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民法相邻关系制度

金启洲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3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金启洲  

页数:

330  

前言

  金启洲博士的学术著作《民法相邻关系制度》一书,是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作为他的博士生导师,看到他的研究成果即将出版,我由衷地感到高兴。  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利用其不动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诸如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各种形态的利益冲突,民法相邻关系正是用以调整这种利益冲突关系的法律制度。自罗马法以来,各国民法都十分重视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不惜用大量条文对各种类型相邻关系制定出详细规则。1986年《民法通则》对相邻关系只规定了一个原则性的条文,不能适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相邻关系予以分别调整的需要,给案件裁判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2007年《物权法》虽然对相邻关系制度作了一定的完善,但仍然存在概念用语不准确、类型不完整、内容过于抽象、可操作性差等诸多问题。立法上的缺失与学理研究不足有关。

内容概要

金启洲博士的《民法相邻关系制度》是一部开创性著作, 该书对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典相邻关系制度的立法体系、内容和特点进行了分析与比较;对民法相邻关系的定义、本质、功能、性质进行了梳理、分析和论证,为整个相邻关系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的框架; 通过类型化的研究对民法相邻关系制度规范群进行归类和整理,使民法相邻关系制度的立法体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开放性; 对居于相邻关系制度核心地位的不可量物侵入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比较研究,其成果对我国不可量物侵入制度之完善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该书还探讨了民法相邻关系法律规范的性质,运用法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对相邻关系制度进行研究,其观点与结论也深具启发性和方法论上的意义。

作者简介

金启洲,1971年4月生,河南光山人。1994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政教系;199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民商法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民商法博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现代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浙江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本书系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我国相邻关系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二、本书主要的内容与研究方法第二章 各国民法相邻关系法律制度概览 第一节 罗马法相邻关系制度 一、罗马法所有权概念的产生及特点 二、罗马法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 三、罗马法地役权制度 四、罗马法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关系 第二节 德国法系民法相邻权(关系)制度 一、德国民法相邻权制度 二、瑞士民法相邻权制度 三、日本民法典相邻关系制度 四、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相邻关系制度 第三节 法国民法典相邻关系制度 一、法国地役权制度的内容 二、法国地役权制度的特点第三章 民法相邻关系制度的概述 第一节 民法相邻关系的定义及检讨 一、民法相邻关系定义 二、民法相邻关系定义之检讨 三、本书的观点 第二节 民法相邻关系制度的本质和功能 一、相邻关系制度的功能 二、相邻关系的本质 三、相邻关系本质的再认识——是所有权之限制还是所有权权能之限制 第三节 民法相邻关系与地役权 一、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联系 二、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 第四节 民法相邻关系制度类型化研究 一、抽象概念与类型化思考 二、相邻关系类型化 三、小结第四章 民法相邻关系制度研究——以不可量物侵入制度为中心 第一节 罗马法不可量物侵入制度 一、罗马法有关不可量物侵害禁止的规定 二、罗马法不可量物侵入制度之一般理论 三、小结 第二节 德国不可量物侵入制度研究 一、概述 二、德国民法典第条内容 三、小结:德国不可量物侵入制度的特色 第三节 法国近邻妨害制度 一、法国近邻妨害制度历史概述 二、法国近邻妨害制度的构成 ……第五章 民法相邻关系法律规范性质分析第六章 民法相邻关系制法经济学分析第七章 公法相邻关系制度初论——以德国法为中心第八章 建筑物区分惁有相邻关系制度研究——兼论意定相邻关系第九章 代结论:对我国民法相邻关系制度立法状况的回顾、评析和检讨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二章 各国民法相邻关系法律制度概览  第三节 法国民法典相邻关系制度  与罗马法和上述德国法系民法不同,法国民法相邻关系制度最大的特色在于,在立法体系上将相邻关系内容纳入到地役权制度中,作为一种法律直接规定的地役权(法定地役权),与基于当事人法律行为而设立的地役权(意定地役权)共同构成统一的地役权制度。  一、法国地役权制度的内容  法国民法典在第二编第四章“役权或地役权”中规定了这种地役权。第637条规定了役权的定义,役权系指为供他人不动产的使用或便利而对一个不动产所加的负担。接着规定了役权发生原因:役权发生于地点的自然情况,或法律所定的义务,或数个所有人间的契约(第639条)。接下来的三节内容分别规定这三种役权:  第一节:从地点情况所发生的役权。主要规定了水的相邻关系和分界线设置相邻关系,包括高低地间自然流水(第640条)、改变水道(第643条)、用水相邻关系(第644条),设置界石相邻关系(第646条)以及设置围墙相邻关系(第647条)。   ……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民法相邻关系制度 PDF格式下载



哈哈 很好的书····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