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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文学奖的文学制度研究

范国英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3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

范国英  

页数:

178  

Tag标签:

无  

前言

    提起五色石,有谁不想到它源自中华民族借一位创世女神之巨手,谱写出的那篇天地大文章?一两千年前的汉晋古籍记载了这个东方民族的族源神话:当诸多部族驰骋开拓、兼并融合而造成天倾地裂,水灾火患不息的危难时际,站出了一位曾经抟土造人的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淮南子·览冥训》),重新恢复和创造天行惟健,地德载物的民族生存发展的空间。在烈火中创造自己色彩的五色石,凝聚了这种天地创生,刚健浑厚的品格,自然也应该内化为以文学~文化学术创新为宗旨的本书系的精神内涵和色彩形态,探索一条有色彩的创新之路。    经由“天缺须补而可补”成为民族精神的象征,其缺者的大与圣,其补者的仁与智,无不可以引发创造精神和神思妙想的大爆发。何况人们又说女娲制作笙簧,希望在创造性的爆发中融入更多美妙动人的音符?李贺诗:“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歌咏的是西域乐器箜篌,朝鲜平民乐曲《箜篌引》,可见精神境界之开放,诚如清人所云:“本咏箜篌耳,忽然说到女娲、神妪,惊天入月,变眩百怪,不可方物,真是鬼神于文。”(黄周星《唐诗快》)创造性思维既可以正面立意,又可反向着墨,如司空图《杂言》:“乌飞飞,兔蹶蹶(乌与兔是日月之精),朝来暮去驱时节。女娲只解补青天,不解煎胶粘日月。”当然也可以融合多端,开展综合创新,如卢仝的古体诗:“神农(应是伏羲)画八卦,凿破天心胸。女娲本是伏羲妇,恐天怒。捣炼五色石,引日月之针,五星之缕把天补。补了三日不肯归婿家,走向日中放老鸦,月里栽桂养虾蟆。”这就把伦常幽默、月宫神话,也交织到炼石补天的神思中了。

内容概要

    《茅盾文学奖的文学制度研究》是“五色石丛书”之一,全书共分4个章节,主要对茅盾文学奖的文学制度作了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茅盾文学奖的历史起源语境、历届茅盾文学奖的历史性分析、茅盾文学奖与历届获奖作品的构成及茅盾文学奖与作为文学制度的文学评奖。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作者简介

    范国英,女,1970年生,文学博士,副教授。2006年6月四川大学文艺学专业毕业。2006年6月起在西华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任教。2006年9月入山东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已在国内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多篇。

书籍目录

    序言    导言    第一章 茅盾文学奖的历史起源语境    第一节 “新时期”文学制度现代化探索的前提    第二节 1978年的文学评奖:文学制度现代化的一种有效探索    第三节 1978年文学评奖的运作机制    第四节 1978年文学评奖的运作机制与文学存在的基本样态    第五节 1978年文学评奖制度化下的茅盾文学奖        第二章 历届茅盾文学奖的历史性分析    第一节 “文学场”与“权力场”的合谋:第一和第二届茅盾文学奖    第二节 “文学场”的逻辑:第三、第四和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第三节 “文学场”的变化:第六届茅盾文学奖        第三章 茅盾文学奖与历届获奖作品的构成    第一节 茅盾文学奖与现实题材的获奖作品    第二节 茅盾文学奖与历史题材的获奖作品        第四章 茅盾文学奖与作为文学制度的文学评奖    第一节 作为文学制度的文学评奖    第二节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评奖    第三节 关于完善茅盾文学奖评奖的合理性问题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附录4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茅盾文学奖的历史起源语境    茅盾文学奖引发的矛盾可谓愈演愈烈。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评价标准的质疑,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洪治纲发表于《当代作家评论》1999年第5期的《无边的质疑——关于历届一“茅盾文学奖”的二十二个设问和一个设想》。在该篇文章中,洪治纲以纯粹的审美原则来解读茅盾遗嘱中所说的“最优秀”。二是对茅盾文学奖的评奖机制的质疑,这主要又聚焦于两点:一是要求中国作家协会从评奖中淡出;二是要求改变评委的人员组成①。可是,在整个争论的过程中,矛盾的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种有效的交流和对话。在我看来,造成这二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种交流的平台和对话的基础。而构建平台的关键又主要集中于我们应该如何来定位茅盾文学奖这一根本问题之上。毫无疑问,这个问题与茅盾文学奖产生的历史条件是密切相关的。正如彼得?比格尔所言,“即使最抽象的范畴也只是为着并存在于那些条件之中才具有‘充分的意义”而这些范畴正是那些历史条件的产物”②。这样一来,我们要厘清茅盾文学奖产生的历史条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必须将其历史化。而历史化的一个根本点又在于要洞察“对象展开与范畴形成相联系的事实”③。那么,对茅盾文学奖的历史化,也就是要考察作为一个文学现象的茅盾文学奖的展开与作为一个范畴的茅盾文学奖之间的关系。因而,本章主要完成对茅盾文学奖的历史起源语境的分析。    第一节 “新时期”文学制度现代化探索的前提    在现代以前,文学主要局限于私人领域或私人交往领域。就西方而言,直到18世纪末,作家、艺术家还仅是受雇于资助人、宫廷的受雇者。就中国来看,古代中国的各种主要的文学样式(文体),如“诗”、“赋”、“祝盟”、“诔碑”、“铭箴”,等等。也主要是局限在私人领域或私人交往领域的。就在古代中国居于主流地位的诗歌创作来看,很多是以“感……”,或“答……”、“赠……”以及与此相近的方式出现的,而这种方式本身就暗示了某种私人性。也就是说,在现代以前,文学活动主要局限在某一限定性群体之内,因而,对文学意义、价值等方面的限定也主要是由这一限定性群体来完成。“大多数宫廷诗的作者虽然出生于下层阶级,却采取了他们恩主的意识与情趣”①。那么,在文学的现代性进程中,随着文学的社会化或者说文学进入社会公共领域②,什么成为界定文学或确定文学边界的重要因素呢?    安东尼?吉登斯的《现代性的后果》,以现代性的制度纬度为视点,对现代性做出了具有某种深远影响的研究。在这部著名的关于现代性研究的论著中,吉登斯认为,时一空分离,也就是时间的标准化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空间与地点的分离,是现代性发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动力机制。“被脱域了的制度极大地扩展了时一空伸延的范围,并且,这些制度还依赖于时间和空间的相互协调”。④也就是说,现代性制度是伴随现代化过程出现的一个必然产物。艾森斯塔特虽然在《反思现代性》中否定了大多数古典社会学和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现代化研究假定一西方现代性中的基本制度,以及在西方产生的现代性方案,将为所有正在现代化的社会照单全收,但是他并没有否认,在所有的或者大部分社会的现代性中,各种各样的制度领域不断呈现为相对自主的维度,只不过它们是以不同的方式汇合在一起。“大多数社会的广泛制度领域,即家庭生活、经济政治结构、都市化、现代教育、大众传播和个人主义取向中,产生了一种趋向结构分化的普遍趋势,与此同时,界定和组织这些领域的方式在它们的不同发展阶段则大相径庭,从而引发出了多元的制度模式和意识形态模式”。②也就是说。各种各样的制度领域的建立是现代性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必然产物,只不过在不同的现代性语境下,会产生不同的制度模式。    毫无疑问,文学制度的建立就是现代性所带来的这种制度性分化的一个重要面向,或者说,文学制度就是现代性诸种制度(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教育制度,等等)中的一个必然又必需的组成部分。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用法律规范的核心范畴加以检验的政治公共领域的自我理解是以文学公共领域的机制意识为中介的”④。这样一来,我们不妨说,自现代(这里的现代强调的是与现代化进程相对应的时间概念)以来,文学必然是寄寓于一定的文学制度的“场域”之中的,也就是说,文学现代性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面向一一制度——就成为界定文学或确定文学边界的重要因素。    这种分化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究竟始于何时呢?对此彼得?比格尔就文学艺术何时从社会系统中分化出来有明确的看法。在《先锋派理论》中,比格尔指出,艺术作为一个体制,既是“艺术”作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子系统,又是伴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文化制度逐渐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分离的过程中而得到确立的,在《文学体制与现代化》中,比格尔做了更为清楚的表述,文学制度是自18世纪启蒙哲学以来,把每个领域的认知潜能从玄奥的形式中解放出来的结果。它与文学、道德、政治等分化为独立的领域是密切相关的。就中国文学制度的现代性探索来看,它是在西方现代性的推动下从晚清就开始的。1905年中国科举制度的废除,本身就标志着现代学科建制的开始。“五四”以后逐渐有了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而“分科的知识谱系不仅构筑了现代的知识类型,而且为现代世界的社会分工和制度性实践提供了知识上的证明”。只不过,由于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进程处身于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之中,因而,其文学制度的设立也就形成了某种与西方相异的不同色彩。正如艾森斯塔特所言,“在非西欧社会,对最初的西方现代文明的不同主题和制度模式的挪用,并不必按照最初的形式接受。更确切地说,它带来了对这种主题的不断选择、重释和重构,这导致了现代性的新的文化、政治方案的不断形成和新的制度模式的发展与重构”。    自近代以来,中国文学现代化过程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对中国的文学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是归约了现代中国文学的走向。一方面,正如李泽厚在《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中的分析,他用“启蒙”和“救亡”这两个主题来描述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并且指出,随着民族危机的不断深化,救亡的主题超过甚至是遮蔽了启蒙的主题。在这一背景之下,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得到不断的强化,文学的社会功能或者说政治功能日益突出,也就是说对文学的功利主义思想成为架构文学的最为主要的一种规范。另一方面,正如汪晖所言,中国的现代性历程是在全球资本主义的背景上展开,本身就是一种反现代性的现代性,其最根本的一个特点就是对理性精神的质疑,“中国现代思想包含了对现代性的批判性反思。然而,在寻求现代化的过程中,这种特定语境中产生的深刻思想却在另一方面产生出反现代的社会实践和乌托邦主义:对于官僚制国家的恐惧、对于形式化的法律的轻视、对于绝对平等的推重,等等。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中,现代化的努力与对‘理性化’过程的拒绝相并行,构成了深刻的历史矛盾”①。正是在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可以说,在中国的现代性历程中,直到新时期之初,就没有实现西方意义上的各个领域的分化和独立。    在这些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探索和建立社会主义文学的文学规范过程中,一方面,文学与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更是不断地被简单化和纯洁化②,文学成了为政治服务甚至成为为某一时段的具体政策服务的工具。这样一来,文学就沦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一个齿轮和一个螺丝钉。“知识生产的所有环节——从学院与研究单位的体制构成与管理、资金来源、学科设置、人事安排、成果评定,到发表审核的机制与标准等等——都是国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一部分”④。与此相对,党对文学的管理和调节也就仅仅是通过组织,并且是采用行政手段的方式来直接完成,“思想上的决断就往往转化为行政上的决断,组织领导事实上也就成了行政领导。最终思想与政治领导也就通过备级组织转换为了行政领导”④。应该说,这也是中国文学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众所周知的就有,国家领导人或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对文艺问题、文艺论争等方面的直接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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