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与网络舆情
2013-1
法律出版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
无
《司法公正与网络舆情:广东法院网络舆情白皮书》讲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法院舆情应对作为一个当前重要的研究课题,在法院系统开创先河地以“白皮书”形式表明了面对网络舆情的态度,为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指明了方向,也为其他公权力机关正确应对网络舆情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参照。
代前言:法院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第一章广东法院司法审判的宏观舆论环境 一、广东审判工作的网络环境 二、人民群众关注审判是时代必然 三、传统与现代博弈:新兴媒体挑战司法公信 四、网络舆情事件生成及运行轨迹分析 五、有效对接民意,建立科学、畅通、简便、有效的民意沟通机制 六、把握民意脉动,妥善处置司法与民意的关系 七、准确辨别民意,提高司法为民的综合水平 第二章广东法院积极构建网络舆情响应机制 第一节突发事件遭遇围观,积极引导是关键 ——越秀区法院当事人跳楼事件 一、事件回放 二、舆情产生 三、法院应对 四、事件启示” 附录:丧夫后与家婆争房败诉遭法院收屋当即跳楼身亡 第二节面对失实报道,及时公开事实真相 ——龙川法院变“鸡场”事件 一、舆情产生 二、法院应对 三、经验与启示 附录1:广东龙川法院新大楼闲置七年变养鸡场 附录2:广东龙川称“法院新大楼闲置七年变鸡场”失实 第三节引入第三方评论机制,引导网民走向理性 ——湛江中院“讼托”撂倒9法官事件 一、舆情产生 二、法院应对 三、经验与启示:引人第三方评论机制 附录:要保障法官的双手永远洁净 第四节当案情超常引发关注,需及时回应释明法理 ——14岁少年成黑社会“大佬”事件 一、案件回放:林小森故意伤害案 二、舆情产生:认知差距一法院认定事实与舆论聚焦之差 三、法院应对:及时主动回应,将公众认识导人理性 四、经验与启示:接地气、通民情、化舆情 附录1:14岁少年“大佬”获刑好奇贪玩结伙成非法组织 附录2:权力一旦越位,好心也可能办坏事 附录3:广东高院回应14岁男孩被认定非法组织头领案 附录4:少年的虚拟江湖 附录5:14岁少年被指“黑社会大佬”的背后 第五节打击犯罪伤及无辜,坦诚道歉忌“捂盖子” ——无辜者郑冠群“被”判刑事件 一、事件回放:郑冠群身份被冒用“被”判刑 二、法院应对:积极回应,慎重处理还原真相 三、经验与启示 附录1:啥坏事没干却“被”判无期徒刑 附录2:广州中院:调查属实将重审 附录3:广州警方承认郑冠群被冒名 第六节第一时间表态,以积极的行动澄清事实——法院开庭审理“鬼告人”案件 一、事件回放:法院开庭审理“鬼告人”案件 二、法院应对:及时响应,澄清事实 三、经验与启示 附录1:“鬼告人”法院也能开庭审案 附录2:“‘鬼告人’离奇开庭事件”追踪法院系统“揪鬼”核查原告资格 第七节全景式开放,纠正聚光灯效应——胡益华抢劫、杀警案审理中的媒体聚焦“悍匪微笑” 一、案件回放:胡益华抢劫、杀警案 二、舆情产生:报道偏差——聚焦“微笑” 三、法院应对:校正导向——以全面抗衡聚焦 四、经验与启示 附录:劫匪胡益华:没有通关的人生游戏 第八节对有意诋毁法院者,重在以全消偏——迟到15分钟被判败诉 一、案件回放:“超级赛手”网络发帖指法院判其败诉 二、法院应对:校正偏差,以公开、论争消解误读误解 三、经验与启示 附录:开庭迟到与判决结果无关 第三章广东法院积极完善司法公开 第一节广东法院实施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 第二节司法服务贴近百姓需求 一、电话诈骗:法院提醒市民慎防上当受骗 二、“五位一体”案件查询体系 第三节借助网络,拓宽司法公开辐射面 ——网络直播余某歧故意杀人案 一、基本案情 二、具体措施 三、经验与启示 第四节微博直播,方便网民参与热点案件讨论 ——韩某凤溺死双胞胎脑瘫儿案 一、基本案情 二、舆情汹涌 三、应对举措 四、经验与启示 第五节微博直播抓“老赖”,全民共建诚信社会 ——春雷行动横扫“老赖” 一、行动背景 二、具体举措 三、经验与启示 第六节公开听证争议案件,促进司法透明化 ——顺德法院听证解决上访老户 一、行动背景 二、应对措施 三、经验与启示 第七节主动公开社会关注案件,以公开促公正 ——阳江公开审理许某强、林某钦等43名被告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一、基本案情 二、具体措施 三、经验与启示 第八节多方式公开,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东莞石竹新花园业主状告东莞市城建 规划局案 一、基本案情 二、具体措施 三、经验与启示 第九节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广东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做法和特点 二、裁判文书上网的意义 第四章关于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思考与建议 一、发展目标:网络将成为广东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 二、拓展公共服务,强化政务公开和权威信息发布 三、切实解决个案诉求,有力树立公权威信 四、倡导网络文明,推进网络公民社会建设 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网络保障 六、加强网络立法,源头净化网络环境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2009年12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2010年12月3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 见(2011年4月12日粤高法发(2011]2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庭审直播的实施办法 (2011年7月25日粤高法[2011]322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办法(2011 年7月25日粤高法[2011]322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实施办 法(2011年7月25日粤高法[2011]322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讼档案公开的实施办法(2011 年7月25日粤高法[2011]322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公开的实施办法(2011年5 月31日粤高法[2011]22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听证公开的实施办法(2011年5 月31日粤高法[2011]226号) 编后记
版权页: (一)在仇富心理下对诉讼双方地位明显不对等的案件给予高度关注 “杭州飙车案”之所以由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发展为社会关注的公共事件,对肇事者定交通肇事罪还是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引起广泛争论,对肇事者庭审中用“替身”之怀疑,很大程度上均源于肇事者的“富二代”身份。究其原因,是网民对资本权贵、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分化问题极为敏感,公众对利益分配格局的不合理的不满情绪日益积累的结果。 (二)在仇官心理下对关系官员身份职责、品德能力的案件尤其关注 《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中《1998~2010年中国重大网络事件与传播特征》一文对1998~2010年发生的210起重大网络舆论事件进行系统分析,发现重大网络事件涉及的十大阶层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约占整体的36%。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性阶层,虽然他们在整个社会阶层中占比例仅为2%,但控制着整个社会最重要的组织资源,对社会发展、个人前途命运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网民对他们的道德品质、管理能力、工作作风等给予了无限的关注,最容易爆发网络舆情。如“邓玉娇案件”、湛江发生的“一个‘讼托’撂倒湛江中院9名法官”等案件,从开审到结案,席卷全国的网络舆论充斥着人们对部分违法乱纪官员的仇恨。结合这几年发生的少数官员、少数法官官商勾结,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可见,“黑箱”操作、欺压群众、炫耀权势等腐败现象,更易在网络上引爆剧烈的“核反应”。部分网民以偏概全地怀疑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质疑法院公信力,挑战司法权威,使部分网民中出现谁的权力大、地位高就反对谁、批判谁的倾向。 (三)在传统而朴素的道德伦理观念下,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案件容易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 网络舆论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道德规范来判断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高尚与卑劣等,其道德观标准较高;而法院审判案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法律一般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只能维护最基本的道德和秩序。此时,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裁量之间必然产生一定的冲突和错位。如东莞法院审理的“母亲溺死一对亲生儿”一案,当不同价值取向、道德伦理、风俗习惯、法律价值运用等矛盾冲突交织于某一个诉讼案件时,就会引发网络舆论的高度关注。 (四)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的公益类、群体性案件也容易成为网络舆论焦点 随着人民对生存权、发展权、财产权关注度提高,此类案件在网络时代很容易成为公众议题。如环境保护案件、城市拆迁案件、食品安全案件、小区业主维权案件等,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网上往往具有一呼百应的效应,网民会以极高的热情投入其中,也会吸引关心公益网民的眼球。
《司法公正与网络舆情:广东法院网络舆情白皮书》编辑推荐:在进入Web2.0时代,网络舆情事件频繁出现,规模及影响亦不断扩大。这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新的表现方式,对法院工作而言,如何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如何为实现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从而更好地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业已成为法院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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