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发展视点
2008-12
法律出版社
东晓钟
408
2008年是中国历史上不寻常的一年,全国人民团结一心,与冰雪、地震等自然灾害进行了顽强的抗争,并成功举办了举世瞩目的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神舟”七号飞船遨游太空实现航天新跨跃,向世界展示了一个坚强的中国,一个蓬勃的中国,一个发展的中国。本书有幸付梓于这不寻常的一年,序以永志。 2008年,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化,检察事业蒸蒸日上。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人员头脑,精研法律,砥砺实践,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我们向读者呈上的这本文集,辑录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检察理论和实践的深度思考,或许登不上学术的殿堂,但是,以一种开阔的视野认真吸纳基层检察官的实践智识,不也是学术广泛而深厚的根基吗? 本书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检察基础理论问题探讨。检察基础理论是检察机关存在与发展的本体命题,是检察理论研究中亟待正本清源、树理立论的薄弱领域。限于能力,此部分收录的文章较少,且论述肤浅,尚属一孔之见。第二部分:解读科学发展观。
本书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检察基础理论问题探讨。检察基础理论是检察机关存在与发展的本体命题,是检察理论研究中亟待正本清源、树理立论的薄弱领域。限于能力,此部分收录的文章较少,且论述肤浅,尚属一孔之见。第二部分:解读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2008年6月,我们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举办了科学发展观与检察工作论坛,认真研讨了检察工作中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问题。本部分所收录的文章主要是以检察视角阐释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研析检察发展问题。第三部分:贯彻新修订律师法问题研究。律师法的修订实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实践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了诉讼民主和人权保障,同时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部分收录的文章,顺应法律变革,积极研讨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检察工作水平的问题和措施,展示了检察队伍的理性、自信和成熟。第四部分:法律监督的实践问题。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现实问题,如何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并取得监督实效,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这也是检察研究中最广阔的天地。本部分文章只是基于基层实践而进行的总结探讨,这种探讨必将随着法律监督实践的深化而跟进展开。第五部分: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机制完善。检察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改革为动力才能不断深化和发展。本部分收录的文章探讨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问题,力图用新的视角为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的发展谋划思路。第六部分:有关法律制度的研究探讨。该部分内容表达了法律制度的融通借鉴,也表达了检察研究的开放开明,使我们在研习、司适法律制度时有了更深阔的背景。
一、检察基础理论问题探讨 检察权的立法完善——徘徊在历史与现实之间 略论检察权的独立与监督——可持续发展法制视角的分析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权力建构刍议二、解读科学发展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控辩平衡下反贪侦查科学发展的核心问题 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反贪工作 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检察建设 试论和谐社会视域下刑事检察执法效果的二元统一三、贯彻新修订律师法问题研究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应对新修订《律师法》的对策及建议 挑战与回应:口供制度的重生——兼论《律师法》对侦查工作的影响 职务犯罪侦查取证模式改革刍议 新《律师法》的实施与侦查机制的改变 关于现行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有关规定的梳理及思考 如何面对修订后的《律师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挑战 关于初查模式的一些思考 浅谈反贪侦查工作如何应对律师提前介入 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的探析——新《律师法》背景下探索公诉工作的科学发展四、法律监督的实践问题 错捕的界定 公诉部门履行审判监督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源于公诉实践的思考 量刑建议试行情况调查及对策 加强刑事抗诉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探析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低的原因与对策分析 检察视角中的民事执行监督 审查逮捕阶段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研究 《监狱法》对留所服刑犯人的适用 刑事申诉案件的立案应只作形式审查 浅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我国的建立 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立法设计五、检察工作的深人发展与机制完善 新农村建设视野中的职务犯罪分析与预防 浅析涉农信访的原因及对策 检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害人的经济救助研究 如何进一步发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作用——用录音录像资料代替笔录固定言辞证据的建议 检察机关非管辖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原因及对策 职务犯罪侦查中建立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探讨 从一起涉法缠访案引发建立涉法信访随案移送机制问题的思考 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应对机制的实践和思考 论检委会履职之规范 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之必要性探讨 对基层检察院人才开发问题的思考 从检察信息化发展看检察机关建立信息主管体制的必要性六、有关法律制度的研究探讨 澳洲刑事案件审理程序及其繁简分流——兼谈简化审理中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小议沉默权 从衡平视角阐释保释制度——兼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厘定 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问题
二、解读科学发展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内容提要】文章通过分析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侦查工作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职务犯罪侦查对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涉及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人的因素,要求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7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振川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调研时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解决检察工作中的新问题,提高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的能力,推动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就要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把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 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形势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必须重求实,即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贯彻执行。 第一,必须认清我们是首都检察队伍的一部分,责任重大。 作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首都检察队伍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观察我国政治改革与民主进步的窗口,因而也就承担着更加广泛的社会政治责任。同样的案件,在首都北京就会被格外关注,有时甚至被认为是观察党中央政策方向的重要指标,有些案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各地司法机关办案的参照依据。 具体到一个基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就要求我们必须对辖区内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具体包括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及运作情况,国家工作人员队伍的规模及思想、管理状况,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职务犯罪情况,以及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执法的要求和希望等,都应有具体的了解、深入的把握。 第二,必须认清我们在党中央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地位和任务,统一思想。 党中央确立了党委领导、纪委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检察机关应当在这一格局中发挥作用、开展工作。借口独立行使检察权甩开党委领导,借口侦查工作的特殊性不要纪委协调、自我为中心,都是极其错误的。要彻底抛弃“老大”思想,切实摆正位置,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与其他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构筑反腐败的钢铁长城。 第三,必须认清刑事诉讼法律的发展方向,转变观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内政治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纂断深化,人民群众在满足了基本生活要求之后必然会提出保障个人权利的新要求。伴随着保障人权人宪,我国也必将进一步强化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力度并相应地对公权力的实行进行限制,社会各界对于个捌执法机关的种种违法行为也给予了更为强烈的关注。这些都对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旧有的侦查理念、体制、机制恐怕不再能够适应这些新要求,必须加以转变。 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运用司法手段惩治腐败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职务犯罪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办案难度越来越大,检察机关现行办案机制所固有的弊端和缺陷也日益显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一)外部环境日益严峻 1.立法对执法要求越来越严格。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立法对侦查工作的规定越来越严格。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如何在12小时内有效突破案件目前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侦查工作。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新修改的《律师法》,新《律师法》对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作了较大的修改,给查工作带来了更多不确定的因素,客观上更增加了反贪侦查办案的难度。 2.群众举报逐年减少、反贪案源日益匮乏。近年来反贪部门举报线索受案数量持续下滑,举报质量下降,“知情人不举报、举报人不知情”,初查成案率降低。 3.查处案件中干扰多、阻力大。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大多都在案地或部门有根深蒂固的关系网,案发后,出于各自的利益或人情,常出现说情或利用职权干扰侦查工作的情况。同时由于检察机关的双重管理机制所限,检察机关的经费来源和人事安排仍然要受制于地方政府,导致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4.查案过程中缺乏支持、缺乏配合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快速侦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离不开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但同时我们自身又缺乏强力机制,所以,只能依靠协调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开展工作,这样的配合只是一种可能性,而非必然性。现实中,在我们向银行部门查询银行存款、向工商部门查询工商登记时,经常碰到搁置查询、拖延时间甚至拒绝的情况,还有的竟然把司法机关当成了营利机构,把他们自己的法律义务当成一种有偿服务,向我们收取所谓查询费、咨询费等。 (二)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逐步提高 1.职务犯罪手段翻新、科技含量提高。随着资讯科技以及互联网的迅速普及,职务犯罪的手段日益翻新,专业化、智能化的趋势明显,也出现了许多新类型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侦查能力增强。随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的提高,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水平也在“水涨船高”,犯罪形式更加隐蔽,难以发现和认定。实践中,贪污案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惩罚,往往在案发前即移赃毁证,案发后拒不交代或避重就轻;贿赂案犯罪嫌疑人常常把收受贿赂与谋取利益的间隔时间拉长,故意制造一种两者之间没有联系的假象,甚至在犯罪的同时已经采取相应的反侦查措施,以“借贷”、“租赁”、“投资”名义订立合同等,使得犯罪查证困难。 3.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的现象十分普遍。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挖空心思规避法律,以各种公开的、合法的(或者轻微违法的)旗号掩盖犯罪之实。比如性贿赂、劳务贿赂、以安排亲属职位的方式贿赂、与领导亲属合资开办公司的方式贿赂等,增加了犯罪甄别的难度。 (三)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1.基层检察院侦查部门办案力量薄弱、装备落后。职务犯罪案件牵涉面广,作案手段和犯罪方法日趋现代化、专业化和智能化,大量的内查外调工作使得该类案件的查办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基层检察院侦查力量薄弱、装备落后、经费不足,许多手段设备跟不上去,给侦查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影响了对职务犯罪分子从重从严及时惩处。 2.缺乏查办案件经验交流机制,对新罪名的查处不力。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及犯罪手段、形式的变化,特别是新领域、新罪名案件的大幅度增加,各地检察机关又缺乏有效的经验交流机制,使得办案机关侦查工作经验不足,给查处和认定此类案件造成诸多困难。对于新罪名的学习和掌握在实践部门中不够重视,导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难以出现亮点。 3.侦查人员素质和侦查水平有待提高。侦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的办案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侦查工作的需要。侦查人员缺乏侦查意识,缺少侦查手段,对业务相关的法律条文熟悉不够,理解不深,法律知识更新意识较差,这些都局限了侦查工作的开展。 4.侦查人员执法观念、执法理念上存在问题。在办案实践中,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撤案认识存在着误区,往往认为只有在查明犯罪事实确实存在后方可立案,而撤案则意味着错案,致使办案人员不把整个案件主要事实全部查清就不敢立案,而不立案就无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也就难以全部查清案件的主要事实,这就使办案人员陷入了一种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因担心错案追究而出现“宁愿少办十个案,也不办错一个案”的现象;对证人的保护工作跟不上,影响了公民配合办案证实犯罪的积极性。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对策研究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以提高侦查能力为核心,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