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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防治与治理改革

何增科 吉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1  

出版社:

吉林人民出版社  

作者:

何增科  

页数:

22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改革开放已经30个年头,反腐败也走过了30年。这30年来,在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中,腐败的状况经历了一个由改革开放之初不太严重到90年代早期和中期非常严重再到新世纪以来情况有所好转这样一个曲折发展的历程。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腐败现象在某些领域仍然十分严重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国际社会大量的事实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腐败的状况与其治理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严重的腐败是总体治理状况不佳的具体反映。不从治理改革人手提高治理质量,反腐败就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从反腐败的角度而言,治理改革的目标是更大的透明度,更有效的公民参与,更多的公平竞争,更加有力的社会监督。

书籍目录

序第一部分 腐败与反腐败:历史与当代中国转型期腐败状况的多维透视经济发展、体制转轨与腐败反腐倡廉的制度性思考中国转型期腐败的制度性原因与防治对策我国古代反腐败措施的局限性及其主要原因第二部分 廉洁政治与腐败防治关于建立中国的国家廉政体系--反腐倡廉体系的思考反腐倡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廉洁政府与社会公正权力监督与腐败防治依靠制度建设遏制商业贿赂第三部分 治理、善治与反腐败中国转型期的腐败、治理与善治迈向善治的反腐败制度创新腐败与治理状况的测量、评估、诊断和预警初探中国治理评价体系框架初探后记

章节摘录

  理性选择的新制度主义坚持方法论个人主义,继承了经济学关于经济人和理性选择的假设。所谓经济人的假设是指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是个人行为的基本动机(可以简称为自利的动机),个人利益或效用由一系列目标诸如权力、财富、地位或声望等组成,在众多目标发生冲突时,个人可以在众多的目标中作出权衡取舍。理性选择的假设是指个人在选定目标后对达成目标的各种行动方案根据成本和收益的计算而作出的合理选择。经济学认为,对个人行为的理解应该建立在经济人的理性选择的基础之上。新制度经济学进而认为制度是影响个人选择的最重要的因素。按照诺斯等人的观点,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型塑人们互动行为的一系列约束,换言之,制度是约束个人行为的各种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集合体,新制度经济学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带有强制性的正式制度上。制度通过影响人们对各种行动方案的成本和收益的计算而最终影响个人的选择。制度告诉人们何者可为,何者不可为,它为个人的行为提供了激励机制、机会结构和约束机制,个人选择就是在制度这只既有形又无形的手的指引下完成的。而长期的经济和社会绩效乃是无数的个人行为汇合起来的结果。  新制度经济学的上述分析框架为我们研究中国转型期的腐败和反腐败问题提供了一个十分有用的视角。我们知道,腐败是公职人员及其工作单位运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它实际上是公职人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和那些参与腐败交易的人在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自利动机驱使下经过成本和收益的计算后所作出的一种合乎理性的选择,而制度通过影响个人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而最终影响着个人选择。如前所述,转型期的中国在公职人员中出现了大面积的腐败而且这种现象有着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趋势。这说明目前中国的腐败已经不是一种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这是因为有相当一部分公职人员选择了通过腐败的方式来满足个人利益和要求,有人称之为一种制度性腐败或体制性腐败。它表明现行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它诱使越来越多的公职人员从事腐败活动并提供了相应的机会而从事腐败活动被发现和受到制裁的机会很小。换言之,腐败已成为一种有利可图,有机可乘,风险很小的达成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方式而为许多公职人员所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反腐败如果仅仅着眼于案件的查处和单纯强调思想教育和自律显然是不够的,只有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改变人们行为的激励机制减少腐败得以发生的机会并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

媒体关注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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