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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理论与实践

蔡伟民 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9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作者:

蔡伟民  

页数:

277  

内容概要

2007年4月24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历经8年出台的法规,是中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步入“有法可依”时代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渐进过程后,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力促地方政府更加透明化的举措。 现代的政府管理,不能是一个封闭的管理,它需要一个面向公众的开放信息系统。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和方式改革,完善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增强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政务公开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实践进程,对政务公开的理论研究从20世纪末才逐渐被重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已成为我国民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成为我国从事政治学、法学、公共行政管理学研究的专家学者越来越关注的领域。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课题组确定了研究的基本框架和研究范畴,力求在政务公开的实践方面探索有效路径。从理论上分析了政务公开的法理基础,界定了政务公开的内容,通过国内外对比研究,分析了我国政务公开的发展进程与国外政务公开的经验启示。对四川省市(州)、县、乡(镇)、村各级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实证调研。调研选点从南到北、由东到西,基本上代表了现阶段四川的区域社会经济和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的特征及政务公开的水平。发放问卷数千份,走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深入基层农户中开展访谈,获得了第一手数据资料,掌握了四川省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现状、存在的问题与成因,提出了推进市(州)政务公开的有效路径及建议。并基于基层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特殊情况,提出构建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上下级的衔接与互动的模式,为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促进村民自治发展,加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操作的途径。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政务公开概述 第一节 政务公开的概念和原则 一、政务公开的概念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第二节 政务公开的法理基础 一、什么是知情权 二、知情权概念的发展 三、知情权得以发展的必然性 四、知情权与政务公开 第三节 政务公开的意义与作用 一、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 二、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 三、推行政务公开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环节 四、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五、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 六、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节 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 二、对不公开信息的限定 三、救济机制 四、政务公开内容的特点 五、我国政务公开的内容 第五节 政务公开的监督与救济制度 一、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和救济制度的意义 二、政务公开监督和救济制度的类型第二章 中国政务公开实践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政务公开的蛰伏期(1840年以前)  一、“通”、“正”、“廉”要求政务事务明亮通透  二、向民众发布官方的法令和公告体现立法公开  三、唐朝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力度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四、宋代的政务公开有了新的发展  五、明、清两朝均设立了信息发报制度 第二节 政务公开的萌芽期(1840-1949年前)  一、清朝末年的政务公开  二、国民革命时期的政务公开  三、中国共产党建党以后的政务公开 第三节 政务公开的引入期(1949-1978年前)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务公开  二、“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的政务公开 第四节 政务公开的服务期(1978年至今)  一、“两公开-监督”时期  二、政务公开进入试点阶段  三、逐步推广政务公开阶段  四、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阶段第三章 国外政务公开发展状况和经验第四章 四川省市(州)政务公开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第五章 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第六章 政务公开探索与创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政务公开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民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更加广泛地融入到了全球竞争中。如何适应国际竞争的规则,如何在与世界经济的不断接轨、磨合与竞争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继续发展成为我国政府所面临的挑战。这些挑战对我国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政务公开正是我国政府适应这一新要求的必然措施。现代的政府管理,不能是一个封闭的管理,它需要一个面向公众的开放信息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在推进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和方式改革,完善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提高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 政务公开的概念和原则  政务公开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政务公开”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政治法律思想。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专门论述了国家权力的目的就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正义性这一“善德”。为此,国家权力必须公开行使,“只有看得见的正义才是公道的”,“社会有权要求全体公务人员报告其工作”。美国在1967年签署的《信息自由法》(FreedomofInformationAct)对于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该法律中规定,任何公民平等地享有得到政府信息的权利,并对该权利所涉及的主体、客体(包括其范围)、救济等均作了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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