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法律政策解答
2010-5
梁轶琳 法律出版社 (2010-05出版)
梁轶琳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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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广大读者学习、了解法律,运用法律解决常见纠纷的需求,我们组织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研究的专家编写了此套丛书。本丛书出版目的在于帮助广大读者从法律政策的层面,比较准确地知悉国家对常见纠纷如何处理所持的态度,以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丛书名为“法律政策解答”,其中法律包含了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而政策主要是指各种政策性文件,如通知、意见等,这些文件尚未上升到法律高度,但是对相关问题作出规范且在实践中需遵照实行。在实际的每个分册中,法律和政策所占的比重有所不同,对于一些立法较为成熟的领域(如合同、担保),主要是法律的内容;对于现行立法尚不够成熟或细致,还需由政策性文件加以规范或细化的领域(如职工探亲假、农村宅基地),则主要是政策的内容。除个别分册外,丛书各分册均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最新法律政策解答,选取各该领域最新、最核心的法律政策,以便于读者理解的方式,通俗地作出解答。在问答编写过程中,力图以读者关注的要点设问,并注重保持法律政策文件的原意,除特别需要说明的地方外,尽量不加入编者的主观意见。
《信访法律政策解答12》突出简单实用的特色,以通俗易懂、贴近大众为原则,具有较强的广泛阅读性: 《信访法律政策解答12》选取婚姻家庭领域最新、最核心的法律政策,以便于读者理解的方式,通俗地作出解答。所有问题力图以读者关注的要点设问,并注重保持法律政策文件的原意,除特别需要说明的地方外,尽量不加入编者的主观意见。每个问题后面均提供相关法律政策索引,读者可以随时查证并在纠纷解决中获得参考依据。 全书将规范同一类法律问题,但散见于不同文件、不同条款中的内容全部汇集到一起,并以关键词作出提示,以供读者快速查阅。 附加相关法律文书格式范本以及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原文等实用信息。
第一部分 最新信访法律政策解答第一章 总则(1)[关键词]信访和信访人01 什么是信访?什么是信访人?(1)02 信访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2)03 信访本身是否是一项权利?信访的本质是什么?可否对信访给予司法救济?(2)[关键词]法定途径04 信访在各种矛盾解决方法中的定位是什么?是不是所有矛盾都可以通过信访途径解决?(4)05 哪些纠纷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4)06 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5)07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6)08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7)[关键词]信访途径09 哪些事项可以通过信访途径解决?(8)10 什么是职务行为?如何判断机关、组织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9)[关键词]原则与目标11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9)12 信访工作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做好信访工作?(10)[关键词]信访工作机构13 信访工作由谁负责?(11)14 信访工作机构的性质是什么?(12)15 信访工作机构有哪些职责?信访工作机构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12)[关键词]奖励机制16 信访的奖励机制是怎么回事?(13)第二章 信访渠道(14)[关键词]信访渠道构成17 什么是信访渠道?信访渠道由哪些要件构成?(14)[关键词]信访渠道的制度保障18 信访渠道及相关信息如何向社会公开?(15)19 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下访制度分别是怎么回事?(15)20 信访信息系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建立信访信息系统?(16)21 信访人如何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17)22 如何通过社会参与化解信访纠纷?(17)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18)[关键词]信访方式23 信访事项的提出有哪些方式?分别如何提出?(18)24 对匿名信访的行为如何处理?(18)25 信访人采用写信形式反映问题,应当特别注意哪些事项?(19)26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应当特别注意哪些事项?(19)[关键词]信访注意事项27 信访人提出信访需要注意什么?所提信访事项不真实的有什么后果?(20)28 是不是上访次数越多,去的部门越多,就越能引起重视?(20)29 对违法闹访行为应如何处理?(21)30 信访人可否边打官司边上访?(21)31 信访问题不经过地方分级办理,可否直接到中央机关上访?(21)32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禁止作出哪些行为?(22)[关键词]向非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33 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能否提出信访?(22)34 哪些信访事项应当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23)35 哪些信访事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24)36 哪些信访事项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24)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25)[关键词]受理机关37 信访事项的受理机关有哪些?其如何分工?(25)38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有权受理哪些信访事项?(25)39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权受理哪些信访事项?(26)[关键词]受理后的处理40 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如何处理?(27)41 信访人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的,如何处理?(28)42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有哪些?由谁受理?(29)43 受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该信访事项如何处理?(30)[关键词]受理程序44 信访事项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30)45 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如何处理?(31)……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32)第二部分 信访实用查询信息第三部分 信访相关法律政策文件
第三十六条[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三十七条[完善政策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第三十八条[行政处分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第三十九条[信访情况分析及工作报告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就以下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一)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二)转送、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
《信访法律政策解答12》包括: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信访实用查询信息、信访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