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古法回眸

《古法回眸》编委会 编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2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古法回眸》编委会 编  

页数:

18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我们的阅读常常是功利性,而不是愉悦性的,学习主要是为了学到什么,然后得到什么,如果这么划分,这本书应该是愉悦为主的,如果它引起你对历史、对法律、对规则变化的兴趣,它能让你在心中说一句:哦,原来变化是永远的不变,不用迷信任何的权威,那么这本书就有了出版的价值。

书籍目录

刑事法律制度 纵火罪 伪造货币罪 偷税罪 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绑架罪 拐卖人口罪 诬告罪 抢劫罪 赌博罪 窝藏罪 伪证罪 贪污受贿罪 徇私枉法罪民事法律制度 结婚 离婚 继承制度 收养制度 典当 合同其他  古代的环境保护 古代律师制度

章节摘录

近日惊见一条新闻:重庆出现一种百元假钞,连验钞机也难以一次验出真假,它的印刷图案不仅具有凹凸感,连左下角的“100”图样也会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因为这个会变色的“100”是从真钞上移花接木,嫁接而来!我们都知道造假币这种活动在今天是违法的,它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伪造货币罪。那么在古代有没有造假币的人?他们是否构成犯罪、要接受什么样的惩罚呢?在距今太遥远的古代,是否有人想到伪造货币,尚未可知。当时“商业”行为应该极其罕见,偶尔有些交易,据说是用贝壳之类的东西充当等价物——对于俯拾可得的贝壳,似乎用不着造假,下点工夫去捡,大概不难找到。但是从出土文物来看,有些贝壳上已经采用了鎏金工艺。这是一种防造假措施,还是单纯的装饰功能?我们缺乏相辅相成的材料去考证。假设它果然是一种华丽的防伪标志,那么足可证明:在那时,我们老祖宗中的某些人就开始使用没有经过官方认证的贝壳了。秦代有了关于盗铸钱币罪的明确记载。那时钱币是金属制品,需要铸造,所以私自铸钱币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伪造货币罪。睡虎地秦简《封诊式》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秦国某地,甲、乙二人将丙、丁扭送到官府,还拿着一百一十个新钱和两个铸造钱币用的模子。甲、乙控告说,丙私自铸造了这些钱币,丁是他助手,新钱和模子都是在他们家里搜查到的罪证。


编辑推荐

《古法回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古法回眸 PDF格式下载



一般哈···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