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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义有关

赵国君主编 花城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8  

出版社:

花城出版社  

作者:

赵国君主编  

页数:

258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是对当今中国17位著名律师的访谈录。   维护社会正义,是他们的使命、光荣和梦想。在访谈过程中,他们从中国的法律环境和个人的从业实践出发,结合不同的案例,阐发各自的法律理念、观点和方法,乃至人生哲学。视界宏阔,激浊扬清,充分体现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澄明的理性和介入的热情。此外,书中还收录不少相关的法律背景材料,以助解读。   本书不但对律师具有专业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一般的法律界人士、法律系学生,乃至关心法制建设的读者,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书籍目录

序/贺卫方 最伟大的律师在中国  ——访张思之律师 只向真理低头!  ——访江平教授 为民请命的平民大律师  ——访吕思源律师 中国司法环境的清道夫  ——访贺卫方教授 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访田文昌律师 宪法诉讼大有可为  ——访蔡定剑教授 做一名人权律师  ——访郭国汀律师 给权力的舞者戴上镣铐  ——访马怀德教授 天生我才必有用  ——访许兰亭律师 为全体律师服务  ——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贾午光 做一棵沙漠里的胡杨树  ——访钱列阳律师 为中国律师鼓与呼  ——访《中国律师》总编辑刘桂明 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访何兵律师 谁来维护律师的权益?  ——访周立太律师 公益律师:中国律师发展的新方向  ——访吴革律师 政治家式的律师在西部  ——访马福祥律师 请宽容我们这个时代的进步  ——访青年学者许志永博士 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律师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  赵国君:日本的律师法开宗明义地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的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人权和正义成为律师职业的正统性基础。如今,政府已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并且与国际社会就人权问题也展开了积极的对话。作为一个始终关注人权,并以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的律师,您怎样看待律师的使命呢?  张思之:律师不维护人权做什么?以前,我们不谈人权、忌谈人权,实际上就是不讲人权。人的基本权利都不讲了,会有什么结果?从“反右”到“文革”,教训深重。对私权利侵害最大的就是公权力,这是世界公理,也是常识性的问题。以法律为信仰的律师,必然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害,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否则,要律师做什么呢?一定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尤其是在我们国家,这一点尤其重要。所以,律师应该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  赵国君:可是,在我们这样一个老大帝国里,私权的处境极其脆弱,私权的维护就显得很重要。您是过来人,经历了那么多惊涛骇浪,想必有切肤之痛?  张思之:几千年的专制传统绵延不绝,当权者的权利意识极其淡薄,老百姓总是被欺侮与被损害的对象。看看《老照片》上的记载,国民党时代竞将“一个党、一个主义”制成了石碑,立到了泰山顶上。这种禁锢思想,追求强权的自我暴露是对人权的公然叫嚣,真是发人深省!我生逢乱世,看到国家积弱积贫,一心想救国图存。开始的时候想的是“外交救国”,做外交官来维护国家尊严,可国民党培养外交官的学校全是“党棍教育”和奴化教育,党国一家,党军一体,哪里有国家利益?哪里有百姓的权利?没办法,只好另择专业学了法律。1949年以后做了8年法官,先是因“胡风”一案被整,又以“反革命罪”遭整肃,后来。虽得“求实”结论,认定不是反革命,但“污点”已存,做法官显然不合适,只好改行做律师。就这样,到现在与律师算是有了不解之缘。历次的政治运动,法律被抛到一边,甚至砸烂“公检法”,偌大的国家只剩下了一部《婚姻法》,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语录就是最高的法,传达语录不过夜,比圣旨都厉害,一言不慎,就可能招来杀人之祸,真可谓“无法无天”了。多少人的基本权利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中丧失殆尽!长官的个人意志或者以政府机关之名实行的国家意志草菅了多少人命?那个时候,我们是不谈人权的,认为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恣意的权力无限膨胀的结果就是极大地破坏了法治,极大地侵害了人权,该吸取的教训真是太多了。  赵国君:对人权的忌讳与回避造成的恶果有目共睹,律师的使命恰恰是实现法律的崇高价值,比如公平和正义,也就是维护了基本的人权。可在现实情况里,许多律师难以坚持独立办案,不得不“协肩谄媚”于权势,或者屈服于各种压力,怎么会成为人权的维护者呢?  张思之:是啊,行政干预或者利益诱惑极易使律师屈服于权威、权势或权贵,很容易变成人权的破坏者。历史的经验证明:让政治或者长官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必然会形成行政权力支配一切的局面,从而使一切都政治化,于是律师也就演变成了行政权力支配的驯服工具,还谈什么维护人的权利。我承认现实,依据宪法和法律我们有说“不”的权利,问题是有没有说“不”的勇气。人的命运受长官意志的左右,往往无法表达真我。即使这样,我们也要顽强地问个为什么。请问:这种意志来源于何处?这样决定的理由和依据何在?这是实行法治原则的要求,谁能否定法律的权威性?法律怎么可以任由某位长官的“自由意志”呼来唤去?他是谁?露个真实面目出来。如果任由其恣意妄为,不就是认可了长官意志高于法律权威吗?  赵国君:道理是这样的,可是许多律师还是从自身的利害算计出发,不敢那样,还是有一种深深的恐惧与担心。真那样了,基本的自由和生存都会受到挑战,一个以维护他人人权为使命的律师自己的人权也成了问题,这才是最可悲哀的啊?  张思之:罗斯福曾经提出过四项人类的基本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言论和信仰自由好理解,免于匮乏也可以理解,民以食为天嘛,吃饱肚子活下去,没有什么。其中“免于恐惧的自由”说得太到位了,非常好。处于恐惧中的人怎么安居乐业?所有的权利都没有保证,不会有真正的自由。你说我有没有恐惧?坦白地说,我是有的。  赵国君:自由就是免于被要挟。孟德斯鸠早在《论法的精神》一书里就说:“共和同需要品德,君丰同需要荣誉,而专制政体则需要恐怖。”并且明确地指出:中国是个专制的国家,它的原则就是恐怖。  张思之:孟德斯鸠也说过,在专制的国家里,绝无所谓的调节、限制、和解、条件、等值、商谈、谏诤这些东西;完全没有相等的或更好的东西可以向人建议;人就是一个生物服从另一个发出意志的生物罢了。多么深刻!中国人几千年来绝大多数人都是生活在恐惧中的。现在,有的人大声疾呼,理直气壮地在反对,但他们有后顾之忧啊。一个人有后顾之忧了,就不能坚持到底。一边呐喊,一边担心自己会不会身陷囹圄,什么心态?恐惧!  赵国君:所以,过去有讼师,有刀笔吏,没有什么人权的观念,也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我们现在恢复律师制度20多年了,发展的脚步还是比较快的,必须强调律师维护人权这个使命,才会对律师的执业环境有一种清醒的认识,才会对法治建设有一种紧迫感。  张思之:律师首先应该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运用法律,发现问题,又修正改进了法律,使其更加完善。所以,律师追求的应当是民主与法制的健全,是社会合理秩序的建立。什么是合理秩序?宪法上规定的权利得到保障,而且是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保障的就是合理的。日本律师法规定得非常好,基本的人权实现了,社会正义也就实现了。  赵国君:律师应该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我觉得也就是个常识性的概念。但在一个常识都需要拯救的社会里,必须重申这一理念,否则“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了,常识就不知道会沦落何地了?  张思之:有很多问题都是缺乏常识。我曾给《律师文摘》推荐了胡适的文章,是论民主的,讲得多精彩啊。他的许多观点现在看来还是非常漂亮的,说的呢,都是常识。对人权长期的规避就如对腐败的回避是一样的,只要闭上眼睛,世界上就没有悬崖,不是自欺欺人吗?你知道我们什么时候讲腐败问题吗?1984年,第一次。  赵国君:那时候谈腐败可是够刺耳的。  张思之:好多人都觉得不能接受,事实证明怎么样呢?说得很对嘛!如果及时想办法,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讲出来是好事。对人权呢?什么时候才讲,不也是近十几年的事?认清了这个事实,律师的使命就一目了然了,就是维护人权,实现正义,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赵国君:律师在维权的道路上还是遇到了非常大的阻力,思想上的,实践中的都有。所以,在维护人权、实现公正的道路上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张思之:什么时候司法领域里没有绝对权力在指挥了,法官能够独立审判了,它的作用也就能发挥出来,冤杀好人的情况才能避免,保障人权才也不会是一句空话。P5-6


编辑推荐

  本书通过对国内17位法律界专家学者、优秀律师的深度访谈,探讨了中国律师的生存际遇和其背后所面临的一系列法治问题。书中选取的被访者皆有一定代表性,他们不仅可以加深人们对于律师们的生平和甘苦的理解,矫正对于律师职业社会认知上的某些混乱,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律师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有助于我们寻找通向这个职业以及这个国家美好未来的合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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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不错的一本书,里面都是中国的法学大家或是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对于中国法治现状的思考和探讨。对于初学法学的人来说,读完这本书,多了一些愤慨,同时又更加激发了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成为正义守护者的斗志。


看过本书后,你能感受到真正的律师是什么样的,值得一读并收藏!赞!


好书啊 看了让人正义感瞬间double


非常有启发,让人对司法现状有一定思考


一本与中国真正的律师及相关学者的对话集,值得一看!


中国的律师太需要看这本书了,时下有如此正义的律师不多!


我还以为是一本文章集那到手以后居然是访谈录真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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