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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基础法

欧洲联盟官方出版局 编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10-5  

出版社: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作者:

欧洲联盟官方出版局 编  

页数:

504  

字数:

600000  

译者:

苏明忠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2009年12月1日在欧洲联盟的历史上是一个值得铭记不忘的重要日子。《里斯本条约》作为《欧洲宪法条约》的替代方案,在进入批准程序两年之后,终于获得所有二十七个成员国交存的批准书而宣布生效。欧洲理事会已经按照《里斯本条约》的规定,推选比利时首相范龙佩为常任主席,热议中的所谓“欧盟总统”宣告出任。很显然,欧洲联盟在自己已经相当漫长的发展历史中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实际上《里斯本条约》是1992年签署并于l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的后续性成果,带有必然性。欧共体因为“马约”的签署而发展成为欧洲联盟,但“马约”本身是一种过渡性的安排,从一开始就需要补充和完善,人们随即着手为欧洲联盟的深化与扩大设计更加有效的运作方式。此后差不多二十年时间,欧盟多次召开成员国政府代表会议,签署了多项后续性的条约,这里面就包括了2004年10月签署但最后未能完成批准手续的《欧洲宪法条约》。所有这些努力都是为了推动欧洲一体化事业继续前进。  人们不能不对欧盟各国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表示敬佩。尽管前进的道路充满曲折,但是他们总能通过协商找到出路,而且从总体上看,这种一体化的愿望也赢得了多数民众的支持,因而才有了欧盟不断扩大、一体化持续发展的积极成果。《里斯本条约》展示了这二十年欧盟成长的逻辑,同时也为未来欧洲联盟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我们可以想见,十年二十年之后,它还有可能为新的条约所取代,正因为如此,它不愧为欧洲联盟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讲到未来,欧洲联盟的发展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还有可能出现人们难以预料的曲折。国际形势的发展已经向欧盟提出了新的挑战。人们普遍认为欧洲的发展缺乏活力,需要进行大胆的改革。像法国的领导人就提出“与停滞主义决裂”的口号,其他国家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欧盟作为一体化的组织,势必要适应这种形势谋求未来的快速发展。人们也知道欧盟成员已增至二十七国,内部协调成为非常困难的任务,《里斯本条约》能否顺利运行,也存在某些悬念。

作者简介

苏明忠,毕业于北京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执教于外交学院 中国首任国际奥委会体育仲裁法院仲裁员,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特别仲裁法庭仲裁员,2008年北京奥运会BOB紧急仲裁庭中方指定仲裁员,2007年至2009年任澳门特别行政

书籍目录

里斯本条约 一、条约正文 序言 对欧洲联盟条约和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的修改  第一条  第二条 最后条款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二、议定书 三、里斯本条约附件 四、最后文件 五、会议所通过的声明 六、会议记录在案的声明欧洲联盟条约和欧洲联盟运转条约(经里斯本条约修改后的合并文本) 欧洲联盟条约 序言 第一编 共同条款 第二编 关于民主原则的条款 第三编 机构条款 第四编 关于更紧密合作的条款 第五编 关于对外行动的一般条款和关于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特别条款 第六编 最后条款欧洲联盟运转条约 序言 第一部分原则 第二部分非歧视和联盟公民 第三部分联盟的内部政策和行动 第四部分海外国家和领地与联盟的联系 第五部分联盟的对外行动 第六部分机构和财政条款 第七部分一般及最后条款议定书附件附入《里斯本条约》最后文件的声明㈨相等条款对照表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

章节摘录

总务理事会负责欧洲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并为欧洲理事会会议的后续行动提供保证。总务理事会应为此目的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和委员会保持联系。外交部长理事会根据欧洲理事会所确定的战略方针决定联盟的对外行动并保证联盟行动的一致性。7.一个由各成员国常驻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8.当理事会审议并投票表决一项立法文件草案时,理事会会议应公开举行。为此,理事会的每一次会议均应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用来审议联盟的立法文件,另一部分用来处理联盟的非立法性质的事务。9.除外交部长理事会的主席外,理事会其他构成形式的主席应由各成员国在理事会的代表按照机会平等原则基础上的轮换制度并按照根据欧洲联盟运转条约第二百零一条B所规定的条件轮流担任。十八、插入第九条D第九条D1.委员会捍卫联盟的共同利益并为此目的采取适当的主动行动。委员会应确保对本两项条约的实施并确保对联盟各机构依照本两项条约而制定的措施的实施。委员会在欧洲联盟法院的监督下负责监督对联盟法律的执行。委员会执行预算并管理项目。委员会根据本两项条约所规定的条件行使协调、执行和管理职权。除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以及本两项条约所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委员会对外代表联盟。委员会通过起草联盟的年度和多年计划而为实现缔结机构间协定作出贡献。2.除本两项条约另有相反的规定外,联盟只有根据委员会的提案才能制定有关的立法文件。联盟的其他文件也应当根据委员会的提案予以制定,只要本两项条约有此规定。3.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委员会成员应从那些具有全面能力和献身欧洲精神并能保证独立的人员中挑选。委员会完全独立地行使职权。在不损害第九条E第二款的前提下,委员会成员既不请求也不接受来自任何政府、机构、组织、部门或实体的指示。委员会成员应避免任何与其职务或与其执行任务不相容的行为。4.在里斯本条约生效之日至2014年10月31日这一期间被任命的包括委员会主席和作为委员会副主席之一的联盟外交事务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在内的委员会应按照每一个成员国一名国民的原则组成。

媒体关注与评论

“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你们法国、你们俄国、你们意大利、你们英国、你们德国、你们大家——欧洲大陆的所有民族,无须丢掉你们各自的鲜明身份和光荣个性,就能紧紧地融合在一个欧洲单位里,你们将建立欧洲兄弟关系……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昔日的战场将不复存在,代替它的是开放的贸易市场和各种思想的自由发展。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炮弹的轰炸声将被人民的直接投票选举所代替,将被欧洲议会的神圣仲裁所代替……这一天不久就会到来,不用等上400年……”  ——维克多·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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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基础法》由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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