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会稽二志点校
2012-12
安徽文艺出版社
施宿,张淏
李能成 注解
无
《(南宋)会稽二志点校》作于嘉泰辛酉,距今二十有五年。夫物有变迁,事有沿革,今昔不可同日语也。况城府内外,斩然一新,则越又非曩之越矣。苟不随时纪录,后将何所考。昔虞翻、朱育答郡太守问会稽古今事,应对如流,纤悉弗遗,当时但叹其殚洽,殊不知二公皆望人也,其习熟有非一日。滠虽世本中原,侨寓是邦,盖有年矣。山川风土之详,人才物产之富,与夫事物之沿革变迁,囊尝访闻,兹又目击,于越事亦粗稔。
作者:(南宋)施宿 (南宋)张溟
影印嘉泰《会稽志》序/001 《会稽续志》序/003 例言/001 嘉泰《会稽志》、宝庆《会稽续志》点校前言/003 嘉泰《会稽志》 卷第一 越/003 会稽郡/005 越州/006 绍兴府/006 历代属州/007 历代属县/009 废州/011 废县/011 分野/011 风俗/012 州境并至京地里/013 城郭/013 子城/014 学校学、教授直舍/015 县学/016 社稷/018 诸县社稷/018 贡院/019 教场/020 古城/020 佥厅/022 府廨/023 西园/025 卷第二 王/026 都尉/027 内史/028 太守/029 守乡郡/052 …… 卷第三 卷第四 卷第五 卷第六 卷第七 卷第八 卷第九 卷第十 卷第十一 卷第十二 卷第十三 卷第十四 卷第十五 卷第十六 卷第十七 卷第十八 卷第十九 卷第二十 宝庆《会稽续志》 卷第一 卷第二 卷第三 卷第四 卷第五 卷第六 卷第七 卷第八
版权页: 教场 教阅之法有二:一日营法,二日阵法。所谓营法者,六军营索四十有八。前军赤,后军黑,左军青,右军白,左虞侯黄,右虞侯绿。经索五百尺,围索二百尺,街索五十尺。定营工二十四人,内十二人掌经索、围索各一;又十二人掌经索、街索各一,并以木自随。子壕砦六人,执随营索,色旗一,木椎一。都壕砦一人,掌营盘一,椎一,丰弋一,黄天王旗一,据营地中。然后子壕砦乃分执其事,设蟆布车,浚壕立栅。所谓阵法者,其别有六。一日方阵,四鼓举白旗则为之。二日圜阵,五鼓举黄旗则为之。三日曲阵,一鼓举黑旗则为之。四日直阵,三鼓举青旗则为之。五日锐阵,一鼓举赤旗则为之。六日五阵互变,视大将黄旗周麾则为之。此教阅之大略也。大将之誓辞则日:“今与将士同习战阵,明视旗麾,审听金鼓,出入分合,坐作进退,不如令者军有常刑。”自承平以来,帅守入教场多帽带皂衫,如古轻裘缓带之意。亦或巾帻战袍,犀玉束带,略与将士同服,以示临戎与常日不同,各一说也。然自副总管以下,名位虽高,皆持梃趋庭,以军礼见。尹龙图洙守平凉,狄枢密青时为副部署,平日相与甚厚,惟教阅及出边,则狄公一切以偏裨自处。尹公或辞之,狄公则曰:“今法所云,一阶一级,全归伏事之仪,十字自祖宗以来著之,孰敢忽哉?”苏端明轼守中山,有王光祖者为副总管。春大阅,苏公常服坐帐中,将吏则皆戎服奔走执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至。苏公召书吏将奏劾之,光祖震恐,立出。窃谓凡为元帅者,当法苏公,而亚将虽贵,亦当以狄公为法,以光祖为戒也。 教场,在府南五里一百五十步。 古城 古城在会稽县南三里。《舆地志》云:越王句践自吴还,范蠡所筑。既臣于吴,故城北向,街衢市邑悉在城北。《吴越春秋》曰:吴封地百里于越,东至炭渎,西至周宗,南造于山,北薄于海。越王曰:“寡人欲筑城立郭,分设里闾,欲委属于相国。”于是范蠡乃观天文,拟法于紫宫,筑作小城,周千一百二十步,一圆三方,西北立为飞翼之楼,以象天门;东南伏漏石窦。
《(南宋)会稽二志点校》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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