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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人伦的至理

宫晓卫 上海古籍
出版时间:

2008-7  

出版社:

上海古籍  

作者:

宫晓卫  

页数:

103  

Tag标签:

无  

前言

《孝经》中说: “人之行,莫大于孝。”于是有了前人常说的:“孝为百行之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人依托父母来到这个世界上,同时又要依靠父母的养育才能成长自立。长大后,作为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孝敬、赡养父母乃顺理成章之事。“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既为人子,对父母行孝道应是不言而喻的。人类文明不管进化到何种程度,出生、长大、衰老这个过程乃是必由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讲,“孝”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孝”的观念的产生,当是随着传统家族制度的父家长专制的形成而确立的,时间可推溯到夏商周i代,随着个体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小农经济的出现,逐渐形成了一家之长在生活、生产上的权威。由子女尊敬、侍奉家长的义务观演化而成的“孝”的思想,早已深深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从中国古代民问习称的诸如“万恶淫为首,百行孝为先”,“二件事读书种田,一等人忠臣孝子”等等,不难感受到其中对“孝”的推重。两千多年来,“孝”不仅影响着中国历朝历代人们的思想,同时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之德行的标准。这种思想观念的形成,主要得力于儒家学说的倡导,而最早且集中论“孝”的儒家典籍,是《孝经》。《孝经》是儒家经典著作中专门谈“孝”的一部著作。与《十三经》中其他十二经不同的是,其他各经是因后人的推崇才划入了“经”的行列,《孝经》却是从成书之初就以“经”来命名的。

内容概要

  “孩提知所爱”,“大孝终身慕”,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至天子,下到庶人,无不讲求一个“孝”字。《国学基础教程·经部(孝经):人伦的至理》由孔子的学生——宗圣曾子所写,是十三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书,它全面而深刻地阐述了中国古代的孝文化,将孝道的各个方面都讲得淋漓透彻,对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国学基础教程·经部(孝经):人伦的至理》以晓畅通俗、明快生动的现代白话文译述了这部经典,着重从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的角度,进行新的阐释。

书籍目录

出版说明前言第一章 品德之本百行之宗第二章 天子之孝第三章 诸侯之孝第四章 卿大夫之孝第五章 士之孝第六章 平民百姓之孝第七章 孝治家国立身扬名第八章 不忠不孝大逆不道第九章 孝行种种篇目索引

章节摘录

人之所以要对父母尽孝,孔夫子很简单地说明了个中道理: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父母赐予的,没有父母的惠赐,就没有子女的一切。所以子女首先应感激父母,对父母孝敬是义不容辞、天经地义的事。“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但子女对父母的报恩并不仅仅出于道义上的要求,而且也是父母与儿女之间亲情所自然形成的内在情感的需要。这应是一种自觉的行为。由这两方面形成的尽孝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因为身体是父母赋予的,孝也就要从最基本的爱护身体开始。曾参曾经说过:“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把身体视为父母的财产,个人虽可使用,却没有损伤的权利,这是儒家“孝道”思想中一个十分有趣的内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已是几千年来关于孝行的最流行的话之一。“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不亏其身,不损其形,可谓孝矣。”(《吕氏春秋.孝行》)当我们在现代仍可见到有的老人小心翼翼地收藏起自己剪下的指甲,身体偶有破损即表现得痛苦非常时,也就了解到这种观念的影响是何等深远了。古代以不损伤身体而博得孝名的大有人在,其中称得上先驱的是乐正子春。乐正子春是曾参的学生,有一次他伤了脚,治好了以后仍然几个月足不出户,面带忧愁。别人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听曾子说过,父母给了自己一个完全的身体,自己要好好爱护它,使之最终完全地还给父母一一追随父母于九泉之下身体依然完好无损。这样才算是对父母尽了孝道。因而自己一出言、一举足都不敢忘记父母,不敢毁伤自己的身体。时时刻刻这般谨慎,灾祸也就不会有了。在现代人眼里,为一点小伤即闭门不出,总有些矫情虚伪之嫌,但对古人而言,其所作所为也许是极其真诚的。时代早已过去,今人已无需效法古人如此这般,而且在现代社会,也不可能像小农经济者那样足不出户数月。不过借身体是父母给的,时刻不可忘之,以此强化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进而懂得对父母的孝敬不单单是义务,而且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从这个角度说,身体不可损伤倒是仍然有其合理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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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人伦的至理》是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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