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阅卷的重点与方法
2012-7
张斌、 黄维智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2-07出版)
张斌,黄维智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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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阅卷是公诉人员办案最常见、最重要又最容易产生疑问和问题的一项检察工作。说它最常见,是指公诉人员对每一件侦查移送起诉的案件都需要进行阅卷,没有任何例外;说它最重要,是指公诉人员审查起诉最主要的行为就是阅读卷宗,它是办案人员撰写审查报告、决定是否起诉以及如何支持公诉的前提和基础;说它最容易产生疑问和问题,是指各种客观因素(如案件的种类、性质、复杂程度)和主观因素(如阅卷人员的办案经验、能力和工作认真程度)都会对最终的阅卷结果和阅卷质量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于那些工作年限不长、需要积累公诉阅卷经验的办案人员而言,如何从理论的高度来把握公诉阅卷的一些实务经验和做法,以及认识办案中各类案件可能遇到的相应问题,从而正确地理解、了解特定案卷所反映的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作出适当的法律处理,是提高他们办案能力、增长办案经验的重要途径。
张斌,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主持与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3项。出版专著《科学证据采信基本原理》(2012)、《视听资料研究》(2005),合著《职务犯罪证据的实务与运用》(2005),参与编写人大版本科教材《证据调查》(2004)、研究生教材《证据法学》(2006)、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简明证据法学》(2007)等。在《清华法学》、《现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黄维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检察员、一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全国检察系统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系统首批检察理论研究专门人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首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分会理事,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一界青年联合会委员,四川省刑法学会理事,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译著《清白的罪犯》,著作《鉴定结论论—作为证据形式的相关问题研究》等11部。
前言 第一章公诉阅卷概述 第一节公诉阅卷的定义与定位 一、公诉阅卷的定义 二、公诉阅卷的定位 第二节公诉阅卷的目的 一、通过情节情景阅读,了解案件事实 二、通过犯罪构成分析,把握案件定性 三、通过法律条文比对,初步适用法律 四、通过案件特点概括,拟定审查方案 五、通过文书材料审阅,监督侦查程序 第三节我国公诉阅卷的发展历程 一、手写笔录阶段 二、文件复印阶段 三、14996年刑事诉法法实施阶段 四、办公自动化的审查报告综合阶段 第四节公诉阅卷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至上原则 二、实事求是原则 三、全面审查原则 四、阅卷经济原则 第二章公诉阅卷依据和要求 第一节公诉阅卷的依据 一、公诉阅卷工作的重要性 二、公诉阅卷的依据 三、公诉阅卷依据冲突及解决 第二节公诉阅卷的要求 一、公诉阅卷的主要要求 二、公诉阅卷的其他要求 三、公诉阅卷的特殊情形 四、阅卷后的处理 第三章公诉阅卷的审查时序与内容 第一节公诉案卷的构成 一、诉讼文书卷 二、证据卷 第二节公诉案件的审查时序 一、从口供入手 二、从起诉意见书入手 第三节公诉案件的审查内容 一、形式审查 二、定罪审查 三、量刑审查 第四章公诉人阅卷基本方法 第一节比较分析法 一、比较分析法的作用 二、运用比较分析法的要求 三、运用比较分析法的方法 第二节逻辑逆推法 一、逻辑逆推法的作用 二、运用逻辑逆推法的要求 三、运用逻辑逆推法的方法 第三节情境代入法 一、情境代入法的作用 二、运用情境代入法的要求 三、运用情境代入法的方法 第四节实际阅卷中阅卷基本方法的运用 一、佘祥林杀妻案简况 二、佘案内容的比较、分析 三、由已知证据推导案件事实 四、情境代入检测证据及案情 第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第一节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第二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犯罪构成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证据规格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三节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犯罪的犯罪构成 二、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犯罪的证据规格 三、破坏交通运输、公共设备犯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四节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犯罪构成 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证据规格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五节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犯罪的犯罪构成 二、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犯罪的证据规格 三、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犯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六节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造成重大事故犯罪的犯罪构成 二、造成重大事故犯罪的证据规格 三、造成重大事故犯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七节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 二、危险驾驶罪的证据规格 三、危险驾驶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第一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犯罪构成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的特点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 第二节食品安全犯罪 一、食品安全犯罪概述 二、食品安全犯罪的证据规格 三、食品安全犯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三节走私犯罪 一、走私犯罪概述 二、走私犯罪的证据规格 三、走私犯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第四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述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证据规格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阅卷重点 四、阅卷实例 …… 第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第八章 侵犯财产罪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第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第十章 贪污贿赂罪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第十一章 渎职罪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第十二章 抗诉阶段的阅卷重点与方法
版权页: 后一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即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上发生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同一类型的犯罪,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具体的犯罪方式、方法也有多种。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还会变换新手法,出现新的犯罪形式。刑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罗列出来。本条在明确列举放火等四种常见的危险方法的同时,对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作一概括性地规定,有利于运用刑法武器同各种形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作斗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在当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发生率相对较低,实践中较多出现的为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本节主要以这两种罪名展开。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犯罪构成 司法中将上述两种罪名归纳为一类罪,是因为这两种罪名的犯罪构成,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要求相类似。 首先这两种罪名的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同时因为放火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社会危害性大,故《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犯罪主观方面两者也较为相似,均为故意,可以为直接故意,也可为间接故意。 前述两罪在犯罪客体方面也极为一致,均因行为人行为可能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安全。而两罪名之所以相区别主要是因其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放火罪是行为人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则为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多数人饮食的食品、饮料、饮水等媒介中或释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两罪名均为危险犯,即只要具有前述行为的,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可构成行为所对应的罪名。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证据规格 追诉犯罪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是准绳,因为法律规定了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何处罚;事实是依据,只有将事实认定清楚,才能比对是否符合犯罪构成,才能准确适用法律。而要认定事实,就必须有凭有据,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因此,要准确、有效地做好公诉阅卷工作,就必须正确认识本类犯罪的证据规格,即要正确认识到此类犯罪哪些对象需要证据证明,分别需要什么证据。唯有如此,才能更有效地做好公诉阅卷尤其是证据材料卷的审阅。 (一)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的基本证据及规格 1.身份信息 犯罪嫌疑人身份原则上应当明确无误,侦查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必须列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居住地、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必要的时候,可以提供由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该户籍证明应当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署名出具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印章。户籍证明应当附有被证明人免冠相片。此外,对于单位犯罪,还应当确定单位的名称、地址、工商登记情况、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在此尤其需要关注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的犯罪主体年龄,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为适格的主体。
《公诉阅卷的重点与方法》对公诉人提纲办案能力、增长办案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参考和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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