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农问策-农村.农业-卷二
2011-1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人民出版社
刘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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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农问策(卷2):农村·农业》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社会转型与“三农”政策取向、免征农业税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掀起中国乡村建设的第三次高潮、聚焦农村新走势:渐行渐近的六大转移、众里寻他千百度--中国农村制度变迁路线图、农村“非正规制度”透视、应在我国传统农区建立现代农业综合试验区等。
刘奇,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家扶贫开发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院校兼职教授。近年来,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中国发展观察》等报刊发表研究文章百余篇。主要著作有:《三农问策--走出制度困局》、《和谐社会与三农中国》、《中国农村观察:转型之变》、《中国三农问策卷一:发展·改革》、《中国三农问策卷二:农业·农村》、《中国三农问策卷三:土地·农民》、《中国三农问策卷四:多功能农业》、《中国改革问策》、《天下家国闻见录》等。
农村社会转型与“三农”政策取向免征农业税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掀起中国乡村建设的第三次高潮聚焦农村新走势:渐行渐近的六大转移众里寻他千百度--中国农村制度变迁路线图农村“非正规制度”透视应在我国传统农区建立现代农业综合试验区中国粮食安全需要处理好九大关系一粒种子可以繁荣一个时代千古一遇的历史拐点:中国农业的“无税时代”“十化”并举,构筑农业产业化的体系框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正确处理好十大关系线、面、点并举:重构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开发利用的两个资源农村改革亟需第五个“放活”
2.非正规就业。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进城农民没有取得正式的就业身份、地位很不稳定的就业。据估算,目前我国流入到城镇中来的农民工大约有8000万到1亿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属于非正规就业。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正规单位里的“临时工”,他们大都是在特殊关系网络的运作规则下,通过非正规的渠道被雇用的农民工。雇主与雇员关系的形成往往借助于“有关系”的中间人,不需要正式的合同、协议,不受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有关政策、法律条文的制约。第二种是从事各种“自由”职业的外来“散工”。他们既没有个体营业执照,也不受雇于任何正规劳动组织,从事的工作各行各业都有,很难归类,但绝大多数是脏、累、苦等城里人不愿做的活。 3.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民之间没有经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许可,依照借贷双方的口头契约或文字契约进行的借贷活动。据农业部农研中心固定点的调查,2000年农民从银行信用社获得的贷款仅占农户借入款的1/4左右,大部分借贷资金(包括生产性借款、生活性借款和非正常借款)来自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渠道。主要形式:一种是自由借贷,这是农村民间借贷的最基本的形式,在不同地区都普遍存在。这种借贷活动主要发生在亲戚、朋友、乡亲、邻里等非常熟悉的人们之间;借贷数额比较小,期限比较短;利息差距很大,既有无利息或低利息的、以互助为主要目的,也有以通过放贷获得高利为目的的。第二种是钱背和钱庄,这是一种扩大了的民间自由借贷方式。钱背是借贷成交的中介人,他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从中收取手续费和信息费;钱庄是为借贷双方提供担保的民间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这些中保人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是乡村的权威人物。第三种是从小范围的亲朋好友、邻里熟人的借贷圈扩展起来的非正规金融合作组织,包括“合会”、“抬会”、“摇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