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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本分补偿

黄义英.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3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作者:

黄义英.  

页数:

308  

内容概要

  《等级 本分 补偿: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研究》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它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新的分析角度和理论高度回答如下三个问题:第一,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的各种命题与主张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结构上的关联?如果存在,则这种关联究竟是什么?第二,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与历史上一治一乱现象的关系是什么?第三,如果上述问题得到肯定的回答,那么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中蕴含的经验教训能够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怎样的启示?  本书认为中国古代的治理模式,可以概括为“等级、本分、补偿”模式,即将人们分别纳入不同的等级结构中,赋予不同等级身份的人以不同的要求,确保人们恪守本分,同时对各个等级的人们因恪守本分而暂时得不到满足的物质或者精神方面的利益给予相对合理的补偿,以调节等级之间的紧张关系。“等级、本分、补偿”是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取向、基本内容、基本思路,是今天的人们理解传统社会一治一乱现象的一把钥匙。  通过研究,旨在为传统型和谐社会的形成及其毁坏提供一种可能的解释,能够使人们对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与治国方略的认识更加全面、系统和理论化,能够使人们对于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得失成败有更加深刻的体会。

作者简介

  黄义英,广西宾阳县人,现为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项、省部级研究课题4项。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任务--研究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模式及其得失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述评第二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和阐释第三节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章 传统和谐政治思想的基本法则:尊卑有序,各安其分,各得其所第一节 从皇帝诏书说起第二节 对大臣奏议的分析第三节 对古代政治思想著名命题和范畴的分析第四节 对古代民众政治心理的分析第三章 维护皇权:传统治国方略的首要问题第一节 皇权与传统政治秩序第二节 维护皇权的意识形态手段第三节 维护皇权的政治与经济手段第四节 维护皇权的“法”与“术” 第四章 整肃吏治:传统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第一节 “躬自厚”与“责于人”第二节 传统政治对官吏群体的要求第三节 保障官吏群体恪尽本分之各种手段第五章 保障民生:传统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第一节 食为民本的政治意义第二节 民本、仁政与民生第三节 保障民生的各项举措及其实施第六章 “王道”的致治功能与治世的出现第一节 “王道”政治信仰第二节 身份划分、特权制度与平等追求第三节 古代社会与人的自由第七章 治世出现与时代条件第一节 大乱之后有大治的观念第二节 圣王出世与饥人易食第三节 人口、资源与社会和谐第四节 社会心理与社会和谐第八章 “王道”政治设计与社会矛盾的生成第一节 等级设计与社会矛盾第二节 本分设计与社会矛盾第三节 补偿设计与社会矛盾第四节 等级、本分、补偿设计三者之间的紧张关系第九章 盛世危机:“王道”政治的千年死结第一节 民生问题边缘化第二节 奢侈腐败问题第三节 言路断绝第十章 传统家庭伦理设计的结构与功能第一节 等级、本分、补偿是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设计的基本结构第二节 等级、本分、补偿结构与中国传统家庭的和谐第三节 等级、本分、补偿结构与中国传统家庭的冲突第十一章 传统治道的近代境遇第一节 大变革的时代第二节 对传统治道的反思和批判第三节 渐行渐远的“传统”第十二章 借鉴和超越第一节 以史为鉴的合理限度第二节 历史的启示第三节 超越与开新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在天下为公的理念中,既然和政治权力联系在一起的那些利益不能由一家一姓独享,那么,和良好政治局面联系在一起的那些责任,也就应该由所有的人来承担,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这种承担不是以均摊的方式进行的,而是与各种身份所享受的利益大小成正比。如果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皇家所占的“天下”份额无疑是最大的,所以皇帝顺理成章就是第一责任人;百官在理论上是等级社会较大的受益者,所以他们就是王朝政治的第二责任人,这一点,对于那些“钟鸣鼎食”之家者尤其如此。至于民众,如果以一个整体计算,他们应该担负的责任绝不亚于君臣,但由于人数众多,他们每个人很难感到自己和兴亡有什么关系。当然,作为皇帝和百官,他们更习惯于将民众视为一个整体,所以他们永远不会忘记民众的责任,特别是当他们需要民众纳税和服役的时候更是如此。天下为公不但使民众抵制君主的过度盘剥具有合理性,也使君主向民众征收赋税的行为合法化。在天下为公的理论预设中,人人有责任,人人须尽本分,同时人人又都有权利责他人以本分。而如何让处于传统政治结构中间地位的百官恪尽本分,在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中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意义。  有一种观点认为,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政治学与西方政治学不同,中国传统政治学“不主张‘我来管你们’这种方式,不是下命令式的强制管理,而是用示范的方式,树立榜样,启发人民学习,以此来改变社会风气,来促进社会发展”①。这无疑抓住了传统政治思想的一个方面,但我们不要误以为传统政治思想除了强调领导者以身作则之外,就没有别的方面。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哲学中的严于律己和责人以本分是相辅相成的。一个人如果不想被人指责,他就必须严于律己,在做人的本分上样样不马虎,而如果一个人不能严于律己,他就必须随时做好接受他人指责的准备,或者在他人开口指责前,作深刻的自我批评。同样,一个人越是严于律己,他也就越有资格批评别人和命令别人。等级序列中的上级加强自身修养不是为了不向别人下命令,而是为了更有资格向别人下命令。相应地,等级序列中的下级加强自身修养,也不完全是出于对上级的畏惧或者效仿,因为一个具有高尚人格的下级,更容易得到上级的敬重,甚至是使上级忌惮,如汉朝的汲黯、唐朝的魏征、明朝的海瑞等。  君责臣民以本分,民责君臣以本分,夹在君和民之间的百官,在恳请君尽到本分的同时,又责民众以本分,这在传统政治文化中是一种极其常见的现象。而夫妇、父子、兄弟、朋友、亲戚、邻里、长幼之间,也无不在“躬自厚”的同时热衷于“责于人”,尊卑有序中又透出相互制约的一面。如果将君、臣、民想象为三个人,则我们看到,每个人都在面对着他应尽的本分,而当他采取行动时,旁边有两双眼睛在盯着他。监督者并不“直接参与”他行动的过程,但是关注他行动的“结果”。而与关注“结果”不关注“过程”这种特殊监督形式联系在一起的,是传统政治文化的另外方面:对个人品德的高度重视,对行动方案提善意“建议”但不作硬性约束,以及始终保留当“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时的批评、强制乃至惩罚权利。我们说过,传统政治并非没有强制,但强制手段的使用,一定是发生在君、臣、民以非强制手段互动并且彼此失望以后。从历史上看,王朝政治的上升时期,是较少强制的时期;王朝政治的鼎盛时期,是由非强制为主向强制为主转变的时期;王朝政治的衰落时期,是强制手段频繁使用的时期。在王朝衰乱的时期,统治者倾向于用暴力手段治理“民顽”,民众也以暴力手段对抗“一夫”。如果这个时候还有人提倡什么“德风”与“德草”,那么世人以之为迂腐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虽然“责于人”理论上是君、臣、民互相要求对方恪尽本分,但实际的情形是君不可能直接面向他的广大子民“以身作则”或者发号施令。而民众普遍感到的也是“天高皇帝远”,除了少数曾经在民间社会活动过的皇帝是民众能够一睹其真容的,大部分皇帝在民众那里只是个抽象的概念。等级体制妨碍皇帝走向民众,也严禁民众靠近皇帝。不但如此,就是官吏中的绝大部分,也没有能够在皇帝面前说过哪怕一句恭维的话的。和民众打交道的,是君臣群体中地位最卑微的那些胥吏,他们与权力中心的距离并不比一般的民众更近,所以,皇帝的“盛德”能否感化他们恪尽职守,那就像从紫禁城的冰箱取出的一根冰棍能否完整送达帝国的某个县衙一样,多少和“天气”之类的条件有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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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本分补偿: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研究》由黄义英所著,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它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新的分析角度和理论高度回答如下三个问题:第一,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的各种命题与主张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结构上的关联?如果存在,则这种关联究竟是什么?第二,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与历史上一治一乱现象的关系是什么?第三,如果上述问题得到肯定的回答,那么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方略中蕴含的经验教训能够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怎样的启示?本书认为中国古代的治理模式,可以概括为“等级、本分、补偿”模式,即将人们分别纳入不同的等级结构中,赋予不同等级身份的人以不同的要求,确保人们恪守本分,同时对各个等级的人们因恪守本分而暂时得不到满足的物质或者精神方面的利益给予相对合理的补偿,以调节等级之间的紧张关系。“等级、本分、补偿”是中国传统和谐政治思想和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取向、基本内容、基本思路,是今天的人们理解传统社会一治一乱现象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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