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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蝶

叶冰伦 知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  

出版社:

知识出版社  

作者:

叶冰伦  

页数:

239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她为了她,可以放弃爱情;她为了她,可以没有了自己。 无所适从的爱,无法把握的未来,侵蚀着她们曾经美好的笑脸。裙摆飞扬的岁月,她们在好与坏中挣扎游移,仿若双生却又彼此疏离。花季,雨季,她们深爱对方却最终零落天涯…… 她的文字在我们心底刻划下深深的疼痛和挣扎,用一种最接近本真的方式去纪念我们永不再来的青春岁月,在痛与笑的文字中,刻划下青春得轨迹……  本书是叶冰伦的第一部小说,也是青春纪年小说开拓旅途上不可缺少的一笔。它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仅只是对青春的纪念和祭奠,更多的是记录青春真实的面目所留下的伤痕指引我们成长的方向。2008年青春文学华丽的转身,青春纪年小说残酷上演。

作者简介

  叶冰伦,喜欢黑色指甲,喜欢蓝色眼影,喜欢在pub寻找自己的青蛙王子;喜欢画着精致的妆在肯德基里大口大口地吃汉堡,让旁人看到目瞪口呆;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文累到体力透支再美美的睡上一觉;热爱写字,热爱音乐,热爱朋克精神;永远信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吃自己的饭,让别人去吐吧!”这一至理名言认真而快乐地生活……

书籍目录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01  “嘿!他喜欢你,以后不要叫他哥哥了,他会伤心的!”我指着面前的一个长得特好看的男生对我身边乖巧的女生满脸坏笑地说。说完后我就转身走了,想象着身后两张涨得通红的脸,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这人有一大爱好,就是喜欢使坏,尤其是特喜欢对乖孩子使坏。就在我发愁身边尽是一些比我还坏的孩子让我的人生百无聊赖、苦于无处满足我的爱好时,伟大的主把两个天使一般的乖宝宝送到了我的身边。  不过他们出现的过程确实让我现在想来还心有余悸。  02  那天晚上的月亮特别的亮,我走在回家必经的一条又黑又深的小巷子里,快到拐角处的时候,我听到前面传来细细碎碎的、杂乱的脚步声。  这里是事故多发区,我警觉地停住了,想往回走。但是我在我那群姐们儿中是出了名的侠义心肠,要是我这下子临阵退缩,前面真出了什么事情被我的那群姐们儿知道了的话,我还不得被她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死。  于是我本着大无畏的英雄情结继续往巷子深处走去。事实证明我的警觉是正确的,我刚走到拐角处,一个娇小的女生就慌慌张张地撞到了我的身上。  我往后趔趄了几步,撞在我身上的女生控制不了重心向我扑过来,我一把扶起她。她抬头看我,一双如婴儿般清澈的眼睛夹杂着些微的仓皇失措,娇俏的鼻头上冒着细细密密的汗,一张乖巧的鹅蛋脸在月光的映衬下有着不谙世事的纯净。我心生嫉妒,嫉妒到羡慕。  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一个坏女生。我喜欢把校服画得乱七八糟,齐膝的裙子也被我剪掉一大截,栗色微卷的长发散落在胸前,每天把眼睛画得黑黑的,嘴巴却喜欢涂上泛白的唇膏。更让老师们头痛的是,我的打扮还引来学校里一群爱打扮的小妖精们的跟风。有的人从我们学校外面经过还以为城里的重点中学改艺校了,于是总是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进进出出、穿得姹紫嫣红的我们。  教导主任是一个40岁的老女人。她不止一次地警告过我,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画给学校挣来很多大奖,我早就被开除了。  其实我除了爱打扮一些、爱逃课一些、学校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遵守得不那么严格一些,我还算是一个好学生,要知道我的画可给学校不知道挣了多少大奖。当初学校升重点,我获的奖还起了不小的作用呢!  所以即便是教导主任每天不厌其烦地在耳边警告,我也没觉得自己坏,依然我行我素。  可是,当我看见眼前这个纯净得就像传说中的小天使般的女生的时候,我终于觉得自己坏了,彻头彻尾地坏了。  03  “有人追你?”我问。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  “快跑!”我听到后面的脚步声跟上来了,拉住女孩的手就往巷口跑。  可是,我们没跑多久就被后面的小流氓给追上了。我把那个乖巧的女生护在身后,用凶狠的眼神看着眼前围过来的小流氓,说:“滚开!”  那一刻我真就觉得自己是个英雄了,那么的英勇,呵呵。不过我还来不及舍己救人,最嚣张的那个小流氓就“嗷”的一声倒下了。  然后我看到了他,他举着一块板砖站在我面前,月光在他瘦高的身上投下阴影,衬托出他轮廓分明的干净的脸,眼神凛冽,神情冷静。说实话,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生,在那一刻,我呆望着他,忘记了呼吸。  我身后的女生探出头惊讶地喊了一声“小默哥哥”,但眼前这个好看的男生还来不及回答就被另外几个小流氓打倒在地。幸好我机灵,大喊了一声“警察来了”,那几个小流氓估计没经过什么事,一听见前面巷口有声音就一窝蜂地散了。  寡不敌众,这个好看的男生瘫倒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我身后的女生紧张地走过去,试图扶起他,但是女生太娇弱了,做不到。好看的男生轻轻地拂开女生的手,然后自己撑着墙缓缓地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擦擦嘴角的血迹,温柔地对身边那个娇弱的女生说:“小冉,回家吧!”  “可我还没找到嘟嘟。”女生皱着眉头不愿挪步。  “明天再找吧!太晚了,你爸爸该着急了。”男孩宠溺地拍拍女生的头,柔声说。  后来我才知道嘟嘟是女生收养的一只流浪狗。这个善良的孩子,让人无可奈何。  看着眼前两个温暖而美好的人儿,我突然感觉自己的出现是那么的突兀,就像柔软的心里插进了一根尖利的刺,那么的不合时宜。我咧咧嘴对他们说:“嗨!好像没我什么事了,回家喽!”  我迈开步子蹦了几步,突然想跟身后的人开个玩笑。于是,我转过头,装作很认真地盯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女生的脸倏地红了,男生居然毫不畏惧地定定地迎着我的目光。  我被男生的眼神打败了,心的下面像是铺了厚厚的沙,突然崩溃,让我尝到了沦陷的滋味。  我忘了自己要开的玩笑,只是冲那个好看的男生问:“你成绩特好吧?”  “什么?”那个男生似乎没有想到我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杵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回答,看上去特傻。  看着男生的傻样,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看你那傻样我就知道你成绩特好。”  “什么?”好看的男生张大了嘴,样子更傻了。  “没什么。就是我身边的男生长得都特聪明,但是成绩总是万里江山一片红,差到底了。你和他们不一样,你长得特傻,所以成绩就应该特好了,你说是吧?”我强忍着内心的笑,装作很认真很诚恳地对好看的男生说。  “哦。”男生脸涨得通红,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倒是他身边的乖乖女被我逗得咯咯地笑个不停。  真是个傻孩子,我的心甜到酥软。我想,我不会是喜欢上眼前这个傻傻的乖男生了吧?  我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长得怎么说也算是一不大不小的美女,身边自然不乏人追求。那些人要不就是油嘴滑舌的纨绔子弟,要不就是不务正业的小混混,我从来就不会正眼看他们一眼。但是,眼前的这个看上去很傻很乖的男生却让我的心有了沦陷的感觉。  我在心里低呼:我完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个好看的男生,乖乖女的笑声戛然而止,很奇怪地看着我。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马上咧开嘴,露出没心没肺的笑来掩饰自己。  “你叫什么?”乖乖女似乎没有多想什么,见我笑了,她的脸上也马上漾起暖阳般的笑容。  “我叫萧然,萧然落叶的萧然。”我回答。  “好有意境的名字哦!”乖乖女露出羡慕的神情。  我得意地撇撇嘴说:“那是当然,谁叫我爸是画家!”  “真的吗?你真幸福啊!”乖乖女的两眼放出明亮的光芒,更加羡慕了。  看着乖乖女羡慕的眼神,我的脸上依旧是没心没肺得意的笑,内心却溢满苦涩。是啊!我挺幸福的。身边的姐们儿都说我幸福,因为我的穿着永远光鲜,脸上永远是没心没肺的笑,头也总是骄傲的抬着。  她们不知道我其实是住在小城最破最乱的棚户区,她们不知道我其实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04  我脑海中关于幸福的记忆永远定格在7岁那年。7岁以前,我和我的画家爸爸、演员妈妈住在小城最高档的小区里,每天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是7岁以后,我和妈妈蜗居在这个小城最破、最乱的棚户区,相依为命。容不得选择,小公主就变成了灰姑娘。但是,没有人告诉我这是一个童话。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被赶出家门、搬进棚户区的大雨滂沱的早晨。  那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大到可以颠覆我的生活。一个在爸爸走后住进我家的男人,把我和妈妈从那个曾经是我幸福的城堡的房子里赶了出来,伴随着那声“臭婊子,滚”,门重重地关上了。  妈妈紧咬着嘴唇,什么也没说,带着我走进了又破又乱的棚户区。  第一次穿过那条巷子的时候,风吹着小巷旁的梧桐树,树枝相互拍打,冰冷的雨水灌进我的脖子,冻得我一阵哆嗦。  一路上很多人站在屋檐下看着在雨中被淋得狼狈不堪的我和妈妈,他们一边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一边用鄙夷的语气说着关于妈妈的流言。  那时的我太小,不能明白他们说的到底是什么,但是从他们的话中我可以知道,妈妈是个坏女人,是她让我没有了家,是她让我童话般的生活化为灰烬。  从那时开始,我恨上了妈妈。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从一个乖乖女渐渐变成众人眼里的坏女生。我抽烟、喝酒、打架、在老师的课堂上胡闹,不过,我从不会正眼看围在自己身边、眼睛发出恶狼一般绿光的男生,我不会让别人有机会说“臭婊子,滚”。  05  “嗨!萧然,怎么了?”乖乖女轻拍了我一下。  我回过神来,抬眼就看见乖乖女关切的眼神。我笑了,心想,至少我现在看起来挺幸福的,挺开心的,不是吗?这就够了。  “没怎么啊!”我耸耸肩。  “那你怎么一直发呆呢?”  “嗯……我在想你怎么可以长得这么乖,还让不让我们这些不良少女活了?”我装作很无奈的样子。  乖乖女又被我的话逗得咯咯地笑起来。  “好了,太晚了,我该回家了。”我向他们招招手,转身往巷子里走。  “嘿!”乖乖女叫住了我,“你家……住在那里面?”  “嗯,要不你以为我这么晚了来这黑不隆冬的小巷子干吗?抢劫还是让别人抢?”我努力让自己忽略乖乖女脸上讶异的神情。  “你说话真逗!”乖孩子就是不禁逗,你随便说一句话,她就笑得花枝乱颤。  “还行吧!我这人就这么一个优点了。”我被乖乖女的笑容感染了,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笑起来。  “我们送你回去吧!”乖乖女说。  她的声音很甜,就像她的脸蛋一样,美好得让人无法拒绝。我看了会儿她的脸,然后点头说:“OK!”  其实除了无法拒绝外,我也是有私心的,我想和那个好看的男生多待一会儿。  06  一路上乖乖女唧唧喳喳的,于是我知道了她叫沈小冉。她告诉我她叫沈小冉后,这个傻丫头就不停地念着“萧然,小冉”,她说我们的名字乍一听就像是同名。所以我不叫她小冉,那会让我觉得别扭,我在心里叫她傻丫头。  傻丫头还告诉我那个好看的男生叫莫小默,是她的邻居,和她从小一块儿长大,她喜欢叫他小默哥哥。  当傻丫头笑嘻嘻地对我说她喜欢叫莫小默哥哥的时候,我瞥了一眼莫小默,从莫小默柔和的脸上我捕捉到了一丝转瞬即逝的失落。  真是个傻丫头,居然看不出莫小默是喜欢她的,是不喜欢她叫他哥哥的。我在心里笑了,带着一点点酸涩。  走到巷子尽头就到了一片破败不堪的棚户区,乱七八糟的木板、纸箱随意一钉就是家了。我的家就在这一片棚户区的最深处。  我停住了,下巴一扬,很调侃地说:“很有艺术家的感觉吧!我就要到家了,你们回去吧!”  “还是送你到家门口吧!”一路上安静的莫小默看着眼前破乱的景象微微皱了眉,担心地说。  我怔住了,有点受宠若惊,很开心地带着恶作剧的心情说:“我只会让我的男朋友送我到家门口,要不,你做我男朋友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逗莫小默。天知道我当时是什么心情,竟然有些期待好看的莫小默给我答案。  当然,莫小默没有回答。他有些窘迫地看看我,又看看沈小冉。他也是一个乖孩子,我决定不再逗他,说:“不用送了,Bye-bye!”  但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逗了逗眼前的两个人,我告诉傻丫头,莫小默喜欢她。  说完我就走了,身后的两个人半天没有声音,我想,他们一定都被我的话震住了。我实在是忍不住哈哈大笑。  “萧然,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  沈小冉在我身后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让沉浸在恶作剧得逞的喜悦里还没缓过劲的我愣住了。  好朋友?多久没听见这么温暖的词语了?我身边的女生都说姐们儿。  我的心里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忽然化了,让我满心温柔。我认真地看着眼前的沈小冉,只见她留着齐耳的短发,刘海乖乖地贴在额头上,干净的脸蛋微红,校服穿得规规矩矩,还背着一个Hello Kitty的斜挎包。看着她,我忽然觉得教导主任骂对了,我终于承认我是一个坏女生。  我和她真不是一路的女生,但是她居然问我可不可做好朋友,我忍不住笑了,伸出手摸摸沈小冉粉嫩乖巧的脸蛋,说:“真是个傻丫头!回家喽!”  我转身,甩着手中大大的布包,像只鸽子一样开心地飞走了,脸上居然有湿热的感觉。  07  我站在门前,就着屋外的月光在大布包里翻着钥匙,心里想着傻丫头和好看的莫小默。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吓了我一大跳,包里的东西全都散落在地上。  “有病啊,你!”我骂骂咧咧地转过头,是雷蒙。  雷蒙和我一样是个坏学生,打架闹事,成天在酒吧混。他也住在这个破旧的棚户区,他老喜欢跟着我,但是我讨厌他,因为小时候他可怜兮兮地想用他脏脏的手摸爸爸送我的洋娃娃。  第一次看见雷蒙是我第一天走进棚户区的时候,他蜷缩在我那个破旧木板拼凑而成的家外的角落里怯怯地看着我。  “你是谁?”我皱着眉头盯着角落里的小男孩用稚嫩的声音大声地问,带着公主惯有的骄傲。  “我叫雷蒙。”黑黑瘦瘦的小雷蒙从角落里站起来,拉拉他肥大的裤子,吸吸鼻子上耷拉着的鼻涕,朝我露出灿烂的笑。  “你为什么在这里?”我问。  “我的家就在那边。”小雷蒙抬起他瘦瘦的胳膊,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和眼前的木棚一样破旧的棚子对我说。  我转头看着他所指的地方,眼前被倾盆的雨水模糊了,要不为什么我看见的都是一样破败的景象?  回过头,看见小雷蒙从角落里走了出来,站在我的面前,很惊奇地看着我手中昂贵的娃娃,情不自禁地伸出他脏脏的细瘦的手。  我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然后快步跑进家里,紧紧地贴在靠近门口的墙壁,厌恶地看着呆呆地站在雨中眼圈微红的小雷蒙。  那一次之后,他就阴魂不散地总是跟着我,从小学跟到初中,现在初中毕业了他还是爱跟在我的身后,冷不丁地冒出来吓我一跳。  我讨厌他,讨厌他看着我娃娃的时候卑微的神情,讨厌他总跟着我、让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和他是一样坏得无可救药的人。每次教导主任把我和他归为一类做反面教材,教导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的时候,我总是会大声地嚷嚷:“我和他不一样!我坏,可是我给学校挣了那么多奖;他坏,坏得一无是处。”  “萧然。”雷蒙低低地喊了我一声。  我瞥了他一眼没理他,半蹲下收拾掉在地上的东西。  “你考上梧桐一中了吧?”雷蒙没有帮我捡散落的东西,还是站在原地用低沉的声音问。有时候我觉得他挺怕我的,在学校他怎么也算个人物,听说有个暴发户的女儿还为他要死要活的,可他跟在我身后的时候总是怯怯的。  哈!找到钥匙了。我懒得回答雷蒙的话,捡起钥匙就准备开门。雷蒙蹿到门前,用他修长的身体拦住我,问:“你念不念高中?”  我往后退了两步,抱着布包嫌恶地看着他。清冷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我发现,雷蒙也很帅,带着点坏坏的帅。不过,我喜欢乖孩子。  “我爱念不念!关你什么事?让开。”我不耐烦地推开他。  “是不是没钱?我可以帮你。”雷蒙说。  我不可思议地抬起头看他,然后像听笑话一样笑了:“你真有病!我不要你帮!你该干吗干吗吧!”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雷蒙往后退了一步,很认真地说。  “我就是看不起你,你现在可以走了吧?”我也变得认真,一字一顿地说。  “我知道,你从小就看不起我,但是萧然,你不继续读书的话就和我没什么两样,只能一辈子待在这暗无天日的棚户区,要不就是出卖自己……”雷蒙轻笑,轻描淡写的笑容里满是呼吸的疼痛。  “住嘴!”我被他的话刺痛了。  但是却没有阻止住雷蒙,他继续说:“萧然,自从你搬进棚户区的那一天起,就和这里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不要守着你那点可怜的自尊自欺欺人了。你听清楚了——我们是一样的人!!!”  “我和你不一样!永远永远都不会一样!”啪!我扇了雷蒙一巴掌,狠狠地。  那一刻,空气仿佛凝固了。  08  “这么晚了,吵什么啊?”隔壁的梅姨出来倒水,“哟!原来是萧然和雷蒙啊!雷蒙,你爸发了一晚上酒疯了,你还不回去看看,在人家小姑娘家门外干吗啊?”  “我家的事你少管!”雷蒙红着眼睛朝梅姨吼了一声。  “你……”梅姨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  我长吁了一口气,趁梅姨和雷蒙纠缠的空隙,飞快地打开门、进去,然后飞快地关上门。  随手拉开灯,眼睛一时间还不能适应突然间强光的刺激,我微微眯了下眼。  睁开眼,形如枯槁的妈妈靠在床沿边上呆呆地看着我。我又吓了一大跳,皱皱眉对妈妈烦躁地冲出一句:“以后没睡就开着灯。”  妈妈看着我不悦的神情,张张嘴,欲言又止。  我讨厌看妈妈可怜兮兮的样子,那会让我想到老师教的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上课的时候老师让大家举例解释这句话,我高高地举起了手,然后站起来说:“这句话说的就是我妈!”  全班哄堂大笑,老师也被我气得差点背过气去。他们都以为我故意闹课堂,他们都不知道我说的时候有多么的认真。  我把包往床上一扔就转身走进那个被称为厨房的阴暗的小隔间,挽起衣袖,煎药做饭。  妈妈吃完饭、喝完药很快就睡着了。她总是很累,整天躺在床上还是很累。我站在床前静静地看着她,曾经的她是那么的漂亮,我们一家三口洋溢的幸福能让旁人羡慕到嫉妒。但是现在,她还不到40岁,双鬓就已经被病痛折磨得泛白了,眼神里也早已没有了往日的高傲。  轻轻地帮她掖掖被角,我想我其实是心疼她的,但我又是一个特记仇的人。所以我也无比地恨她。我真是一个复杂的孩子。  从包里摸出烟和打火机,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外,找到一个角落靠着。寒冷的月光透过屋檐的破洞挤进来,我点燃一支烟,小小的角落烟雾缭绕,在月光中轻舞曼妙。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傻傻的丫头和好看的莫小默。他们是那么乖巧的两个孩子,如果现在看见蜷缩在角落里抽烟的我,一定会惊讶地张开他们好看的嘴巴,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说:“好女生是不可以抽烟的。”  想到他们,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天知道黑暗中的我是多么的寂寞!  09  没想到这么快就又遇见了傻丫头,世界真小。  “嘿!”我背着画板从文具店走出来,远远地看见傻丫头站在一棵大大的梧桐树下拿着一根雪糕认真地舔着。今天的她一身纯白:白色的棉布连衣裙,白色的帆布鞋,头上还围了个白色蝴蝶结的头箍。夏天的阳光很好,她的脸被晒得粉扑扑的,远远地看去,她就像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小天使,那么的纯洁美好。我想我一辈子也不可能那么美好。  她听见我喊她了,抬起头朝我露出和夏天的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我跑到树下,她睁大了清澈的眼睛看着我,然后就咯咯地笑了起来。  “嘿,你笑什么呢?”我装作生气地说。  她马上停住了笑,不过看她涨红的小脸就知道她忍得很辛苦。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哦!你,你穿得就像一朵向日葵。”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一件耀眼的金色吊带裙,一双金色的拖鞋,再想想她的比喻,我自己也忍不住哈哈地笑了起来。  不过,我又听见她轻轻地说了一句:“但是你穿着很好看,真的,越看越好看!”  这个可爱的孩子,我又忍不住摸摸她的脸,把脸靠近她,说:“我很漂亮吧?我一生下来我妈就说我长大了肯定是个美女。”  说完我又笑了,和傻丫头在一起我总是那么轻易地就可以开心起来。  “莫小默呢?”我问。  “他啊!还在上暑期班。”傻丫头低头认真地舔着手中的雪糕,有点漫不经心地回答。  “哦!”我的心里升起一抹淡淡的失望。  看着傻丫头乖巧的脸,我忽然想到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像受惊的小鹿般惊恐未定的样子,说:“你那天那么晚去那么黑的巷子干吗?”  “找嘟嘟啊!”傻丫头依旧没有抬头。  “哦,好像那天听你们说起过。嘟嘟是谁啊?”我想起了那天傻丫头和莫小默的对话。  “嘟嘟是我收养的一只小狗,特可爱。”傻丫头终于不再执著于她手中的雪糕,抬起头回答我,脸上漫溢着对那只叫做嘟嘟的流浪狗的喜爱之情。  “你就为一只狗,所以那么晚去小黑巷子里?”我有些不可思议,她为了那只狗差点赔了自己,于是我开始关心那只狗的去向,“现在找到那只狗没?”  “没呢!怎么也找不到它了。”傻丫头忽然间就变得很难过,“希望有好心的人收养它,它真的很可爱的。”  我有些心疼眼前满脸难过的傻丫头,于是捏捏她的脸逗她:“比你还可爱呢?那是不是也不让别的狗活了啊?”  我的话果然对傻丫头很有效,她听完我的话马上就开心了许多:“它那么可爱,一定会有人对它好的,你说是吗?”  “嗯。”我轻轻地拍拍她的脑袋,提醒她,“快点吃雪糕啦!要不都化了。”  “哦!”傻丫头朝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然后又低头开始和手中的雪糕缠绵去了。  傻丫头终于舔完了她手中的雪糕,拿着雪糕棍儿东张西望地找垃圾桶。  我一把抢过她手中的雪糕棍儿扔了出去,小木棍在空中划了一道很优美的弧线后,掉在一个撅着屁股锁脚踏车的男的背上,那男的转过身气急败坏地嚷嚷:“TMD!谁那么缺德啊?”  我拉着傻丫头飞快地跑开了,一直跑到街心公园才停下。  我们靠在街心公园的亭子边上累得直喘气,然后哈哈大笑。傻丫头的脸愈发地红了,让人看了忍不住心疼她。  我从随身的大布包里掏出一瓶绿茶给她,说:“给,自己泡的。”  “谢谢。”傻丫头甜甜地一笑,接过了绿茶。  “你怎么不上暑期班啊?”我说。  “逃了,那老师太闷了。”傻丫头喉咙咕噜一阵,喝下大大一口水。  “嘿,你学坏了哦!”我揉揉傻丫头看起来有点儿营养不良的头发。  傻丫头对我吐吐舌头,说:“以后不逃了,要不小默哥哥该骂我了。”  “你不乖,又叫他哥哥了。”我心里居然有点酸酸的。  “本来就是哥哥。”傻丫头嘟着小嘴看着我,忽然对我的画板开始感兴趣了,“你喜欢画画?”  “嗯,要不我给你画一张?”我说。  “在这儿?”傻丫头看了看在公园里散步的人,显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嗯。我每天都在这儿画画。”我一边回答一边支起画板,用眼神示意傻丫头到前面站好。  “真好。我也喜欢画画,不过已经很久没画了。”傻丫头的笑容里掠过一丝黯然。  我心疼了,说:“嘿,站在那棵梧桐树下吧!我给你免费画一张,给别人画可是要收费的哦!”  傻丫头乖乖地站在了梧桐树下,依旧是那么纯洁美好。  直到天快黑了,我才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傻丫头乐不可支地捧着我给她画的画,在我身边坐了一天,看我给别人画肖像。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画画。  我数了数今天挣的钱,抽出一张对傻丫头说:“走,我请你吃饭。”  吃饭的时候,傻丫头很羡慕地对我说:“你每天都能画画,真好!我原来是想考中央美院的。”  我夹了一片牛肉,歪着头看她,傻丫头似乎有心事。  吃完饭我们就各自回家了,分别的时候,傻丫头说:“萧然,认识你很开心。你画得真好,考美院吧!”  傻丫头总是很认真,现在又开始一脸认真了。我捏捏她的脸,说:“OK!保证帮你实现梦想!”  我很少认真,但我知道这次是认真的。  回家的路上,我从布包的角落摸出被我揉搓成一团的一中的录取通知书,小心翼翼地撑开,上面大大地写着——萧然同学因美术成绩特别优秀被我校破格录取!  10  回家前,我先把画板和工具箱藏到屋后的一间破棚子里。妈妈讨厌看见我碰画具,天知道她当初怎么会爱上我爸,一般不是要子承父志的吗?  我哼着乱七八糟的歌,吊儿郎当地走到家门外,钥匙还没插进锁孔,门就意外地开了,雷蒙一脸愕然地看着我。  “你怎么在我家?”我奇怪地看着他。  “明天一中就报名了,你去吧!”雷蒙没有回答我,急急地丢下一句话就推开我跑了。  我被他推得重重地撞在了门框上,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暗自感动了一下,就一下。在我转头看见桌上一摞零零整整的钱的时候,那抹感动瞬时消失不见。  “雷蒙送的?”我关上门指着那摞钱压着嗓子问。  “说是打工挣的,让你上学。然然,你考上高中怎么也不告诉我?”妈妈有点怯怯的。  “你凭什么拿别人的钱?别人给你就收?你什么人啊?”有时候我怀疑我有狂躁症,总是上一秒还笑靥如花,下一秒就阴云密布,变得毫无征兆,“告诉你?你给我学费?赌还是卖?”  “然然,你……”妈妈不可思议地睁着她那双曾经骄傲现在却变得悲戚的眼睛,脸色惨白。  我没想到自己脱口而出的话会那么不堪入耳,觉得在家里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我拿起桌上的钱跑了出去。  “然然……”妈妈的话被我关在门内。  11  要找到雷蒙很容易,我在棚户区随便找个人一问,他告诉我去酒吧街的LOSE就一定能够找到雷蒙。  LOSE是我们这里一家有名的清吧,说是清吧其实挺吵的,听说那里是学生最爱去的地方,不过我还没去过。  我进LOSE的时候,雷蒙正在木搭的台子上唱歌,唱着张学友的那首《等你等到我心痛》,刚开口唱“等你等到我心痛,等你等到没有梦”这两句的时候,下面的一群打扮得像妖精一样的女生就开始尖叫。  我走到最靠里的吧台边上坐着,点燃一只烟。吧台里一个长得像王力宏的帅哥凑过来问我喝什么,我指指雷蒙,问:“他是你们这儿什么人?”  帅哥顺着我的手看过去,笑了:“他你都不知道?我们这儿乐队的键盘手兼主唱,也是LOSE的台柱。瞧见没有,下面那群美女都是他的粉丝,尤其是穿绿裙子的那个,每晚都来捧他的场。”  我看见了穿绿裙子的那个女生,裙子是很耀眼的绿,眼睛上涂着金色的眼影,头发蓬松得像个狮子头,手里夹着一支烟,指甲做过,很长很黑。她随着音乐的节奏扭动着身体,整个一小妖精。  我叫了一杯扎啤,最便宜的,坐在吧台边上慢慢喝着,和那个像王力宏的帅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其实我心里在暗自感叹,看不出来雷蒙的歌唱得这么好。  一曲唱完了,那个穿绿裙子的女生跳到台子上抱着雷蒙亲了一口,雷蒙显得有些烦躁,冷冷地推开了他,很酷地走下台。他下来的时候看见了我,脸上那酷酷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复杂,有意外也有惊喜。我突然想,那天我看见莫小默的时候是不是也是一样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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