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经济治理模式研究
2011-1
电子工业出版社
杨君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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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经济是知识经济的核心,20世纪90年代末,网络经济和数字内容经济的理论开始传入中国,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网络信息经济治理模式的研究还几乎是空白。因而,系统研究网络信息经济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模式等理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网络信息经济领域主要包括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内容服务业及与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相关的产业,网络信息经济问题主要包括非法网络信息和网络犯罪两大问题:非法网络信息主要体现为网上谣言,蓄意的宣传煽动、色情、迷信、个人隐私信息,垃圾电子邮件等;网络犯罪则包括经济间谍、盗版、计算机病毒,网上盗窃和欺诈、网络赌博、网络恐怖主义及电子战等网络行为。从经济学理论的视角来看,网络信息经济问题伴随网络的外部性而具有强烈的外部性特征。根据以太网的发明者一一梅特卡夫总结的法则“网络对于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即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用户总数的平方成正比。影响网络外部性大小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网络规模,所以,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计算机的价值就越大,网络的影响就越大。从网络信息经济给市场或社会带来的外部性影响程度来看,网络信息经济的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在网络信息成本确定的情况下,对该网络信息的访问量越高,获得该网络信息的人数越多,该网络信息所产生的市场价值就越大;在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市场获得了更大的价值收益,市场分享了该信息价值的绝大部分,即网络信息经济的效益外在。负外部性则是指网络信息服务等机构在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时,对有害信息或信息污染不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从而向市场转嫁网络信息污染治理成本,导致市场治理信息污染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市场承担的成本远超过网络信息服务机构的收益,且市场自身难以解决其危害后果,即收益内在,成本外在。网络上盛行的色情淫秽信息具有典型的负外部性特征。
本书重点介绍了网络信息经济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分析了网络信息经济发展对社会文化的影响,并根据网络信息经济的成本外在和效益外在特征,提出网络信息经济外部性理论。在研究发达国家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治理网络信息经济外部性问题的基本理论,重点研究了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问题,分析了网络信息经济问题的现象、特征、基本成因和发展趋势,在有限宽容理念的基础上,系统构建了解决网络信息经济问题的法律和社会控制模式。全书内容丰富、观点新颖,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用性。 本书可供网络信息服务机构、网络信息服务管理部门、情报学、传播学、管理学、法学以及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参考。
杨君佐,湖北省钟祥市人,博士,副研究员。1984—1998年在湖北省钟祥市乡镇工作。199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1年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随后进入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工作。2010年7月获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先后在《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法制》、 《圈际贸易问题》、《情报科学》及《法制日报》等权威刊物上发表“政府采赡基本法律问题研究”、 “关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问题”。 “图内贸易规则的公开及其公平实施问题”和“发达国家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模式研究”等学术论文近20篇。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网络信息经济治理模式的研究 第一节 网络信息资源的性质 第二节 网络经济学 第三节 网络的外部性 第四节 外部性问题的规制理论 第五节 网络信息安全定义 第六节 网络信息生态理论 第七节 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构建路径 第八节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模式 第九节 网络信经济研究范围的界定 第三章 网络信息经济的特征及其外部性 第一节 网络信息 第二节 网络信息经济 第三节 网络信息经济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网络信息经济的外部性 第四章 网络信息经济的正外部性问题及其控制 第一节 网络信息经济正外部性的认知 第二节 网络信息经济正外部性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过度的正外部性导致无效率 第四节 正外部性无效率导致负外部性 第五节 网络信息经济的成本评估 第六节 网络信息经济正外部性矫正方法 第五章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主要表现 第三节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基本成因 第五节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引发的社会后果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必然趋势及宽容理念 第一节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必然趋势 第二节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对社会宽容性的考验 第三节 宽容网络信息污染的底线 第四节 应当控制的网络信息内容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发达国家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治理管理模式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理念及其演变 第二节 谋求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政府管理机制 第三节 超前研究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宏观战略规划 第四节 积极推动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制度创新 第五节 政府机构直接干预网络信息服务 第六节 按照互联网市场自治特征治理网络信息 第七节 技术手段成为网络信息监管的杀手锏 第八节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法律控制 第一节 网络信息政策法制创新 第二节 统一的信息内容安全监管体制 第三节 对网络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 第四节 网络信息污染税 第五节 对称的行政处罚 第六节 适度的司法介入 第七节 积极的国际协调 第八节 本章小结 第九章 网络信息经济负外部性的社会控制 第一节 有效的社会自治规范 第二节 从业机构的社会责任 第三节 从业人员的社会道德 第四节 公开的技术控制 第五节 公众监督举报 第六节 网络实名制 第七节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插图:2003-2005年的世界信息峰会期间,各国代表就曾围绕网络信息内容政策展开激烈的争论,并最终达成了共识:认为网络信息内容政策是主要的社会文化问题之一,内容政策和语言多样化等问题特别反映出当今最普遍的民族、宗教和文化差异。美、英、法、德、加、日、俄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还制定了自己的网络信息内容政策,欧盟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信息化和网络信息内容政策。2009年6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指卅“有人在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加深成见,并传播虚假信息和宣扬仇恨”,互联网行业“可以帮助确保偏激言论不会在网络扩散”,并敦促政府“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在兼顾基本自由和人权的情况下,保障公民的网络安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也引起中国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早在200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邀请著名法学家郑成思讲授信息网络法制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问题,江泽民主席在那场讲座上指出“对待互联网信息服务要采取‘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弊害,为我所用’的方针”。2002年,江泽民主席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互联网站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江泽民同志还指出“在看到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积极作用的同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发展及其带来的诸如科技伦理、数字鸿沟、信息安全、互联网治理等问题,需要趋利弊害,使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更好地造福于人类。”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将信息资源产业纳入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并提出“鼓励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行业发展数字产品,提倡网络化服务,促进信息资源产业健康快涑发展。”
《网络信息经济治理模式研究》是由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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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新的关于网络治理措施的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