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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维权

杨大民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7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杨大民  

页数:

207  

Tag标签:

无  

前言

  大民将他代理金巧巧诉宋祖德名誉侵权案的代理过程和感受写了一本书,让我给这本书写一篇序言。作为他的老师,我很高兴接受这样的邀请。  一名律师成功打好一场有影响的官司,需要具有敏锐的法律智慧、精湛的诉讼技巧、足够的执业勇气,还要有大量时间与精力的付出。此外,还要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和风险。更何况本案被告又是一个非常有争议、言行又非常有性格的“特殊人物”。据说,此案是这位宋先生第一次败诉,并且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开了精神损害赔偿案的先河。  所以,我为学生杨大民律师的成功表示祝贺。  翻开一阅,发现本书是以纪实的笔法,用诙谐犀利的语言风格在讲述京都律师代理的这起在中国娱乐圈颇具典型意义的案件始末。  大民的文笔很有特色,从一个名誉侵权案件的代理过程讲到明星维权的法律意义,直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终极思考。洋洋洒洒十几万字。  读罢全书,我理解了我的学生想要表达什么?本书的一切内容和元素,无论是案件本身、诉讼过程,还是明星维权,文中提到的相关事宜均是一种栽体。大民是想通过这个典型案件的讲述和评论以及本书的写作,表达一名律师对于法治理想的追求和实践。一切与权利保护有关、一切与法治理想有关、一切与律师执业有关。

内容概要

本书是“明星维权第一人”杨大民律师的第一《明星维权:我让宋祖德败诉》,他将自己代理的“金巧巧诉宋祖德一案”胜诉的经过娓娓道来,此案是宋祖德第一次败诉。适逢侵权责任法出台,金巧巧获得2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案具有典型意义,开启了明星维权的新时代。明星和农民工一样,作为我们社会中一个公民,当他们的合法权益被不法侵犯的时候,如果明星去依法维权不会再有人提出质疑,不会再被人认为疑似炒作,也许我们就真正理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作者简介

杨大民,中国男性公民,1974年1月通过内蒙古锡盟白银库伦军马场来到人间加入人类。出生后7天未吃一口奶,被驻地军医确诊为“疑似死亡”,后被其父用拇指大人参奇迹般拯救,遂起名塔林呼(蒙文,草原的儿子)。
10岁以前在草原上追逐野兔寻找野狼,为猎人之理想自由奔跑。
1985年随父母迁居塞外山城张家口,猎人理想彻底破灭。
1993年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律,受自由、平等、法治等进步思想滋养,立志做一名律师。但被同学耻笑野性未改,思维简单,直来直去。于是刻苦修炼,试图脱胎换骨。终因先天不足,或因儿时手把肉与奶茶食用过量,导致现在成为一名“城市猎人”——以法律为剑,游走于法律与娱乐两个江湖。
先后代理金巧巧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权纠纷、潘长江与某美术家因《光腚娃娃》MV署名权纠纷、石钟山与《潜伏》作者涉嫌抄袭纠纷、叶茂中因圣象地板广告纠纷、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被署名纠纷、金山软件诉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神侵犯企业名誉权纠纷……
现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被业界誉为“明星维权第一人”。

书籍目录

序一:明星也是公民,权利也须维护序二:正义侠情妙笔大智序三:如何让人言不再可畏引子宋祖德滥言,金巧巧寻求法律帮助初次会见巧巧母女精选助手,取证公证慎选法院,提起诉讼顺利立案,开始漫长诉讼传票送达,颇费周折第一次开庭追加被告刘信达管辖权的争夺庭外战事不断第二次开庭众议祖德金巧巧拒绝私了一审宣判媒体争相报道宋祖德大骂法官“脑子进水”《侵权责任法》出台宋祖德兄弟上诉记者深度访谈二审开庭她赢了,却哭了尾声:明星维权,路在何方?附1:媒体专访附2:各界评论后记

章节摘录

  这两天我也一直在琢磨,到北京哪一个法院立案?选择几个被告诉讼?如何锁定处于变化状态的网上证据?赔偿金额应该确定在多少合适?……一个又一个具体的法律操作问题需要落实,而且需要马上落实。因为,一切都是动态的、变化的,尤其是瞬息万变的网络,一分钟都不能耽搁。不管怎么样,当下,锁定证据是最最重要的。时间紧迫,而且时不我待。突然间,我意识到一个最最重要的问题需要马上落实。于是拨通刘洋的电话:“刘洋,今天下午我们先把证据锁定,其他问题回头再说。现在当务之急是公证侵权博文。你马上联系一下公证处,和他们约一下时间,最好今天下午,我们赶过去公证证据。”我的口气有些急促。  “明白,杨律师!我马上联络,一会儿就回复您。”刘洋在电话那边领会了我的意思。  我挂断电话,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吸了两口。“不行,现在就去公证处。”我自言自语。时间太紧了,根本不允许你迟疑,更不允许你深思熟虑、万事俱备才出手,否则一切都晚了。于是,掐灭刚刚点燃的香烟,匆匆忙忙穿好衣服拎起公文包就往楼下跑。一边赶路一边告诉刘洋带上所有委托手续一小时后到朝阳门外大街中国人寿大厦对面的方圆公证处等我。如果宋祖德先生此刻意识到了什么或者感觉到了什么,只需分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把侵权文章彻底毁灭化为乌有。那么,这个案子就丧失了胜诉的可能。证据是诉讼之王。为了保证今天上午能够顺利公证不出任何闪失,我又接通张雁峰律师的电话希望他给我介绍一位熟悉一点的公证员,熟人好办事嘛。前不久张律师因代理“人肉搜索第一案”和方圆公证处没少打交道。张雁峰律师嘱咐我去找一个叫贝平的公证员,是方圆公证处非常资深的公证员。我一边表示感谢一边记下了贝平的电话和房间号码。贝平,这个名字起得蛮有意思,我第一次遇到姓贝的人。

媒体关注与评论

  杨大民这场官司打得有声有色,它使明星的私权得到保障,也使自己出了名,本书值得一读。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江平  演艺业是一个巨大的祭坛,最大而且唯一的祭品,就是品牌。拿起法律维权,犹如爱护和尊重生命一样维护自身品牌的生长、成熟,应该是明星们永远不变的选择。希望杨大民律师这本书,能给你更多的启发。  ——中国首席娱乐官、音乐剧制作人 文硕  消费者在品牌选择时普遍不自信,需要意见领袖的引导,这也是商家用明星做代言的原因。明星做代言看起来轻松,但维护自己的形象却不容易,因为太容易受到攻击,在消费者不清楚真相的情况下,就可能名誉扫地,失去代言的价值,在这一点上明星也是弱势群体。所以该打的官司还得打,金巧巧找到杨大民律师,是她的幸运啊。  ——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董事长 叶茂中  代理案件的时候,杨大民异常理性:自由写作的时候,杨大民却激情燃烧。  ——著名作家 石钟山  杨大民律师是我的私人法律顾问,他对明星权益的法律保护颇有实战经验,我非常信赖他。  ——著名笑星 潘长江  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路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著名相声演员 郭德纲  在中国做律师很难,做一个有正义感的律师更难,谢谢杨大民律师和所有与他一样的正直的律师们,让千千万万的草民在中国这个社会有了维护自己基本权利的希望。  ——著名导演 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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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尤其杨律师总结的避免法律风险的五个秘诀,我已经摘抄,准备合适时机向客户推荐。


当个案例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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