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老窝·老底
2012-2
中国法制出版社
杨波
334
第一本案例分析式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读物,《老伴·老窝·老底: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例讲堂》是杨波律师以20余年的授课代案经验,并结合自己在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录制的“老窝儿、老底儿”系列节目浓缩而成。内容实用、案例精彩,既是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实用书籍,也是公民学法用法的普法读物。
《老伴·老窝·老底: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例讲堂》以生动、全面、实用为原则,精选97个案例,内容涉及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婚姻、财产、赡养继承、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通过题记、关键词、案例、法眼聚焦、法律快车、锦囊献计、参考文本等栏目的设计,全面解析了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参考法律文书。不仅是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用书籍,还是适合各年龄层的公民学法、用法的普法读物。
杨波,副教授、高级律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徐汇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老窝儿、老底儿”系列节目主讲人
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作为老干部局法律顾问,经常给上海市、区老干部局、市公安局、市建交委、上海电信、上海电器等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者讲授老年人权益保护,长期在社区从事老年人维权公益法律服务。先后获得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上海市、徐汇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第一章同居中的法律纠纷
第一节点灯说话、关灯睡觉——老年人结婚为什么不领
结婚证
一、雪上加霜的爱情悲剧
1?什么是同居?/
2?同居是不是事实婚姻?/
二、省事的婚姻添了麻烦
1?公民结婚为什么要进行登记?/
2?结婚登记有哪些限制?/
第二节相爱时难别亦难——同居老年人容易发生的法律
纠纷
三、糊涂姻缘
1?离婚析产与同居析产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
2?同居析产当事人要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
四、无情的伴侣
1?同居关系为什么没有扶养义务?/
2?没有扶养义务为什么还要进行经济帮助?/
五、没有名分的夫妻
1?老年人再婚为什么要注重夫妻身份?/
2?配偶身份权包括什么内容?/
第二章婚姻中的法律纠纷
第一节搁浅的婚姻——老年夫妻为何不能修得百年同船渡
六、熬到头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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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页:第一篇 婚姻家庭关系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当人们结婚成家,生儿育女,本来没有关系的男女和他们的子女相互之间就有了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婚姻家庭中的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人们之间的差异会产生摩擦,而摩擦就是矛盾。因此,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白头偕老;即使是白头偕老,也不是所有的婚姻都美满幸福,有时候加上子女的热情参与,真正是一首家庭“锅碗瓢勺交响曲”,甚至“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宋·柳永《雨霖铃》)老年人的婚姻家庭,除了有一般婚姻家庭的喜怒哀乐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赡养问题多、身体条件差、再婚家庭多。部分丧偶或者离异的老年人,当他们再组织家庭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虽然自认有婚姻家庭生活,但是没有婚姻家庭的法律保障。他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只是共同生活的伙伴,没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制约。如果由此引发法律纠纷,将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雪上加霜。家,有房屋、家庭、家族、家姓等意思;家,是一个温暖的词,与每个人的人生密切相关。一首歌中曾经唱道“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起它。”学会客观认识和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间的法律纠纷,人们就可以维系一个人生的避风港,相亲相守,相知相爱,真正做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老伴•老窝•老底: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例讲堂》内容实用、案例精彩,既是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实用书籍,也是公民学法用法的普法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