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律与制度
2008-8
北京大学出版社
唐茂华 编
220
本书作为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技能型特色教材,突出“理论够用、案例驱动”模式,以相应法案为悬念,首先介绍法律依据,再作法理描述,以期增强全书的可读性。为“教学互动、教学相长、乐教乐学”创造条件。为推行“以做带学、以学帮学、以评促学”的教学理念,本书每章都配有3-5个驱动案例(第l章作为法律入门例外),以此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以案例的形式引导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达到学刊的目的,这叫“以做带学”:教师以这些驱动案例为引子,联合更多身边的实际案例,巧妙设计系列疑难问题,在开放式的课堂上平等地展开讨论,让学生最大限度地参与教学,并及时予以评议,这叫“以学帮学、以评促学”。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住房商品化的推行,每个从事建筑业的工作者应当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4部相关联的法律基本知识,以促使我国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基于此,本书以上述4部法律为主线,结合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对我国工程建设活动涉及的法律与制度做了全面的介绍。本书内容分5个模块,即工程建设法律入门、工程建设用地法律与制度、城乡规划法律与制度、建筑工程法律与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确定的5项基本制度为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许可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与制度。各模块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屋开发的建造顺序,即用地-规划-建造-经营的顺序展开,环环相扣。
本书以案例为驱动,注重知识的延续性,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当前最新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工程建造与安装、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法律与制度。 小书内容分为5个模块,即工程建设法律入门、工程建设用地法律与制度、城乡规划法律与制度、建筑工程法律与制度(以《巾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确定的5项基本制度为主要内容,即建筑许可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与制度,共10章。 本书适用于高职高专土建类各专业学生学习使用,功能上实现“三合一”,既可作为高职高专教学用书,也可作为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还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工具用书。
第1章 绪论 1.1 工程建设法律规范 1.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 1.3 工程建设法律责任 1.4 工程建设纠纷的处理 本章小结 习题第2章 工程建设用地法律与制度 2.1 我国现行土地法律与制度 2.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 2.3 集体土地征收 2.4 闲置土地 本章小结 习题第3章 城乡规划管理法律与制度 3.1 城乡规划基本概念及城乡规划基本内容 3.2 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3.3 城乡规划的实施 本章小结 习题第4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概述 4.1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4.2 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4.3 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4.4 建筑法所确立的五项基本制度 本章小结 习题第5章 建筑许可制度 5.1 工程报建与施工许可 5.2 从业单位资质许可. 5.3 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许可 本章小结 习题第6章 工程建设发包与承包制度 6.1 一般规定 6.2 工程招标与投标 6.3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6.4 发包与承包 本章小结 习题第7章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7.1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知识 7.2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与范围 7.3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本章小结 习题第8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1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8.2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8.3 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生产要求 8.4 装饰、拆除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章小结 习题第9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法律责任 9.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概述 9.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9.3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9.4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制度 ……第10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与制度参考文献
1.4.4 工程建设纠纷的仲裁 1.仲裁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作为一种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民间性裁判制度,仲裁既不同于解决同类争议的司法、行政途径,也不同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当事人的自行和解,它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和独立性等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根据案件当事人等案件要素,将仲裁划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国内仲裁是指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事商事纠纷的仲裁,涉外仲裁则是指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民事商事纠纷的仲裁。 2.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1)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是仲裁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将哪些争议事项提交仲裁、提交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等均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即在仲裁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同时,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性原则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应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无从引发仲裁。 (2)或裁或审制度。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3)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丛书特点: 系列完整:把握土木建筑专业相关学科、课程之间的关系,整个教材系列体系严密完整。 针对性强:切合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侧重技能传授,弱化理论,强化实践内容。 体例新颖:从人类常规的认知习惯出发,对教材的内容编排进行全新的尝试,打破传统教材的编写框架;整个系列由工程实例导入,然后展开理论描述。更符合课堂的教学模式,也方便学生透彻地理解理知识在工程中的运用。 案例的实用:采用最新的工程案例,切合实际;工程案例的引用不局限地域,全国适用。 方便教学:全套教材以立体化精品教材为构建目标,部分课程配套实训教材;网上提供完备的电子教案,习题参考答案等教学资源,适合教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