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前世今生
2009-10
天津教育出版社
杰克·佩奇
240
蒋凯文
无
狗的起源是怎样的?它们与人类的密切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它真的有思考能力吗?这些问题被无数次地问及,困绕了人们几千年。曾有许多人尝试着给出过答案,我就曾经听到过一个故事,是一名来自西弗吉尼亚的乡村教堂传教士说给我听的。故事是这样的:亚当和夏娃不顾上帝禁令,偷食了智慧树上的果子。之后,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为了防止他们回来,上帝派了一位天使在门前守卫,又派了一群野兽加强看守。这些如豺狼般的野兽,血盆大口,奔跑迅速。它们曾经与人类一起生活在伊甸园,朝夕相处,对于人类它们已经十分熟悉了。然而在接到这个新任务时,兽群中却出现了分歧。其中一些对上帝曾经赐予人类的恩惠耿耿于怀,因而对此任务它们欣然接受,嫉妒燃烧起它们心中的复仇火焰。另外一些却渐渐喜欢上了人类,它们感觉人类身上依旧闪耀着神圣的光芒,担忧这些弱小的人们离开天堂般的伊甸园,来到这杂乱纷繁、危险丛生的世界是否能够安全生活。后者决定跟随亚当夏娃,陪伴他们左右,保护他们安全,帮助他们繁衍兴盛。当上帝看到这些守卫离职而去跟随人类,感到非常生气。“你们为何抗令?”上帝咆哮道。兽群的头头,科莱伯(Keleb)站出来说道:“我的主人,如果您想要杀他们的话,早在伊甸园中就能把他们置于死地。而您没有这么做,却是把他们赶走,要我们守卫于此,永远不要让他们回来。我们这样做是遵照您的意愿,让他们活着却远离伊甸园。我们要和他们在一起,成为他们的随从和心灵伴侣。如果他们坚信自己能够勇敢地活下去,并繁衍下去,他们或许可以建造起属于自己的伊甸园。这样的话,可以保证让他们永远不来侵犯我们的天堂伊甸园。建立自己家园的艰辛,会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违背上帝旨意的代价。”听了科莱伯的话,上帝微笑了,“你们所做的,让我看到了智慧与忠诚。由于你们的仁慈和大度,我会给你们奖励,在人类的心中特别留出一块空间来装满爱。”据说,后来那些守卫伊甸园的动物成为了狼,那些追随人类来到伊甸园外的成为了狗。狗一直为人类工作,并保护着他们。而人类,也爱着狗,要不是当初它的仁慈之爱,上帝不会让狗追随人类。在这本书中,你会发现狗的种种不同起源。杰克•佩奇(Jake Page)开篇描绘了多种多样的犬类动物,其中一些演变成了狼,而另一些变成了狗。然而,作者并没有偏袒狗,而是用行为进化、优胜劣汰、DNA和人为培育来证明其观点。所以,这并不是个枯燥的科学起源说,而是一个有关于物种的演化的趣味学说,会对人类有帮助。最终,受益的不仅是人类,这个物种也会跟着受益。要是他提到狗的来历,一定会接着告诉你狗是怎样用它的视角来看待周遭世界的,它们如何思考、如何解决困难。作为一个物种,狗是如何在自身的演变、人类的推动中成长的。每一种狗都有它自己的来历,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和人类的关系。书中,你常常会看到杰克•佩奇用他的真实视角来描述他自家狗的生活、来历和行为。就是这样的六只狗,用爱填补了他心中的空白。斯坦利•科恩
没有任何动物像狗一样陪着人类走过如此漫长的岁月;没有任何动物像狗一样,遭受人们的迫害和驱逐,依然忠贞…… 作为一种令人惊叹的灵性动物,狗不仅是宠物,还应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是我们最亲密、最可信赖的朋友。它需要更多的关心、理解和尊重! 本书作者积30多年养狗经验,以自养的6只狗为例,翻阅大量史料,广引最新的科研成果,从讲述各种狗类的起源入手,分析了狗与狼、山狗及澳洲野狗等的演化异同,剖析狗的种种行为和心理,提供了许多简单易行的训狗方法,为爱狗人士呈现一本精彩绝伦,知识性强,全方位了解狗的范本。
杰克·佩奇,双日自然历史出版社的创立者。《自然历史》杂志的主编,《史密森》杂志的主笔。撰写、合著过42本书,内容涉及自然科学、动物学、印第安民族和悬疑小说。他和他妻子带着六只狗,生活在科罗拉多州北部。
前言作者的话绪论:关于狗的自然史第一部分:狗类的界定 第一章:狗的起源与奇闻 第二章:狼第二部分:狗的演变 第三章:豺狗 第四章:流浪狗 第五章:古代狗 第六章:优良犬种第三部分:狗的世界 第七章:小狗崽 第八章:狗的感官 第九章:狗之间的交流 第十章:玩耍的奥秘 第十一章:狗的思维尾声:一些有关驯狗的想法附录一:会咬人的凶狗附录二:家犬的健康状况附录三:训练家犬的能力附录四:野狗的世界谢辞
第一章:狗的起源与奇闻如果有人问你,家犬是从何演化而来的?你可能会说是狼。答案正确。多年来,科学家一直在争论这个问题,比如可能是从郊狼或豺演化而来的,但现在来说,很明显,狗是从狼演化而来的,而且非常确信的是从广袤的欧亚大陆的狼演化而来。整个驯化演变过程少则一万五千年,多则十万年,这取决于从遗传学家角度还是从考古学家角度来说,但到现在这个已经无关紧要了,我们会在后面几章得到答案。先从狼开始说起吧。首先,它们从哪儿来?这要追溯到六千万年前。在恐龙绝迹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最早的哺乳动物。其中一些的体型大小如白鼬、鼩,有着柔软的身体和长长的尾巴。它们叫做小古猫,栖息在树上,自从它们出现,所有吃肉的动物就叫做肉食动物。如今的猫、土狼、麝猫、猫鼬就有着小古猫的血统。犬形亚目,就是狗和类狗动物,如狗、浣熊、狗熊、海狮、海豹、海象、鼬等。它们有着某些小古猫的血统。首先出现的是Hesperocyon,大致就是黄昏犬的意思。它们体型大致和小狐狸相像,有着柔软的身体、长长的尾巴、短短的口鼻。它们用趾尖走路,所以被认为是最早的狗类。除此之外,它们还是爬树高手。我必须指出的是,你在这儿所听到的简练的进化故事,相当于从一部相当长、相当复杂的电影中剪辑下来的静止图片。最早的犬类之一,基诺帝克提斯(Cynodictis),四千万年前生活在北美洲的森林中。它表现出的好几个特征在随后大多数类狗动物身上均有体现:长腿,长在耳朵里的骨头——听觉横瘤,你可能现在已经忘了。还有比它的祖先大得多的脑壳,一口如刀一般锋利的后牙,叫做裂齿,用来咬碎和咀嚼肉,这就是个明显的特征,它到底是狗还是猫,还是其他肉食动物?在四千万年前,狗类已经以它们自己的方式,成为了长跑能手,以适应在空旷的地面上追赶猎物,狼会将其猎物弄得筋疲力尽,撕咬下大块的肉,然后囫囵吞下去。经过百万年的演变,它们腿变长了,脚也变长变结实了,尾巴却变短了。五个脚趾退化成了四个,再加上悬爪,更适应长距离的快速奔跑。它们跑的时候只用脚趾触地,科学家们把它们称为趾行类动物。基本的外形,牙齿的数量(42颗)与现代的狗相比还是都比较相似。换句话说,现在看到的狗的样子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基本形成了。 趾行动物我想,趾行动物这个词是我自己造出来的,意思就是用脚趾走路的动物,就像现在的食肉动物,以前的恐龙一样。鸟类也用它们的脚趾走路,和猫、河马一样,当然狗也不例外。我们很熟悉的词——“狗腿”,就是趾行方式走路的结果。因为除了脚趾,其他地方是不着地的,脚踝处的骨头就向外倾斜,前脚从后跟向前弯曲。走路时整个脚掌都碰到地面的动物叫做掌行动物,比如熊、松鼠、老鼠和人类。蹄行动物主要针对长有蹄的动物,如马、山羊、羚羊、鹿。中趾的爪子进化成了一个脚趾,而其余的变得更为细长,然后就变成了蹄。我所说的趾行更像一个连续体、变异体。我们的狗——埃米利,是用脚趾走路的,但是它的脚趾大大地向外展开,以至于会让你忘了它是趾行动物。另外,我们的丁——澳大利亚牧牛犬,几乎完全是在用脚趾尖走路,像是要朝着趾行动物发展了。丁跑起来步伐轻盈,像极了情绪高昂的阿拉伯骏马。而埃米利跑起来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轻快了,而像只熊一样笨重,除非听到往碗里面倒狗粮的声音。在之后的两千多万年,类狗动物出现了其他一些肉食动物的特征,其中最为出名的是熊。它们的体型比狗类更大,比狗类更凶猛。比如欧亚的山熊(草食动物),它很有可能是地球上最可怕的肉食动物。体型很大的短脸熊(arctodus simus),站起身的话,一只驼鹿只能到它的肩膀。它奔跑极为迅速,瞬间爆发力强,足以跑过一匹马。在这段很长的时间里,狗类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比如体型巨大,有着熊一般骨架的郊狼。据科学家所知,Epicyon Haydensis,体型和一只熊一样大,是现在发现的最大的狗类。但是所有犬科的进化过程终将是个失败的结果,那就是灭绝。其中有一种动物继承了犬科的血统,那就是Eucyon。大约一千万年前,作为今天所有狗类的祖先,Eucyon遍布美国西南部。又是一个二百万年过去了,至少有一个属于犬科的动物,比如小郊狼,从北美穿过白令陆桥来到亚洲。亚洲的环境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冰川有规律的起伏变化,导致了当地生态系统的剧烈变化,动物和植物难以适应。这就造就了狗类适应能力的多样性。因此,亚洲成为了众多形形色色的犬科动物的发祥地,出名的就有狼、豺、猎狗,还有狐狸。直到六百万年前,西欧才出现像狼一样的动物,之后各种各样的犬类才在非洲出现。与此同时,许多犬类动物也出现在了南美洲,如体型较小,现在郊狼的直系祖先,叫做Canis lepophagus,主要捕食家兔和野兔。 直到一百万年前,各种狼在欧亚大陆出现,然后又灭绝了,其中一种就是现在的灰狼(Canis lupus)。这一相当成功的物种发展尤为迅速,遍及欧洲、北亚,出现了多个本地化物种和亚种,在七十万年前穿越白令陆桥回到了北美洲。在那里它碰到了现代版的郊狼(Canis Latrans),还有另一种美洲犬类——恶狼(Canis dirus),其体型更大、更强壮。它大约六英尺长,有着大大的头和牙齿,腿比灰狼要短,以大型土狼的方式存活,八千年前绝种。相对来讲,不是所有的恶狼都很聪明,它们中的很多会试图去吃猛犸来存活,而其他的物种,有可能就被卡在拉布瑞亚焦油坑里,迅速地沉下去,成为了如今洛杉矶自然博物馆里面的标本。直到八千年前,大多数体型较大、相对笨重的猎食动物如巨型美洲野牛、大型长毛熊都已经灭绝。而较为敏捷的猎食动物,如小型美洲野牛、鹿和叉角羚都幸存下来了。在这种情况下,灰狼较快的奔跑速度和灵敏应变的捕食方式,胜过其他有着坚硬巨齿的狼。而后者如同其反应迟钝,行动笨重的猎食对象一般,就灭绝了。在灰狼到达北半球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成为了生活在北半球,遍布最广的犬科动物。在Cynodictis①时代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犬类还是保有它们祖先的体型结构,擅长长距离奔跑。但是狗的形态仍旧保留完好,科学家们把它称做多种进化形态的普遍化和非专科化。其他一些肉食动物的进化已经相当专科化了,如黄鼬进化成了熊,浣熊进化成了猫。所有的猫科动物,严格来说都是肉食动物。和大多数狗一样,它们的牙齿都是尖尖的用来吃肉的,而不是平平的用来吃草的臼齿。大多数猫类,甚至是狮子行动神秘,不会长距离去追踪猎物。最能追赶猎物的猫类,顶多能跑一英里,而这个对于狼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无论是家猫还是老虎,没人会把猫科与非猫科动物搞混。猫现在还是猫,熊现在还是熊。猫科的近亲大熊猫是现今唯一存活的非杂食性的熊,它只吃竹笋。但是犬科动物在生态系统、饮食偏好、体形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发展。就这点来说,足以骗到一个外行,让他以为有些动物不属于狗类。犬类的可塑性很强,它们历经艰辛地成就了物种的多样性。现今有三十四种豺狗类,如果算上巴厘岛上新出现的狐狸,有三十五种。它们分别生活在海边、山林、沙漠、平原,以虫子、鱼为食。它们害怕某些植物还有诸如驼鹿和野兽等巨型蹄类动物。它们体形大小不一,小到只有三磅重的大耳小狐,大到一百五十磅重的豺狼。有的会爬树觅食,有的会潜水去寻找食物。尽管如此,所有的这些物种,包括现在人工培育出的家养狗,都保留了狗的基本特性。现在培育出来的犬类品种大约有四百多个,在纽约第五大街上被当作装饰品塞在手提包中的小型犬、尾巴能用来清扫咖啡桌的大丹狗、步态从容的北京犬,还有嘴巴尖尖如锥子的牧羊犬。唯一能够与之丰富的可塑性媲美的脊椎动物就是鸟类了,小到精巧的蜂鸟,大到不会飞的鸵鸟。物种多样性的衍生给狗带来什么优势呢?一句话,使它们能够在多样的环境下成功地存活下来。 狗中极品大多数野狗,人们都不会搞错,郊狼、豺狼、狐狸都有明显地狗的特征。在大自然中,犬类的多样性进化是从一种叫浣熊狗的动物开始的。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动物是在很随意地翻阅着一本旧书——迈克W.福克斯(Michael W. Fox)的《野狗》时发现的。在这本书的第14页,我发现了一张浣熊的照片,然后恰巧两页一起翻了过去。书里面浣熊和狗有什么关系呢?原来有一种狗叫做浣熊狗,学名是一个冗长的双名词,由拉丁语和希腊语组成,Nyctereutes procyoninodes,是晚上出没,像浣熊的意思。它有着黑色的短腿,棕色的皮毛,短短的耳朵,眼睛看上去像是被遮了一张黑色的面具。实际上,这个面具就是它头两侧的两块黑斑,也在眼睛的周围,但是中间没有。毛茸茸的尾巴像浣熊的尾巴一样,但是没有条纹。总的来说,它长得像极了浣熊,甚至比浣熊的近亲——南美洲的长鼻浣熊还要像。浣熊狗在狗的基本形态上是犬类中与狗差得最远的,尽管在南美洲有两种犬也非常不像狗。一种是鬃毛狼,有点像踩高跷的红狐,还有一种是灌木狗,像发了福的黄鼠狼。鬃毛狼的学名叫做Chrysocyon brachyurus,很神秘,意思是短尾金毛犬,但它却有着长长的尾巴,七英寸长的耳朵高高竖起,狼一般的身体上披着红斑点的皮毛,黑色的鬃毛在遇到危险时会竖起来。它站起来,从肩到黑足有三英尺,全身长度足有四英尺,体重却仅有五十磅。但是长腿并没有给它的跑动带来优势,它跑得非常慢。后腿要比前腿来得长,下坡时非常笨拙。它生活在巴西南部至阿根廷和秘鲁这块地方,长腿倒是能够让鬃毛狼望得更远,,无论是在大草原、森林还是沼泽即便眼前有很高的草丛。它和郊狼一样是夜间捕食的动物,主要吃昆虫、啮齿动物,偶尔会吃小鸡,它的食物一半是植物。这种动物是一夫一妻制的,一起抚养后代,否则的话就分手。鬃毛狼和别的犬类几乎也没什么关系,它祖先的进化过程仍旧是一个谜。按基因来分,就它一个种类。要不是它那么明显不是从狼演变过来的,人们说不定会认为它是个独行者,但它更像是一种狐狸。要是你想找一种和鬃毛狼恰恰相反的动物,那它就要是群居动物,体型较小,大概五至八磅,短短的腿,稍显壮实的身子,宽宽的脸,圆圆的小耳朵,再加上趾间有蹼的脚和短短的尾巴。那就是灌木狗了(Speothos venaticus),字面意思是真正的山洞猎人,又是一个不相关的名称。尽管第一只灌木狗的化石是在山洞中发现的,但是灌木狗却不是生活在山洞中的。它们住在从巴拿马到巴拉圭森林中的山谷洞穴和湿沼泽地中。它们胸前的毛色逐渐变为茶色,后部的毛变为深褐色或黑色。灌木狗是群居生活的,每群大约八到十只,是小型犬类中群居性最强的。白天它们会一起去猎食,种种方面表明它们和鬃毛狼截然相反。几个群落会组成一个大家庭。它们是极其厉害的猎手,甚至能够拿下体型是它们七倍的水豚,或者是五倍大的美洲鸵鸟。 这三种狗代表了狗的可塑性,而往后对家犬的培育更是扩大了这一多样性。除了以上这些轶事,其他绝大多数豺狼类都是狐狸。除了大洋洲和南极洲,每个大洲都有,总共二十三个品种。它们生活在森林、沼泽、沙漠、平原、热带雨林或是冰天雪地的北极。除此之外,还有三种豺狼,外形不像狐狸,体型大一些,腿较长。除了一种生活在地中海北部以外,它们大多数生活在非洲。非洲的猎狗数量正在减少,但是仍有一种鲜为人知的凶猛猎狗,叫亚洲豺犬(Dhole),原产于印度,知道的人很少。美国是适应力和伪装能力超级强的郊狼大本营,以前只在密西西比西部,现在遍布全洲。所有这些犬的详细介绍会附在书后,它们每一个种类本身的发展就是一种奇迹。然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本书的主题上——家犬(Canis familiaris)。但在这之前,我们还是要先来看一下家犬的祖先,那就是众所周知的狼。如果不了解狼,怎么能够去了解狗呢?第二章:狼我曾在芝加哥见过一匹狼,是一匹幼狼,体型很大。驯兽师牵着厚厚的皮链子把它领进屋子。这间屋子在实验室里面,关着许多狼,供芝加哥大学和布鲁克菲尔德动物园研究使用。屋子里正炖着一锅鸡,水泥地板中间有一条水渠。我忘记了这只狼叫什么名字,好像是我以前很喜欢的名字。它对鸡视而不见,绕着屋子边盯着我,轻轻地走了几圈。驯兽师问我介不介意拿走牵狼的链子,我说不介意。我真的一点都不在意,几分钟以后,这只狼把前爪搭在我的肩膀上,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此时它的嘴离我仅有半英尺。它是如此迷人,我发现自己已经完全爱上它了。在过去的十年甚至是上千年,人类对于狼的态度截然不同。当人类能够饲养绵羊、山羊和牛之类的动物时,开始对狼产生了敌对的情绪,就像早期的猎人一样,发现两者难以相处。狼成为了掠夺人类饲养的家畜的魔鬼。在欧洲,它们至少被视为撒旦的代言人,肮脏、危险、邪恶的杀人魔王。中世纪,父母常常会用狼人的故事吓唬小孩,甚至他们自己,说是有狼人潜伏在森林里面,袭击无助无辜的人。的确,除了地狱之外,黑暗的森林是最可怕的地方,因为所有超自然生灵以各种邪恶的方式存在于此,更不用说人类心中的狂野。欧洲人的这一态度遍及到了美国东海岸,森林在最短时间内被砍伐清除了,荒野成了罪恶的象征。在将近四百年的时间里,美国砍伐了一百八十片森林,其余的被视为神圣之土,才被保留了下来。除此以外,许多美国人,特别是美国西部的乡村农民,对狼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观点,觉得狼和山狗是危险的动物,无论是对人类还是牲口都会构成致命的威胁,必须把它们消灭掉。人们长久以来对狼都有一种特别的憎恶感,直到一个世纪以前,在美国,除了阿拉斯加以外,人们以枪杀、下毒、设陷阱等各种方式,拼命要将狼赶尽杀绝。20世纪初期,不单是老百姓,联邦政府也开始了这一灭狼行动,对于突击队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来说,这仅仅是一项新的工作,绝不是对狼的报复。确实,政府的突击队员开始仔细地审视狼,而不是简单地枪杀。这一做法使得政府生物学家连同美国渔业、野生生物服务机构还有其他一些办事处纷纷响应。六十年以后,当我在芝加哥看到那只狼的时候,两代野生动物学家对狼的研究逐渐地转变了美国人对狼的看法,从刚开始的满腔仇恨,转变为某种意义上的爱。现在,狼也慢慢地、回到它们以前在美国和其他的常去的地方。在北半球,几个世纪以来,灰狼(Canis lupus)是所有狗类中数量最多的。而今天,灰狼的数量比起以前大大减少,许多都已经绝种,特别是在英国、日本和美国大部分地区,还有欧洲。总的来说,全世界现有35个灰狼的亚种,有体型小到25磅的阿拉伯狼,大到175磅的北极狼,颜色从白的到黑的都有。实际上,灰狼有着形形色色的体型、体格和颜色,所以被视为除人类以外,最具多样性的物种。今天,据估计加拿大地区有六万种狼,俄罗斯有三万种,二次大战以后这一数字一直在增长。在美国,阿拉斯加的灰狼数量一直稳定在7000,在别的州,特别是米尼苏达州北部的山上,数量增长了3000。这一增长是因为加拿大的狼群悄悄地潜入了美国,还有人将其引入西部地区,特别是黄石公园。美国也是红毛狼(Canis rufus)的最后一片乐土,它们本来生活在从佛罗里达南至德克萨斯,现在为防止它们灭绝,将其引入南卡罗琳娜州。红毛狼的体型要比大多数灰狼小,尽管早期的生物观察家发现它是郊狼和灰狼的杂交,但它还是属于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种群。反正在20世纪,它已经是狼和郊狼的杂交体,纯种的已被放生至野外了。2005年末,有观察家发现,红毛狼曾在华盛顿的岩溪公园(Rock Creek Park)出现,但是它更像是郊狼和狗类的杂交品种。灰狼现在和以前一样,是北美洲最厉害的狗类食肉动物之一。其他的还有美洲狮、灰熊,在墨西哥还有美洲虎。有些时候它们被称做有超凡能力的大型动物群,在众多群居的食肉动物中,灰狼算是被研究得最多、了解最完全的一个。它们有着又窄又深的胸腔,细细长长的腿,所以都是跑步健将,时速最快能够达到四十英里,为了追赶猎物,一天能够跑上七十英里。它们是机会主义的猎食者,吃麋鹿、小鹿、驯鹿、大角鹿、大角羊、水獭、麝香牛、野兔、水禽、山羊,还有水果和其他植物,所有可以猎食到的它们都吃。如果再分细一点,它们捕食的都是比自己的体型还要大的猎物,捕猎时一群灰狼由首领带着,靠很好的组织性来拿下猎物。狼群通常捕食五到七只的鹿群,捕食大角鹿的狼群通常由八到十二只灰狼组成。若要捕食更大些的麋鹿和野牛,则需要十五只甚至更多。狼群的数量对于群居生活来说也有影响,从某点上来说,数量太多不利于狼群的稳定,说不定还会导致狼群的分裂。来自米尼苏达的大卫•麦奇(David Mech)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研究狼的生物学家之一,也是第一个亲眼见到狼捕食猎物的科学家,他从一架飞机上看到在以色列皇家国家公园里好几群狼正在捕食当地的麋鹿。麦奇和其他一些研究人员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狼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是在野蛮地捕猎动物,除了将其当作食物,还要再继续屠杀猎物,犯些小罪。确实,狼群有过这样成功的掠杀行为,但是据估计,概率只有二十分之一。麦奇把狼群基本的捕食行为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确定猎物的位置。它们通过视觉和嗅觉,在五十到五千英里的领地上进行判断。第二步,蹲伏着潜随猎物,同时判断猎物的行动意向,是强还是弱。举个例子,狼能够隔着相当长的距离嗅出所要捕猎的动物是受伤了还是生病了。第三步,与猎物打照面。这时,猎物就意识到被狼追踪了。此时,猎物可能会逃跑,也可能原地不动。大型健壮的蹄类动物,比如麋鹿、驯鹿,它们就会待在原地不动,这对狼来说就是极大的考验,可能就不会去袭击它们,所以狼在捕猎中也要承担些风险。年老的、年幼的、瘸的、病的猎物,都是狼的理想捕猎对象。如果猎物正好是单只,或只有几只,它们只要一开始逃跑,狼群马上就会加快速度冲上去,当场将其猎杀。有时猎物不会一下子加速逃跑,而是一直在匀速奔跑,狼群就在后面耐心而坚持不懈地跟着,有时甚至跟随数英里,直到猎物累了为止。当猎物决定原地不动时,这种情况下,很多的捕猎行为就随之取消了。因为猎物也熟悉狼很多年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必须采取主动。对捕猎对象袭击时间的确定取决于狼群的首领,通常会是领头的母狼发起攻击,因为它们体型较小,速度比公狼相对要快一些。这对领头的“狼夫妻”是狼群的核心,在狼群中大多数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夫妻感情深厚。通常在狼群中,只有这对狼会进行交配,繁殖下一代,其余的狼一般会有好几代,都有些血缘关系。它们会为怀孕的母狼,还有小狼崽寻找食物,当狼妈妈出去捕猎时,它们会留守看护小狼崽。抚养小狼崽是整个狼群的责任。在小狼崽嬉戏的时候很快就能看出它们中谁具有领导能力,但是它们所谓的嬉戏是相当粗暴的。作为首领的这对狼通常是狼群中比较强壮的,能够在猎食中作出最佳的判断。过几年,首领就要轮换一次,最终,原来的首领会被更为年轻和强壮的成年狼所替代。在换代的时候,谁会成为领袖通常取决于它的举手投足和吠叫声音,而并非直接取决于它们的打斗。作为首领的狼会将尾巴翘起,竖起耳朵,背后的毛也会直立,直直地盯着它的属下。我现在意识到了,在芝加哥的那只母狼就将我置于弱势。从属地位的狼,反过来也表现得相当服从,耷拉下尾巴,轻轻地摇摆,耳朵平平地贴着脑袋,自始至终都避免和首领目光接触。这些仪式性的行为也避免了很多危险的打斗和身体上的伤害。通过对捕获来的狼的研究,我们对狼发出的各种信号有了很大的认识,特别是将毫不相干的种类的狼关在一起,它们要学会从陌生到一起友好相处。狼群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时候,一个群落有两个首领——一只公狼和一只母狼,还有一些它们的后代。这对巩固狼的统治地位是毋庸置疑的。无论其后代的猎食顺序是怎样的,该狼群都能很容易地执行。就像大卫•麦奇所说的,在大自然中,狼群并没有持续的“人际冲突”,而是有组织性的家庭管理。确实,狼有着不同的肢体语言、姿势甚至面部表情,它们因而有着不同的心情和意图来互相交流,或是用不同的声音来交流。它们最独特的交流方式就是狼嚎。奇特的狼嚎被看作是大自然中的音乐精华,但是在以前就算不用恐怖来形容,也曾被视为不祥的预兆。而现在这被视为非常特别的美妙的和声。狼群就通过这个来保持联系,警告别的狼群离远点儿,还能够快速集合起狼群进行捕猎。狼嚎像是一个狼群的标志,甚至是感情的表达,也可能给这一群居、爱家的动物带来很多乐趣。我们在稍后的几章里会研究下家犬之间是如何交流的。灰狼被重新引入黄石国家公园已经超过十个年头了,这是个宏大的项目。爱达荷州和亚利桑那的黑山都作过此类项目,但都未曾像黄石国家公园那么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黄石公园真的太适合灰狼在此生活了。早在1944年,备受尊敬的伦理学家、政府自然学家阿德•里奥珀德(Aldo Leopold)就曾提出,狼群应该被引入黄石公园。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渔业、野生生物服务机构才完成了这项复杂的政治任务。他们当时遇到了许多阻力,有些阻力至今还是存在。当地人看见灰狼,即使不将其视为撒旦的化身,也将其视为公敌。西部农场主和野外运动爱好者充满了对联邦政府土地管理政策的不满。1995年,灰狼在黄石公园已经完全步入自由,回到了从前一样的野外生活状态。黄石公园也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静态温和的生态系统。灰狼的加入不仅仅是简单的几只肉食动物重归自然,返对该地区的生态系统产生了极大影响,尤其是黄石公园的北部地区,它们创造了一条科学家所谓的生物链。如何去理解这个引人深思的词呢?E.B.怀特(E.B.White)曾经用一句很简单的话加以概括:“再复杂的事物也都是一物降一物。”起先,灰狼在溪边河边捕食,驯鹿就开始远离那里,转向更高、视野更广阔的地方。这些年来,驯鹿每吃光一个地方的柳树和白杨,就找寻另外一片地方觅食,这样柳树和白杨树又会重新生长起来。公园中的有些草地也是如此。随着杨柳树生长起来了,海狸也跟着搬了回来,有些也可能是人为的引入。在1996年,公园的北部只有一个海狸的聚集地,而七年以后,却有了九个。海狸生活的池塘被道格•史密斯(Doug Smith,狼研究项目的组长)称为昆虫、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小型哺乳动物、鸟类、甚至是麋鹿的绿洲。大多数情况下灰狼会将捕杀的动物吃干净,但是也会留下一些,比如腐肉之类的这些腐肉成了。包括有乌鸦、喜鹊、秃鹫,还有许多甲虫、苍蝇等,共12个不同的物种的食物。灰熊也从中得益了,跟着灰狼,吃这些剩下的腐肉。黄石公园有着美国西部最为密集的郊狼聚集地,随着灰狼介入,郊狼的数量已经减少了一半。两个种群不易相处,而且郊狼处于劣势。从生物学家的报告来看,为了更好地生存,郊狼大量捕食了叉角羚羊的幼崽和红狐。对于羚羊的幼崽来说,最安全的地方就是狼窝的附近。因为郊狼不会轻易接近,羚羊也不会打扰狼群。驯鹿的数量也大量下降,从一万七千减少到九千左右。猎人们马上就将这个归咎到了灰狼身上,因为自从灰狼被引入公园,这一数字就急剧下降。但是野生动物专家指出,这与其中很多因素有关,最主要的是干旱也在同一时间发生,所以并不是灰狼在这十年中捕杀和猎食了这些驯鹿。大多数被灰狼所捕食的驯鹿,要么是年老体弱的,要么就是生命微弱的小鹿,两者的存活希望都相当低。狼群不仅帮助黄石公园恢复原样,使之成为世界第一的国家公园,还为研究灰狼的生物学家提供了很多详细的信息。研究人员给灰狼戴上无线项圈,通过全球定位系统精确地追踪灰狼的每次移动。它们的捕食行为也被清晰地理解为掠食和被掠食的双向关系。对狼群群居生活的研究也能够更深入,甚至灰狼世界里的冷战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对食物链上层的肉食动物来说,没有免费的午餐。打猎是必需的,而且要成功也有一定的难度,有时也很危险,甚至是群居性相当强的狼群也有其弱点,那就是对陌生的恐惧。一个狼群中的幼狼地位通常很低,它们因种种原因离开了这个群体,加入一个新的狼群。无论如何它们都要经过别的狼群的领地,它们的出现当然不会受到欢迎。直到2005年,科学家们在黄石公园找到了灰狼大批量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瘟疫,100多条灰狼在那时丧命。无论如何,灰狼还是又和我们在一起了。在西部和中西部,这一源自大自然的声音又重新回来了。幸运的是,我们还可以尽我们所能为它们提供庇护所,使它们继续繁衍下去。
◎一把打开狗的内心世界的钥匙,一部狗的演化简史,让你轻松与狗狗谈情说爱。读懂了狗的心,还愁它不领你的情?◎这并不是个枯燥的科学起源说,而是一个有关于物种的演化的趣味学说,会对人类有帮助。最终,受益的不仅是人类,这个物种也会跟着受益。――畅销书作家斯坦利•科恩◎在书中,你会知晓:狗是怎样用它的视角来看待周遭世界的,它们如何思考、如何解决困难。作为一个物种,狗是如何在自身的演变、人类的推动中成长的。◎你们所做的,让我看到了智慧与忠诚。由于你们的仁慈和大度,我会给你们奖励,在人类的心中特别留出一块空间来装满爱。--上帝对狗的评价。
无
爱狗,就要理解、关心和尊重狗,就要与它有效沟通,一部狗的演化简史,让你轻松与爱狗谈情说爱。
爱狗,就要理解、关心和尊重狗,就要与它沟通,做一个能与狗狗谈情说爱的主人。从小养狗,狗狗离世,八年来至今未走出,哪怕再养其他狗,也始终不再是当初的那一个了。
爱狗,就要理解、关心和尊重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好好对待它们
粗略翻看了一下,以一家人和六只可爱狗狗的快乐生活,展开对《狗的前世今生》描写。写得生动、形象。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虽然没养狗,还是很有趣的。
原来以为是本讲和狗有关的故事的小说,买来一看才知道,原来是讲狗的演化,行为和心理等的书,不过我喜欢狗狗,倒也很感兴趣,打算有时间仔细读读。
从小儿子就一直很想让家里养只狗,但苦于我们经常外出,所以一直未能如其愿。买回这本书后,儿子花了三个晚上的业余时间读完,就一直不停地跟我叨叨人类养狗的历史及各种狗的特征和习性,俨然已成了养狗专家。本书作者是英国人,写的内容详细生动,值得一读。
爱狗之人必备···讲述狗狗的前世今生··
在这书中,我了解了更多狗狗的东西,例如狗狗一天断断续续要睡16小时,最不喜欢马肉......这书好精彩也很实用,一边看书一边想起自己的狗狗,感觉越看心情越好,最重要的是真的学了不少。书中常提到的斯坦利。科恩写的《狗有多聪明》《狗有多能说》和这本书一起看的话,可以说是对狗儿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介绍各种狗的起源与圈养历史。原名是A na***al history of dog,翻译成狗的前世今生,不知道是否信达雅。
非常不错的一本书,认识了很多小狗和她们的动作,作为爱狗之人还是可以买的。
可惜少了一点点图片,如果有图片就更加好了。不过这个价格确实非常不错了
介绍关于狗的故事,让我们理解、关心、尊重狗。学习了。
确实跟狗挺有感情,作者把自己所知都教给大家了,实乃爱狗者的一本好书。
我喜欢狗~很喜欢去了解他们,这种很有灵性的生物就在咱们的身边,既然爱他们为什么不多了解了解呢~
引导每一个主人,都能和自己的狗亲密交谈,原来它们也有深远的文化,爱它就应该了解它的一切
虽然主要讲狗的自然发展史及生活特性,却一点也不枯燥乏味,很有趣。
朋友是一个爱狗之人,大爱此书。
个人喜欢这种真正让人了解狗狗的书多一些
有些写和狗感情的书 ,一读根本没有感情在里面
给爱狗的孩子买的。
以后养狗用得着的
很感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让你懂狗~
图片不错。喜欢狗的朋友们可以买。
读了此书,我对狗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狗
女朋友很喜欢狗,准备送给她。
喜欢狗,喜欢书!
想念我的狗狗,才买了这本书。以个有感情的人不要轻易养狗狗,养了他就要和他不离不弃。我的狗狗不在,好想他啊
了解狗狗的前世今生,看看它们的历史
养宠物是一种文化
作者看来没少做功课啊~狗狗的前世今生,真是一本狗狗的百科全书~喜欢~
家里一直养着狗狗,所以对这类书很感兴趣,这本是买来给妈妈的,装帧很漂亮,印刷也不错,就是纸张不太好,不过这个价格很值得啦!
超值,买来送给养狗狗的朋友看的
我家刚来了一个新成员,就是一只小狗狗,很喜欢它,所以很想读懂它。希望有所帮助。
养了一只雪纳瑞!这本书给我指点很多。
文笔比较清新自然,知识性也不错
之前买过很多关于狗狗的书,都缺乏阅读性,这本书价格既低又想普及类科学读物样包含丰富的知识点击趣味性,值得一读
书很好,喜欢狗狗的朋友可以买来一读
书质极好,绝不后悔
家有动物,是件非常幸福的事
我爱这书。
给女儿买的,她说看了后对家长的小狗更了解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小狗狗的。呵呵,所以想多了解它们。
很详细的分析让你更了解狗狗,很不错值得学习
听家人说还行,我们应该保护好动物
该书很好看,喜欢狗狗的朋友可以看看
了解狗狗的一本不错的书
了解狗狗
特价的时候买的,印刷还不错,讲狗狗的书,帮助了解狗狗的世界~~
又便宜又好!对于喜欢狗狗的我来说太值了!
喜欢狗狗的人会觉得很好看,价格也超划算
孩子很喜欢,可是还没有看,因为我们回老家了,叫人帮忙取的货。期待很好的内容!在外面买很贵,在当当便宜一些,孩子经过比较之后就知道在网上购书了,哈哈。
国外的作者写的,观点独特,有创意,看了以后对家里的小狗的照顾很有启发!
还没仔细看 ,不过看简介挺吸引人的!
狗狗很可爱
狗狗永远都是能触动心灵哪块儿净土的可爱的生物。
学习了很多狗狗的知识
对狗狗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关于狗狗
这个
看着好玩
珍爱狗狗吧
特价时买的,很不错,划算。
可以让你从另一个角度出发 去看待自己的宠物
为你饲养宠物做一个好的引导
我真想说脏话~4块钱能买到这么好的书~真是太值了~真后悔买少了~质量内容印刷都没得说~
很好的书,我说印刷,内容没看
好玩的书,比较便宜,读起来也轻松
刚买还未阅读,书名很吸引人,喜欢动物,所以期待阅览。
内容很棒,孩子很喜欢
这些书虽然并不畅销,但是它有助于我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价格会算,而且内容充实。好!
为什么封面写作者是美国的,侧面写是英国的。。。
送给孩子的书,他很喜欢。
为了凑数满69减19买的,不是我很喜欢的内容,可能适合别的人吧
蛮薄的~~~就是了解下~增长知识
物美价廉,还没看完,可以帮助主人了解自己的爱犬,喜欢哩!
还没有进行阅读,很好哈。
这本书很有意思 我很喜欢
内容不错,留着实践用
大致的看了下,内容貌似不错,可惜书的外貌很旧,让我感觉像旧书,也许是在仓库放太久了吧
连两折都不到,便宜!内容也很棒!
书到了稍微翻了下,具体内容还没看,感觉不错
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很有启迪性。
我不是学兽医的,看了还真是有些迷茫啊,
很不错的书,很适合我!
为了她买的为了她买的
4块钱能买到这么好的书,超值
找时间看。
慢慢看 慢慢品位
还没看,但是买的很划算
书有点旧,但这个价格来说已经不错了
很耐读 非常有意思的书
宝贝不错!物有所值!希望商家再接再厉!
真的很不错,超值
很用心的书
很精彩真的很精彩
便宜 收藏
很符合这个价格啊,这么少的钱买到了这么好的书
超值,详尽,完美。
很美的文章,很喜欢
我还没来得及看,妈妈在看
包装满意的
比想象的滥的多 枯燥 没东西 照片都是黑白的 很不爽 而且文字思路 排版都不好 讲了太多专业生物知识 枯燥 且无意义 因为与封面的诉求不符 狗狗主人勿买 上当了
作者根据自身的经历和研究汇总起来的一本书,对于狗狗的生理和心理都有不少精彩的描述,相当不错!
详细的介绍了狗的祖先,狗的品种,狗的语言,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