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释义
2007-7
中国标准
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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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发布了《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规定》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强化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明确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重大意义;同时对细化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强特种设备法律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对调整范围、实施主体、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了便于广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深入学习、理解和掌握《规定》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遵守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保证《规定》顺利贯彻实施,我们组织编写了《规定》释义,对《规定》立法背景和条文的理解等方面作了说明,以此作为全系统的学习辅导材料。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起重机械制造第三章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第四章 起重机械使用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附录 附录1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附录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草说明 附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附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附录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附录6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附录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附录8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号) 附录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 附录10 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 附录11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国质检锅[2003]250号) 附录12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3]206号) 附录13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国质检法[2004]40号) 附录1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