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实务教程
2010-3
法律出版社
宋行 编
563
教材为面向21世纪全国司法警官高等职业院校法律教育核心教材之一,供司法警官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使用。本教材按照司法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正确阐述我国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针对学生将来就业岗位的工作流程和任务,在体例和内容上,实破传统的学科教育模式,把诉讼法律知识与就业岗位的工作流程及任务有机结合,彰显“理训一体化“和“理工一体化”的高职教育新模式,突出能力教育。本教材特别采取适合高职学生的编写体例,将体现就业岗位工作流程和任务的模式化和项目化的编写结构,与多样化的板式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本教材分为三个模块、十五个教学项目:第一个模块为诉讼基础,系统地论述诉讼概说、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主体、诉讼证据和诉讼保障等:第二个模块为诉讼程序模块,以学生就业岗位工作流程和任务为载体,重点介绍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其他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第三个模块为参与诉讼实务模块,主要依据学生就业岗位工作任务,对接案、诉讼前准备实务、答辩实务和参与庭审实务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教材每个项目设导读、目标、理论介绍、法条或司法解释链接、实训等板块内容。
模块一 诉讼基础 项目一 诉讼概述 项目二 诉讼原则与诉讼制度 项目三 诉讼主体 项目四 诉讼证据 项目五 诉讼保障模块二 诉讼程序 项目六 诉讼提起和反诉 项目七 一审诉讼程序 项目八 二审诉讼程序 项目九 审判监督程序 项目十 其他 诉讼程序 项目十一 执行程序模块三 参与诉讼实务 项目十二 接案实务 项目十三 诉讼前准备实务 项目十四 答辩实务 项目十五 参与庭审实务后记
会的发展,战争这一解决利益冲突的方式,已逐渐被人类所放弃,和平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旋律。(2)自力救济。自力救济,又称之为私力救济,即不动用公权力,而完全依赖于私人的力量解决人类个体间利益冲突、纷争的方式。诸如中世纪欧洲一度盛行的决斗。(3)公力救济。公力救济,即采用国家权力的力量,解决人类个体间利益冲突或纷争的方式。诉讼是公力救济的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方式。在现代社会,公力救济的领域日益宽泛。公力救济的日益宽泛,就在于一方面当人们采用调解、仲裁或自力救济等方式,不能解决利益冲突或纷争时,诉讼这一公力救济的方式成了最后的底线,反映了人们在解决利益冲突或纷争方面的理性,以及人们对国家意志、国家权威的接受和服从;另一方面,利益冲突或纷争的适当解决,不仅关系到个体的利益,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系统的整体利益以及统治秩序。因此,公权力介入社会人类个体利益冲突或纷争,并对冲突或纷争进行强制力的处置,就成为社会控制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诉讼是解决人类个体利益冲突或纷争的一种合法的、最有效的和最终的手段。(4)调解。调解是冲突或纷争的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由双方共同认同的第三方居间调停和处置冲突或纷争的活动。由于调解是基于冲突或纷争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进行的活动,其结果往往易于双方接受和执行。调解这一处置人类个体利益冲突或纷争的方式,相对诉讼而言,不仅方便和经济,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对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如此,始于我国的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而被西方许多国家所学习和借鉴。在当代中国,调解这一解决冲突或纷争的方式,已被人们广泛采用于处置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冲突或纷争之中。就居间的第三方而言,我国已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等大调解机制。(5)仲裁。仲裁是基于冲突或纷争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设定,由特定的第三方居间对冲突或纷争予以裁决处置的活动。仲裁和调解的最主要的区别是:仲裁是基于冲突或纷争的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设定,调解是基于冲突或纷争的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基于冲突或纷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由于双方对居间裁决的第三方的信任,因而裁决的结果,易于被双方所接受,利于冲突或纷争的处置。基于法律设定的仲裁,具有准司法的性质,其裁决的结果,由于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力,因而能保证裁决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在现代社会,仲裁已被广泛采用于商事等冲突或纷争之中。
诉讼法律是司法警官院校法律教育中的重要的主干课程或专业基础课。依据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基于“理论够用,突出能力培养”的课程改革思路和“理实一体化、理训一体化”的教学改革要求,编写本教材。本教材在编写时,实破传统的法律学科式教育模式,在内容上,力求反映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符合高等职业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层次和学习兴趣及就业岗位需要;在体例上,力求以学生就业岗位工作流程和任务为结构和内容,通过模块化和项目化的方式,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与学生就业岗位的任务有机结合。本教材的编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必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敬请广大师生和读者批评指正。本教材由宋行统稿、修改和审定。参加初稿编写的有宋行、张询、朱全轩、马金虎、马臣文、刘毅、李善勇、于文静。本教材在大纲编写和统稿时,特邀司法行政、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行业专家和高校学者,进行了多次深入讨论。这些专家学者是赵新东校长、刘立新副校长、王国金教授、蒋新颖副教授、何祝荣处长、王从国庭长、李承举律师、唐雷宏律师和中天法律服务所杨正龙主任。对他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在此深表感谢。本教材在编写中,吸收和借鉴了许多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也参考和引用了网络中一些专家学者发表的研究成果和近年来司法资格考试、自学考试及公务员考试真题,在此衷心示谢!本教材也得到了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王扬编审给予了精心编审,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诉讼实务教程》编辑推荐:21世纪司法警官高等职业院校规划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