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研究

罗健豪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4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作者:

罗健豪  

页数:

28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罗健豪编著的《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研究》系统全面的研究了美国集团的诉讼司法制度,本书的出版对于深化集团诉讼的理论研究,清晰、系统地展示退出制集团诉讼的具体运作程序、推动我国群体诉讼研究向纵深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罗健豪,西南政法学院司法行政管理系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法学硕士,复旦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在四川省仪陇县法院工作五年、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工作十年。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民商法学。曾独立或合作在《现代法学》、《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其中三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转载。所著博士学位论文获2010年复旦大学和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概述
第一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基本含义
一、退出制的概念
二、退出制的主要内容
三、退出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四、退出制与退出权的关系
第二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历史演进
一、1938—1966年:默示退出制阶段
二、1966—2003年:明示退出制阶段
三、2003年至今:二次退出制阶段
第三节围绕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主要争论
一、围绕退出制实际作用的争论
二、围绕退出制适用范围的争论
三、围绕退出权人诉讼地位的争论
第二章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法哲学根据
一、个体主义不是退出制的法哲学根据
二、退出制的法哲学根据应当是社群主义
第二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宪法根据
一、退出制与宪法上的正当程序
二、退出制与宪法上的表达自由
第三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功能
一、对集团诉讼既判力范围的扩张功能
二、对实体法调整效果的强化功能
三、对公共利益侵权者的制裁功能
四、对社会稳定隐患的清除功能
五、对集团诉讼各方利益冲突的平衡功能
第四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本质
一、退出制与集团成员确定方法的理论分析
二、退出制与集团成员确定方法的实践考察
三、退出制的本质是退出权利和明示义务
四、退出制与加入制的共同点
第三章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程序构造与具体运作
第一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适用方式
一、退出制的单独适用
二、退出制与加入制的结合适用
三、退出制与禁止退出制的结合适用
第二节美国集团诉讼中的退出通知与退出申请
一、退出通知的内容
二、退出通知的范围和方式
三、退出申请的提出与审查
四、申请退出的主要原因
五、迟延申请退出的处理
六、退出后的申请退回
第三节美国集团诉讼中的二次退出制
一、二次退出制的创设
二、批准第二次选择退出时的考量因素
三、二次退出制对集团诉讼和解的影响
第四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适用问题的上诉
一、准许就退出制适用问题提出上诉的必要性
二、准许就退出制适用问题提出上诉的规范进程
三、通过第23条(f)款提出上诉解决退出制的适用问题
四、不准就退出制适用问题提出上诉时的权利救济途径
第五节退出者的权利救济途径与未退出者的权利实现程序
一、退出者的权利救济途径
二、未退出者的权利实现程序
第四章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禁止、例外与限制
第一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禁止适用与禁止退出制
一、不准许在禁止退出制集团诉讼中选择退出的法理依据
二、不准许选择退出是美国禁止退出制集团诉讼的重要特征
第二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禁止适用与被告集团诉讼
一、被告集团诉讼的程序特性
二、禁止在被告集团诉讼中适用退出制的必要性
三、禁止在被告集团诉讼中适用退出制的实践
第三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适用中的例外与加入制
一、加入制在FLsA、EPA、ADEA三类集团诉讼中的适用
二、加入制在其他集团诉讼中的适用
三、加入制适用中集团成员规模偏小的原因分析
第四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权行使中的合理限制
一、无限制行使退出权的危害性
二、退出权行使中的合理限制
第五章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案例介绍与法理评析
第一节日常生活相关退出制集团诉讼案例介绍
一、纠纷背景及诉辩意见
二、法院裁定与诉讼通知
第二节热点新闻事件相关退出制集团诉讼案例介绍
第三节当前次贷危机相关退出制集团诉讼案例介绍
第四节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案例法理评析
一、退出制集团诉讼程序的独特价值
二、退出制集团诉讼中的程序保障
三、群体诉讼中法院的职能定位
四、群体诉讼请求明确性的正确理解
第六章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一节其他国家和地区借鉴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对退出制的引入
二、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对退出制的改良
三、英国、德国等未引入退出制的主要原因
四、主要启示
第二节我国借鉴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我国借鉴退出制的必要性
二、我国借鉴退出制的可行性
第三节群体纠纷解决的中国经验
一、政治领导和行政管理的水平高低决定群体纠纷化解总体效果
二、法院能动司法确保群体纠纷的彻底解决
三、群体纠纷解决中法院作用的具体表现
四、群体纠纷解决中法院作用拓展的现实根源和理论根据
五、群体纠纷解决中法院的应有作用
第四节我国借鉴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方案设计
一、退出制的适用范围与配套程序
二、禁止退出与被告集团诉讼
三、构建三位一体、功能互补的群体成员确认新机制
四、退出制的引入与群体性纠纷化解资源的整合
附录
附录一:退出通知书与退出申请表的常用格式
附录二:《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中英文对照)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第四节 我国借鉴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方案设计如前所述,“借鉴”是研究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的最终目的之一。但是,要引进退出制这样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既需要尽量精确、深入地了解它在其原产地美国的实际运作情况及法理基础和制度背景,更要找准作为引入地的我国在解决群体性纠纷时的制度性“病灶”,并考证“本土资源”对退出制这个“空降部队”的兼容程度。前者是全书的努力方向,后者则是本书写作过程中的“航标”。因此,在前文每个章节的资料选用和具体写作中,笔者在潜意识中都尽量兼顾退出制的借鉴需要。在本节中,笔者将就我国应当如何借鉴退出制简要地提出自己的构想。一、退出制的适用范围与配套程序退出制在我国历史上并无适用的先例。大致而言,根据美国的经验,对于小额多数分散性利益受到侵害要求索赔的群体诉讼适用退出制不存在大的争议;就责任认定问题,应当禁止退出以保证责任认定标准的统一;但在赔偿问题上,退出制应当被允许适用,以解决赔偿数额的个别性差异。但是,究竟哪些情形下应当适用退出制?哪些情形下应当将退出制与加入制或禁止退出制结合适用?这是一个众说纷纭、非常复杂的问题。从规则上讲,应当由部门单行实体法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发展需要和民众的共同意愿逐一作出明确规定。在目前,可以考虑暂时先对如下这些类型的群体诉讼案件适用退出制:(1)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群体诉讼案件。


编辑推荐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研究》是复旦法学博士文丛之一。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美国集团诉讼退出制研究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