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
2010-6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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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类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的庇护所,具有巨大潜在价值的草原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基因库,也是民族文化的天然保护区。它又是草原生态旅游的重要载体,是科学研究和探索的天然实验室,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最有效的场所,在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维持以及我国边疆地区的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特有的重要作用。对其进行价值评估,从实践上确定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具体价值,对提高人们对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认识和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讨论其作为自然保护区特有的重要价值,对改变以往将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当作一般草地生态系统进行价值评估的不足,具有一定的作用。并有利于提高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科研、教育等方面的地位。 我国的草地大多都分布在生态环境较脆弱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地区既是我国资源富集地区,又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把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是当地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目前存在的地区经济发展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并且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将一直存在。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环节。同时,草原地区生态环境的退化也比较普遍,是我国主要的沙尘源地和荒漠化的主要发生地。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是草原的核心,是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类型之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对明确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地位、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具有关键的作用。《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以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基于Costanza、谢高地等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方法.以1987年、2000年、2002年和2005年的TM遥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重点对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进行了现状和动态评估,并从土地利用变化和草地类型变化两个角度,对草地类自然保护区价值变化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金良,女,1974年10月出生.蒙古族,内蒙古财经学院副教授。1997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系获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生态环境学院获农学博士学位。现为内蒙古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内蒙古生态经济学会理事。主要从事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研究工作。在资源环境价值评估、土地利用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草原地区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发表论文近20篇.参与编写著作两部,主持或参与课题20余项。
第一章 引言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1.2 国内外研究进展1.3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1.4 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第二章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2.1 研究内容2.2 研究方法2.3 数据来源2.4 技术路线第三章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3.1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范围的界定3.2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相关理论3.3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及其评估方法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4.1 我国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布局4.2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4.3 研究区在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研究中的地位第五章 研究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5.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5.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及其内涵第六章 研究区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6.1 评估方法6.2 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现状及分析6.3 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动态变化及分析6.4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流向及损益评估第七章 研究区不同草地类型的生态系统总服务功能价值评估7.1 价值评估方法7.2 结果与分析第八章自然保护区不同功能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对比分析8.1 方法和步骤8.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对比分析8.3 小结第九章 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控措施9.1 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结果的总体分析与评述9.2 研究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9.3 可持续发展的调控措施第十章 结论与讨论10.1 结论10.2 讨论参考文献后记
1.3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有着与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相同的一些问题,如:方法和角度不同,评估结果不同;理论和方法不够成熟,缺乏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原创性的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评估结果很难充分体现生态系统的真实价值;研究成果与实际结合不够;信息和参数难以获得等。除此之外,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还存在着一些特有的问题【58】。 (1)研究力度不够,研究成果少。 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价值评估研究成果较少,与森林类自然保护区相比,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价值评估还处于认识和摸索阶段,缺乏理论和方法的创新,没有统一的、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体系,缺少个案研究,亟须对其加大投入力度。 (2)把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当作一般草地生态系统进行价值评估,不能充分体现自然保护区特有的价值。 从自然保护区成立的特殊目的来讲,至少其部分价值应高于一般自然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证生物遗传资源和景观资源能够可持续利用,为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态旅游提供基地。所以,自然保护区在人类自然遗产的保护、基因保护、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等方面的价值应远远大于一般自然生态系统。实际评估中常常忽略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