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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报告

李静,韩斌 著 东方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8  

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  

作者:

李静,韩斌 著  

页数:

216  

内容概要

  农村市场化是中国经济市场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在中国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农村市场化在某种程度上说又有其相对独立性。中国在市场化的起点、过程和进展等方面在城乡之间是完全不同的,如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在农村与城市不是同步的。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市场化程度进行独立研究。
  本书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在中国二元结构的背景下,研究农村经济市场化与城市或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之间的差距,即是领先还是落后于城乡市场化进程,距离有多大,从而为消除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政策参考;二是在中国渐进式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市场化改革在农村不同领域所取得的不同进展,衡量不同领域的改革成果,以明确市场化改革在哪些领域已完成或已取得重大成就,在哪些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还没有进展或有待突破,从而明确农村下一步的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作者简介

李静,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奶业经济研究室研究员,九三学社农林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为农村经济、农村金融。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改革理论回顾
 第一节 农村改革的突破阶段(1978—1984年)
  一、关于家庭承包责任制产生原因的讨论
  二、关于家庭承包责任制性质的讨论
 第二节 农村改革迈向市场化阶段(1985—1991年)
  一、关于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讨论
  二、关于农产品价格改革的讨论
  三、关于乡镇企业的讨论
 第三节 农村改革深化阶段(1992—2002年)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的讨论
  二、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讨论
  三、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讨论
 第四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2003年以来)
  一、关于“三农”问题的讨论
  二、加入WT0对中国农业的挑战的思考和对策的探索
 第五节 总结
第二章 中国农村市场化的制度改革与建设
 第一节 土地制度的改革
  一、关于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出台的政策和法律
  二、关于规范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和法律
 第二节 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
 第三节 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
  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第四节 生产资料流通体制的改革
 第五节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建设
  一、户籍制度改革
  二、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的建立
  三、进城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
 第六节 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
  一、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体制的建立
  二、农村信用社的深化改革
  三、农村民间金融的规范
  四、农业保险改革试点
 第七节 农村税费的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由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
  二、农业税从减免到彻底取消
第三章 有关农村市场化程度的各种测度指数综述
 第一节 农村市场化程度制度指数综述
  一、陈宗胜等人的《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
  二、程国强的《WTO农业规则与中国农业发展》
  三、樊纲等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年度报告
  四、习近平的《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
  五、林鹰漳的《农村市场化进程测度与实证分析》
  六、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
 第二节 对上述指标的评价和对书的借鉴
第四章 中国农村市场化的进展
 第一节 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的市场化程度
  一、农户家庭的市场化程度
  二、乡镇企业的市场化程度
  三、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中农户和企业单位所占比重
  维持上升趋势的市场化意义
 第二节 农村经济的货币化和多样化程度
  一、农村经济的货币化
  二、农村经济的多样化
  三、农村经济的组织化
 第三节 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程度
  一、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农产品市场的构成中国有企业的地位
  三、主要农产品国际贸易与国内产量的关系
 第四节 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
  一、农村劳动力市场化程度
  二、农村土地市场化程度
  三、农村资金市场化程度
 第五节 政府行为的规范化程度
  一、政府财政行为的规范化
  二、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三、政府对农业的支持
第五章 中国农村市场化水平的测度
 第一节 测度的原则和指标选取
  一、测度的原则
  二、测度的方法和指标的选取
  三、各项指标的说明
 第二节 农村市场化程度的测度
 第三节 结论
  一、农村市场化改革和发展在农村经济各个领域之间是不均衡的
  二、农村市场化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或城市的市场化不是同步的
  三、市场化改革不足的领域也是今后改革的重点领域
  四、未来几年内农村市场化水平将有很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相比,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则滞后很多,长期以来,棉花购销实行“三不”政策(不放开市场,不放开经营,不放开价格),棉花流通中垄断色彩更浓。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8年中国开始了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199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国家在管好棉花储备、进出口和强化棉花质量监督的前提下,完善棉花价格形成机制,拓宽棉花经营渠道,转换棉花企业经营机制,降低流通费用,建立新型的产销关系。针对棉花收购市场秩序混乱,棉花质量问题严重等问题,2000年国办发出《关于立即开展棉花打假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开展了一次打击棉花掺假的专项行动。为了巩固打假成果,2001年1月,国办又发出《关于开展棉花质量和市场管理检查的紧急通知》,再次开展全国性的棉花质量和市场管理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年8月和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加强了棉花质量监管,规范了棉花流通市场准入条件和主体行为。2003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对棉花质量检验体制进行了规范。  关于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1998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各地供销社棉花企业都要适应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要求,面向市场,在经营体制上与供销社彻底分开,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要实行棉花储备与经营分开,棉花收储和籽棉加工业务与多种经营分开,供销社棉花企业的多种经营要设立独立法人,单独在商业银行开户,不得占用棉花收购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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