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理论与实务探索
2012-12
易花萍 法律出版社 (2012-12出版)
易花萍
《行政审判理论与实务探索》对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若干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阐释。《行政审判理论与实务探索》分为七章,依次为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理论及实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理论及实务、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理论与实务、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理论与实务、行政不作为案件理论与实务、行民交叉案件理论与实务及房屋征收、房屋征收补偿案件理论与实务。
第一章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理论及实务 第一节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界说 一、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界定 二、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理论诸说 三、我国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发展 四、国外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第二节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案件审理现状分析 一、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案件审理之现状特点 二、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案件审理现状之原因分析 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案件审理之难点 第三节司法实务中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一、复效行政行为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二、行政处罚情况下“受害人”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三、社会团体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 四、举报人的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五、债权人的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第四节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完善 一、相关概念的明确 二、一般标准的确立 三、设立公益诉讼制度 四、践行能动司法 第二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理论及实务 第一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理论阐述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性质 二、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和确定原则 三、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 四、决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第二节域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考察 一、英国 二、美国 三、法国 四、德国 五、我国台湾地区 第三节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进程 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若干解释》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四、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完善 第四节司法实务中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实例 一、内部行政行为 二、刑事司法行为 三、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四、重复处理行为 五、其他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 第三章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理论阐述 一、司法建议界定 二、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界定 三、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的特征、功能及法律效力 四、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域外类似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制度 一、法国最高院法官的咨询功能 二、英国的检察官咨询功能 三、美国的行政会议制度 四、日本的专门咨询机关 第三节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的现状 一、当下(以2008年至2011年为例)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二、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制度运行的成效特色及问题分析 第四节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的完善 一、完善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建议的重要意义 二、行政审判中司法建议的完善 第四章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司法解释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患公开条例》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背景、过程、特点、意义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国外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一、美国 二、英国 三、德国 四、日本 五、韩国 第三节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现状 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基本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特点分析 三、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审理难点分析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分析 第四节减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的对策建议 一、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内涵 二、逐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性完善 三、着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互动环境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程序 五、现行框架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思路 六、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引导适当的救济途径 第五章行政不作为案件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行政不作为理论阐述 一、行政不作为概念 二、行政不作为的特征 三、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 四、行政不作为的分类 五、行政不作为产生的原因 第二节域外行政不作为诉讼制度 一、英国 二、美国 三、法国 四、德国 五、日本 第三节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理现状 一、行政不作为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二、行政不作为案件的特点、难点 第四节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起诉期限 二、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判决方式 三、行政不作为案件的举证责任 四、行政不作为应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第六章行民交叉案件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行民交叉案件理论阐述 一、行民交叉案件概念 二、行民交叉案件特点 三、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的类型 第二节行民交叉案件成因分析 一、立法不完善 二、公私法的互相关联 三、现代社会行政权目益膨胀 四、行政争议定性难、界分难 五、两种诉讼制度的差异性 六、当事人的行为存在违法竞合 第三节域外经验 一、单轨制司法体制代表国——英国和美国 二、双轨制司法体制代表国——法国、德国 三、混合裁判体制国家——日本 四、我国台湾地区 五、域外诉讼处理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节行民交叉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审理现状 二、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行民交叉案件的审理思路 第七章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过程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亮点解读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和实施的意义 第二节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类型 一、房屋征收补偿类民事案件类型 二、房屋征收补偿类行政案件类型 三、不可诉的不成熟行政行为 第三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类案件性质厘定 一、补偿协议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二、补偿协议纠纷应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第四节房屋征收补偿类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征收决定类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 二、补偿决定类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 三、非诉执行类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 参考文献 后记
版权页: 2.其他国家立法的借鉴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信息公开法。最早可以追溯到l766年瑞典颁布的《瑞典出版自由法》,该法赋予报刊转载公文的自由,使新闻媒介成为信息公开的主体,首开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先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政府信息公开逐渐成为行政管理发展的一个新趋势。芬兰(1951年)、美国(1966年)、挪威(1971年)、法国(1978年)等国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参与行政管理,极大地促进了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掀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第二次高潮。俄罗斯(1995年)、日本(1999年)、英国(2000年)、南非(2000年)等国纷纷出台了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据统计,全世界已有68个国家制定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其中50%是在近十年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3.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建设的成果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制度基础 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已有2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公开制度,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80多部。特别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都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予以规定。 2003年1月,广州市正式实施我国第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规章。其他省、市也陆续出台本地方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5个中央部门、14个省(直辖市)和16个“较大的市”先于国家制定了本部门、本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述规定的出台,既为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打下坚实的基础,又使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要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各部门、各地方在政府信息公开的适用范围、主管机关、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申请程序、收费标准、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不尽一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制定一部全国统一、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行政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充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行政审判理论与实务探索》由易花萍著。社会矛盾激化、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三项重点,但由于行政审判中一些理论的不成熟,以及社会、经济、政治等的复杂,行政审判中出现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法律适用的不统一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因此,有必要厘清行政审判中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以指导司法实践,亦有必要对行政审判实例进行深度分析,概括总结类案审判思路,上升为规律,以充实、完善行政审判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