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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文件解读

奚晓明 奚晓明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2-09出版)
出版时间:

2012-9  

出版社:

奚晓明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2-09出版)  

作者:

奚晓明  

页数:

120  

内容概要

  奚晓明主编的《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2.8总第92辑)》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书籍目录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与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12年4月9日) 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 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 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 解散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2012年7月17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 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2年8月6日)【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解读《关千开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煮见》 民政部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2012年8月8日)【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解读】 甘肃省邮政条例 (2012年8月10日)【地方司法业务文件与解读】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1年8月25日) 解读《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文化领域涉诉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问题分析【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王某与北京某医疗美容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评析]医疗美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最新立法、司法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的说明 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法律适用问题解答】 婚姻家庭纠纷审理热点、难点问答(五)

章节摘录

  第八节 日本在东北的形势  东北一方面,现在在外交上,已成为各国注目之地;而对日本的关系,尤其是重要中的重要。现在且略述其形势。日本从战胜俄国以后,获得从长春以下的中东铁路支线,于是有所谓南北满的名词发生。满蒙本来接壤的,于是因南满而发生东蒙的名词。安奉铁路,既系日人经营。而从吉林向东南,亦可达到朝鲜的会宁府。傥使这条铁路,也入于日本人之手,则从朝鲜向东三省,真如蟹之有两螯了。所以日本于前清光绪三十三年,和中国订定吉长铁路借日半款之约。三十四年,订定所借之额为二百五十万元。日本又要把吉长铁路延长到会宁,中国不答应,成为悬案。到宣统元年,订立《间岛协约》。允许吉长铁路,傥然延长到会宁,当照吉长的样子办理,但至何时延长,却应听中国政府斟酌。公元1915年,日本二十一条的要求,其中第二号第七项,要中国把吉长路委任日本管理。后来条约内但允将合同根本改订。一九一七年十月十三日,中国和满铁会社订立《吉长铁路借款契约》,债额为六百五十万元。期限三十年。在此期限之内,委满铁会社管理。一九一八年六月十八日,又和日本兴业银行订立《吉会铁路借款预备契约》。由日本垫款一千万元。公元1913年,赣宁之役,张勋兵入南京,杀害.日本商人三人。日本向中国政府提出交涉。同时又提出满蒙五铁道建筑权的要求。到十月初五日(选举正式大总统的前一日),由中国政府承认。所谓满蒙五铁道系:(一)开原到海龙。(二)四平街到洮南。(三)洮南到热河。(四)长春到洮南。(五)海龙到吉林。一九一八年九月,中国又和日本订立《满蒙四铁路的借款预备契约》。由日本垫款二千万元。所谓四铁道,便是:(一)由开原、海龙到吉林。(二)由长春到洮南。(三)由洮南到热河。(四)由洮南、热河间的一地点到某海口。借款期限为四十年。后来新银行团同日本竭力争持,才算把(三)、(四)两路放弃。见第八章第三节。而又有所谓天图路的争执。延吉县的天宝山,有一个银铜矿,系由日人开采。然而产额并不旺。公元一九一六年十二月,该矿代表刘绍文,呈请修筑铁路,从天宝山到图们江,计长二百余华里。交通部以与吉会路线有碍,批驳不准。1918年,又有吉林人文禄,和日商饭田延太郎合组公司;股本二百万元,中日各半;期限为三十年。呈请交通部立案。当于三月间,由交通总长曹汝霖批准。后来派员查勘路线,非与吉会线平行,更系两相交叉。而该公司送呈《路线图说》,又与原呈所定路线,完全不同。交通部说“原案当然不能有效”。遂咨由吉林省长,向日代表拒驳,日使函请发给开工执照,亦由交通部驳拒。后来文禄死在北京,这件事也就搁起了。1921年,日本人忽又决定动工。延吉人说该公司并无华股,一面阻其开工,一面电请政府取消原案。于是交通部派员往查。查悉其中确无华股;且天宝山矿,亦已停办年余。而1922年正月,忽有延吉、和龙士绅,电部说该公司实有华股,请部发给开工执照。四月间,日人要实行动工。两县士民,群起阻止;并派人赴京呈诉。当由外交部电致日领,转饬日人停工。一面由交通部派员前往查办。旋因报载日人迳与吉林交涉,又经外交部通告日使:“凡未经中央认可的国际契约,一概不能有效。”后来据报载,此项交涉,又移到奉天。正式合同,业于十一月初八日签字。股本改为四百万元,中日各半。中国股东,傥不愿交现款,可由日股东代垫,而由华股东所得利益中扣还。延吉、珲春、和龙一带,本系中韩接境的地方。据1922年初,吉林督军孙烈臣致中央的电报,这三县的韩人,就有三十万。次多的,便是伊通、桦甸、东宁、宁安、密山、虎林各县。再次之,是奉天的东边道。若合三省统计,韩人应有六七十万。此项韩人,大都归化我国。就使不然,照宣元的《间岛条约》,也应服从我的警权和法权。再不然,迳认为日人,也有一定的办法。然而事实上竞不然。据孙烈臣的电报说:“……利用韩民名义得计,则韩民之。如获得土地所有权等皆是。甚至日人假借名义,朦混购地。……利用日人名义得计,则日人之。如入籍问题,以日本国籍法相抵制。……综言之:韩民,垦民,日民,在南满在非南满,是一是二;一任政策如何,任意舞弄。……以韩民视韩民,则我对韩之惯例具存;人籍购地,归我管辖,不患无办法也。以日人视韩民,则我对日之约文犹在,亦不患无办法也。即谓在延边为韩民,在各县为日人,分别办理,亦可说也。若……举数十万……之民,忽韩忽日,忽南忽北,以为攫取领土,侵占主权之计,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真是个最难处置的问题了。然而还不止此。日本的压服韩人,实在是所谓“以力服人,非心服也。”所以韩国人反对日本的甚多。所谓“独立党”者,虽经日本人尽力压迫;其逃人华境的,中国方面,也竭力帮着取缔,终不能完全廓清。一九二○年十月二日,韩国独立党,和其它人等约三百人,从俄国双城子方面,潜入珲春。焚烧日本领事馆,和日本人市街;日人死伤的,各有十余名。日本就进兵珲春,并且派兵到和龙、延吉、汪清、东宁、宁安各县。初九日,日本公使到外交部,要求协同剿办。经我国严词拒绝。日本外务省发表的布告,且谓我国的官兵,混入匪徒之中。后来查无实据;且延边一带,又经我国军肃清。日本乃于一九二二年三月后,将兵撤退。而于珲春、和龙、延吉、汪清、东宁五县,各置警察。中国迭次交涉,迄不撤退。乃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又有马贼袭击头道沟日本领事分馆,毁去房屋数间。日人死者二名,伤者三名。驻京日使,于三十日,七月初五日,两次提出警告。第二次并说:再有此项事件发生,不能不再行出兵。我国于七月十四日,由大总统下严厉的命令,将吉林督军孙烈臣,交付惩戒。仍责成奉吉两省,协力剿捕。一面仍和日本交涉,要求其撤退警察。后来毫无效果。案我国的胡匪,在东三省横行,固然无可讳言;然而胡匪往往得日本的接济,也是彰明较著的事实。这个却也要求日本的反省了。P53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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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主编的《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2.8总第92辑)》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指导案例7号《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指导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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