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
2008-8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俞彤,赵爱华 主编
210
本教材介绍了中国20个主要旅游客源国国家的概况。全书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阐述了中国海外客源市场的现状、战略目标与前景展望;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对亚洲、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的主要客源国的国情概况、民俗风情、旅游业概况等内容加以介绍。本教材体例合理,简明扼要,既内容广泛,又重点突出。 本教材最适合高职旅游类专业使用,也适用于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及各类旅游专业培训。
第一章 中国海外客源市场概述 第一节 中国海外客源市场的历史回顾 第二节 中国海外客源市场的现状 第三节 中国海外客源市场的战略目标与前景展望第二章 亚洲主要客源国 第一节 日本 第二节 韩国 第三节 蒙古 第四节 马来西亚 第五节 新加坡 第六节 菲律宾 第七节 泰国 第八节 印度尼西亚 第九节 印度第三章 欧洲主要客源国 第一节 英国 第二节 法国 第三节 德国 第四节 意大利 第五节 俄罗斯 第六节 荷兰 第七节 西班牙第四章 北美洲主要客源国 第一节 美国 第二节 加拿大 第五章 大洋洲主要客源国 第一节 澳大利亚 第二节 新西兰 参考文献
第二章 亚洲主要客源国 第一节 日本 三、旅游业概况 1.旅游业发展概况 日本虽然不是世界旅游大国,但旅游业在日本第三产业中则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日本主管旅游业的国土交通省发表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2002年,日本旅游业从业人员达到393万人,直接消费产生的经济效益为21万亿日元,如果加上间接效益则达到49万亿日元。为此,日本政府决定将旅游业作为经济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并于2003年7月31日制定了观光立国战略,推出观光立国行动计划,力求在2010年将 来日旅游的外国游客数量增加到1000万人次以上。为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日本政府从立法人手,通过颁布、修改《旅行业法》和《旅行业法实施规则》等多项法律法规,使消费者从与旅行社签订合约之时起,其合法权益就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真正有效保护,可以安心、放心地游玩。 日本将从事旅游业的旅行社分为三类。法律规定,日本旅游业实施“经营保证金制度”。各类旅行社必须根据上一年的营业额向有关管理部门交纳营业保证金。如果消费者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合约,又不能按规定赔偿旅行者的损失,有关方面可将保证金用于赔付旅行者的损失。 日本旅游业严格的从业准人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旅游服务质量。这项制度规定,从事旅游业的企业和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资格。也就是说,旅游业的从业企业和人员只有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后,方可进入并从事旅游业方面的业务。旅游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导游资格和旅行业务主任资格。一般情况下,报考旅行业务主任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导游资格。旅行社的每一个营业网点必须有旅行业务主任负责旅游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否则不得承接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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