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汇编
2012-7
法律出版社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 编
976
1095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汇编(2010-2011)》主要内容是通过此书可以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卫生法规的规章,让我们都要认识卫生法规,这样才可以做了保护环境,做好良好的卫生习惯,美好的生活从我们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
一、综合类
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48件部门规章目录(2010.12.28)
卫生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2011.2.21)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7项部门规章目录(2011.6.23)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知(2010.2.11)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2010.6.21)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2010.7.6)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2010.9.27)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典型宣传工作的意见(2010.9.30)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10.9)
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11.26)
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11.1.28)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2011.2.12)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5.31)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2011.7.4)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2011.7.13)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对社会组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11.9.9)
卫生部关于统筹管理卫生系统标识的通知(2011.9.16)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1.12.2)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道德守则》和《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2011.12.14)
卫生部印发《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011.12.26)
卫生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20t 1.12.26)
卫生部关于印发《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12.30)
二、卫生监督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修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3.10)
卫生部关于取消以次氯酸钠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剂和以戊二醛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剂的卫生行政许可的公告(2010.5.18)
卫生部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责调整的公告(2010.12.21)
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2010.2.12)
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2010.2.21)
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2010.9.17)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单采血浆站监管工作的通知(2010.12.13)
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2011.1.12)
卫生部关于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11.3.14)
卫生部关于调整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卫生行政许可的通知(2011.7.4)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2011.7.20)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2011.8.16)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2011.8.23)
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2011.9.22)
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11.2)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的通知(2011.12.8)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2011.12.30)
三、医疗服务监督类
戒毒条例(2011.6.26)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2010.5.10)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2010.6.3)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1.1.30)
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1.5)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2010.1.14)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2010.1.19)
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2010年版)》的通知(2010.1.21)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1.22)
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2010.1.22)
卫生部关于印发《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2010.1.22)
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2010.2.1)
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2.11)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2010.2.10)
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2010.2.22)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2010.3.12)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通知(2010.3.23)
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6.28)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2010.7.7)
卫生部关于单采血浆站业务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2010.7.16)
卫生部关于修订《血站质量管理规范》“8.4”条的通知(2010.7.23)
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2010.8.2)
卫生部关于重庆市卫生局采供血机构人员体检有关问题的批复(2010.8.4)
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2010.9.28)
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10.10.19)
卫生部关于印发《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2010.10.19)
卫生部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通知(2010.10.28)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2010.11.5)
卫生部关于印发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2010.12.3)
卫生部、商务部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七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12.14)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0.12.15)
卫生部关于印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叭0.12.16)
卫生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12.22)
卫生部、商务部关于印发《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12.22)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2010.12.22)
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2010.12.27)
卫生部关于成立首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010.12.28)
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2010.12.30)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1.5)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2011.1.14)
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2011.1.25)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2011.1.30)
卫生部关于延长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规划设置时间的通知(2011.2.10)
卫生部关于印发《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的通知(2011.3.15)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2011.3.17)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3.24)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2011.4.8)
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2011.4.11)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2011.4.14)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11.4.15)
卫生部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2011.4.18)
卫生部关于印发《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院务公开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2011.5.11)
卫生部关于开展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2011.5.17)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2011.5.19)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2011.5.19)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5.31)
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的通知(2011.6.15)
卫生部关于成立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通知(2011.8.11)
卫生部关于成立国家癌症中心的通知(2011.8.11)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9.21)
卫生部关于做好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2011.9.30)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配置规划》的通知(2011.9.30)
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的通知(2011.9.29)
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2011.11.1)
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11.12.5)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正电子发射型断层磁共振成像系统配置管理的通知(2011.12.12)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12.21)
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2011.12.31)
……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类
五、妇幼卫生与社区卫生类
六、农村卫生类
七、食品安全类
八、药物政策与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类
九、中医管理类
版权页: 插图: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 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为制定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应当进行消毒或者销毁;对未被污染的场所、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 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 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汇编(2010-2011)》由法津出版社出版。
帮同事买的,很喜欢。宝贝不错。
还没有仔细的阅读,但是内容应该是全面和实用的。书到得很快,包装也很好。
内容很全面,是卫生工作者的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