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学
2008-2
山东人民出版社
田荔枝
法律文书作为法律事务的文字载体,在当今社会愈来愈受到重视,其中关系到诉讼的法律文书尤其如此。本书在积累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了公、检、法、狱政以及律师实务部门等主要的法律文书,根据最新的格式规范予以系统介绍。本书特点有三:一关注法律文书制作理论的独创性;二、关注法律文书实践操作的直观性;三、关注法律文书格式与范例的推新性。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和特点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历史流变和分类第二章 法律文书的制作原理 第一节 立意 第二节 选材 第三节 结构 第四节 表达方式第三章 法律文书的语用规范 第一节 语汇的专业化 第二节 语言的理性化 第三节 语言的书面化第四章 公安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呈请立案报告书 第三节 呈请破案报告书 第四节 呈请拘留报告书 第五节 提请批准逮捕书 第六节 起诉意见书第五章 检察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立案决定书 第三节 不起诉意见书 第四节 起诉书 第五节 不起诉决定书 第六节 抗诉书 第七节 公诉意见书第六章 审判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报告 第三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四节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第五节 再审刑事判决书 第六节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第七节 刑事裁定书 第八节 民事调解书 第九节 民事判决书 第十节 民事裁定书 第十一节 行政判决书 第十二节 行政裁定书 第十三节 行政赔偿调解书第七章 监狱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罪犯人监登记表 第三节 罪犯奖惩审批表 第四节 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第五节 监狱提请起诉意见书 第六节 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第八章 笔录类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勘验笔录 第三节 讯问笔录 第四节 调查笔录 第五节 法庭审理笔录 第六节 合议庭评议笔录 第七节 执行笔录第九章 律师实务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起诉状 第三节 答辩状 第四节 反诉状 第五节 上诉状 第六节 法律意见书 第七节 律师见证书 第八节 收养协议书 第九节 遗嘱 第十节 辩护词 第十一节 代理词参考文献
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一、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是指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或法律意义的文件、公文的总称。其制作主体相当广泛,可以是国家机关(包括非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所谓“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指那种具有强制执行作用的司法文书,这些文书一经生效就要凭借国家强大力量强制执行,如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生效之后就要依法将被告人交付法院审判。制作起诉书,向法院提起公诉,是刑事诉讼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非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便不能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从这个意义上看,起诉书具有明显的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则是指那种只有某些方面的法律意义,而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它是诉讼活动或实施法律监督工作中不可缺少而又并非据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法律文书这一概念的外延很大,一般可划分为两大部分: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所谓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文书的内容属于普遍的法律行为规范,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所正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令等,对每个人都具有约束力。依据内容和效力的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书又包括宪法和法律(普通法和国际法)两项内容,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承认和参加的各种《国际条约》、《公约》、《宪章》等。 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那类针对具体人或个别事物而发布韵法律文件,其内容不是要求人人都遵守的行为规范,它只对特定的对象有效,是适用法律的结果,是一种法律事实。其制作主体除了国家机关之外,还有自然人和法人。例如,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侦查预审文书、检察文书、审判文书等,非司法机关制作的公证、仲裁、工商税务文书,法人或自然人起诉、应诉的各种文书等等。
《法律文书学》由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
老师推荐的,理论讲解和实例练习都有,挺好。
能够在自己老师课上使用这本书感到很幸运,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机缘
很喜欢就是来的速度有点慢等了好久,会一如既往的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