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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体制变迁中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改革

李祥云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

李祥云  

页数:

206  

Tag标签:

无  

前言

  一个没有思想活动和缺乏学术氛围的大学校园,哪怕它在物质上再美丽、再现代,在精神上也是荒凉、冷清和贫瘠的。欧洲历史上最早的大学就是源于学术。大学与学术的关联不仅体现在字面上,更重要的是,思想与学术,可谓大学的生命力与活力之源。  我校是一所学术气氛浓郁的财经政法高等学府。范文澜、嵇文甫、潘梓年、马哲民等一代学术宗师播撒的学术火种,五十多年来一代代薪尽火传。因此,在世纪之交,在合并组建新校从而揭开学校发展新的历史篇章的时候,学校确立了“学术兴校,科研强校”的发展战略。这不仅是对学校五十多年学术文化与学术传统的历史性传承,而且是谱写21世纪学校发展新篇章的战略性手笔。  “学术兴校,科研强校”的“兴”与“强”,是奋斗目标,更是奋斗过程。我们是目的论与过程论的统一论者。我们将对宏伟目标的追求过程寓于脚踏实地的奋斗过程之中。由学校资助出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学术文库》,就是我们采取的具体举措之一。  本文库的指导思想或学术旨趣,首先在于推出学术精品。

内容概要

  《我国财政体制变迁中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改革》尝试从财政学的视角,以国家财政制度演变为背景,运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不同财政体制下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及其运行绩效,揭示了经济转型中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方向,提出了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进一步的改革目标:构建公共财政体制下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并围绕这一目标探讨了公共财政框架下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的理论模式,最后借鉴国际经验,给出了构建我国规范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政策建议。

作者简介

  李祥云,男,湖北巴东人,1969年7月生。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师从范先佐教授,获教育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师从王善迈教授,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年3月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9币从叶青教授,从事财政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年3月出站。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财政、财政基本理论与政策、公共债务。曾主持和参与了国家级、省部级多项课题的研究,目前正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各1项。在《财政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教育与经济》、《教育发展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30多篇。

书籍目录

导论一、问题提出二、研究方法、总体思路与结构安排三、文献综述第一章 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制度演变及其主要缺陷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制度的演变二、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筹资模式三、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与主要缺陷四、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实践对后续改革的影响第二章 财政包干制下义务教育财政分权化改革及其评价一、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分权化改革的背景二、改革后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及其特点三、改革后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运行绩效第三章 分税制后义务教育财政困境:政府投入不足与地区差异一、义务教育投入不足的含义、表现及其原因二、义务教育投入地区差异的实证分析三、影响义务教育投入地区差异的因素分析四、结论第四章 分权化改革后政府间义务教育财政补助:规模与效应一、中央对省义务教育财政专项补助:规范与实证分析二、一般性补助制度演变与省间义务教育投入差异动态变化三、地方政府间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及其效果第五章 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及其运行绩效一、税费改革后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及其特点二、税费改革后政府义务教育投入充足性评价三、税费改革后县义务教育财政供求分析四、税费改革前后义务教育投入地区差异变化:经验分析五、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财政制度的缺陷与微调第六章公共财政下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理论框架一、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创新的制度环境:分权的公共财政体制二、分权公共财政体制下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理论框架三、上级政府对地方义务教育财政干预:目标与手段组合第七章 义务教育财政制度的国际比较一、发达国家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二、发展中国家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三、共性与启示第八章 建立我国规范义务教育财政制度:目标模式与路径选择一、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演变的内在逻辑与改革目标二、我国义务教育财政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与具体内容三、建立我国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目标模式选择四、公共财政框架下我国规范义务教育财政制度设计五、达成规范义务教育财政制度运行目标:约束条件与路径选择结语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制度演变及其主要缺陷  计划经济体制似乎离我们已经很遥远了。然而研究经济转型时期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又迫使我们不得不对那一时期的基础教育财政制度作一简单的回顾。因为制度变迁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正如诺思所说:“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并不像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是对传统集权基础教育财政体制的完全否定。事实上,1949年到1980年长达30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制度一直处在集权与分权、收与放的频繁变动中。可以说,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制度安排的种种尝试,为1985年基础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分权化改革提供了最宝贵的经验。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1949年至1985年我国没有明确提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了与后文衔接,本部分的基础教育特指小学和初中。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基础教育财政制度的演变  在传统体制下,我国基础教育财政管理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完全集权的,而是根据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基础教育的现实及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改变,在集权与分权、收与放之间屡经周折。其变化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阶段一(1950—1952年),建国之初,为改变长期革命战争中财经工作分散管理的局面,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统收统支、三级管理”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所谓统收统支,是指地方代理中央组织财政收入并一律上缴中央金库;地方政府的一切开支均需中央统一审核,逐级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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