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税务代理实务
2010-4
立信会计出版社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丛书编委会 编
302
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一种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了行业规则和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素质及能力的要求。为了方便考生复习备考,我们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业内专家,根据《2010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历年来注册税务师考试命题特点,编写了这套辅导教材。 根据教材体系,本套辅导教材分为《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和《税收相关法律》五个分册。 本套辅导教材有以下特点: 内容紧扣大纲及教材。本套辅导教材紧扣最新大纲和教材,保证严格的同步及更新,服务于考生的复习备考。 体例科学、新颖和实用。本套辅导教材在认真研究应试复习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地设计了统一的体例。每章包括六个部分:“本章大纲”,便于把握考试动态;“本章考点预测”,根据历年考试中出现频率较高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等级划分,便于考生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复习;“知识线索图”,为考生提供了一个知识点的逻辑线索,便于考生总体把握;“考点分析”,对本章的难度、重点进行解析,便于考生对教材内容和考试要点的充分理解;“考点预测”及“参考答案”,便于考生进行模拟测试和体验复习效果,提高应试能力。 希望广大考生能够通过本套丛书的辅导,提高基本理论知识和从业能力,在考试中有优异的表现,当然更重要的是以较高的职业水准投入到中国注册税务师工作的实践中去,为其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本书内容紧扣大纲及教材,保证严格的同步及更新,服务于考生的复习备考。 《税务代理实务》在认真研究应试复习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地设计了统一的体例。每章包括五个部分:“本章大纲”,便于应试复习时对应;“本章考点预测”,根据历年考试中出现频率较高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等级划分,便于考生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复习;“知识线索图”,为考生提供了一个知识点的逻辑线索,便于考生总体把握;“考点分析”,对本章的难度、重点进行解析,便于考生对教材内容和考试要点的充分理解;“考点预测题及参考答案”,便于考生进行模拟测试和体验复习效果,提高应试能力。
第一章 导论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注册税务师概述第二节 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 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 税务代理的范围与规则第五节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第六节 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税务管理体制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第三节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三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企业税务登记代理实务第二节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四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发票领购代理实务第二节 发票填开的要求及操作要点第三节 发票审查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五章 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代理建账建制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第二节 代理建账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规范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六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核算第二节 工业企业涉税会计核算第三节 商品流通企业的涉税核算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七章 流转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八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九章 其他税种纳税申报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二节 印花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三节 房产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第五节 资源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章 代理纳税审查方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第二节 纳税审查的基本内容第三节 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一章 流转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二章 所得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三章 其他税种纳税审核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第二节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第三节 资源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实务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第二节 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前提与操作规范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五章 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税务咨询第二节 税务顾问第三节 现代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六章 注册税务师执业文书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注册税务师执业文书概述第二节 涉税服务报告第三节 涉税鉴证报告第四节 代理填报涉税文书操作规范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七章 税务代理执业风险与质量控制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第一节 税务代理的执业风险第二节 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考点预测题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附录 《税务代理实务》教材2010年版和2009年版内容变化情况表
(六)纳税评估结果的处理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区别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1)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2)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照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3)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要认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4)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的、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案件,税务稽查部门应定期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5)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人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七)纳税评估工作的管理 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五、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概念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二)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账务健全,根据报送的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征税。 (2)查定征收:账务不健全,但能控制材料,产量或者进销货物,由生产能力去定产销量。 (3)查验征收:账务不健全,但能查实商品、产品的销售量,然后根据市场单价确定应税收入。 (4)定期定额征收:小型个体工商户,根据营业额,利润额征税。 (5)代扣代缴:重点是扣,即由支付人在支付款项时代扣税款;一般用在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和营业税的代扣项目上。 (6)代收代缴:重点是收,即由收取款项的单位和个人在收款时代收,一般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用得比较多。 (7)委托代征:税务机关核发代征证书,以税务机关名义,征收零散税款。 注意各种征收方式与企业会计核算的关系。注意代扣代缴与代收代缴的区别。 (三)税款征收措施☆ 1.由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关联企业纳税调整 按独立企业间的业务往来收付费用;如果不按独立企业间的业务收付,减少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3.责令缴纳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注意征管法细则中规定,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未办报验登记的也属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对有些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无照经营的,工商处罚,税务补税)。 4.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一种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了行业规则和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素质及能力的要求。为了方便考生复习备考,我们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业内专家,根据《2010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历年来注册税务师考试命题特点,编写了这套辅导教材。 本书是其中的分册《税务代理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