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
2010-7
华文出版社
渥丹
251
无
本书讲述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遇上改变一生的人。人潮熙熙的地铁站口,穆岚初遇程静言,从此被带进一个五光十色的全新的世界。他教她演戏,教她生活,教她爱,却在相知相好的甜美里,蓦然抽身离开。天堂到地狱,同样也是平凡的一瞬间。摔得遍体鳞伤的穆岚,终究还是要自己爬起来,自己走。好在还是有别的同行人——大大咧咧的周恺,面冷心软的唐恬,仗义直言的白晓安,还有,何攸同。她用顽强武装自己,以时间治愈伤痕,却在接受欢呼和赞美的同时,把真心藏到了最深的黑暗处,曾几何时,再也看不见最宝贵的东西。直到威尼斯。师长的突然离世让当年仓促分开的两个人再次合作,然而岁月流逝斗转星移,无论是穆岚,何攸同还是程静言,都不再是当年的彼此。
这充满迷雾和荆棘,却同样也满是鲜花和希望的一程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穆岚也曾经看错了。
聚光灯前的他们也好,普通柴米油盐中的我们也好,总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你,从而生命里忽然开出一朵花。
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
渥丹,双十年纪,好读书,好美食,好美酒,好远行。
第一章 奇遇 The Adventure
第二章 心动 Tempting Heart
第三章 不夜城 Sleepless Town
第四章 长柳街 Weeping Willows
第五章 夜色温柔 Tender is the Night
第六章 爱情和其他魔鬼 Love and Other Monsters
第七章 漫长的婚约 A Very Long Engagement
第八章 时间之灰 Ashes of Time
第九章 对她说 Talk to Her
第十章 几近成名 Almost Famous
第十一章 日以作夜 Day for Night
第十二章 明亮的星 The Bright Star
第十三章 唐草 The Blue Fluted
第十四章 呼喊与细语 Cries and Whispers
第十五章 转折点 Turning Point
第十六章 长声 Long Echo
第十七章 秋日奏鸣曲 Autumn Sonata
第十八章 天使展翼之地 Where Angles Thread
第十九章 玫瑰的名字 The Name of The Rose
尾声 岚 Brume Dans La Vallée
后记 The Afterwords
第七章 漫长的婚约 灯光亮起的瞬间,穆岚木然地转过了身。 程静言的肩头是湿的,原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已经下起了雨。 他看了一眼正在放广告的电视,有些疲惫地把钥匙丢在一边,脸色不怎么好,比电视里看起来的还要更白一些,但是很平静,也很沉着。视线撞上穆岚投来受惊般的目光后,程静言也静了下来。 这样的沉默让穆岚恐惧,哪怕是电视里那嘈杂的欢快的背景声也不能让这可怕的沉默感退去分毫。恰恰相反,她想到某一年的一个冬夜,她独自一人跑到海边,没有什么灯,也没有人,海浪声和风声巨大,落在耳朵里,这死寂比有声更可怕。 她不知道要说什么,甚至疑心之前所见所闻不过是一场因为杞人忧天而起的梦境。如今程静言回来了,梦境也散了,他们可以回到现实里,快快乐乐手牵着手继续往前走。 “穆岚,我回来了。” 程静言的声音从来不曾这样难以忍受过,穆岚瞪大了眼睛,视线模糊了,她抬起双手捂住耳朵抱住头,就地蹲下去,缩成一道浓重的阴影,像一个小小的墨点。 汗水从额头和脊背渗出来。穆岚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害怕什么,怕到根本不敢开口,恨不得在程静言面前化做一滩水,就此消失拉倒,这样无论他开口的是什么,她都可以不必听了。 可她又被猛地拉了起来。程静言的手捏住她两边肩膀,用力得指关节都在发白,但穆岚看不到,他自己也看不到,两个人无言地看着彼此,才发现眼睛里只有对方,又什么都没有。 穆岚耳边的心跳声汇成巨大的雷声,无边无际的,她好几次开口,都发不出声音,嘴唇一直在抖,血色悄悄溜走之后,泛上来的是青紫和僵硬。穆岚的牙齿都在打颤了,她瑟瑟地低下头,再不肯去看程静言,几乎都要哭了出来,眼睛里却干涸得像沙漠:“静言,我……我等不到你回来,做了个梦,梦见新闻里……” “是真的。” 她简直是条件反射一样抬起头,眼底折出尖锐的刀锋一样的光芒,那道光一闪而过,接着覆上的是濒死的小动物似的的凄婉而温润的水光,茫茫然地开了口,看口型是“啊”了一声,但嗓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是一声比呼吸还微弱的叹息。 像是过了一辈子那样久,这句话才以龟爬一般的速度传入穆岚的耳中,又更慢地爬到大脑,接着才化身为最尖利的锥子,狠狠往心头一扎,穆岚立刻哆嗦起来,更用力地瞪大了眼睛,小腿肚子在抽筋,她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在程静言面前不像一条被捏住七寸的蛇一般瘫软下去。但从噩梦深处醒来之后,穆岚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慌不择路地抓住程静言的衣袖,问他:“可我还没说是什么呢……还没说啊……” 程静言看着她急切又惶恐的面孔,感觉到她的指甲正嵌进他手腕里,并没有躲闪,始终定定看着她:“我订婚的新闻,是真的。” 他的脊背也湿了。 他感觉到手中的身体陡然松懈了下来,不得不用其更大的力量握住她的肩头,不让她在自己面前瘫下。 但听完这句话后,穆岚只是低下眼,勾下颈项,佝偻了脊梁,一点一点地,在程静言眼前悄无声息地崩溃了。 她捏住他手腕的双手也放开了,哑声说:“那你还有没有要和我说的。” 短暂的静默后,他说:“没有了。” 穆岚点头:“我知道了。请放开手吧,程先生。” 箝制的力量一旦松开,穆岚就如同出笼的野兽,跌跌撞撞地往门口的方向冲。她的脚还在抽筋,差点被自己绊倒,但这房子仿佛荆棘丛,哪怕多待一秒,只会让她更加地遍体鳞伤血流成河。开门的那一刻她甚至不记得自己还赤着脚,所以当看得清清楚楚的程静言用力拽住她的时候,前一刻还失魂落魄的穆岚一如骤然发作的母狮子,亮出所有的獠牙和爪子,恶狠狠地推开他,咬牙切齿而声嘶力竭:“程静言,你滚!” 可不管她是怎样的踢打和反抗,程静言什么也没说,只是蹲下来抱牢她的腰,轻轻地帮她把鞋子穿上了。 这一点虚情假意的施舍让穆岚眼前发黑,她一低头,看见他的宽阔平整的背,于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随手扯过不知道什么朝他背上一砸,然后看也不看,更顾不上拿任何东西,一感觉到揽住腰的力量松开了,她立刻挣脱出来,头也不回地从已经洞开的大门跑了出去。 她跑得像是身后有什么凶狠的鬼怪在追赶她,只要一停下,就会被拖进万劫不复的深渊里。眼前什么也看不见,就迎着唯一的一点光一直跑一直跑,哪怕累得脚像是被斩断似的毫无知觉,穆岚也还是没有停下来。 如果不是被路上的积水滑了一跤,穆岚都不知道到底要跑到什么地方才是个尽头。两只手的手心都被蹭破了,热辣辣的,竟然一点也不痛。穆岚麻木地抬起头,看看四周,眼前的马路上偶尔驰过开得飞快的车辆,原来她已经跑下山,回到城市里来了。 从程静言家出来得匆忙,她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手机想不起丢在哪里,想不到拦车,就一个劲地往前走。身上的衣服很快被雨淋透了,后来鞋子也湿了,她统统不觉得,走啊走啊,等走到公寓楼下,远方的天空已经泛出淡淡的白颜色来了。 穆岚站在街道的转角前又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冬天还没完全过去,当初那个夜晚的一切也还历历一如昨日,如今想起,又是个多么大的笑话啊。 她觉得自己笑了一下,拖着沉重的步子上了楼进房间,然后在弯腰的一瞬间,整个人软绵绵地扑倒在了地板上。 接下来的经历很奇妙——穆岚不清楚这是不是梦境,身上冷一阵热一阵,耳边一会儿有声音一会儿又没有,她觉得自己站起来了,过一会儿定睛一看,怎么飘到了半空,身体还躺在地板上,房间里一下子是熟悉的样子,一下子又空荡荡黑乎乎的,这样不知真假的幻觉搅得她心跳过速口干舌苦,时间一点意义也没有,所幸到了最后,她是真的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穆岚做了许多的梦,梦见许许多多的人,其中的一个梦里,她梦见还在程静言的家里,已经春天了,她靠在客厅的那张沙发上睡着了,程静言走过来,笑着轻轻推一推她肩膀,说,穆岚,起来了,这都几点了。 她睡得浑身又暖又懒,哪里愿意动,抿着嘴边笑边躲,就是不睁开眼睛;程静言也不干了,硬是要拉她起来,凑过去亲她的脸勾她的手指头…… 感觉到温热的气息扑到脸边,穆岚一时无法苏醒,也不愿从梦里脱身,喃喃喊:“静言,别闹……” 这两个字一出口,心头蓦然一空,穆岚蓦地张开眼,头顶上方的日光灯照得她头痛欲裂,湿淋淋的衣服贴在身上,她甚至还躺在地板上,哪里还有别人,只不过是小花不知几时来到她的身边,温顺乖巧地偎着,时不时舔一舔她冻得青白的手指。 湿热的舌头宛如情人间嬉戏的亲吻,这竟是到头来唯一陪在她身边的活物。穆岚挣扎着爬起来,之前明明在程静言面前一滴眼泪都落不下来,可是看着眼前这天真无识也不知道任何忧虑的小生物,穆岚浑身颤抖地抱住它,终于无声地哭了出来。 穆岚大病一场。 高烧到整个人彻底迷糊了,不要说下床,连近在咫尺的电话一个劲地响,都没有伸手的力气。她觉得自己就像是被点起来的蜡烛,只要一烧到头,什么都没了。但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人又一次晕了过去。 后来是Amy来开的门,那也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一进门看到穆岚这个样子,吓得赶快拨电话叫急救,一路送到医院,检查之后发现人已经开始脱水,再晚一步搞不好真要出大事。 穆岚恢复意识已经不知道是在几天之后,醒来的时候身边只有Amy在,见到她苏醒立刻围上来,急忙按铃通知医生——也是不幸中的大幸,虽然高烧又中度脱水,但并没有转成急性肺炎或是更糟糕的脑科病。 但这一病彻底地伤了元气,全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手脚无力,连下床走个路都要人扶着。嗓子没办法说话,也不想说话,醒过来就盯着天花板发呆,盯到眼睛累了,闭上眼睛再睡,无论是谁和她说话,除了无声的“嗯”就是“谢谢”,再没有多余的第三句话。 但好在也没有人找她,穆岚就这样睡了醒醒了睡,不需要任何人,更不被任何人需要。 这样的状态下时间根本一点意义也没有,直到有一天,她呆滞地看着吊瓶里的营养液一滴滴地注进血管里,眼看着又觉得乏了,忽然身边有一个声音:“……穆小姐,我想和您谈一下下周的行程安排。” 她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分辨出这是Amy的声音。穆岚迟钝地把目光从吊瓶上移开,更迟钝地投到站在床头的Amy身上,看了她一眼,嗓子依然在痛,只能轻轻地点一点头。 这段时间来Amy每天都来医院报到,倒像是成了穆岚的助理一样。对此穆岚根本懒得问,听之任之如同一个毫无生气的木偶,由着她出入病房,又安排护士照顾自己。 Amy还是一如既往地整洁果断又干练。她轻声说:“这段时间你身体不好,一直在住院,所以很多计划上的活动都取消了,但下个周五,是《不夜之侯》的开机仪式,所有的主要演职人员都要出席。我也问过医生了,他说你的病情已经大大好转了,按这个趋势下周一可以出院,所以穆小姐你看我们周二出院好不好?这样还有几天的时间调整一下,决定周五那天你的造型,然后拍一些定妆宣传照,方便公司到时候发通稿。你看呢?” 这些话听起来那么遥远和陌生,像是另一个星球上传来的一样。穆岚发觉整个大脑根本无法思考,而浑身的每一个神经都在下意识地抗拒着。她不说话,Amy就很耐心地等,但等了五六分钟,见穆岚还是眼睛直勾勾地等着天花板,Amy才试探着催促了一声:“穆小姐……穆小姐?” 穆岚一动不动,忍痛哑声问:“如果不演的话,应该怎么赔?” Amy愣住了:“……这……我进公司五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穆小姐,这个问题我恐怕答不了你。你是不是还是很不舒服,不然我和公司沟通一下,看看有什么办法……” “Amy,我不知道你现在怎么天天在我这里了。能不能请你请示一下上面,或者去找公司的律师,问清楚辞演的补偿。这件事情本不应该麻烦你的,但是我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拜托你辛苦一趟了。” 看穆岚说得这样平静而坚决,Amy已经变了脸色,等她说完,赶快说:“穆小姐,你现在身体不好,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我们还有一周多的时间,你不要着急……” 可无论她怎么说,穆岚都抿着嘴唇,一句话也不肯多说了。 眼看她一副主意拿定的模样,Amy无法,只能走到病房外面去打了个电话。在这个间隙穆岚用身上残留的最后一点力气撑着自己的身体坐起来,才看见房间的各个角落里摆了不少花,床头柜上的花瓶里插着一大束百合,花束里还插着一张卡片。 这是摆在最近处的花,想来是Amy亲手安置的。无论再怎么刻意不去想,穆岚的心还是重重地跳了几跳,注视着那开得正好的花朵良久,才伸出手把卡片摘了下来。 一眼扫过去,字迹是陌生的。但字很清楚,措辞又很得体,穆岚顺势就读了下来—— “穆岚: 从新闻上得知你高烧住院的消息,很是惊讶和遗憾。初春流感频发,更应该保重身体。希望你早日康复。 又及,周恺正在东南亚出差,无法亲自来医院探病,托我在信上一并向你问候。谨祝 春祺。 何攸同” 原来是周恺与何攸同送来的花。穆岚一时也不知道是解脱还是失望,又把那张卡片再读了一遍,脑子里依然昏昏沉沉的,正在这时Amy推门进来,神色紧张得很,和穆岚的目光对上,她停下脚步,说:“我给程先生去过电话了,他说如果你执意要辞演,请去新诚当面谈。” 穆岚听见脑子里一根弦骤然断裂的声音。不知不觉中,她挺直了腰,正视着Amy缓缓问:“要和谁谈?” “……片子的合同当初是在程先生手上拟的。”Amy分明是有些尴尬地沉默了下来。 人生的讽刺剧大抵就是这般,越是恨不得从此隔得天远地远,越是可能被各种因缘强迫性地一再维系起来。曾几何时,程静言这三个字,哪怕只是稍加想起都已经如同最甘醇的美酒让她怦然心动,而如今却成为一道鲜血淋漓的伤口,无论是前进后退或是停留在原地,都无可救药。 穆岚却没有跟着一同沉默。她甚至没有犹豫太久,就一把掀开被子,摇摇晃晃地下了病床,吓得Amy赶快冲上去要扶她:“穆小姐,你小心!” 她面无血色,眼睛里也没有光,像一道苍白的幽魂,语气却是不可动摇的:“那程先生现在是不是有空?” ……
忘掉岁月,忘掉痛苦。 忘掉你的坏。 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张小娴 曾经相遇,曾经相爱,曾经在彼此的生命光照,就记取那份美好,那份甜蜜。虽然无缘,也是无憾。 ——杏林子 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 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 最深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亦舒
《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是继《错过你为遇见谁》《请继续,爱我到时光尽头》后又一经典唯美力作,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遇上改变一生的人。 我们相遇,又再遇;失散,而再散;我们重逢,重拾旧欢,却终是各奔东西。 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遇上改变一生的人。天堂到地狱,同样也是平凡的一瞬间。这充满迷雾和荆棘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穆岚曾经看错过。聚光灯前的他们也好,普通柴米油盐中的我们也好,总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你,从而生命里忽然开出一朵花。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 一场情动,一念之转。从平凡到绚烂,需要走多少远,需要说多少再见!
无
看到这本书是朋友的大力推介,因为有天无意中碰见陆毅和林心如的那个《男才女貌》。朋友说这部《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也是讲述这么一个看似平凡的瞬间,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在人潮人海的地铁站口,穆岚初遇程静言,没成想遇上改变一生的人。从此被带进一个五光十色的全新的世界。他教她演戏,教她生活,教她爱。爱上你,从而生命里忽然开出一朵花。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
可是突然间两人陌路,瞬间便从天堂到地狱,此种感受只能由她一人承载,不论怎样,都需要自己站起来,别趴下,自己走。她用顽强武装自己,以时间治愈伤痕,好在还有别的同行人——大大咧咧的周恺,面冷心软的唐恬,仗义直言的白晓安,还有,何攸同。和何攸同在一起,穆岚可以抛开一切,做一个最平凡的女人,因为在程静言面前,她总是用仰视的目光来看待他,在他哪里看到的只是崇拜,而且还有点诚惶诚恐的感觉。这样的爱可能别有一番滋味?程静言是可敬的,何攸同则是可爱的,
充满迷雾和荆棘,却同样也满是鲜花和希望的一程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聚光灯前的他们也好,普通柴米油盐中的我们也好,总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你,从而生命里忽然开出一朵花。相遇,又再遇;失散,而再散;我们重逢,重拾旧欢,却终是各奔东西。
一场情动,一念之转。从平凡到绚烂,需要走多少远,需要说多少再见!
我们相遇,又再遇;失散,而再散;我们重逢,重拾旧欢,却终是各奔东西。
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遇上改变一生的人。天堂到地狱,同样也是平凡的一瞬间。这充满迷雾和荆棘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穆岚曾经看错过。聚光灯前的他们也好,普通柴米油盐中的我们也好,总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你,从而生命里忽然开出一朵花。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
一场情动,一念之转。从平凡到绚烂,需要走多少远,需要说多少再见!
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遇上改变一生的人。天堂到地狱,同样也是平凡的一瞬间。这充满迷雾和荆棘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穆岚曾经看错过。聚光灯前的他们也好,普通柴米油盐中的我们也好,总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你,从而生命里忽然开出一朵花。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
书封设计很有感觉。这个作者我也很喜欢滴,刚刚读完这本书,感慨啊!!!
这充满迷雾和荆棘,却同样也满是鲜花和希望的一程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穆岚也曾经看错了。聚光灯前的他们也好,普通柴米油盐中的我们也好,总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你,从而生命里忽然开出一朵花。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真是让热觉得曾经沧海难为水是多么刻骨的遗憾!
一场情动,一念之转。从平凡到绚烂,需要走多远,需要说多少再见。
张小娴说“忘记岁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看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一直想是不是一本悲剧,所以也就迟迟没有下定决心买下它,但是最后经不住评论的诱惑,边看边让我伤心,却在伤心难过中我却能发现原来幸福就隐藏在这些纠结和痛苦中。
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人物穆岚因为一次在地铁站门口的偶遇,被星探发现,邀请她去试镜,而她发现这个公司是她一直喜欢的明星程静言的,而要试镜和拍片的导演也是程静言。你想一个平凡的女孩能在偶像的公司工作并合作,那种心情不是能用言语来表达的。合作的过程是胆怯加兴奋,一个小意外,让程静言和穆岚成为另外一本剧本的合作者,还是程静言为穆岚亲手打造的剧本。所以,程静言在穆岚的心中简直想一个神。
程静言是一个沉稳、睿智,不言苟笑,工作极其认真和一丝不苟的人。与他共事过的人都知道,他没有玩笑可言,他不会轻易放过一丝错误的地方。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近似于冷酷的男人,却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女孩子穆岚吸引了。也许是穆岚的单纯,也许是穆岚的天真,也许更是穆岚那痴痴的凝望,崇拜的目光,或者更是因为穆岚在程静言的眼里就是一张白纸,一个干净而没有污点的人,是一个他可以重新打造,而可以成就一生辉煌的人才。他们相爱了。以为就这样不管是导演也好,演员也好,只要不暴露,只要有幸福存在,只要两个人彼此之间是相爱的,那么他们就可以这样一辈子。
命运从来不能随人愿的,老天爷总是要折磨人的。这点在十多年前我就很清楚的认识到了它的残酷性。就在两个人最甜蜜的一个晚上,穆岚还和程静言探讨着他的名字的由来的时候。穆岚问“谁给你去的名字,《柏舟》里有‘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前人注这首诗,是说君子不能其时,在发牢骚呢。”程静言却说是因为出生的时候太吵,家人的意思是让他“安静点,别说话”。结果长大了,果然是惜言如金。穆岚又想起一句“静言思之。躬自悼异”。这首诗的意思是说男子负心,背弃了女子,于是那女人就自怨自艾起来,说我静下心之后慢慢想呢。程静言说“我现在也要静下心来慢慢想了。因为我名字没有起好,一句话没有说,就先负心了。”本以为是一句玩笑话,可却给故事引出了下面复杂和让人心痛的过程。一个电话,程静言出去,再回来的时候,穆岚已经在电视上知道了他要和自己的青梅竹马订婚了。
残酷吧!程静言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穆岚愤然的离开,到自己对自己的放弃,真的应征了那句话“自怨自艾”。这样的情节让我看了心头好痛,思绪回到了从前。那个初恋也没有说一句对不起,也这样就离开了身边,我的痛苦和书中穆岚一样,沉睡,沉哭,沉默,愤恨……看到这里,眼泪流了,感情纠结了,郁闷在心了,放下不看过程,看结尾,呵呵习惯了!
可穆岚是幸运的,因为她曾经偶遇过的一个男人,就一直在她身边,也刚开始她并不知道他的存在意义,可在自己后来的三年里,无论苦难,无论波折,无论失败,无论快乐和幸福,他都在身边扶持她,推动她,帮助她,一直默默的以朋友的身份在照顾她。亦舒说“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我们以为爱的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最深最终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的。”曾几何时,穆岚以为自己已经没有爱的勇气了,因为她把所有的爱已经给了程静言,以为那次的伤害会是一辈子的痛,可何攸同的爱最终让她醒悟和明白,这样的男人才是她最终的深爱,所以她对何攸同说“攸同,抱歉,我做了这么久的瞎子,让你等了那么久。”
其实,爱情里很多时候谎言并不真的是以欺骗为目的的。程静言的放弃,并不是不爱穆岚。而是他背负着更加沉重的责任,因为对青梅竹马曾经愧疚,曾经的承诺,曾经的照顾,让他在青梅生命遭受病魔的威胁的时候,不得不允诺婚姻。而穆岚是她的最爱,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选择放弃爱情,选择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呢?程静言做到了,他选择沉默,更选择远远的扶持和照顾,不理一点点痕迹,他记住了穆岚说过的任何一句话。穆岚说过喜欢邻家做的酥糖,他在适当的时候送上了,虽然那已经不能和爱情有任何的挂钩。可爱不在了,做任何的事情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故事是圆满的,但是看着最后程静言在青梅离世以后对穆岚说出真相的那一刻,我的天平倾向给了这个男人。我反而觉得这个男人值得去爱,那怕是一辈子默默的爱着,也不枉此生。但是毕竟人是有灵性的动物,还是需要显示的生活。何攸同向穆岚求婚了,过程是美满的,但是人生的满足总是带着遗憾上路的,有人欢喜有人忧。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聚又相散,何攸同和穆岚将被彼此维系和链接,也必将在彼此生命中抽出新的枝叶,萌发新的花朵。而程静言一定也会把爱深深的埋藏,在自己的事业中会有自己的天地。
看过一本说,有句话说“爱,时刻存在,可它经不起等待。”谁才是陪着自己这辈子走完人生路的人呢?也许我们曾经也看错过,但是不要紧,只要能及时发现,即使前面曾经是迷雾茫茫,但是只要我们能偶尔回头看看,就能发现原来爱就在身边,无需选择和等待的。
每次看过一本让自己感动或者难过,或者纠结的文章,我总喜欢写一些东西,这样可以放松心情。把曾经看过的情节如电影一般重现,然后写完,忘记,把心抽空,继续下一次的看书路程。
渥丹开始连载《日以作夜》的时候因为忙,并没有追连载,看到出书了就赶快定了一本,一直都是追她的连载,很少有一鼓作气读完全文的经验,于是在熬夜看完这本改名叫《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哗,整整十二个字)的书之后,第一个感觉是,这文怎么这么快就完结了?!根本没看够嘛。第二才是,渥丹变了。
最早认识她是从《浮光》开始,和《原来》一样的打上“演艺圈”和“文艺风”标签的故事,故事在波澜不惊中进行,却有着绵长而优美的尾声,短短一篇《日影飞去》,感动了包括我在内的许许多多的人,每次和朋友说到《浮光》,都是异口同声地感慨,浮光的迷人,泰半应该归功于日影。而在读完《原来》和她其他的故事之后,我发现了渥丹写作一个很有意思的特色:她总是可以把故事说得很从容,说得仿佛可以随时进行下去,说得仿佛永不结束。
相比于《浮光》的冷静,《原来》的人设并不出奇:灰姑娘般宝石蒙尘的女主角,英俊多金又温情款款的男一(何攸同虽然出场晚,但不管从作者的偏爱还是最后的结局来说,都应该是男一吧),沉默而背负着无数过往的男二,渥丹所偏爱乃至熟练的电影界,不管怎么看,都非常具有作者个人的印记。
但是正如之前提到的,渥丹总是可以把笔下的故事写得异常从容,哪怕是再简单的情节,也总是优雅的,何况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令人着迷的细节。在读这个故事之前,我以为这是一部男女版的《浮光》,读完之后才明白,原来这是一个披着娱乐圈的浮华外皮的励志文。
是的,励志文。
女主角穆岚,年少时候经历坎坷,吃过苦头,受过伤害,有过彷徨和短暂的自弃,但整篇文章里,绝大多数时候呈现出来的还是身为女人的坚强,柔韧和温厚。《原来》全文里,作者并没有强调“女强”这个概念,相反,她并不讳于记录女人的动摇,软弱和无助,这也让穆岚这个形象更为真实可信:在受到伤害和委屈的时候,我们和穆岚,也许并没有不同。也正是这种笔调上的坦诚,让穆岚的新生和成长更加有鼓舞人和令人信服的力量。当故事的终章里她抛下前怨去瑞士和程静言重逢时,我想她是彻底地从往日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她的身体并不强壮,心灵却很强大。我喜欢这样的女主角。
在读到一半局势还混沌未清的时刻,我曾经想过这两个男主角之间作者会做出如何的取舍。不得不说,何攸同实在太迷人了,所以哪怕程静言是先出场的那一个,最后还是让我毫不犹豫地倒戈到了何攸同的这一边。但鉴于渥丹素来偏心导演的“恶习”,又总是担心最后获胜的还是身为导演的程静言,于是就提心吊胆的等着看程静言怎么被洗白。果然到了最后两章,程静言被洗白了,真相大白,一切得到解释,但是,也所幸,穆岚还是选择了何攸同。
何攸同这个男人,叹,简直是,太完美了一点,不过比起那些华丽炫目的外在条件,何攸同真正令我倒戈的关键在于:他不是穆岚的拯救者,把她从最深最暗的泥泞里拯救出来——程静言曾经这样做过,他不怜悯,不救赎,只是作为一个同路人,陪他见证着穆岚的成长,伴着穆岚走过一个又一个的艰难。我想渥丹最终选择让何攸同和穆岚携手走到最后,也许就是因为这两个人之间,始终是平等的,始终是可以平视彼此的,和何攸同在一起的穆岚,也可以抛开一切,做一个最平凡最幸福的小女人,而不是像当初在程静言面前,那个诚惶诚恐的仰视者和崇拜者。仰视和崇拜固然也是爱情的一种,但那种平等的携手一生,显然更让我心向往之。在这里忍不住又要感慨作者的笔法:明明是再狗血不能的设定,却还是写出温柔恬静的恋爱,在她的故事里看见希望,看见爱,看见恋爱的美好,我想就是我最喜欢渥丹的地方吧。
说起来这两个男人,真不妨比作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不管谁是朱砂痣又谁是白月光,但如果真的是和程静言重拾旧欢,也许何攸同还能找到值得爱的其他人,但是看着穆岚和何攸同相知相爱的程静言,却在这个故事里被渥丹架在了神坛上,以我贫乏的想象力,很难再想到他会爱上其他什么人。这时不免有点小小的贪心,希望将来有机会能看到能看到程静言的故事,让他也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原来》洋洋洒洒二十万字,除了三个主角,作者也描写了一系列的配角,看架势是留了不少线索,不然对于配角来说,有些笔墨简直说得上奢侈了。写人物向来也是渥丹的特色,不多的几笔,就能把人物写得活灵活现,我对穆岚的经纪人唐恬印象最深,这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不同于渥丹以往笔下那些温柔的角色,尖利,泼辣,直来直去,但是又非常可爱,令人信服,在这个充满温情和希望的童话故事里,是一抹让人印象深刻的现实色彩。
说了这么久的人物,还是要说一下渥丹的文字。她的文字一直被称赞具有画面感,这几乎已经成为她的个人标志之一,在《原来》里也自然保存了下来。她所有的文章里,笔力最强的当属《群魔》,若干场面的描写,看得真叫人悚然一惊,几乎不像是女写手,别有一种冷而硬的质感,《原来》的风格,倒是承袭《浮光》一路,很柔软,色彩感鲜明,我极喜欢《秋日奏鸣曲》一章最后两个人的亲吻,整整两页,只为写一个亲吻,细节控到了极致,但又还是那样,温情,细腻,更重要的,美丽。最喜欢的一小段描写,则是终章里穆岚和何攸同共渡的第一个夜晚,摘录如下:“他们像双生的藤蔓,亲密无间,绸缎长裙落在地板上轻得像一声温柔的叹息,何攸同又一次亲吻穆岚,她面部的轮廓在黑暗中就像希腊传说中时间的银线,额头,眉眼,鼻梁,再到下巴,都被何攸同一一吻过,而在他的探索之下,她的皮肤宛如温暖起来的丝绸,她的身体为他热情地绽放,如同闪着金边的花朵”,真是风流旖旎无限,读到的时候,居然有些甜蜜的不好意思起来,笑。
不知不觉罗嗦了这么多,还是要象征性的做个总结。《原来》一书,是充满作者个人印记的新尝试。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正在尝试的渥丹。故事整体上非常流畅,节奏清晰,可读性比之前的几部作品都要高(至少我是一口气从十二点读到早上四点然后又重新读了一下最甜的十九章和尾声),细节上设置了各种意趣,洋溢着粉红色的梦幻气息,现实的辛辣又时常惊鸿一现,如果用饮品来比喻的话,倒不妨用文章里出现过的贝尼尼来来比方:甘甜,清冽,又没有失去酒精那种令人醺醺然的愉悦感,可以说是非常适合消暑的读物呀。
因为太意犹未尽的缘故,忍不住在这里念叨,虽然作者给了穆岚和何攸同一个再完美不过的结局,但是人总是贪心的,希望能看到他们历经考验之后的甜蜜番外加笔啊!
比起程老板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的出场,何攸同的初次亮相,着实轻得像一阵微风。新诚大台阶上的一撞一扶,旁人交谈里的只言片语,直到第四章才欣欣然正式露面,当时小说里用八个字写他,说是“月临寒江,花树堆雪”,不必说眼睛眉毛身高等等,整个人的风度仪表,竟然也就这样浮现在我的眼前了。
《日以作夜》的前半部分,其实一直是程老板的光辉笼罩全场,晚出场的攸同并不怎么耀眼,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只是穆岚的仰慕者,一只巨大的美好的花瓶,忠诚地担任着炮灰男配的角色,在穆岚最痛苦最艰难的时刻帮她度过,然后在故事的最后绅士风度地退居一侧,成全程老板和穆岚那历经坎坷的爱情。
我的心一直悬着,害怕看到这一幕的到来,十七章那个甜美的充满迷恋和爱的亲吻出来,甚至更加深了我的恐惧,直到穆岚和程老板在苏黎世坦诚相对,我悬了一路的心才总算落了回去,顺便激动地在床上打了几个滚:幸好,幸好,幸好这一次渥丹没有把偏爱的天平偏给身为导演的程静言,而是水到渠成地成全了攸同【说到该作者笔下导演和演员那些相爱相杀的孽缘我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七个惨字都说不完待我有机会慢慢再分析】。
攸同理应得到他的爱情。我想在穆岚因为程静言那突兀的订婚饱受内外交织的痛苦的最初,何攸同并没有爱上她。他或许根本不熟悉她,那个时候的穆岚,只是一个同桌打了几局牌的牌友,初出茅庐的女演员,程静言的爱将和前女友,顶多再加上一个周恺的朋友,而他自己,是正当红的偶像,如日中天,身价高昂,为了维持良好的形象连有任何负面阴影的角色都不去接,用现实的眼光来看,这两个人在圈子里,可以说得上一天一地。他本可以不必伸出手,毕竟这个圈子不管几时都是前浪死在沙滩上,何况穆岚当时还只是一个没有起来的潮头,连浪花都说不上,或许不出手的何攸同,才是理所应当的。
可是他却慨然以慷地在穆岚最艰难的时刻,向她伸出了手。
穆岚重病,他送她就医,面对狗仔的刁难和质问,他毫不避讳地挡在前面,他陪只是个新人的她走红地毯,亦师亦友地告诉她圈子里的法则,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是和绯闻绝缘的“圈中好友”,太清白了,清白得不像娱乐圈里的男女。
但何攸同又一直是富有魅力的男人,连受伤之后为旧情所困多年的穆岚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读书的过程里我一直在想这两个人的爱情到底是何时萌发的呢?还是真的应了古话的那一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或许就是在穆岚一步步走向顶峰的三年里吧,但又早有无数的小细节早早地泄露了情意:如果说当年金像奖的红裙只是还只是出于不计回报的慷慨,那么唐草的柔光,千里迢迢寄到的蜡烛,医院里撩起的额发,山顶上的拥抱,哦,还有,威尼斯的桨声灯影里,他一次次地为她捡起鞋子,一次次地穿上,就好像一次次地为她拾起失去的爱情……原来早就在这里了,早就在彼此的生命里,他却不做声,直到最后的最后,也不过说,穆岚,你要回回头。
这样温柔而深情,看似平和其实内心无比强大的男人,不要说是穆岚抵挡不住,连我都在心底反复呐喊——穆岚啊穆岚,如果你还是要回到程老板身边,那就让我跳进书里吧!
渥丹在书里并没有把何攸同的身世做一个完整的通报,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的曲笔,还是在给其他系列文做铺垫,只知道他父亲那边是昂贵的私立医院的大公子,母亲那边则是法国从事花草生意【我强烈怀疑是南法比如格拉斯一带的调配香水之类】的世家,总归是翩翩世家公子,出身优裕,受过良好的教育,少年的家庭并不幸福,也有过贪玩迷惘的年轻岁月。故事的最后,他感谢穆岚,谢谢她给了他一个家,说起来这两个人都是没有“家”的,于是他们的结合,都给了彼此一个小小的新的家庭,也可以说善莫大焉吧。
写到最后,我想到的是故事的收稍,两个人在威尼斯度过的第一个清晨,何攸同告诉穆岚威尼斯是一个令人陷入恋爱的城市,那个时候穆岚却说,不,不是威尼斯。
当然不是威尼斯,令人陷入爱情的,可不就是你何攸同吗。
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遇上了改变一生的人。穆岚偶然间被大导演程静言发现,教她演戏、教她生活、教她爱,但是在穆岚深爱的时候,却出现了变故,使得程静言只能离开。穆岚的生活从天堂跌入了地狱。在自己最迷茫的时候,穆岚遇到了何筱同,在于何的相处中,穆岚不敢让自己爱,把自己像鸵鸟一样深浅起来,但是筱同却慢慢地在穆岚的心中驻扎,慢慢地让穆岚开始重新爱,也慢慢的让穆岚从前一段的痛苦中走出来,最后慢慢地让穆岚可以坦然地和前一段爱情说再见。
脉脉对她实在偏爱,将我很喜爱的两个字穆、岚给了她,作了姓与名。清和为穆,山风为岚,她也恰如那雾里木兰,有过迷茫有过退却,却终是保持一份高洁、一丝清醒以及必要时的一种勇气。于是,我也喜欢上这个名叫穆岚的女子,和一种叫做木兰的花。
喜欢,是一种过程,就像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无疑,穆兰开始时给我的感觉不是很讨喜的,面对程静言她飞蛾扑火般的一见钟情,自取灭亡式的孤勇告白,在我看来完全是不理智的,但是幸运的,在她眼里犹如神邸一般存在的程静言也同样爱上了她。在这里,我更加羡慕脉脉对她偏爱。
爱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他们怀着深爱对方的理由,她试图登上他所在的山腰,他试图加盛她身上的光促着她成长。这是一个不平的天平,两端有一根名为爱情的线维系着,但我所读的故事太多,于是我深知,这一根线不够强韧。事实上,当那一条订婚的新闻出现在纸上的时候,我也着实被骇到了,它来的太突然,作为局外人,即便那时我对穆岚并不欣赏,我却切切实实为她感到心疼。前一刻的如胶似漆,后一刻的劳燕分飞,这无疑是对爱情最大的讽刺。我对穆岚改观的开始,却正是因为这一场分手。
一场分手,一种逃离,拒绝再出演有他在的电影,说出毁约金她的不够用他的,权当曾经的卖身卖笑陪夜费。我不知道其他人看到这段的时候有没有哭,反正我哭了,为她强大到自毁的自尊。不是因为自卑,在我看来,她试图用自甘堕落的表象来掩饰一场逃离,来掩饰这一场爱情里过高了的自尊。于是我明白,当初不是她的孤勇成就了她的爱情,而是她的爱情成就了她的孤勇,以及她自己,即便曾经相爱的两人已经分离。在我开始欣赏木兰的时候,何攸同真正登场,脉脉对她的偏爱,由此更可知。
我和很多人讨论过关于等待的话题,我一度欣赏“等不等是我自己的事,爱不爱也是我自己的事”,但遇到何攸同我晓得前一条已经不是最高境界了,“等不等是我自己的事,爱不爱使我们两个人的事”这才深得爱情精髓。何攸同这个男人在穆岚陷于第一场爱情里的时候,出场不过四五次,单独相处的次数更是寥寥无几,说他们俩是朋友在彼时也算是拉近了关系。可也恰是这个男人,这个在山上陪她说了一宿话,吹了一夜风的男人,让我看见何为风采,何为气度。他拥有那种淡然的资本,爱情不是他一个人的,他也不逼她说是是他们两个人的,他给足了她成长、遗忘、转身看他的空间,但是适时地,他懂得把握时机,这种男人,在我看来,被错过都很难。
如果你相信李大仁的存在,那你必定早早怀疑起何攸同男闺蜜的假身份。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说,等待也是种勇气,可是在同样是等待的爱情里,我见到了更多除此之外的勇气,或者说,我很欣赏那个“蓄谋已久”的吻,很欣赏那醉夜里的回头狂奔。其实他们是如此相似的两个人,遭遇上、性情上,天生一对不外如是。他们不过是相爱的两人,关这浮华何事?关着尘世何事?到此,脉脉对她的偏爱,已经让我羡慕嫉妒……更爱了。
也许那种想法太过理想,至少放眼现如今的娱乐圈,我曾经不大敢相信。但也恰是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不禁多想到了那些圈子里的模范夫妻,也许他们曾有过或一或二的相似,其实他们也不过是凡人,他有穆岚,她有何攸同,他们共同遇见过程静言,遇见过周恺,遇见过唐恬……也许,他会在某事某刻某个温暖到不可思议的情境之下,含着笑对她说:我最爱的木兰开了,在我的心头……一直……开着……
看完了《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仿佛还依然沉浸在穆岚和何攸同的甜蜜中不愿意醒过来。整本书给人以感动、细腻和温情,原以为这是一部都市爱情悲剧,所以就预了跟着作者一起悲伤的结局,殊不知这的的确确是一部使人温馨得既酸涩又甜蜜的爱情剧。我很高兴也很欣慰地看到作者笔下的三个主角都是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好人。原以为穆岚,一位涉世未深的纯洁女子就这样被拉近娱乐圈的“红红绿绿”,心中未免滋生出一种怜惜。但直到后来,看到穆岚因此而开始变得坚强、自爱、独立富有智慧和主见,我的心情是多么为她感到高兴。经历和遭遇,不管是好是坏,它是一种使人成长和奋进的力量,所以就去爱吧,爱如果能给人以勇气和力量,那才是最值得人致死不渝地追求的:爱一个人并不是为得到什么,而是为自己的付出和给予。而穆岚的这些改变很大部分无不归功于何攸同的默默支持和撑扶。原以为程静言,只不过是一个娱乐圈里的名导演,一个钱权美色并有的成功人士,但没想到后来他竟然也有这么细腻善良的一面,真的让我很喜欢,也慢慢地也跟着爱上程静言。但是最后我还是很祝福穆岚和攸同的感情,衷心地祝福并且为此感到甜蜜幸福。多希望自己也能拥有这么一段刻骨铭心、唯美动人的爱情呀!
总而言之,很是佩服作者渥丹的文笔,她总能把每一个精彩的瞬间定格成历历在目的画面停留在我的脑际中,挥之不去,以至于回味时常常感到一股暖流涌进心田,温暖着我那颗冷若似冰的心。很感谢您,给一颗已经枯竭的心以灵动的滋润,她叫人再次尝到被爱和爱人的幸福。值得一看的一本好书!
不论喜欢上些什么,总是需要一些缘分在的。喜欢一个写手,一直买她的书,看她的文章,很可能不过是因为某天在哪里读到了一段让你怦然心动的文字,然后阅读她的小说便渐渐从好奇变成了习惯,甚至是一项权利和义务。直到今天,我依旧无法忘怀在读完《浮光》之后的感动,同时也庆幸自己能遇见这样的一篇小说。
诚然,在开头就提《浮光》也许会让人觉得稍稍不快,但既然和之前原来一样,都用了明星题材、加上《浮》算是渥丹第一次出的书,所以还是要拿来比一比。作者的叙述还是这样不急不缓,实在是非常佩服的——显然这需要相当的笔力和自信。但也正因为如此,造成了文章很容易找不到热点,阅读的过程中找不到特别明显的高潮。但《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以下简称《原》)又不太一样,起承转合结构分明之余,相较于原先的作品,节奏更加明快。如果说《浮光》的颜色是灰白,那么《原》应当是茜色的。
不想长篇累牍地夸耀各种细节描写,我只是想说:这是一本以女性为主体的商业言情小说,而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么这本小说写得非常好。
在信息爆炸和小说速食化的今天,人们的功利目的在变得越来越明确。书商如是,写手更如是。除了几位德高望重、早已成名的名作家,其他那些作者普遍都需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小说有人看吗?卖得掉吗?卖给谁?别人为什么买?
虽然无奈,可确然是无争的事实。
《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原名《日以作夜》,网上连载时便是这个名字。改名的原因不言自明,自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尽管我个人觉得原名便非常恰当,在文中也有过点题,但现在这样的名字更能抓住人们的眼球,这不可否认。
在定位明确之后,评论便显得方便起来。《原》首先是一本需要能卖得动的言情,其次才能给它贴上诸如“文艺”、“精致”、“优雅”等等各种标签,前者是根本,而后者不过锦上添花。也许有人抱怨部分桥段烂俗、写手新瓶装旧酒、代入感太严重之类,但这些是“锦”,是一篇言情小说的根本,倘若没有这些,作者写一个独具匠心的故事,说不定我们都看不到这篇文章的出版,那些“花”更是无从谈起了。
而说到代入感的问题,我觉得这无甚不可。言情中的定势几乎就是如此:年轻漂亮的女主角(即使本来不漂亮最后还是会变漂亮),几个多金专情的男人,分分合合十来万字,便成了一个故事——这样讲并无贬低读者和作者之意,因为这些定势是由于人的天性使然,而作者的使命就是为那些阅读的人编织一个美好的梦境。
《原》在这一点上很成功,更难得的是我们看到了女主角成长的过程。就我个人看来,我觉得这样的所谓“带入”不但不坏,反而还能一定程度上的激励读者。这样的言情在现今看来尤其不易。戴着镣铐跳舞本来就难度很高,跳得好看更是难上加难。《原》是做到这点的。
再来谈谈小说本身。
因为这次的文章很好读,所以书到手以后看得也快,说一些大概的想法。
其实还是更欣赏程静言多一些。这个男人沉默内敛、洞察细微、尘世间的多年浸淫没有把他变成一个油滑的人,反而变成了一个收放自如的导演。事无巨靡都为自己和他人考虑周全,总能找到一条最合适的路走。
可即使再进退自如,终究是肉身凡胎,哪怕再完美也会有马失前蹄。穆岚的出现让他心中乱了方寸,也令他晓得,这世界其实也未必总能如他所愿。文中对于程静言的心里描写并不多,几乎是惜字如金的,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去理解他——是的,仅仅止于理解,而并非是同情。这样的人,将无端的情绪和标签为他作标注,显然只能是侮辱。穆岚深谙这一点,所以她选择了离开,而程静言心内更是了彻得很,故而只将这段过往长埋心中。
他欠穆岚一句承诺。这要这么一句话,穆岚肯定会选择他,而觉非何攸同,可他没有说。
程静言是个明白人。这种人你很容易就能看到他人生的轨迹,也许中间会有所偏离,但结局总不会差得太远。
束缚的同时,谁又能讲这不是一种解脱?
曹公讲过: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前者不敢奢望,但后者好歹可以努力一下。
好的书,是能传递给你一种力量的。感谢渥丹,让我在一本小说里看到这些练达人情,也给了我一个安静而温暖的故事。
剥去光华鲜亮的外衣,这只是一则平凡再不过的故事。一个女孩子生命中注定要遇上的两个男人:一个用尽全力最终而求不得,一个则安静陪伴千回百转之后才猛然发觉。
并不喜穆岚这样的女子,或许是过了年少轻狂时节,对于歇斯底里的女人总觉得有些做作。由其是少时并没有幸福感的孩子,疼痛感会随着岁月而逐渐磨平消散,往往那些对于旁人来说是无法想象的疼痛,由自己说来反而更为平静,就如何攸同坦然微笑的说:“九岁的时候我父母离婚,等十五岁我又回来,才知道我还有这么一个小我两岁的弟弟。”平淡如常的一句话掩盖下多少悲伤。
喜欢何攸同因为一开始的八个字“月临寒江,花树堆雪”,美丽容颜的男子总是让人心生好感。但是到后来,反而更加喜欢他桀骜不驯的心。自由,从容,温和,有种微风拂面的感觉,而且淡淡透着忧伤,特别是“语气依然温和的‘穆岚,是我,不要认错人。’”读着就让人心疼。
其实并不十分喜欢程静言,把同情当爱情、连分手理由都吝啬得不能说、以为牺牲自己一人便能成全一切的男人是自私而可怜的,但是,因为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抱牢她的腰,蹲下来轻轻地帮她把鞋子穿上了”,这一个微小的动作,何攸同在之后做了数次,却不抵他的这一次,所有他的不好便这么抵消了的。
还有一个男人,连配角的配角也说不上,但是却让人记住“裴意巍然不动,笔直地把躬鞠完了,才走上前扶稳她,居然脸色发红”的那个可爱的样子。裴意对何攸同身边的女人都是不冷不热的,但是为了劝他却去求穆岚……这样数个细小的一心一意,怎能不叫人喜欢呢。
关于花好月圆的结局,感觉平平。幻想如果是这样,穆岚依然活着程静言的幻影中,而孤单依然微笑的何攸同终于留意到一直陪伴身边的裴意,因为对于女子而言,穆岚心底里可能一生都无法抹去程静言,而留在身边的何攸同终究是委屈他的,他这么好,穆岚配不上。
期待能有关于何攸同与裴意新故事……
这充满迷雾和荆棘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穆岚曾经看错过。聚光灯前的他们也好,普通柴米油盐中的我们也好,总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你,
在某一个平凡的瞬间,遇上改变一生的人。天堂到地狱,同样也是平凡的一瞬间。这充满迷雾和荆棘里,谁才是真正的同路人?
这本书写得真的很好.看完这本后我又毫不犹豫的买了作者写的另外一本书.书的故事有为爱残忍离去的一幕.也有为爱用心呵护着的一幕.我很喜欢何攸同.为他的细心他的爱他的温柔的爱.但是看到最后.看到程静言对穆岚说得那一番话.我又会觉得很悲伤.爱情的故事里有人欢也终究有人愁.程静言因为苦衷放弃了最深爱的穆岚与另一女子一起.却也没能等到与那一女子执子之手的时候.最后当爱情之花盛开时.他也只能站在灯火阑珊处独自回首.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好书.希望能找到知音.与我一同爱上此书的种种.
用了两天看完,比我正常看书的速度慢了很多,因为我想看清楚,“成全”到底是多高尚的字眼。
程静言是天才,也是绝对残忍的魔鬼。他是那种女人最痛恨的冷静的铁石男人,他的爱没人能承受得起,包括穆岚。他连自己都不放过,只要是对他想成全的事,他绝对一脚踩到底,而且他内心的犹豫和不忍也绝对不会叫你感觉出来。这样的人很多,但是也很少有机会遇上。大多数人都是会表面屈服与世事伦常的,但这个男人他有这个资本。我觉得他不苦,也不值得同情,因为他最爱的不是穆岚,更不是他自己,是他为之奋斗的电影事业。所以他的成全作为穆岚我觉得真没必要去感恩,因为换个人,只要程静言觉得他或者是她是个可造之才,便会物尽其用,成全自己的作品。他对穆岚是真的爱,但我相信若是两个人真的在一起,穆岚是怎么都敌不过他的电影事业的,所以,穆岚的对手是梁思实在是太幸运了,哪怕梁思健健康康的活在程静言的身边,等待梁思的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与其说穆岚的心是石头,那程静言就是花岗石,这样的男人让人仰慕,但绝对不能触碰,伤不起,也输不起,不是每个人都会遇上许攸同的救赎的。
许攸同啊,是多么让人向往有狂热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很少,更别提一生还能遇上个把的。一般女人遇上这样的男人对半是要晕菜的。除非他自己愿意爱上你,否则爱上他的女人多半会比爱上程静言的女人下场更惨。温水煮蛙,还是开着盖子煮的,谁叫你不逃呢,人本来也没想煮你!
生活对穆岚是残忍的,但她却比任何女人都要幸运,遇上两个神,爱过和爱上,所以她绝对称得上值了!这辈子没白活。幸运,惨烈,坚强——只待彩虹出现,依然坚定得迈着前进的步伐!
谢谢渥丹,让我的心灵沐浴风雨,经历彩虹!
觉得何帅哥有时候在事情的处理上有些孟浪了,虽说他是冰清玉洁的,但有时候手法不像一个有丰富对敌斗争经验的一线明星,完全是富家子的率性而为,没有为穆岚考虑。
不过红地毯的邀约和那条红裙子,真是温柔体贴。
穆岚如果和何帅哥在一起,肯定会更快乐吧。同样是世家子弟,同同身上没有程静言的野心和压力。可惜看完一半儿之后,我觉得何帅哥是男二。
同同和他的经理人,真的没有JQ吗?没有JQ吗?
那红裙的描写真是诱人。
PS:封面看到了,震撼,悠远,苍茫,神秘,飘渺…………不知是曙光还是暮色,不知道是希望还是完结。
书名改的很长很商业,我不知道《日以作夜》是什么含义,我总觉得有一种“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那种时光如梭,世事变幻,无力挽留,莫可奈何的感觉。说不清楚。
其实仔细想,《我只是忘了和你说再见》,配上那个封面,还真是更吸引人呢。两个书名放一起,至少我会先选这个通俗白话又有一点明媚忧伤的来看。
真是太喜欢了!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吸引人的爱情小说。书中的每个人:穆岚、何攸同、程静言、周恺、唐恬等等,都是那么鲜活。我只能感慨穆岚怎么那么好命,碰到的男人都这么优秀!!当然穆岚本人也是一个坚强、勇敢、有能力的好人,自然好人有好报啦。
这个作者不知道是不是所学专业和影视有关,几乎所有作品都和影视圈有多多少少的关系。她的文我几乎都看过,我很喜欢那种风格,虽然可能不同作品之间多多少少都有重合的影子。
这部可能也带有点以前的影子,毕竟一个人熟悉的领域写起来更擅长,一个人的风格也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渥丹的文字,很多地方写的就像剧本一样,大段的描述,极具画面感。而且在画面的描述上,也不吝啬戏剧冲突,看起来极具张力,很像电影的画面语言,具有鲜明的对比冲突的效果,看起来很是过瘾。这本书感觉这种风格仍有延续,比如这里面《长柳街》的第一个镜头的刻画,很吸引人的,最起码吸引住了我。呵呵。喜欢看电影的MM,应该会喜欢渥丹的文笔。
但是感觉这本还是和以前有所不同的,说是进步也好,说是更贴近大众也好。诸如《浮光》,《甜蜜生活》等文,里面很多描述手法很像戏剧而非电影,所以有时候不那么大众,看起来会觉得有点晦涩,当然喜欢的人会非常喜欢。但这本新作感觉明显那种以前的晦涩感少了很多,整个语言描述更加流畅,或者说更加贴近感情小说也可以。
(涉及点小剧透)所以带来一个显而易见的改变,以前的渥丹的文,主角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和作品,电影,戏剧混合在了一起。与其说在写两个人的感情,倒感觉更像作者借着小说在写自己的电影剧本。而此本书,如果说穆岚和程静言一开始的感情还有点以前的影子,那么穆岚和何攸同的感情则有了明显的不同。去掉了那种阴暗、神经质的电影角色似的主角,何攸同的宽容,一步一步引导着穆岚来到了他的身边,很美好的感情,看起来会有信服,而且会羡慕。
“穆岚默默地把奖杯从包里拿出来,再看了一眼,然后把这象征荣誉也象征着旧日时光,甚至给予和付出的奖杯,毫不犹豫扔过围栏,扔下了山。
她听不见坠地声,也再不在意,只是仰起脸看了看一点诧异神色也不显露的何攸同,随着他的视线也一并远眺了过去:“是啊,美丽的城市。””
我想起了《高老头》的结尾,大学生在参加完高老头的葬礼以后爬上山顶俯瞰城市,喊“现在咱们两个来拼一拼吧”
ps.当初看不觉得,现在看总疑心同同的背后随时会张开六只翅膀,然后手持福音书blabla开始对小穆岚说教啊。不过我觉得这章它也不可缺少,穆岚需要一个人来点醒她,领她走出自己的迷宫向前。玩笑归玩笑,我其实很喜欢穆岚扔奖杯的这个场景,就好像把所有属于过去的累赘都抛下了,向着明天轻身上路一样,比起耽于一段甜美的恋情,或者对于穆岚来说,伴着阵痛的成长更为重要。
呵呵..刚才终于看完书了..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我是一口气..哦不,是两口气看完的..因为中途我妈叫我去烧菜..
结果很不情愿的去了..心思恍惚..心不在焉的想着书边烧菜,以至于后面吃到菜的时候..
入口都淡出鸟来了..因为忘记放盐了..绝对不打诳语..
后来我妈叫我去洗碗..我死活都不愿意去了..一直在看..
看到最后有意尤未尽的感觉.因为太过甜蜜了..所以私心里想要一直下去..
同同那句把穆岚口红都吃下去了..我一个人在那里笑得特别的猥琐..
我姐姐都问我在看什么呢..呵呵..
最后说说静言..其实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放弃的..
正因为他了解穆岚..所以他知道她会坚强..
而思思确在和生命拔河,而且..他的确也欠了思思..
所以蛮心疼他的..
可回不去是一定的了..
幸好还有同同..
这部书没有让我大起大落的悲伤..
只有温暖和感动..而穆岚的坚强也让人觉得欣赏..
一切如此顺其自然..
后记看到脉脉说很喜欢木兰花..
我家过段时间也要搬家了..我爸爸是想弄个院子的..
我当初是想..院子里种满枫树..然后墙边种满墙的蔷薇花..秋天的时候满目红叶.春天花朵烂漫.
想想也觉得美丽..
不过我现在变节了..
我也想种木兰..还是脉脉喜欢的那种紫木兰..只是但愿不要太贵(某尤太穷)
毕竟我奶奶家的山上枫树到处有拔的..
哈哈..最后跟脉脉说句..
认识你真好..
还是再说一句..
希望你多写BG的故事啊..你要写耽美的..我怕我真的把持不住会倒戈啊..
(哎,偶尔我也蛮感性的嘛..啊哈哈~~)
今天睡的灰头土脸的时候快递小哥送来了日以作夜,然后俺就一口气看完啦!
感谢脉脉的书~~~
我除了看BL之外偶尔也看一些BG,其实开始看到程静言一声不吭就甩了穆岚然后一脸冷静不解释的时候,俺以为俺嗅到了大狗血的前兆,先虐穆岚,然后就是程静言此举都是有原因的,和穆岚突然分手是为了保护穆岚(甚至狗血的其实那个未婚妻是个LES或者有相爱的另一个门第不好的男人或者已经怀孕急需嫁人掩护,程静言只是幌子幌子幌子这样的剧情都曾经闪现在我贫瘠的脑海中,汗)
然后结尾来个荡气回肠的真相大白,中途穆岚成名然后绯闻啊,爱慕者啊,虐死程静言,然后吃醋啊,互相斗啊各种暧昧解释啊狗血啊一波一波来,最后HE~(重度YY患者,谨慎围观)
拿到书后看到脉脉写的是另一个故事,不过幸而是个美满的结局,比起脉脉的那些个虐文……这个简直是甜蜜的让我淌眼泪。
最后PS,其实俺还是很为程静言惋惜的,哎哎哎哎。刚才又回味了一下,脉脉的文胜在细腻,心理细节感情变化轨迹举轻明重,点到为止,意境很淡很深远。
穆岚很坚强 何攸同很成熟 一直等着穆岚忘记程静言 等了太久太久 但后来梁思死的时候 我觉得那时候的程静言很颓废 他和穆岚真的是有缘无份吧
这是一部非常值得看的书,当穆岚和静言分手时,我很伤心,但是我总觉得在穆岚的生命中冥冥之中有神的眷恋。。。。。
当攸同一次次的出现在穆岚的生命中时,我发现,人生中就是有那么多的惊喜与激动。。。。
过往的伤痛依旧存在但是我们要学会‘忘记仇恨’
当我们的爱人远离而去,在悲伤的同时也要回头看一看,或许惊喜就在身后
我如饥似渴的读完整本书,百感交集。。。。。全书十分流畅,使读者有种身临故事其中的感觉
支持作者!
很开心,穆岚最后能跟攸同在一起,也能走出程静言的伤痛
穆岚在解读程静言名字的时候是通过《诗经》,说来惭愧,我并不是个爱好中国古典文学的人,呵呵,可是在看了这一段之后,在当当上顺便订了本《诗经》,想看看那两处解释出自哪里。呵呵,听起来挺傻的吧= =
哎,大半夜的,看完了之后澎湃的我睡不着觉,决定等会去看2点半的那场球= =真是今夜无人入睡啊
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
一直很关注这个作者,喜欢这种风格的东东!
茫茫人海,相识相遇,相聚相爱,于万千人之中。
一直觉得读到好的书和遇到对的人一样,都关乎缘分。
冬天里偶然读到了《浮光》,感觉整本书,文字都是干净的,灵动的,细腻的,清淡的,不矫揉造作的,印象很深。前两天和同学逛书店的时候,瞥到《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这本书,大致翻了翻,没有仔细作者啊,内容啊,看就买下了。回家之后从买的近10本书中,先抽出了这本,一直在读,读到一半的时候,就觉得这种文字和叙述太熟悉了,才猛地想起《浮光》这本书来。写的虽然都是娱乐圈中之事,但觉得更真实了。
我觉得《原来》是一个关于从旧爱和旧事里走出,一颗心被另一颗心温暖融化的故事。让我觉得,爱,被爱,因为爱而不能放手,因为爱而释然开怀,都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本来有好多话想说的,但觉得都在心里说不出来,因为我想讲的,作品里,后记里面都讲到了。我要是再说点,就怕我自己说错了,怕我的口拙让作者见笑啦。因为作者的对文字的雕琢,场景的描写,人物心里的刻画,包括对于许多电影、戏剧的理解,还有好多各方面的知识,都让我太佩服和羡慕了!
两次读到渥丹的作品,都是纸书,都是缘分使然,真是很奇妙。希望以后能一直读到这么出色的作品~
这两天计划重温一下《浮光》,嘿嘿。
突然觉得这是关于穆岚的成长记,而每个人的生命中总会有一个让你又爱又恨,鞭笞着你被动又或是推动你成长的人。
而我们是该去感谢还是埋怨囔?
这本书不能说是很爱,但也不能说是不喜欢吧~
反正是看了不会后悔吧~用来打发时间的话是很好的~
人生最大的无奈就在于“我们相遇,又再遇;失散,而再散;我们重逢,重拾旧欢,却终是各奔东西。”,这本书看得痛快之处就在于把这个遗憾写的畅快淋漓
On s’est connu, on s’est reconnu
On s’est perdu de vue, on s’est reperdu de vue
On s’est retrouve, on s’est rechauffé
Puis on s’est séparé
我们相遇,又再遇;
失散,而再散;
我们重逢,重拾旧欢,
却终是各奔东西。
求下载地址……
放假了,图书馆没人,阳光霹雳巴拉地掉在桌子上,我躲在角落里读这个故事,一天的时间就这么流掉了
穆岚、威尼斯,整个下午都化掉了
如果我是穆岚,我会更喜欢何攸同。
我喜欢穆岚这样的角色:独立,坚强。何筱同虽然帮了她很多,但是绝大部分的路,还是穆岚自己走过来的。纵然于贵人的相助有关,但也有相忘于江湖在后。清冷、孤熬,就像木兰花一样,在一个不慎温暖的季节,浓郁地绽放在料峭的吹日里。
看简介,以为是悲剧,纠结了好久终于还是买了这书。可是,穆岚的爱情,确是美满的。那样一个人,一直相伴左右,直到穆岚自己觉醒。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吧:当你是一颗小草的时候,谁都想踹你一脚,当你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踹你的人就要当心他的脚。
穆岚就是如此吧
木兰花开过了季节,但是穆岚的故事还依旧绽放在这个暖洋洋的小夏日里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开头好戏剧化的、但到了后面真的很感动、因为何筱同一直都在穆岚的身边、其实应该来说他对穆岚是一见钟情的吧、很好、也很美的一对、这本书买对了
看到第六章,穆岚的那段剖白,眼熟啊眼熟,有点鸳鸯蝴蝶派有点张爱玲,总之是灰常老派的女人对男人说话时的语气啊。新城的公司结构,还有仁开医院,看起来就又有点六七十年代香港的感觉。至于富家子女联姻还有闪光灯且被面色苍白的女主看到的话,就是所有时代言情小说的特点啦。
期待接下去滴发展。小言言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嘞,小何下一章会摆脱酱油身份对岚岚展开攻势吗?让狗血来得更猛烈些吧
如果岁月无变迁,我还是喜欢穆岚最初不施粉黛的容颜
如果有番外,那么我希望是看到穆岚和筱同坐着摇椅慢慢聊
这个夏天,这个关于木兰(穆岚)的故事填满了我所有的剩余时间
爱情可能带你走进天堂,也可以拉你进地狱!
相遇,相知,相爱——天堂;
失散,误会,相恨——地狱;
再相遇,了解,再失散——成长!
这个男人有点太多了——印象中,这么完美的都是男配。
看到第十一章,有点担心,这个本应该风流不羁的公子哥,最终对穆岚会怎样。
最近看了美人心计,觉得何筱同的小调调有些像文帝刘恒……
那些是与非,谁又能纠缠清楚呢?穆岚,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太难了……好在身边有同同
早已经过了木兰花开的季节。
4月,京郊,黄叶村边,木兰花开得高傲、浓郁、美丽。
就像是穆岚。
想看看穆岚穿上小礼服的样子
也许穆岚就是这样吧
这本书读下来,我也哭了个七七八八了。 不知道是我个人原因还是故事本身如此,让我很是动情,不禁地对程静言也有了几分迷恋。直到读到结局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程静言跟穆兰能够和好如初,可是何攸同等了太久了,三年的时间一直在穆兰身边给予呵护,他的情并不激烈却很深,最终还是被穆兰领悟到了这份情。
书很早看完了,一直没有写下书评,职场也好,娱乐圈也好,总是那样的复杂,而我们又那么深深的鱼跃其中,很多的迫不得已,很多的无可奈何,碰到了,争取了,相爱了,离开了……有时候这样的生活是要不断的重复,但我想说,如果爱他,就坚定的爱他,相信他,无论他将怎样推开你,爱他的心继续坚持,有时候爱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对方的认可,不需要对方的承诺,不需要对方的回应。我们爱的其实是自己的心。当你想离开的时候,面对自己的心,坦然即可,其实有时候真的只是忘记说再见。
从感叹演艺圈内部混乱凸显出了穆蓝、周岩、还有何攸同的纠葛爱情、。
其实有时候我们只是被过去迷住了双眼、看不见眼前爱自己而付出很多的人
还是感谢作者给了个比较圆满的结局。虽然梁死了。
人生的讽刺剧大抵就是这般,越是恨不得从此隔得天远地远,越是可能被各种因缘强迫性地一再维系起来。曾几何时,程静言这三个字,哪怕只是稍加想起都已经如同最甘醇的美酒让她怦然心动,而如今却成为一道鲜血淋漓的伤口,无论是前进后退或是停留在原地,都无可救药。
于千万人中我们相遇,但虽不能相惺相惜有点可惜就这样的结束,但是希望红尘之后,我们连再见都忘记说了,就再也不要相见
娓娓道来的文笔,我看着很舒服。让我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刚看一半,继续看中ing
再见再也不见,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
时间可以洗礼一切,也会让我忘了怎么爱你怎么伤心,但是却一直都忘记了跟你说再见。
名字就好,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
这篇文章还有个名字叫《日以作夜》,意思是在电影中在白天拍夜景,『主要是靠特殊的胶片,打光,再加蓝色滤镜,当然还有后期的冲洗。』
前天晚上和昨天晚上分别看完了《歧路》和《日以作夜》,《日以》成书送了张书签,也没用到,翻开第一页直到读完才放下,私心觉得《日以》是脉脉在剧情上狠下工夫的。以往感觉渥丹写文都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有时候仅仅是为了表达一种感受,以生活体验充满剧情。
但是日以还是单薄的,这个可能跟结尾太快有关系,觉得给男女主角的发展空间太狭隘了,说是其实早喜欢上对方却害怕受伤,而没有去关注身边人,也有些取巧了,日以和浮光都是在红地毯上作的结局呢……觉得它比浮光丰盈是觉得它的剧情有曲折性。
唉,但是最喜欢的文还是浮光啊,它最后的番外实在是太狡猾了 让多少亲难以割舍
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 挺感人的故事,结局还不错。。喜欢~
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很好看的书!
原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我只是想,
对于好的小说,我喜欢隔一段时间看一次,再隔一段时间看一次,而每次总能看到不一样的地方。
这部小说我同样是看了两遍,印象深刻,藏了起来,现在再看,滋味又有不同。看完小说想说的第一句话是:十分特别
这完完全全可以说是一部纸上电影
对光影色彩如写实油画般的细腻描写让故事的场景很有质感,非常喜欢脉脉的这种风格,浪漫的写实风格。希望能够看到脉脉更多的作品,希望你能一直写下去,不然将是我们读者的损失。
买到这本书以后我是一直抱着一口气看完的,故事的情节很流畅,没有让人看了造作的感觉,非常能体会到故事里女主角的悲伤与痛苦!作者不由自主得把我带入了小说里,牵引着我的目光看下去!我觉得渥丹的这部作品非常好!我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好,但是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希望能给作者一点鼓励,期待下一个更好的故事到来!支持你渥丹......这书我非常喜欢!
人潮人海相遇是缘,惜缘到永远!
更喜欢作者的《错过你为遇见谁》《请继续,爱我到时光尽头》
描写何攸同的每一个细节写的非常的好.! 甚至可以一边读书一边有片段从脑中划过... 最主要的是... 细节的描写感觉男方无时无刻的都在注视着他.!
貌似和我一样花痴同的比较多吧
置于程静言……我祝他好运吧
来我只是忘记和你说再见
送晚上 11点看到1点 直到困意来了 才舍得躺下去睡觉 中间那些边看边哭 好惨啊 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习惯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尽管激情和火花是那般绚烂,让人不忍忘记,可终究如烟花般会输给时间,只要稍稍驻足一下,就会发先,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那个“习惯”才是真命所属!
现在好多的书籍都着力于为社会一些长久为大众诟病的职业正名,这本书的笔法还是很细腻的,让女主的转变合情合理又不失本色!
我试着去改变一些固有的习惯,而贴近另一些规则,放下一些东西,又捡起新的,我想这或许将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调整期,但希望这之后,我也能找到一条新的道路。”——渥丹
考试前看的,看了受益颇深。
不是彼此相爱就一定会白头偕老。
但适合自己却也彼此相爱的,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那个爱惜自己的人,就是正确的。
让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变得不是梦。
被程静言拉去做明星真的很不错啊.....
这本书还不错啊,虽然最后女主角没有和最初的程静言在一起,但是还是好的结局
很不错,挺喜欢.....
是看别人推荐脉脉的文才去看的..
一看之下..惊艳才绝..相见恨晚啊..
脉脉的文笔很细腻..却不拖沓,一切行云流水般自然..
可自然归自然..却还是引人入胜.看得人欲罢不能..而且脉脉人品多好啊..
每次更新都那么多..现在出书了..自然要支持的..好的作品我愿意留在家里收藏起来..
不像一般言情..网上看过就算..
脉脉.祝你的书大卖哦..
尤尤永远支持你!!加油!!
只是因为书名好玩而买了这本书,却只花了一个晚上看完了全书。作者文笔细腻,勾起了我很多的回忆。其实浮生谁没有遗憾,有些刻骨铭心的记忆都已经不敢再想起。这本书却真是不做作的再现了一段爱情故事,让我很感动,很久没有被书这么轻易的打动了的。
不错,喜欢何攸同,这样的男人,让人不得不爱啊!
原来我买了书有这么多没有评论的么,意外。很喜欢渥丹的书,这位作者的书每出必买!她的作品言情向的我会比较喜欢《惜年》,喜欢它的什么,我不会评书也说不出个所以来,不过喜欢也是个人喜好个人口味。
在博大精深的文化面前,人容易谦虚,因为稍不小心,就会让日后的自己鄙夷此时的狂妄无知。即便是一件小物,也不敢轻言穷尽其古今;遇到了说大话的,同样也不敢轻易批评。约半年前,微博上看到有人为切尔西的托雷斯设计了台
词“你行你上啊!”我倒也不是质疑批评家,人家也是有水平的人。但中国人最认可的,就是做出好作品,空评无益。从以上可看出,最接近四平八稳的就是不说话或者说废话。
不要说再见,人生能有多少青春。
和过去说再见
错过一个不值得爱的人,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爱人。
很多同学都觉得好看···一部剧成就一个人,一个童年负担毁了一辈子的幸福,但至少还是快乐过的,最终还是有点遗憾的,但是他迟早会遇见自己喜欢的人,不是吗?所以也算是一个好结局
我是一个标题无能,书评无能的人。从去年5月接触到《浮光》之后就爱上了脉脉,爱上了脉脉笔下的人。
喜欢脉脉讲述的爱情故事,不俗套。并且不像时下众多的小说,看开头就知道结局那样,脉脉的故事我总是猜不出最后的结局,当我以为故事会如我想的那样发展下去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转折点出现。。。
喜欢脉脉的故事,因为她笔下的人和故事很真实,就似我们身边的朋友那般。不会有虚无缥缈的感觉,总是可以达到某种共鸣。
渥丹的书一贯很好,虽然这个不是最喜欢的故事但还是买来收藏了
看脉脉的文,看到结局后总会有再回头看一遍的冲动,然而每次看完都没有因此而满足过,文中总是有数不尽的东西值得慢慢推敲,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之后,之前那些模糊隐晦的猜测都有些明了了,残留的感情却没有因此而消失,反而更加浓稠了。每个角色都极具个性却又极其真实厚重,就是因为太过真实,反而有种沉重的压迫感,甚至害怕直接面对那种喷薄而出的情感,与此同时,我却又是极其享受的。
十分谢谢作者给我带来的这一切
和程老板是缘浅
和何攸同事情深
看完才知道原来作者就是我很喜欢的《浮光》的作者,果然同样的作者写出来的作品会有一些语言上的类似,蛮喜欢的。
个人感觉,渥丹的风格和皎皎有点类似,细节描写很好,尤其是人物的一颦一笑,眼神动作,不是靠情节而是靠文笔取胜。很喜欢
一个柳暗花明的故事
突然想起一句形容林徽因和梁思成的话:梁上君子、林下美人。金岳霖是夸人还是贬人呢……
不过这里是真真正正的君子美人%……
有时候转身,你会发现更美好的世界~何攸同带来太多温暖~
吟味再三,这不是狗血言情,这是狗血扮相下的励志篇。担心何攸同过于完美。我偏爱群魔和甜蜜生活的调调。不过作者总是要探索新路子的。身为读者,我还是静静看脉脉的演绎吧。
我因为这个题目而读这本书的。刚读时觉得文字很平和,情节很平淡,一直读着读着,却发现女一号的心里,有几个部分描写得非常好,让我不知不觉的翻读着,细细品味着!!!
书写的不错 我已经很久懒得动手写评论了 但是忍不住说两句 在小说质量良莠不齐 但数量却泛滥的今天 确实值得拿来读一下
我很喜欢这本书。内容很好。两个男人爱着那个女人是有够幸福的。。。。无尽的冒泡中
对我来说,这篇小说就是一杯淡淡的茶!秋日的午后坐在院落里喝着这杯好茶,香甜,回味无穷!
怎么说呢,这本书里的三个人都很喜欢,这种性格和感觉。
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两个王子同时爱上灰姑娘的故事,最近很受我自己欢迎哦。
又是个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女配,不过出场太少。
总觉得这种女孩子可怜,却又同情不起来,有点儿替他悲哀……
因为喜欢渥丹,所以买了他的书,总是真么牵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