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税务会计
2013-4
化学工业出版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3-04出版)
经济越发展,税法与会计核算之间的差距就越大。企业会计人员只有熟悉和掌握税法的相关规定,才能在会计核算基础上进行确切的纳税计算,或在纳税计算后进行正确的税务会计处理。因此,为解决税法与会计之间相互衔接的问题,满足企业税款计算、申报、缴纳及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需要,我们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编写了本书,以满足高等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现实需要,也可以作为广大企业会计等相关人员业务学习用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力求做到以下几点。(1)内容新颖,重点突出本书内容是以最新出台的税法、税收条例及补充规定和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编写的。对大的税种进行相关理论及实务的重点论述和讲解,对一般税种进行一般描述,对小税种进行合并论述,以突出讲解重点。(2)案例众多,实用性强本书以应用型大学教学及税务部门、企业税务会计等人员实务培训及操作的需要为出发点,运用大量案例重点讲解了税款的计算、缴纳、企业纳税申报及涉税业务处理,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3)结构合理,立意创新本书除了满足在校本科学生作为教材使用以外,还可用于一般读者的阅读和学习,并在激发读者学习兴趣上进行了创新。各章有教学目标、教学要求、重点难点,便于读者掌握各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各章后配有思考题和技能训练题,除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各章所学知识外,还便于读者进行强化训练。此外,本书还以“特别提示”的方式对特殊内容进行了强调。本书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吕孝侠任主编,负责写作提纲确定、结构设计、总纂、定稿,并承担部分编写任务。天津财经大学张孝光任副主编,大连民族学院张旭丽和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李娟参加了编写工作。本书共分9章,其中第1章由李娟编写;第2章、第3章、第7章、第8章由吕孝侠编写;第4章、第5章由张孝光编写;第6章、第9章由张旭丽编写。本书也可以作为吕孝侠编著的《税务会计实用案例分析》一书的配套教材。由于受时间和水平所限,书中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编者2012年12月
《税法与税务会计》在介绍现行税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详细讲解了各税种的计税依据、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纳税申报等内容,系统讲述了税务会计的实际业务处理方法。将税法与税务会计进行有机结合的同时,配有大量的案例,具有极强的实用性。为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重点、合理分配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各章安排了教学目标、教学要求、重点难点、思考题及技能训练题。
《税法与税务会计》不仅可以作为高等院校会计、财政、税务、审计等专业的教材,也可以作为广大企业会计人员和财政、税务、审计人员业务学习用书。
第1章概述 1.1税法基本理论概述 1.1.1税法的含义及作用 1.1.2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1.3税法的构成要素 1.1.4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2税收基本理论概述 1.2.1税收的概念及特征 1.2.2税收立法 1.2.3税收的原则 1.2.4税收分类 1.2.5税收基本程序 1.2.6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2.7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1.3税务会计概述 1.3.1税务会计的概念 1.3.2税务会计的目标 1.3.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1.3.4税务会计的职能与核算对象 1.3.5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和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3.6税务会计的核算方法 【思考题】 【技能训练题】 第2章增值税及其会计核算 2.1增值税概述 2.1.1增值税的含义及其类型 2.1.2纳税人 2.1.3征税范围及税率、征收率 2.1.4税收优惠 2.2增值税的计算 2.2.1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2.2.2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2.2.3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2.2.4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2.2.5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2.3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3.1账户设置 2.3.2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 2.3.3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处理 2.3.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 2.3.5增值税减免及上缴会计处理‘ 2.3.6小规模纳税人核算 2.4增值税纳税申报及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2.4.1增值税纳税申报 2.4.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及管理 【思考题】 【技能训练题】 第3章消费税及其会计核算 3.1消费税概述 3.1.1消费税的概念及特点 3.1.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3.1.3纳税人 3.1.4征税范围和税率 3.2消费税的计算 3.2.1消费税计税依据 3.2.2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3.3消费税会计处理 3.3.1账户设置 3.3.2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3.3.3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3.3.4包装物缴纳消费税会计处理 3.3.5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3.3.6进口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3.3.7金银首饰零售业务会计处理 3.3.8以生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3.3.9 以生产应税消费品进行投资的会计处理 3.4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3.4.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4.2纳税期限 3.4.3纳税地点 3.4.4纳税申报 【思考题】 【技能训练题】 第4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及其会计核算 4.1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 4.1.1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及特点 4.1.2 出口货物退(免)税适用范围 4.1.3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4.1.4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4.2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 4.2.1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计算 4.2.2 出口货物消费税退(免)税计算 4.3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处理 4.3.1账户设置 4.3.2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会计处理 4.3.3 出口货物消费税退(免)税会计处理 4.4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纳税申报 4.4.1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纳税申报 4.4.2 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纳税申报 【思考题】 【技能训练题】 第5章营业税及其会计核算 5.1营业税概述 5.1.1营业税的概念及特点 5.1.2营业税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5.1.3营业税征税范围及税率 5.1.4营业税优惠政策 5.2营业税计算 5.2.1营业税计税依据 5.2.2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5.2.3几种经营行为营业税额计算 5.3营业税会计处理 5.3.1账户设置 5.3.2一般营业税会计处理 5.3.3特殊业务应缴营业税会计处理 5.3.4减免营业税会计处理 5.4营业税纳税申报 5.4.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4.2纳税期限 5.4.3纳税地点 5.4.4纳税申报 【思考题】 【技能训练题】 第6章关税及其会计核算 6.1关税概述 6.1.1关税的概念及分类 6.1.2征税对象及纳税人 6.1.3关税税则和税率 6.1.4原产地规定 6.1_5关税减免 6.2关税计算 6.2.1关税计税依据 6.2.2关税应纳税额计算 6.3关税会计处理 6.3.1进口关税会计处理 6.3.2出口关税会计处理 6.4关税纳税申报 6.4.1申报时间 6.4.2申报纳税相关规定 6.4.3关税退还 【思考题】 【技能训练题】 第7章 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7.1企业所得税概述 7.1.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7.1.2纳税义务人 7.1.3征税对象和税率 7.1.4税收优惠 7.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及计算 7.2.1收入总额及收入实现确认 7.2.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7.2.3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7.2.4应纳税所得额 7.3企业所得税中资产的税务处理 7.3.1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7.3.2生物资产税务处理 7.3.3无形资产税务处理 7.3.4长期待摊费用税务处理 7.3.5投资资产税务处理 7.3.6存货税务处理 7.3.7企业重组税务处理 7.4应纳税额的计算 7.4.1居民企业应纳税额计算 7.4.2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计算 7.4.3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计算 7.4.4境外所得税抵免和应纳税额计算 7.4.5从联营、合资企业分得股息、利润应纳税额的计算 7.4.6清算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7.5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 7.5.1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沿革 7.5.2所得税会计核算程序 …… 第8章 个人所得税及其会计核算 第9章其他各税及其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
版权页: 插图: 5.2营业税计算 5.2.1营业税计税依据 (1)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行业不同营业额的确定也不同。 (2)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其中,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让其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销售其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各行业营业税计税依据 ①交通运输业。 a.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b.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本科教材:税法与税务会计》不仅可以作为高等院校会计、财政、税务、审计等专业的教材,也可以作为广大企业会计人员和财政、税务、审计人员业务学习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