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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明与春娇

彭浩翔,张优优 希望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9  

出版社:

希望出版社  

作者:

彭浩翔,张优优  

页数:

140  

字数:

55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一个发现女友劈腿傍老外,一个不堪男友软性性侵害。  跌入情感黑洞的男女烟民,谱写吞云吐雾的纯爱乐章。  2007年1月1日  香港颁布禁烟令,室内全面禁烟。  每到犯瘾时,不同背景职业的烟民纷纷走出办公室,相聚在后巷。  2009年2月19日  烟雾缭绕之间,张志明遇见余春娇。志明给春娇点烟,一束青焰,将两人和烟丝同时引燃。  2009年2月20日——2月24日  抽烟被城市监察员逮住,为逃避处罚,志明装成日本仔,春娇假扮韩国妞,最终被识破,二人发足狂奔,两只手牵到一起。  从今往后,女的不嫌失意,男的不怕烫手,干柴烈火,熊熊烈烈,往穷街陋巷里烧。烧出人情百态,烧出重重危机,烧出百转回肠,烧出细腻心思。  2009年2月25日  傍晚,香港政府公布财政预算案,由凌晨十二时起增加烟草税,一轮全港限时抢烟暴潮启动了。然而此时,志明与春娇越走越艰难的感情最需要的却是在超速度暴潮里缓下来,去举头看一看楼海之间局促飞行的UFO。  因为爱情如果一口咬定,不赶时间。    “志明”与“春娇”来自台湾的俗语,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者“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样,泛指恋爱中的男男女女。在陈升和五月天的嗓音中,他们是脍炙人口的情歌;在彭浩翔的故事里,他们是香港最本土的恋爱偏方。

作者简介

一九七三年生于香港。身兼作家、编剧、制片人及导演。
 
  二十七岁执导首部电影《买凶拍人》(2001),获香港金紫荆奖最佳编剧;《大丈夫》(2003)获香港金像奖最佳新导演;《公主复仇记》(2004)获香港金紫荆奖最佳编剧,同年东京国际电影节为其举行个人专题展映;《AV》(

章节摘录

  1. 春娇  “每个女孩开始抽烟都有个愚蠢的原因。”大学二年级时,一个连堂的法文课课间,我躲到邵逸夫夫人楼的天台上抽烟,被那个在南越长大、巴黎读书的法文老师撞见。我下意识把夹着烟的手背到身后,摒住呼吸。他却也点上一支烟,对我说了这句话。  我尴尬地咧嘴笑了笑,憋在嘴里的烟从牙缝里飘了出来。我尽量不让烟从鼻孔里冒出来,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女孩从鼻孔里喷出烟来很不雅观,显得没有教养,也不知道法国人是不是也有这规矩。不过我觉得,老师的话还真是有道理,至少我开始抽烟的原因有点蠢。  一年级快结束时,我喜欢上书院足球队的右前卫,他有时穿贝克汉姆在曼联的7号队服,抽白色和金色相间的万宝路。于是,我也开始学着故作镇定地跟便利店的店员说:“一包‘纯万’,谢谢。”当他发现我其实不过是把烟吸进嘴里再直接吐出来时,笑我说:“你这样真是暴殄天物啊”。那晚他教会我如何把烟吸入肺。我至今记得当时眼前的景象,草坪碧绿,跑道猩红,球场的探照灯晃得我头晕目眩,彷佛教我抽烟的是贝克汉姆本人。  抽烟也是会醉的。那晚之后,我一直沉浸在宿醉般的愉快和疲倦中。因为手上夹着的那只烟,我认为我和他建立了一种比别人更亲密的关系,缔结了某种心照不宣的契约。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关系的确不同于旁人。不久后他把他的惊天消息第一个告诉了我——他要戒烟。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商学院的女生,而这个幸运的女孩最讨厌别人抽烟。我的酒就这样醒了。  那个夏天让人格外难忘。真正的夏天还没开始,我的小腿就被球场草皮里豢养的蚊子咬满了包,留下的疤不单让我整个夏天都不能穿裙子,那种又痒又疼的感觉还不断地往心里钻。接下来的法国世界杯,在我暗中不懈的诅咒下,英格兰因为当时还年轻的贝克汉姆犯的一个愚蠢错误,惨遭阿根廷淘汰,他本人也遭到千夫所指。而我永远穿着长裤颓然抽烟、夜夜盯着宿舍lobby的电视屏幕暗暗发狠的样子,竟然引来学校同志文化小组组员的热情招募。无奈苦笑中,我的疼痛终于才有所消解。  就像今天已经有很多人都记不起贝克汉姆在那届法国世界杯上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我也已经说不清楚自己当年喜欢那个“纯万贝克汉姆”的原因了。我没办法解释自己怎么会喜欢上一个穿贝克汉姆球衣的人——这该是多么自恋的一个人?搞不好他才是同志文化小组需要招募的成员。但我用这段往事解释了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的——的确是个愚蠢的原因。他后来到底有没有为了那个女孩戒烟,我也不清楚。反正我是一直没找到戒烟的理由,就抽到了今天。  后来我生了场病,休学、恋爱、上班,十二年过去,物是人非到想见贝克汉姆竟然要去洛杉矶而不是曼彻斯特,我都没有找到戒烟的理由。随着年龄的增加,香烟也成了我唯一愚忠的朋友。我猜这样的人不是少数。  香港禁烟条例的颁布并没有冒犯到我。毕竟香港是这样一个讲求秩序和正确的地方,黑白分明,不容差错,尽管这“错误”可以帮很多人排遣寂寞。倒是紧接着法国禁烟的消息让我认清了“局势”:烟民的阵地已经全面失守。曾向我道出女孩吸烟“箴言”的法文老师描述过巴黎的大学走廊里人手一支烟的场景,让我看到一个烟民的乌托邦,年轻男女在学校权威的“监视”下放肆地吞云吐雾,简直是一件浪漫的、具有革命色彩的事。尽管身在香港的我只能在上班中途偷偷跑到大厦的后巷里抽烟,但我愿意把自己想象成远方战场战败后残留的游击队,即便只能东躲西藏地展开巷战,只要想到在世界的另一头,同盟们潇洒坦荡地享受着自由,也颇感欣慰。可是没想到这么快,主战场全面沦陷,他们也躲进了后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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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天前收到书,哇噻,腰封“三级恋爱时代,非限制级的爱情”,够劲爆!看书之前就已经从网上下载了《志明与春娇》的电影,粤语版的,视觉和听觉上都得到了很大的“享受”,偶虽然不是港剧港片的狂热分子,但对那股浓浓的港味却是情有独钟。张志明,广告公司的策划人,余春娇,化妆品店的店员。她大他四岁,她有个boyfriend,他比她有钱,他刚和劈腿女友分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抽烟。故事的背景便是在香港禁烟行动下展开的,在街角不知名的小巷,一群来自不同地方有不同工作的烟鬼吞云吐雾,谈天侃地,他和她的爱便在这样的环境中吞吞吐吐。志明与春娇是台湾俗语,指恋爱中的男女。张志明,余春娇,这俩个人的爱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像抽烟:点火,吸一口,慢慢地吐出一个个白白的烟圈,在虚虚实实中不断地挣扎,等到燃尽,才看到彼此。在电影和文中,那种吸烟式的慢随处可见,印象最深的一处,志明决定要去春娇公司找她,而春娇此时在同事的分析下说出“不想浪费时间嘛”,决意搬离与男友合住的公寓。志明来帮她,他们也因此有了在一起的表象。当晚就直奔情人酒店,但是什么也没发生,春娇哮喘发作。最深刻的一个场景来了,春娇满怀歉意,而志明对春娇说“不是什么事都得一晚上做完,又不敢时间啊我们”。不敢时间啊,这句话在文中出现过几次,是啊,恋爱中的人赶时间干吗呢?慢慢来,不急。这也许是电影中体现的港式情调吧,慢慢的,浓浓的,时明时暗的。7天时间,香港的政策在改变,他们的爱情之烟经历高潮,也该到了烟丝燃尽。不过,他们的爱情升腾,变成了戒烟。两人在漆黑的夜晚,寂静的大桥边开始了那段不紧不慢的爱情。为什么7天的时间,可以让两个人义无反顾地在一起?我想和香港的环境或多或少有关吧。看过的香港文学作品中,爱情总是迂回曲折,但却是干净明了,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亦舒笔下的人物的爱恨情仇便是坦荡荡,虽然需要时间去解决,但爱就爱了呗,不爱就分吧。而朋友告诉我张小娴文中出现最多的5个字便是“我们分手吧”。好吧,这就是香港的调调吧,谈谈恋爱,放一份感情,分手后,再期待另一段爱的到来,因为该来的总会来的。

真正能说出电影和书中的那种意味对于我来说很难,但我知道我喜欢这部在香港被定级为“三级片”的故事,钟意其中俩人面对阿sir假扮日本和韩国人的把戏;钟意他们在热闹的环境下互发短信的暧昧;钟意深夜为买烟而到处奔波的身影;还钟意志明把哈根达斯的干冰倒入马桶装“在天堂大便”的恶趣味;更钟意春娇知道志明为何不在酒店与之发生关系的真相后大骂“你个扑街(混蛋)”的爽快;当然,最钟意的还是那句短信:i n 55iw ! ^_^


看了导演彭浩翔的电影作品《志明与春娇》,觉得里面的两个主人公十分的率真。这次有机会看到与电影同名的彭导的小说《志明与春娇》,觉得十分的幸运,我又可以重温那部电影里的精彩内容了,而且这一次是小说,里面有更多的电影里没时间或没机会表现出来的情节。


三级恋爱时代,非限制级的爱情。《志明与春娇》爱在吞吞吐吐时~虽然两年前就已看过电影两遍,小说还是第一次看。当第三次走进志明和春娇的世界,当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是暧昧,当春娇问:我都不知道你心里是不是。志明认真的说:我是。的时候眼泪还是忍不住流下来…两年了,那感觉依然在…


志明与春娇~一对再也普通不过的恋人,经历着再也普通不过的感情经历,让人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存在过的爱情。。。。。。


春娇说:我大过你。志明说:但是我高过你。这是本世纪最动听的话。所有每况愈下的故事都没有这个好。爱的程度与时间长短无关,只与那个人懂不懂你有关。


没有用优美华丽的语言,简单地述说一对吸烟男女的相识,到最后的戒烟为结局.平淡但喜欢.现在,只是希望志明与春娇的2诞生,以解思念这本书之痛.


电影是2010年6月上映的,书是在3个月后出版的,电影在先,所以书的内容和电影中基本完全的吻合一致。看这部电影也是因为彭导的号召力,余文乐和杨千嬅也是我很喜欢的演员。

彭导喜欢引入社会变迁进步的一些话题来融入自己的作品里,将其放大,传达他的看法。先写文字,再演化成剧本,然后最终以电影的形式展现,整套的文学升级为电影的艺术形式转换,确实十分难得。

故事讲述关于香港禁烟而后引发的一个简短的故事,故事生动写实,让人觉得很近,依然是那种慢慢的节奏,出现在高楼林立的狭小缝隙中。当然我也是一员烟枪,也许某年之后,大陆的各个城市也要如此了,希望如此,因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明确标志。


因为朋友的推荐看了这部电影,因为一个人喜欢上了志民与春娇


很喜欢这部电影,所以买了书,好像更了解张志明和余春娇当时的心情了


初看电影完全被人物吸引,没有多余的内容和旁白!会想能不能也会碰上像志明这样的男人说,我比你高!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这本书买来只是想对电影有所纪念,喝着咖啡听着曲婉婷的歌,别提有多惬意了~书和电影差不太多~会补充有时候电影所没有表达的,挺不错的~如果你喜欢电影,这本书适合你买来再看看的~


多数人一样 看了电影 再来买书的 彭浩翔是香港电影新的才子 也有鬼才之称 香港电影的老前辈徐克当时也被称为鬼才的 现在的彭浩翔有新时代的特点 他的电影不再是武侠故事 不是江湖侠义 乱世豪情 彭浩翔既市井又雅致 既无厘头又认真


余文乐,杨千嬅,彭浩翔...请原谅我的肤浅,我是因为看了电影,才决定买书!


彭浩翔真是个鬼才,看完这本书后一项拒绝烟草的我也想去尝试一下,爱在吞吞吐吐中啊,呵呵!


是因为五月天的一首歌 发现的这个小说 跟电影
都很好


很多电影里表现不够完全的心理状态,书里面都有描述,很棒,拿到书的当晚连夜看完了一遍,第二遍从第二天白天开始。真实的都市情感,在书里面的字里行间有你有我的故事。


下单后很快送达。书很漂亮,喜欢。ps.看电影和看书感觉很不一样,许多书上的情节电影里都没表现出来。


看过电影很多遍了,还是想买书回去欣赏,故事内容差不多,边看还是会想起电影里面的情节还有当时的感觉


最早看了电影~第二部,然后第一部。之后某一天突然接触到原著了,读起来比电影看起来更舒畅,细腻很多,也更能触动读者。之后还是义无返顾地买啦~真的比电影看着好哦


非常喜欢的电影,然后买了本书,倒发短信很是创意,彭sir无敌。


还没开始看,彭浩翔的,估计不错


朋友说他不喜欢彭浩翔!!!

气死!!!


很喜欢彭浩翔 也喜欢杨千嬅


一直都喜欢这个电影,所以买了书看看


看了电影突然想买本书看看,真的不错。


包装很好,送货很快,因为喜欢同名电影,买来再看看。


本来想去买一本港版的,后面没买到,先买一本先留着~因为很喜欢电影然后才想买一本书~


喜欢这部电影 所以买了书


看书时会联想起电影中的画面


看了电影觉得很不错,本来以为是小说原著的,想看看作者的表达。。。不过也还不错啦~


很精彩的小说,和电影一样


非常喜欢这部电影,也是因为电影才看的书。听着电影中的音乐,读着这部书,感觉非常好。港味儿十足。


真的 很好看了。不管是电影还是书,人物的感觉都很好


看完电影看的书,感觉又不一样了。


很喜欢彭帅的书,电影都看过N遍了!看起来很平淡但又充满了爱


跟电影不一样的心情。


特别喜欢这部电影,所以也卖书来看看。


更喜欢电影


只要你阅读了你就会喜欢,在看电影,你就会更喜欢


先看电影再看书。。


看完电影再看书,感觉有点唔同,不过都好好看


跟电影差不多 当然会有所不同 这种叙述结构蛮有趣


究竟电影的世界与文字的世界有什么区别?


虽然没有额外加一些东西,但是电影太棒了!
书还是有可圈点之处,用文字能完美诠释光影所表达的内容 , 本身就很不容易。

喜欢那个小把戏

in 55!w !


因为这本书,我去下了电影看。


如果电影你钟意了,就够了,有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觉得电影更正。


讲述了一对都市一对男女从相识到相爱到相守,语言简单易懂,而里面的内容却值得不断的去回忆、去思考。


年纪大了。爱已经变成了亲情,生活中熟视无睹的一件事了。甚至可能冷漠了。看了这本书,超怀念年轻时和中意的异性想靠近,又怕被刺扎,被拒绝,相互试探的感觉。


看过电影,凑单时买的,不亏啊。


为爱发的疯,是对这样故事的真实表述~


送货速度很好


包装好,货真价实!!!非常实惠!!!!就是送货速度慢了点。希望当当能有所改进。


喜欢,有创意,超棒的书本


不错不错~ 快递好人性化的说!!!


爱在吞吞吐吐时~


当服务拥有这种态度时,当当网离突破不远


港味和现代气息很浓厚的书。另一种生活。


满意不错的


好书没得说值得购买 物流也很给力 当当一如既往的好


一口气读完了,纸张不错,内容吸引。


電影看了很多遍,想看看書寫出來的感覺


很符合我的口味的一本书。


不是肥彭的粉丝建议不要购买


很温暖的一本小书 喜欢港文化的那种痞 和 温情


虽然真正主笔的并非彭生本人,但是文字还是具有他的风格:有趣,并直接。
好像《春娇与志明》里杨幂的角色用了这个主笔的名字:优优,大概也是彭生很好的合作同仁吧。

让我通过文字再次体会了一次《志明与春娇》这个暧昧,微妙并且可爱的爱情故事

与电影比另有韵味的故事——虽然比较薄(不过没办法,像是有具体描述的剧本),很快就会读完,但并不影响阅读的愉悦感。

可惜当当的“心情指数”里没有这个:有趣——阅读的心情指数选项里怎么能没有阅读的最基本感受:有趣呢,忍不住腹诽,因为彭生的文字最好的形容词就是“有趣”啊


还不错啦~虽然是改编的,还是有些以后,少了好多有趣的对话~比如除了志明与春娇的以外其他人的采访。


花了一个多小时就看完的书,边阅读会边忍不住会想电影中的片段,把对话自己翻译成粤语,中春娇毒太深了。


心疼春娇,在家豪身上浪费了那么多年青春。看完书立刻下载了电影看。


看了能了解一些香港的生活百态,有些现代人的颓废感,感觉整个书的基调灰色,比较像香港的文艺小说。


上映的时候,我正好在香港,一看是余文乐演的就没了兴趣,听说在香港的票房差的很,但我还是选择了这本书,毕竟书还是很好的,只是在另一种文化表现方式上让人不那么好接受而已


我想吐槽下,大陆版的真的没有节操……彭浩翔、张优优、杨千嬅写的序都给删了……


彭浩翔很给力啊


看了电影,觉得挺有趣,就买书来看看,感觉还可以,和电影一致。只是没有电影的味道,文字缺乏灵魂


爱他的电影,所以买了这本送给闺蜜。男性女性在这里根生。


帮朋友买的,其实我没看过,呵呵。
不过这个电影很好。


先看了电影 觉得很不错 就买了书 封面设计没什么质感 但是文字还是让我觉得很舒服 很喜欢 支持一下~~


喜欢电影的人,都应该再看看书,挺好的


觉得还是电影好一点吧、


如果不是看过了书,还真不知道电影说的想要表达的意思。


早就看过电影,一直想看看原著,印刷不错,挺好的


其实还没看,不能确定


书的印刷质量很好,而且排版不错,内容也不错!


彭导看来很是喜欢以小东西来反应大的东西 。


这书是别人代笔,非彭浩翔所写,只是将电影叙事转化成文字,文笔一般


电影很好看,可同事告诉我说书更好看,写出了电影表达不出的那种细腻,所以我买来看。很薄一本书,一天的量吧。


是看过电影之后才买的书,电影看了几遍,而书只草草的翻过了就放到了一遍。先入为主吧或许是。


书是看了,感觉就是情节有点差不多跟现在的爱情小说,没有太大的感触


观点比较犀利,书没有想象中那么好看。


感觉还没开始
就完了


怎么觉得和电影情节不大相关,应该是先有电影再有小说的。


跟电影比,小说节奏就不行了,表现力也不够。不知道单纯作为小说是怎样,心里全是影像抹不去。


你发错货了!我不要在不相爱就软了!!我要志明与春娇!!!我对你的服务质量表示极度不满!


后悔买了这本书。当时没注意看,不是彭si自己写的。简单说,内地人是写不出港粤文化作品的,不管是不是香港大学毕业,没在港粤文化中浸淫足够长的时间,尤其没有幼年生活的经验,写的东西不OK!


志明与春娇


还没看,冲着彭浩翔买的


彭导的小故事,挺喜欢的,买来读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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