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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中国与规则的日本

孙绿江 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

2010年7月出版  

出版社:

中华书局  

作者:

孙绿江  

页数:

313  

Tag标签:

无  

前言

  从本质上说,文化就是生存方式,只有不同的生存方式才会创造出不同的文化形态。文化一旦形成又会反过来“规定”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这种“规定”就是广义的规则。规则是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每个群体都必不可少的行为标准,因此也必然会影响到人们的思维与思维模式。人类早期的劳动都是为了实用的目的、功利的目的,换句话说,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是任何一个原始部族唯一可以选择的生存方式。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最终还是创造了不同的文化,并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实际上世界各民族的价值观念与文化心理中所包含的内容大部分都是相同的,差异只在于对各种内容的评价不同。如果对各民族最为重要的文化心理进行筛选,前10位的内容至少有80%是相同或相近的,不同的只是排序。但在价值观念体系里,为了实现或保证排序在前的内容而不惜牺牲排序在后的内容是一条铁的定律,正是这条铁的定律决定了各民族不同的生活方式与价值取向。

内容概要

  中国以和谐为目标,以理服人是重要手段,“统一认识”成为必然;日本从不需要思想革命,只要统治者建立起新的规则,百姓就会义无反顾地前行。中国的集体主义源于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日本的集团主义本质上则是一种服从。  在中国,公与私是一对矛盾,只有“大公”才能“无私”;在日本公与私并行不悖,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中国鼓励职工努力的办法是在前面放上几个成功者,号召大家向他们学习;日本则是在众人之后放开几条狼,让它们吃掉落在后面的人。  中国人认为爱情与婚姻的统一才是理想的婚姻;日本人认为只要夫妻遵守规则就是理想的婚姻。

作者简介

  孙绿江,甘肃联合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化与古代文学、中日文化比较。曾两次访学日本,研究课题有“《史记》在日本的传播与影响”、“中国文化因子在日本的变异”。著有《中国古代文学结构论》等。

书籍目录

绪言第一章 道德与规则道德与变通规则与等级动机与结果第二章 家族与同族中国的宗法制度中国的亲属关系日本的家制度与同族制度集体主义与集团主义第三章 宗教与哲学中国的宗教中国的哲学日本的宗教日本的哲学第四章 语言与文字汉语的特征日语的特征汉语与日语的比较第五章 价值观念公与私罪恶感与耻辱感儒学与武士道历法节日与传统第六章 教育历史的回顾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第七章 生活方式人际关系家庭生活社会服务衣食住行第八章 文学艺术与文化生活文学书法与绘画文化生活结语后记

章节摘录

  古代中国是宗法制的国家。在西周被最终确立起来的宗法制度是把氏族时代的血缘制度与父系家长制度政治化的结果,也就是依据周氏族贵族的血缘亲疏来确定周王朝内部的等级,并以此来分配政治、经济、军事权力,实行的是血缘集团式的贵族统治。虽有少数非姬姓功臣也被封为诸侯,但并不能改变宗法制的本质,而且此类诸侯在诸侯国内实行的仍然是宗法制度。孔子说:“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名即是等级。等级是宗法制社会组织的第一原则,家族是社会组织的第一基础,血缘关系则是人的第一身份。血缘清晰则等级不乱,等级严格则家族不乱,家族稳定则天下太平。等级制度必须被严格遵循,天下之所以乱,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再安于本位的结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天经地义,不可违逆。君臣与父子并列是因为“家国一理”,家族的模式就是国家的模式。  《周易·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家庭、家族早于国家,家庭、家族正是国家、社会、宗法制度的基础。利用血缘亲情,也就是伦理关系来缓和政治等级制度的刚性正是一种最为有效的手段,这就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但父兄与子弟并不对等,这既是血缘等级,也是政治等级,是根本,所以即使父不慈、兄不友,子也必须孝,弟也必须恭,也就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编辑推荐

  第一章道德与规则、第二章家族与同族、第三章宗教与哲学、第四章语言与文字、第五章价值观念、第六章教育、第七章生活方式和第八章文学艺术与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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