美妙。古华说,他“尝试着把自己二十几年来所熟悉的南方乡村里的人和事,囊括、浓缩进一部作品里,寓政治风云于风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乡镇生活变迁,力求写出南国乡村的生活色彩和生活情调来。”只是这短短的开篇,他真真是让我们感受到了这芙蓉镇的魅力,我试着去想象这样一个湘南小镇,一花一木,一溪一河,我也试着让自己的灵魂慢慢沉静下来,将自己置身于这芙蓉镇之中,或是风景恬美的湖塘畔;或是充满着人情味儿的乡道间;抑或是热闹非凡的米豆腐摊子旁……短短开篇,古华给我们呈现了一个立体感十足的芙蓉镇,她恬静优美,民风淳朴,在相继介绍人物的过程中还不忘渗透着芙蓉镇的点点滴滴。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别人看,我想,《芙蓉镇》也正是如此了。文革的洗礼将这美好的芙蓉镇撕得碎极了,如果说这场遍及全中国大江南北的革命是一股力量,那么李国香就是执行这股力量的那双手,而王秋赦,他连手指都算不上,他只是这场“撕碎运动”中必然的牺牲品。
  最善莫如女人,而最凶恶的也是女人,这是自古以来由后宫争宠就可得出的真理。李国香看着年纪渐大的自己,加上若不是意外泄密自己本该是副局长的遗憾,又是县委书记的外甥女,李国香的心里总归还是有团火的,而支持这火苗持续蹿长的就是她内心深处对掌握权力的欲望。有了势力就必然想着扩张,这是规律,也成为了提供李国香心里那团火苗最终燃成熊熊大火持续不断的燃料。这把火越烧越大,甚至还燎了李国香的眉毛,“‘左派打左派,好人打好人’的小小偏差”,这就是李国香找的好借口。是了,见风使舵一直是李国香的本性,但也恰恰是她这本性,能够让她在这场革命中全身而退。所谓“‘左派整左派的误会’——帮派体系的“左”是打了引号的法西斯的极左,她的左是正统的革命的左,有着本质的不同。”李国香总是这样的聪明,几次大风大浪的历史转折关头,她都适应下来了,就凭这一点,她比王秋赦聪明得太多了。而王秋赦的疯是必然的。在当时的那个年月里,比贫下中农更优一等的雇农,王秋赦这是何等的好出身,祖上几辈都历史清白得不得了,真真是个十足成色的无产阶级。王秋赦仅仅凭着个清清白白的出身在土改中就轻轻松松获得了头一等的浮财,虽是如此,许这也是命中注定,王秋赦连带着他们家的基因中透着的本性便是如此,这几亩田加上吊脚楼终究还是禁不住他好吃懒做的本性挥霍,“王秋赊”“王秋蛇”“王秋奢”,这些外号可真不是凭空而来的。若不是李国香,恐怕王秋赦还在破落的吊脚楼里满心期待着下一次土改再分到一笔不小的浮财来由着自己的小性儿挥霍吧。王秋赦目光短浅,虽远远不及李国香的机灵,但倒也会是个来事儿的人物。凭借着他这张能说会道的嘴,到底还是掌了些许的权力,再加上与李国香纠缠的关系,王秋赦已经深深中了这场革命的毒,以斗争五类分子视为自己的终身事业,这是毒,对于王秋赦来说,也是香甜的毒,于是他将自己深深地沉浸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不能自拔,或者说他从心底里根本就不想从中脱离出来,他已将自己的灵魂与这场革命与批斗与斗争紧紧地结合起来了,这场革命的最终结束,也必然结束了他的灵魂,因而他王秋赦死心塌地的成为了这场闹剧的牺牲品。文革结束后,他还游离在芙蓉镇的街道间,还在凄凉地喊着“‘文化大革命’,五、六年又来一次啊——!” “阶级斗争,你死我活啊——!”,他撕心裂肺的呼喊就如同一个穿梭在芙蓉镇大街小巷的幽灵,时刻提醒着人们这十年的真实与惨烈。
   再说勤劳美丽,温柔善良中又透着刚强的“芙蓉仙子”胡玉音,同是女人,却与李国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因而也就有了完全不同的命运。胡玉音就如同米豆腐一样纯净,然而在这场革命中却也如米豆腐般脆弱,李国香只需轻巧地动动手指头胡玉音就被碾碎于她的掌心中。但李国香忘了,就算是再脆弱的米豆腐,也是有韧性的。胡玉音就如同一只在洪水中漂流的小白鼠,幸而在这场漫无目的的漂流中小白鼠爬上了半截朽木,才没能被淹死,而这朽木便是“秦癫子”秦书田。这场洪水的爆发似乎毫无预兆,就连水流的走向都是不明所以的,以至于胡玉音就只能自己在急湍的水流中苍白无力的扑腾着,甚至到最终洪水的结束胡玉音都是如做梦一般的,自己在这洪水中扑腾了这么久,吃了这么多的苦,受了这么多的罪,原来到头来是“搞错了”啊,胡玉音无所适从了。回头再看看这一路的艰辛,好在她被对生命的渴望以及爱情的力量所支持着。“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只要活着,胡玉音和秦书田就能向这不公的命运抗争,就能孕育新的希望。作为现如今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我被秦书田的这句话所震撼,我甚至无法想象到底是怎样的苦难能够磨砺出这样的一句话,这样的一种信念。是什么样的迫害能让老百姓有这样的想法,我想,这句话让我对这场闹剧一般的革命有了更深的认识,只是,每一次对文革更进一步的了解都会让我越发的胆战心惊。站在宣判台上供人无休止批斗辱骂的是活生生的人啊,受到各种更为原始酷烈刑罚的也是活生生的人啊,这还是那个所谓的“新社会”吗,还是历史的车轮倒退到了远古的野蛮时期。“人性论、人情味属于资产阶级。群众运动,运动群众。运动群众的人自己也被运动。地球在公转和自转,岂能不动?念念不忘你死我活。权力的天地只有拳头那么大,岂能人人都活?”这就是那个时代,那个有着无数悲剧发生的年代,这一场愚昧的闹剧呵。
   初看秦癫子时,总以为这是个骨头软的男人,看到后来才发觉秦书田确是个有着真性情的真汉子。他不是一个英勇的战士,却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弱者。他选择以他自己的方式去向这个混乱的世界说“不”,却也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苟且着生存。自编自唱《五类分子之歌》,还要教给“五类分子”们演唱,又自告奋勇跳“黑鬼舞”,秦癫子像是个小丑一样抛下自己所谓的自尊苟活在这历史的夹缝中。孰不知,这是秦书田独有的“乐天”精神,他靠着这样的精神来抚慰自己暗自滴血的心,他也会在黑暗中默默哭泣,他也会在芙蓉河的崖岸静静思虑着过去和将来的一些事。“乐天”是秦书田的精神支柱,支撑着他熬过了这十余年癫狂的岁月。当秦书田遇到了命运同样坎坷的胡玉音时,这个痴颠的小丑便不再是个小丑,他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腰板儿坚挺的硬汉。面对纯真善良的胡玉音,秦书田也同样以善良真诚的心去待她。他们互相关怀,在这混乱的社会中相互依偎,终于算是为这灰色的阴霾中增了些许暖色。秦书田的“乐天”精神也感染了胡玉音,坚定了她对生命和爱情的追求,当两人站在宣判台上时,谁也不能让他们屈服地低下自己的头,反而是挺直了腰身,向这个世界向他们悲惨的命运,进行无声地抗争。
   胡玉音,秦书田,李国香,王秋赦,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五爪辣”, 《芙蓉镇》里的每个角色,恐怕都能追溯到原型,他们每一个人都代表着一个群体,每一个人都可以在真实的文化大革命中还原成一个群体的代言。有在这场革命中当了炮灰牺牲了的如同黎桂桂;有被迫人情扭曲了以自保却饱受良心煎熬的如黎满庚和“五爪辣”;有始终如一忠厚正直的如谷燕山;有阴险毒辣却懂得见风使舵的如李国香;有死心塌地将自己生命与左倾思潮紧紧绑在一起无法自拔的如王秋赦;也有纯真善良忍受迫害煎熬最终走向自由的如胡玉音和秦书田……芙蓉镇就像是一个小社会,是一个缩影,她真实地记录着文革时期湘南小镇的浮沉变化,也暗示着左倾思潮和文化大革命对人们的迫害之深。古华用他细腻朴实的创作风格,确是将这芙蓉小镇写活了,只是这其中的政治云变民俗风情都卷入了历史的车轮,我们却也只能在这字里行间中细细品味了。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要亲自去这芙蓉镇走上一走,尝一尝这透着人情味儿的米豆腐。
  


  《芙蓉镇》小说描写了1963—1979年间我国南方农村的社会风情,揭露了左倾思潮的危害,歌颂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胜利。当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农村经济开始复苏时,胡玉音在粮站主任谷燕山和大队书记黎满庚支持下,在镇上摆起了米豆腐摊子,生意兴隆。1964年春她用积攒的钱盖了一座楼屋,落成时正值“四清”开始,就被“政治闯将”李国香和“运动根子”王秋赦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查封,胡玉音被打成“新富农”,丈夫黎桂桂自杀,黎满庚撤职,谷燕山被停职反省。接着“文革”开始,胡玉音更饱受屈辱,绝望中她得到外表自轻自践而内心纯洁正直的“右派”秦书田的同情,两人结为“黑鬼夫妻”,秦书田因此被判劳改,胡玉音管制劳动。冬天一个夜晚,胡玉音分娩难产,谷燕山截车送她到医院,剖腹产了个胖小子。三中全会后,胡玉音摘掉了“富农”帽子,秦书田摘掉了“右派”和“坏分子”帽子回到了芙蓉镇,黎满庾恢复了职务,谷燕山当了镇长,生活又回到了正轨。而李国香摇身一变,又控诉极左路线把她“打成”了破鞋,并与省里一位中年丧妻的负责干部结了婚。王秋赦发了疯,每天在街上游荡,凄凉地喊着“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成为一个可悲可叹的时代的尾音。
  


  提到南方古镇,人们会想到丽江、凤凰,当然,还有芙蓉镇。继沈从文的《边城》之后,古华的《芙蓉镇》再一次给我们展现了南方小镇的魅力与特色。古华自己也在《芙蓉镇·后记》中说:“我探索着,尝试着把自己二十几年来所熟悉的南方乡村里的人和事,囊括、浓缩进一部作品里,寓政治风云于民俗民情图画,借人物命运演乡镇生活变迁,力求写出南国乡村的生活色彩和生活情调来。这样,便产生了《芙蓉镇》。”
  
  古华写这本书时,正是伤痕文学蓬勃发展的时期。伤痕文学以文化大革命这一历史时期作为重要内容,以悲欢离合的故事,以鲜血淋淋的场景,对长达十年的大动乱对中国人民造成的精神创伤予以了“字字是血、声声是泪”的强烈控诉,对肆虐横行的极左路线予以了强烈的谴责。实际上,伤痕文学的前期作品大都质地粗糙,只是直白的陈述与控诉,没有反思和打磨,因此文学成就并不是很高。《芙蓉镇》作为伤痕文学的后期优秀代表,不仅仅有着对历次政治运动的描述,更重要的是,作者进行了反思,并且,着重描述了人性的美好与丑恶。在我看来,伤痕文学最重要的功能是使文学走上了人本主义的道路。解放后一直到文革,文学作品莫不是歌颂党和社会主义,极少有出彩的作品描绘人与生活。《芙蓉镇》之所以获得茅盾文学奖,取得重大成功,我想,这与它远离党性、回归人性和生活有很大联系。
  
  芙蓉镇是湘南的一个小镇,处于三省交界,用书中杨民高的话来说,就是“历次政治运动的死角”。打开小说,首先映现在眼前的是一幅山镇风俗图,作者用了四分之一的文字来描写这座湘南小镇的坏境以及主人公的背景介绍。这四分之一里面,有对芙蓉镇秀丽风光的自然环境描写,更多是对湘南淳朴民风和特殊民俗的社会坏境描写。我们看到有美丽、温馨的画面,例如“满庚哥和芙蓉女”邂逅的渡口码头,那薛荔古树所形成的夹道浓荫,和明净的河水倒映着的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同样,也有令人心酸、伤痛的画面,例如公安局召集五类分子对笔迹时,一个十二三岁稚嫩的孩子替爷爷当了历史反革命,也许这个时候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叫革命。
  
  芙蓉镇虽小,但各色人物各级政权倒也齐全,正如书中李国香所说,“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这里有美丽善良却被划为新富农的“芙蓉姐”胡玉音,有佯装癫狂的右派秦书田,有正直仗义却屡遭打压的南下干部谷燕山,有内心矛盾备受煎熬的本地支书黎满庚,有好吃懒做却深得组织厚爱的 “运动根子”王秋赦,还有叱咤风云无恶不作的“政治女将”外来干部李国香,甚至还有奸诈狡猾的幕后黑手县委书记杨民高。同样,芙蓉镇还有各级革委会,有公社,有大队,现实中大时代有的人物和东西,小山镇里都有。小山镇里的遭际,让读者看到了大时代的悲剧。
  
  当全国开始“左倾”思潮泛滥时,一切开始改变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美好风俗一下子或者说是猝不及防地变成了“人人防我,我防人人”,现实就是那么严峻。大时代尚且如此,小山镇岂能例外。芙蓉镇原本美好而又质朴的风俗,渐渐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夫妻反目,父子成仇,互相举报,道路以目。就如同秦癫子,采集民歌编制民曲,为保留传统民俗奔波辛劳,却被冠以用反动歌曲攻击党攻击社会主义的罪名。这样一个黑白颠倒、美丑不分的时代,大多数伤痕小说均有涉及,此处不再赘述。
  
  然而前文说过,此书难得之处在与反思。作者古华在小说的扉页就题下了这样的几个字:唱一曲严峻的乡村牧歌。在这一曲严峻的乡村牧歌中,我们看到人们虽满面疮痍却从未停止过反思,问号在他们的大脑中不停地闪现,其中包括了对党的政策、对革命等重大问题的思索和怀疑。比如谷燕山与黎满庚吃狗肉喝酒一节中,老革命谷燕山不禁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如今有的人,心肠比铁硬,……他们吃得下人肉啊!……可、可是上级、上级就开得起这号人,器重这号人……人无良心,卵无骨头……这就叫革命?叫斗争?”,黎满庚甚至以嘲弄的悲愤的口气喊出了:“革命革命,六亲不认!斗争斗争,横下一条心……”等等一系列的提问。小山镇的荒诞故事使读者进入到作者的沉思之中,“中华大地到底怎么了?”“这个大时代到底怎么了?”
  
  黑暗不可怕,罪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在这种黑暗与罪恶中沉沦。正是有这样的一批人,对心中的美始终没有放弃,良知仍然没有泯灭,才使得在党性大于一切的环境里,人性显得弥足珍贵。只要心没有死,哪怕是像秦癫子所说“像牲口一样活着”,都会有光明的那一天。文革结束后,黎满庚一家心里虽不好意思邀请胡玉音带着自己的孩子进屋坐一坐,但一直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着小军军。小山镇里的朴实民众这些行为,让我们看到,人们互相关心爱护的美德,并没有因为十年浩劫完全泯灭,现在又重新回到了人间。这使人快慰,但也使人辛酸,因为这场浩劫毕竟在人们的感情上制造了裂痕,要完全恢复到“牵了娃儿过来坐坐”的境界,似乎还得走一段相当的路程,可见在大时代里,“四人帮”对人们心灵的戕害是多么严重。
  
  古华对心灵和人性的描写,对政治运动的反思,使得《芙蓉镇》在同类作品中鹤立鸡群。尤其是小说的结尾,更是令人深思。曾经癫狂的人正常了,还当上了县文化馆副馆长,而曾经正常的人却真正癫狂了,由镇长沦落为乞丐。但是,李国香没有处分,杨民高没有处分,真正的底层人物王秋赦却遭到了处分。“让文化大革命隔个五六年再来一遍”的疯子般的嚎叫让人心寒,更让人深思。作品的这些描写,没有抱怨什么,也没有高兴什么,而是理性的让我们记取那些令人心悸的教训,卸却身上因袭的负担,重新开始更美好的生活。
  
  小山镇里,秦癫子和谷燕山也许是唯一清醒的人,他们如同诗里所说: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而在大时代里,同样,也只有那些知识分子和真正的革命老干部是清醒的,同时,他们也是最孤独的,领先于时代的人注定是孤独的。他们或冷眼旁观,醉酒相看,或坚守底线、誓死不从,都没有主动参与这幼稚而疯狂的政治斗争。正是这些人的反思和抗争,才使得阴暗的时代得以走过去,才使得芙蓉镇得以恢复到淳朴的本性。
  
  小山镇里,我们看到了这个大时代的盛衰兴亡;大时代下,我们得以反思小山镇的离合浮沉。小山镇与大时代,一本充满人性思考的书。这,也许是《芙蓉镇》最想告诉我们的。
  


   这本书其实写的很薄,看完之后,在想,这部作品为什么获得了茅盾文学奖?
   因为这本书客观的评价了文革。在书中,有一个中心思想贯穿着,就是,对于文革,对于当时的惨剧,应当予以正确的评价。这是本书的重点。所以,本书才能获得政府的奖项。
   相比较于其他的写文革的书,此书在思想方面,是站在了一个客观中立的角度上来写。
   除了文章的中心思想以外,第二就是刻画了一个人物,那就是秦癫子。他被作为五类分子以后,对于一切让他去遭受的苦难,他都积极的去承担。当别人让他跪下挨批的时候,他就跪下。这样反而能够不遭受挨打。
   当然,他并不是一味的对所有的苦难都承受。当他和芙蓉妹子要结婚的时候,竟然没被同意。他发飙了,被判了十年刑。
   作为一本描写文革时期的书,这本书里对于文革的苦难,还是描写的比较深的。唉。所以,看这本薄薄的书,我看了很长时间。因为,看到里面的酷刑,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残酷争斗,就觉得好难过。
   想一想,现在能够生活在一个不搞政治斗争的时代,还是挺好的。


   首先是喜欢黑眉大眼、面如满月、胸脯丰满、体态动人、热情大方的胡玉音,身边也有这样的姐姐,可是只能YY她了,哈哈。
   “那是什么样的年月?一切真善美和假恶丑、、是与非、红与黑全都颠颠倒倒光怪陆离的年月,牛肝猪肺、狼心狗肚一锅煎蒸熬的年月。”
   书的篇幅不长,一本不厚的书。的述说着中国人在那个年代无处不在的不幸福,不幸福不准确,是痛彻心扉的苦难!故事的人物命运不在叙述,女领导的后来结果命运交待,有待大家的想象了。茅盾文学奖的书看完后得出一个结论:在苦难的日子里,好人往往没有好报。反正看完书是心里很沉重。
   人嘛,要过的幸福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要经过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中国的明天,也相信中国人的明天。对自己来说要保持独立思考,遇事要冷静。多看书,多思考,争取幸福的明天!


把李国香与马达加斯加3里头的女警官相比较,初看好玩,细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没事儿去看看《芙蓉镇》的电影,我是先看电影再看书的,难得的没有觉得电影比原著逊色呢~


你所说的我都看过了


芙蓉镇应该是反思文学


深刻的见解,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人物形象,穿插着情节,对本书进行了简略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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