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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施与审判理论研究

沈德咏 沈德咏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2-10出版)
出版时间:

2012-10  

出版社:

沈德咏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2-10出版)  

作者:

沈德咏  

页数:

567  

内容概要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丛书》是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组织编撰的系列学术著作。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和中国法学会批准,以全国法院的法官为主要群体并吸收中央政法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团体。其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实际,特别是全国法院的审判与管理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全国法院的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研究新时期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各种理论与实务问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为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全面发展,繁荣人民法院的应用法学研究,培养人民法院的理论研究人才,搭建畅通的研究平台,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书籍目录

大力加强审判理论体系建设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致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的信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研究努力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创新发展——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大法官论坛社会管理创新:能动司法的新作为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推进法律适用统一促进法律有效实施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社会主义中国法律体系形成与人民法院审判理念更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语境下的审判理念 人民法院实施法律问题研究法官一定要掌握法律解释方法宽严相济与量刑规范化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社会矛盾化解语境下立审执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事实真伪难明案件的审判指引准确定位上下级法院审判权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柔性与刚性机制在法律实施中的功能契合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实施目标与条件推进司法建议工作促进法律有效实施的思考与实践统一法律适用背景下对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思考加强裁判要素管理推进法律适用统一法律适用统一问题的阐释与完善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努力破解涉诉信访工作难题——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应对与思考从自洽到合法:论司法裁判中的法律变迁关于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认知及其规范——基于徐州法院实践的实证分析司法解纷之难及其破解关于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的若干思考挑战与应对:转型期中基层法院工作的若干思考坚决扼制诉讼诈骗行为蔓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加强和改进司法方法的思考商法的独立性与依赖性坚持能动司法强化法律实施论民商事审判中对当事人合理利益诉求的审查与处理 人民法院审判理念与审判理论体系研究论社会主义司法公信与权威的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及其专门机构地位与作用的重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几点思考对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初步认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与人民法院履行司法职能的新要求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开放有序的司法新体系“当判则判”与“调判结合”我国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法律统一适用问题论司法公信力的制约因素及其提高路径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司法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念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五个统一”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司法裁量促进适法统一维护法制权威人民法院群众工作方法论试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审判理念的多维度展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视角以司法理念、司法方式的转变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司法公正:寻找从真实生活出发的人民法院审判理念——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中西法律文化传统的 法理思辨以案例指导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司法调解的积极性与适度性构建科学合理审级制度的若干思考能动司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伟大创新当代司法的创新与发展要认真对待被“关注”的案件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色及功能定位

章节摘录

  (六)调整培训思路和重点  陪审工作既不是陪审员的专职,也不是陪审员的兼职,而只应是一种权利和责任,培训工作的重点应当是促进陪审员能正当履行这一权利,而非给其灌输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因为法律的专业性决定了陪审员不可能通过培训获得足够的专业知识。而陪审工作并非陪审员本职工作的事实,以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也决定了既无必要也不可能让陪审员成为法律专家。因此,在人民陪审员的培训问题上需要进一步转换观念,着眼司法民主化与专业化的结合,从有利于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的角度设置培训内容。具体而言,应当在培训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设置专门课程重点讲解司法制度、陪审制度、廉政制度等,更加注重培养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这将有利于人民陪审员在行使权利时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参审的意义,增强自信心,避免因“法律知识欠缺”而导致对法官的盲从或畏于发表自己观点,形成陪审员与法官思维的互补。  (七)健全人民陪审员考核制度  人民陪审员行使参审权利,对案件进行审判,既涉及到个案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陪审员不能只有权利,还要有责任。健全人民陪审员考核制度,有利于促使陪审员正确履行职责,积极行使权利。考核制度应当侧重于激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这样才是可操作并且行之有效的。在考核方式上应以案件为基础,一个案件一次考核,取消以陪审数量为主的考核指标,避免陪审专业户的出现。在考核内容上,着重考核陪审员的工作态度、在案件审理中所起的作用、裁判结果(评议意见)的正确性以及案件社会效果、审判纪律和作风等。实践中,一可以将上述内容细化为陪审员考核表,将诸如工作态度、是否积极发表意见、社会效果等主观性的考核指标交由当事人填写,法官主要侧重对客观性考核指标的填写,如是否庭前阅卷、是否参与评议等。就考核结果而言,应即时录入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以备公众查阅,并作为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依据。通过将陪审员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促使人民陪审员更加珍惜自己的名誉和社会评价,进而增强对参加案件审理活动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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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丛书》是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组织编撰的系列学术著作。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和中国法学会批准,以全国法院的法官为主要群体并吸收中央政法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团体。其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实际,特别是全国法院的审判与管理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全国法院的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研究新时期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各种理论与实务问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为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全面发展,繁荣人民法院的应用法学研究,培养人民法院的理论研究人才,搭建畅通的研究平台,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本书是《法律实施与审判理论研究》,由沈德咏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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