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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古经今注

高亨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8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

高亨  

页数:

31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周易》卦辭爻辭為經,舊稱曰繇,今稱為筮辭;《彖上》、《彖下》、《象上》、《象下》、《文言》、《繫辭上》、《繫辭下》、《說卦》、《序卦》、《雜卦》十篇為傳,舊稱曰《十翼》。本書專解經文,《十冀》悉删而不錄,其說偶有可採者則採之。   《周易》漢時有今文本,有古文本。費直本與古文同。王弼據費氏本作《注》。本書據王氏本作《注》,即《周易》古文本也。

书籍目录

重訂自序舊序(摘錄)述例本書引用周易書目周易古經今注卷首周易古經通說第一篇 周易瑣語第二篇 周易卦名誤脱表第三篇 周易卦名來歷表第四篇 周易筮辭分類表第五篇 元亨利貞解第六篇 吉吝厲悔咎凶解第七篇 周易筮法新考周易古經今注卷一乾第一坤第二屯第三蒙第四需第五訟第六師第七比第八小畜第九履第十泰第十一否第十二同人第十三大有第十四謙第十五豫第十六周易古經今注卷二随第十七蠱第十八臨第十九觀第二十噬嗑第二十一賁第二十二剥第二十三復第二十四无妄第二十五大畜第二十六頤第二十七大過第二十八坎第二十九離第三十咸第三十一恒第三十二周易古經今注卷三逐第三十三大壯第三十四晉第三十五明夷第三十六家人第三十七睽第三十八蹇第三十九解第四十損第四十一益第四十二央第四十三娟第四十四萃第四十五升第四十六困第四十七井第四十八周易古經今注卷四革第四十九鼎第五十震第五十一艮第五十二漸第五十三歸妹第五十四豐第五十五旅第五十六巽第五十七兑第五十八涣第五十九節第六十中孚第六十一小過第六十二既濟第六十三未濟第六十四

章节摘录

  第四篇 周易筮辞分类表《周易》每卦爻之筮辞,以其性质分之,可得四类:日记事之辞,曰取象之辞,曰说事之辞,曰断占之辞。兹次第述之。  一、记事之辞  记事之辞,乃记载古代故事以指示休咎也。可分二类:  (一)采用古代故事者。今儒顾颉刚先生撰《周易卦爻辞中之故事》一文,列举五事,一曰王亥丧牛羊于有易。《大壮》六五云:“丧羊于易,元悔。”《旅》上九云:“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眺,丧牛于易,凶。”所言乃殷之先王亥客于有易之国,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而夺其牛羊之故事也。二曰高宗伐鬼方。《既济》九三云:“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未济》九四云:“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所言乃殷高宗伐鬼方之国,周人名震者助之,三年战胜鬼方之故事也。三日帝乙归妹。《泰》六五云:“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归妹》六五云:“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所言乃殷帝乙嫁妹(妹乃少女之通称)于周文王之故事也。四曰箕子之明夷。《明夷》六五云:“箕子之明夷,利贞。”所言乃箕子之故事也。五曰康侯用锡马蕃庶。《晋》云:“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所言乃周康叔封战胜敌人,献马于周王之故事也。顾氏所述,理明证确,为研究《周易》者辟一新路,进而寻求,《周易》中古代故事为数不少,综合观之,有其事甚明,其人可指者,如顾氏所举五事是也。有其事甚明,其人不可指者,如《解》上六云:“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公为何人,无从知之,是也。有其事隐约可知,其人男髴可指者,如《比》云:“不宁方来,后夫凶。”似禹诛防风氏之事,是也。有其事隐约可知,其人不可指者,如《讼》九五云:“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元眚。”是也。  《周易》中所以采用古代故事者,盖筮辞之用途,在指示人以休咎,采用古代故事,亦指示休咎之一种方法,筮人可用古代故事之过程比附于占事者之前途,而论定其休咎。如筮得《旅》上九,则用王亥丧牛于易之故事,论定占事者之将有凶祸,筮得《既济》九三,则用高宗伐鬼方之故事,论定占事者之将以三年之久胜敌。其余以此推之。  采用古代故事以指示休咎,乃古今卜书筮书通用之一种方法。《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宜信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考《大戴礼,五帝德》篇:“黄帝教熊罢貔貅豹虎以与赤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行其志。”《逸周书·史记》篇:“昔阪泉氏用兵无已,诛战不休,并兼无亲,文无所立,智士寒心,徙居于独鹿,诸侯畔之,阪泉以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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