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供给与制度安排
2008-11
经济管理出版社
鲍海君
206
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大量农村土地的征收转用,并产生了众多的失地农民。现行征地管制体制使得各利益集团在城市化进程中不断侵蚀模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失地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导致征地矛盾不断升级,群体性事件频发。本书首先从地租理论、产权理论以及政府管制理论出发,提出了征地管制政策供给与制度安排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假设。然后,通过对浙江省各地市以及浙江省10多个县(市)20余个村庄800余位农民的详细田野调查,描绘了浙江省各地征地管制变迁的路线图,查明了不同群体农民对征地管制变迁的认知与反应。田野调查还发现,城市化的推进使得城郊大量名特优产品基地被征收转用,造成名特优产品基地不断缩小,产品品质下降,这种现象亟待引起重视。最后,本书在借鉴境外征地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征地管制的政策供给和制度安排作了详尽分析,提出了经济性征地管制政策、社会性征地管制政策以及对征地“管制者”的管制政策的建议;并根据国际上政府管制的发展动态,展望了我国征地管制的趋势,即征地治理机制的多元化趋势、征地管制的一体化趋势、征地管制的社会化趋势以及征地管制的绩效化趋势。
鲍海君,1977年出生,浙江台州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土地管理、项目管理研究,分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全国教育科不“十一五”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课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以及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译著1部;在《管理世界》、《城市规划》,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Pedosphere等国内外学术十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SCI检索2篇,ISTP检索4篇,ISSHP检索2篇。
第一章 导论第二章 征地管制的分析框架 第一节 地租理论与征地制度改革分析 第二节 政府管制理论与征地制度改革分析 第三节 产权理论与征地制度改革分析第三章 我国征地制度变迁的回顾与评价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征地制度的变迁 第二节 现行征地补偿的问题剖析 第三节 现行征地程序的问题剖析 第四节 现行征地安置的问题剖析 第五节 我国征地补偿与安置的特殊性第四章 浙江省各地征地管制政策变迁的探索与实践 第一节 杭州市征地管制政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第二节 丽水市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的探索与实践 第三节 温州乐清市留地补偿的探索与实践 第四节 台州温岭市征地社会性管制政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第五节 金华市征地管制政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第六节 衢州市征地管制政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第五章 浙江省不同农民群体对征地管制变迁的认知与反应 第一节 浙江省征地管制变迁梗概 第二节 浙江省不同农民群体对征地后土地增值的认知与反应 第三节 浙江省不同农民群体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的认知与反应第六章 征地管制的政策供给与制度安排 第一节 经济性征地管制政策供给与制度安排 第二节 社会性征地管制政策供给与制度安排 第三节 对征地“管制者”的管制政策供给与制度安排 第四节 征地管制的趋势与展望附录 境外征地的经验与借鉴 第一节 征地补偿的标准与范围 第二节 征地补偿的方式 第三节 征地补偿支付时间 第四节 土地征收程序 第五节 土地增值分配 第六节 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七节 对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的启示参考文献后记
第一章 导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打开了国门和城门,在城市实现了较大程度的开放。尤其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城市经济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城市化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的数据统计,1990~2006年的17年间,我国地级城市数量由188个增加到286个,市区非农业人1:3超百万人的特大城市由31个增加到117个。2006年,地级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3659.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2238.2人/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已达到43.9%①。 城市化既是人1:3的城市化,同时又是土地的城市化。而且,我国的城市土地扩张速度远远高于城市人1:3增长速度。如2000年我国城市土地面积是2.24万平方公里,到2003年达到2.83万平方公里,城市土地面积扩张的速度平均年增长为8.8%②。 在城市化的推进过程中,城市的扩张带来了大量农村土地的转用,并产生了众多的失地农民。据国土资源部统计,从1987年到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了3300多万亩耕地,近7成是政府用行政方式征占土地。到2004年,全国失地农民总数在4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张醅,2004)。对4000余万农民失地这个数据,有人认为这还是一个保守的说法。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全国大搞开发区,最高峰时开发区多达8000多个,当时全国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为1000万亩以上,人为征占为500万亩,按人均两亩地计算,13年间全国失地农民数量起码达65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