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债法总论

杨立新 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2  

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

杨立新  

页数:

252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教材是“民法精品系列教材”的一部,由杨立新独自撰写。本教材在总结国内债法总则教材编写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外债法总则研究的最新成果,紧密结合我国债法总则司法实践及教学经验,全面构建债法总则的理论体系,富有创建性地提出了我国债法总则的基本结构是由债与债法、债的发生、债的流转和债的保障四个部分构成。在具体内容上,本书按照上述结构分为四编,对债法总则的全部内容进行全面阐释,重点说明债的请求权,债的发生原因中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债的流转中债的标的、债的种类、债的转移、债的变更和消灭,以及债的保障中的债的担保、保全和违反债的责任。全书构思新颖,结构完整,逻辑严密,语言简洁、朴实、流畅,作者把债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及规则与司法实践及纠纷处理紧密结合起来,既有对债法总则基本知识点的详细闸释,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说明的基础,特别适合法律院系的教学需要。作者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债法总则理论修养,提出了很多新颖的学术观点和具有实用价值的适用规则,对理论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本教材既适合作法律院系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也适合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作为办案指导教材阅读。

作者简介

杨立新,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和通化师范学院兼职或者客座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从1975年起从事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法学研究、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80年开始进行法学研究并发表学术作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出版论著50余部,发表论文400余篇;代表作为《人身权法论》、《侵权法论》、《物权法》、《债法总则研究》、《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八卷本)等。多次到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早稻田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大学等著名学府访问讲学。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债与债法 第1章 债法  第一节 债法概述  第二节 债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债法总则 第2章 债与债权请求权  第一节 债  第二节 债权  第三节 债权的本权请求权  第四节 债的法律关系第二编 债的发生 第3章 债的发生原因  第一节 债的发生概述  第二节 单方允诺  第三节 缔约过失行为 第4章 无因管理  第一节 无因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无因管理的效力  第四节 不适当的无因管理  第五节 不真正的无因管理 第5章 不当得利  第一节 不当得利概述  第二节 不当得利的构成  第三节 不当得利的类型  第四节 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第三编 债的流转 第6章 债的标的  第一节 给付概述  第二节 给付的形态  第三节 给付的种类  第四节 受领 第7章 债的种类  第一节 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第二节 主债与从债  第三节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第四节 货币之债与利息之债  第五节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第六节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第七节 单独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第8章 债的变更和移转  第一节 债的变更  第二节 债的移转概述  第三节 债权转让  第四节 债务转移  第五节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第9章 债的消灭  第一节 债的消灭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免除  第七节 混同第四编 债的保障 第10章 债的保全 第11章 债的担保 第12章 债的民事责任后记

章节摘录

第1章 债法第一节 债法概述一、债法的概念债法,亦称为债权法,是指民法关于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那一部分法律规范的总称。债法的名称,各国立法的称谓有所不同,有的称为债务法,有的称为债法,有的称为债权债务关系法等,但其实质内容并无差异。我国法学界通常采用债法或债权法的称谓。债法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即形式上的债法与实质上的债法。形式上的债法是指以债法命名的法律或民法典中的债法编,例如《瑞士债务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债法编;实质上的债法是指除了形式上的债法外,还包括有关债的关系的单行法、其他法律和法规中有关债的条款、司法解释、有约束力的判例以及司法中适用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等一切关于债的规范。民法上使用债法的概念,通常指实质意义的债法,如果是指形式上的债法,通常要加书名号,表示是形式债法即债法典。在大陆法系国家,债法无论是表现为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债法,通常是民法典的一编,或者是单行法。在英美法系国家,没有债法的概念,合同法是债法的主要形式,表现形式为判例并辅以少量的制定法。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 第二节 规定的是“债权”,之后制定了《合同法》和《担保法》等成文法。在制定民法典中,是否制定债法总则,存在较大争议,学界以规定债法总则为主要意见,但立法机关倾向于不规定单独的债法总则。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债法总论 PDF格式下载



还不错,感觉正版是肯定的,质量也可以。


有些内容是杨老师自己的见解,科学性还值得讨论。如请求权的划分等。适合初学者。


挺好的,书很新,很适合上课用的


還沒讀,只是苦逼的要上課。。。


当课本用跟得上老师的课


非常不错的一本教材!上课也好!自学也好!


很多网站上教材书籍都很少,亚马逊却不少,一如既往的支持。


国内债法总论的书很少,张广兴的很好,但断货。以为杨的书不错,而且版本相对较新,没想到没有多少深度见解,幸好买的崔建远债法中有总论部分,而且是崔写的,相当精彩。


送得也及时。。。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