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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告诉您怎样打房屋官司

赵凯 编 吉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吉林人民出版社  

作者:

赵凯 编  

页数:

137  

内容概要

  干什么事情都一样,都得有一定的程序、步骤。生活中有些事情违反了正常程序,做错了,可以重做;但打官司是个严肃问题,不允许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儿戏。为了确保案件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律。这些法律,是法学的基本常识,也是打官司的基本常识。不管打什么样的官司,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这些法律。

书籍目录

所有权与使用权1.怎样转让房地产?2.房地产登记、房屋权属登记有什么作用?3.夫妻一方私自转让房屋是否受法律保护?4.结婚前买房,女方部分出资,房产证上只写男方名字,房屋产权如何归属?5.房屋权属登记有哪些种类?6.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的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7.外地人士如何办理私有房屋权属登记?8.丢失了房屋所有权证怎么办?9.遗失房地产证应如何申请补领?10.如何识别房产证的真伪?11.商品房买受人未能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2.离婚时房屋补贴、公积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13.父母赠与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14.签订合同时没有三证,能办理三证时,买方可以反悔吗?15.购置房屋时产权证上是否可以是未成年人的名字?16.购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商品房买卖1.买房后,发现所买的房屋有缺陷怎么办?2.如何买卖商品房?3.购买预售商品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4.购买现售商品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5.买卖房屋的合同应当写清哪些内容?6.如何查验销售者的主体资格?……物业抵押租赁拆迁土地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

章节摘录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物业管理应注意什么?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21.物业服务收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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