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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坛(第7卷)

李昌麒,岳彩申 主编 群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  

出版社:

群众出版社  

作者:

李昌麒,岳彩申 主编  

页数:

408  

内容概要

中国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学科,迄今已走过了近30年的风雨历程,经济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得到了无可辩驳的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经济法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国经济法的制度建设和学术研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经济法在它的发展进程中,仍然面临着其他新兴学科所通常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去探索。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点之一,近年来一直紧紧跟踪经济法学的发展,并在经济法理论和实务研究方面作了长期不懈的努力。经过学科点全体成员的共同奋斗,学科点在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们深知,只有广大经济法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共同努力,才能形成研究合力,推动经济法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们本着学术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宗旨,继《经济法博士精品文库》之后,又创办了《经济法论坛》,一方面为广大经济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展示学术研究成果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另一方面也为我校经济法学科建设开辟一个新的学术阵地。 既然是“论坛”,在指导思想上我们力求把它办得活跃一些。在栏目的设置上,既有相对固定的栏目,如“基本理论”、“制度研究”、“国际视窗”、“学术争鸣”和“农村法制”等,又可以根据每期的组稿情况,开辟新的栏目。“论坛”将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关注民生、跟踪理论前沿、服务司法实践作为基本追求。 我们热忱希望各界学者一如既往地关注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并欢迎惠赐佳作。我们期待着法学界同仁们以你们辛勤的汗水浇灌《经济法论坛》这株法学百花园的幼苗!

书籍目录

当前推进新农村法治建设必须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基本理论 中国经济法学三十年发展报告 法律关系的元形式及其内部结构 ——基于复合经济法律关系的思考 经济法责任特征新论 经济法视野下国家与市场关系的重构 ——以共和主义为视角 经济法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价值与理念 论经济法发展中的程序依赖性 论公共物品非正式制度供给的法律规制 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规范基准研究 ——基于经济法理念的思考 需要国家干预理论的真理性 ——基于经济法的视角 论经济法保障公共产品供给的必要性与正当性 经济法行为理论探析 公共产品定价机制研究 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探析制度研究 银行抵销权的认定标准研究 论户外广告中的权利与权力 ——基于案例与法条的研究 悬赏举报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论合法垄断行业的调控与监管 略论重庆保税港区法律制度的构建 财政法学视野下的金融危机应对 地票交易制度的创新、困境及出路 公司自治外发限度研究 ——基于国家干预论的分析 行业协会标准化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保险代位权辨析 房屋租赁与政府监管 ——基于两个租赁新规的分析 浅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之软法规制模式 ——以自律规则为例 关于公司投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思考农村法制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财税法视阈下的探讨 论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与法律制度创新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障的路径选择 ——基于重庆市的实证分析 农村法治环境与现状调查报告 ——以对遵义市鸭溪镇杨柳村的调查为分析视角 农村商业性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国际视窗 加拿大社会法的发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关于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几点思考

章节摘录

(一)中国经济法学三十年发展历程的基本阶段经济法是20世纪各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发展的最重要成果之一。一般认为,中国经济法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是中国1978年开始思想解放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从制度变迁的视角看,中国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可以说,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转型是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基础及实践源泉,中国经济法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为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的历史重任。中国经济法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的诞生和繁荣同样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回顾中国经济法学从1978年到2008年30年走过的历程,以1992年为标志,大致经历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之前和之后两个阶段。用历史的眼光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既是理解中国三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视角,也是认识中国经济法和中国经济法学三十年发展变化的基本背景。1.1992年前的中国经济法学1978年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实践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提出了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战略目标。改革开放的核心是改变原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在协调社会经济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的基础上重构新型的生产关系。因此,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刚刚起步的法制建设同样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立法、司法、执法、法学研究和教育都无不围绕着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展开。与此相适应,在经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经济法律现象涌现的大背景下,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在这一阶段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但这一阶段的中国法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理论资源严重不足,传统经济体制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对经济法的认识仍存在很多偏差。具体来说,以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为标志,这个阶段又可细分为如下两个阶段。(1)1978年一1986年:中国经济法学的形成阶段。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指出党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推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有关改革开放的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相继颁行,如197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和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8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并强调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经济立法。在中国这些一系列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经济法学开始孕育并逐渐形成。在这一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与苏联经济法理论的影响仍然占主导地位,中国的法学理论与经济法理论处于起步时期,很多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还没有解决,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边界比较模糊,研究的对象比较宽泛,某种程度上就如人们理解的那样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当时比较有代表性的“纵横统一论”认为经济法律关系包括纵向经济法律关系与横向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既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又调整横向经济关系,经济法体系包括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环保法、涉外经济法等在内的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经济法学的研究总的来说非常活跃,也引发了许多理论上的争鸣。在此需要强调,当时有关经济法的许多观点与当时人们对经济发展的渴望和法学理论的缺乏有很大关系,对于认识和探讨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和相关法律制度问题具有明显的贡献和作用。当时比较庞大的经济法理论体系作为法学研究的主要平台,为后来一些学科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条件。(2)1986年一1991年:中国经济法学的调整阶段。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大体上划分了民法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经济法学研究逐步调整了原来的理论体系,修正了经济法调整所有横向经济关系的立场,主张经济法只调整与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有紧密联系的横向经济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法通则》的颁布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经济法学理论走向科学化,推动了经济法学的发展。由于这一时期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处于从有计划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所以反映在经济法学的发展上,呈现出明显的过渡性调整的特点。这一时期有关经济法调整对象、体系及独立性的争论,不仅仅是对法律部门划分的讨论,也是对经济领域法律调整机制的讨论。2.1992年后的中国经济法学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中国的经济制度开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法学开始逐步放弃计划经济体制思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法理论。这一阶段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认识逐步深化,经济法理论的科学性不断提高。从现实层面讲,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等内容写入了《宪法》,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宪法依据。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决议提出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两个重要文献进一步推动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发展。特别需要强调,1992年以后,为了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立法的节奏明显加快,经济立法的数量不断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也因此日趋完善。可以说,宪法的修改、经济立法的加强和法治环境的逐渐完善,为这一时期经济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中国经济法学由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根据经济法学在这一阶段的发展情况,又可大致细分为以下两个阶段。(1)1992年一2000年:中国经济法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调整阶段。在这一阶段,经济法学界提出了认识和解释经济法的一些新的理论学说,如国家协调论、需要国家干预论、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论、新纵横统一论、国家调节说、国家调制论等。这些有关经济法的理论解释虽然存在一些不同的表述,但并无本质上的不同,都将“国家(政府)一市场”之间关系的法治化作为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应该说,这一理论框架重新确定了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经济法学界也基本在这一理论框架下揭开了经济法学研究的新篇章。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经济法学作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在经过长期的探索后基本上形成了初步的理论框架和体系。(2)2000年至今:中国经济法学的深化阶段。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六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深化分配制度改革。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完善市场体系,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目标。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重新强调了新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现代市场体系的完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与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国加入WTO前后的几年里,还完成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法律法规清理,提高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这一阶段,经济法学相对处于一个比较平稳和快速发展的时期,突出特点是与中国加入WTO及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经济法学以探讨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为重点,逐步深入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不断提高国际化程度,这主要表现为:①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制度研究都朝纵深和国际化方向发展,经济法研究机构大量增加;②与WTO有关的新的研究领域不断被开拓,以中国加入WTO为背景的学术成果大量出现;③在探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民主法制建设时,经济法学更关注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视野;④经济法学的学科体系渐趋稳定,面向市场化和国际化成为经济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⑤经济法学研究对经济立法和经济决策的影响日渐加强。总之,这一时期经济法学更重视本土化与国际化的结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二)中国经济法学三十年研究的重点与形成的理论体系中国经济法学由初期关于调整对象的论争到基本理论的逐渐建立和具体制度的构建,再到整个学科体系的相对稳定,三十年来不断走向成熟。就研究的主要问题与形成的共识而言,可以大致从经济法学总论和经济法学分论两个层面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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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坛(第7卷)》由群众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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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非常满意


帮同学买的,觉得有点贵,纸质还好


蛮好的,版面,纸质,以及打印都可以,当然重要的是内容好!!


还可以,压绉了!


其收集了当前经济法研究的最新成果,并且很有深度与广度,度研究经济法的人来说,是须具备的,整体感觉还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定价太高了,400多页,50块人民币,还是有点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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