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资本化
2011-5
广东人民出版社
杨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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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资本化是指通过建立规范的土地产权制度,把一直以来位处资产评估机构视野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纳入市场化的价值表述体系,充分盘活日渐稀缺的农村土地资源并实现其价值效能最大化的过程。《农村土地资本化--基于资本产权和制度视角的研究》借助相关经济学理论,并基于资本、产权和制度的视角,从理论、实践和政策层面对农村土地资本化阿题进行研究,得出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其价值应得到市场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固化是其物权性质的必要条件和应当在经济较发达区域试点推行农村土地资本化等基本结论。
《农村土地资本化--基于资本产权和制度视角的研究》由杨劲著。
杨劲,男,1963年8月出生,管理学士,经济管理学教授,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副主任、校学位办副主任、《研究生通讯》常务副主编,兼任广东国际综观经济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与产业发展、金融与投资。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广东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在《理论前沿》、《农业经济问题》、《学术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50多篇。
绪论 农村土地资本化:一种有效组织生产力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第1章 农村土地资本化的理论分析
1.1 资本与资本形式
1.2 产权与物权制度
1.3 制度变迁与农地制度变迁
1.4 农业区位论与土地资本产权
第2章 中国农村土地存量、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本化预期效应
2.1 中国土地资源存量、结构和利用现状
2.2 中国农村土地存量和利用现状
2.3 农村土地资本化预期效应
第3章 中国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历程、形式及评价
3.1 从历史考察中看农地制度变革的必然性
3.2 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的产权分析
……
第4章 农村土地资本化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第5章 案例研究——广东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形式、成效及启示
第6章 国外土地资本化的经验借鉴
第7章 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基本原则、目标和实现步骤
第8章 中国农村土地资本化的政策建议
第9章 结论与讨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在土地的可转让性方面,国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对转型国家的调研。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土地无法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转,从而给完全市场机制下的土地信托形成障碍。这些研究对指导中国农地制度改革和推进农村土地资本化很有启发意义。美国的罗伊·普罗斯特曼(1996)通过实地调查,对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做了认真研究,认为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充分,权能不明确。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使土地使用权流转无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会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并刺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投资,减少农户的风险规避行为。同时还提出:“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行规模经营,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为了便于控制农村土地,便于转为非农业用地。” 俄罗斯的农业用地立法研究(1998)更具体地讨论了农业用地可转让性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分歧:对潜在土地所有者的技术要求,对非居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在信贷违约的情况下向抵押权人转让土地的限制,个人土地所有权的上限,土地股份及其转让的方式。该研究提出应在俄罗斯实行这样的转变:土地股份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转让,而后者更为适用。一份土地股份就是一种选择权,可以被出售、购买、继承等。股份的所有者对分配土地有绝对权利。这种机制使得法人实体希望获得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以累积所需数目的股份然后用于分配。研究还指出,租赁是农村地区的一种特别补充机制,所有者更偏好于租赁土地股份而非实物土地。 世界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土地管理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MIJAR)计划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并要求实行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
广东优秀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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