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2009-8
法律出版社
黄乐平 编
374
283000
法律流程与赔偿标准图解本系列图书选取民事争议中常见的侵权纠纷,对其处理的全流程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对各种人身侵权的赔偿标准做了细致的解说。书中还提供丰富的图表,帮助读者深刻理解、把握纠纷处理所需关注的要点。 本书是“法律流程与赔偿标准系列”之一,全书共分9个章节,主要对医疗事故处理的流程与赔偿标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医疗事故法律关系的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医疗事故的分级、医疗事故的民事救济、医疗事故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黄乐半,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致力于劳动法研究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对人身损害赔偿特别是工伤损害赔偿有非常深入的研究,有关的研究成果得到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代理
医疗事故处理全程图解第一章 医疗事故法律关系的确定 一、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 二、实践中,如何认定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已经实际上形成了医患关系? 三、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四、医疗事故处理中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五、如何才能构成医疗事故? 六、哪些人员或机构才能制造医疗事故? 七、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八、什么是医疗事故中行为人的过失? 九、医疗机构的过失主要表现是什么? 十、医务人员的过失主要表现是什么? 十一、哪些不作为行为可以构成医疗事故? 十二、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包括哪些? 十三、医疗事故中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指什么? 十四、医疗事故中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第二章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一、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紧急情况下抢救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是医疗事故 三、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四、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五、医方实施的无过错输血引起的感染,不属于医疗事故 六、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某些隋况下医院同样要承担责任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为何要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 二、医疗事故分级的依据 三、医疗事故可以分为哪几级? 四、一级医疗事故的认定 五、二级医疗事故的认定 (一)哪些情况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二)哪些情况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三)哪些情况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四)哪些情况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六、三级医疗事故的认定 (一)哪些情况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二)哪些情况属于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三)哪些情况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四、患者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的申请书的内容和形式是怎样的? 五、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程序如何? 六、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审查的内容是哪些? 七、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书的内容有哪些? 八、对行政调解结果不服或反悔,应该怎么办? 九、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意思? 十、对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措施 十一、对卫生行政部门怠于处理医疗事故应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形 十二、医疗机构违法应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三、收受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鉴定的人员应该如何处罚? 十四、承担尸检任务的医疗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尸检的行政处罚第六章 医疗事故的民事救济 一、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民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二、医疗事故中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事故赔偿的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三、可以作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原告是哪些人? 四、哪些人可以称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被告? 五、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六、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应由谁来支付?支付方式如何? 七、患者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而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治疗的,后续治疗费用是否实行一次性结算?康复治疗费用是否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八、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第七章 医疗事故的刑事救济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的刑事救济? 二、患者寻求刑事救济的步骤 三、医疗事故刑事救济中的立案管辖 四、医疗事故刑事救济中的审判管辖 五、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六、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员出具虚假鉴定书可能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八、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九、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十、扰乱医疗秩序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八章 医疗事故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举证责任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二、医疗机构应当证明哪些事项? 三、患者需要证明的事项有哪些? 四、患者如何获得由医疗机构掌握的病历材料? 五、医疗事故发生时,病历资料如何封存、启封、保管? 六、患者死亡后患者尸体处理时,患者家属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第九章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和标准 一、医疗费计算公式和标准如何? 二、误工费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何?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何? 四、陪护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何?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何? 六、残疾用具费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何? 七、丧葬费计算公式及标准如何?”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何? 九、交通费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如何? 十、住宿费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何? 十一、营养费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何? 十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何?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何?附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4.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7.31)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7.31)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02.8.2)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002.8.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3.12.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2001.3.8)
某区医学会鉴定的分析意见为:构成医疗事故,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该鉴定结论虽然定性为医疗事故,但部分认同了医方提出的患者缺乏全脊麻临床表现的观点,即患者属于不典型全脊麻表现。由于患者临床表现不典型,医师及时作出诊断就有相当的难度,所以鉴定专家认为医方只需承担轻微责任。 患者家属对区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于是医患双方再次共同委托某市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次鉴定的分析意见为:(1)在麻醉过程中,医方操作失误穿破患者硬脊膜和蛛网膜,未能及时发现蛛网膜下腔阻滞的临床征象;在心跳骤停发生后,处理时反应不够灵敏,心肺复苏的现场急救和抢救效果不佳;术后访视记录与患者实际情况不完全符合,均违反麻醉诊疗常规。(2)根据尸体解剖和司法检测的结果,患者的死亡由全脊麻引起,即全脊麻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医方的上述医疗过失与患者死亡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3)根据现有的由医方提供的病史资料,患者术前身体健康,未发现术中引起心跳停止的潜在病症,因此无术中死亡的理由。结论为:构成医疗事故,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案例评析] 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忽视患者原有疾病等因素对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影响,这样一旦定性为医疗事故,只要认定医务人员存在过失,哪怕是轻微的过失,即便患者的疾病本身很严重,也要承担全部责任。这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显得不公平。
婆婆指定要的这本书,所以我想应该是不错的。
可以备用
很好的参考书的
对于接触医疗纠纷的律师来说,通过本书可以有个大概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