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苏与娜拉
2013-4
湖南人民出版社
伊北
无
一个是流苏,香港的沦陷成全了她,她抓住了众人虎视眈眈的范柳原,努力做太太;一个是娜拉,她重重地摔响夫家的门,踏着高跟鞋走到广阔天地里,开创新生活。
她们是民国女性的典型代表,一个安稳,一个飞扬。
全书以这两个颇具代表性的女人为出发点,纵观民国,随意点染,说尽民国女性的爱恨嗔痴、恩怨情仇。一篇篇短文,像一块块碎锦,傲然夺目,全部拼贴起来,真可谓是迤逦多彩的民国女性百态图。
伊北,男,出生于安徽省淮南市,北京师范大学文学硕士。其长篇小说,多以都市题材为主,平朴真实又犀利幽默,始终关怀都市男女的精神状况;短篇小说则蹊跷诡异,始终有一种南方湿润氤氲的味道;随笔作品,聚焦历史题材,角度独特,回肠荡气又不吝表达主观爱恨,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同时注重书写传奇。除本书外,还出版长篇小说《北京浮生记》《被结婚》,短篇小说集《臭伉俪》,主题随笔《你若盛开 清风自来》《可以暴烈 可以温柔》《华丽苍凉 逆流而上》《水墨青花 刹那芳华》《半生素衣》等。
壹 恋爱如花雨,婚姻似花凋 要有多坚强 / 00 温柔无用 / 00 饭米粒与朱砂痣 / 00 一个有天分的女子忽然结了婚 / 0 各种出轨 / 0 老少登对 / 0 孟小冬不化妆 / 0 小曼的零食 / 0 原配们 / 0 烧尽的炭,痴情的汉 / 0 恋爱中的师生 / 0 贰 一转身天涯海角,记住我的笑,忘掉你的好 美人路费 / 0 风自十万八千里 / 0 雌起雄伏 / 0 女王和女仆 / 0 奸情?友情?不留情! / 0 女校同学都不贱 / 0 一见如故,再见陌路 / 0 命运那个无赖 / 0 气味相“投” / 0 化身姑娘 / 0 王汉伦的美容院 / 0 叁 白天打扫,夜晚祈祷,真爱不该潦草 从石头缝里迸出来的一朵花 / 0 不惧私奔 / 0 女明星与富商 / 0 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 / 0 御姐范儿萝莉心 / 0 一个人过七十八年 / 0 白光的跟头 / 0 从良 / 0 妻从日本来 / 0 成全 / 0 胡蝶的热水瓶 / 0 肆 天上云朵飘,地上人儿跑,有些命数躲不了 命犯樱花 / 往前走,无非是男人 / 旗袍与人民装 / 上海的小曼,小曼的上海 / 黎绍芳的婚事 / 李姐 / 绿袍红纽 / 校花凶猛 / 洛丽塔在山东 / 独身好尴尬 / 委屈的难产 / 伍 就算不能到老,还是沉溺,无可救药 名媛范儿 / 犍牛和病驴 / 在边城望大陆 / 美错 / 后妈难当 / 孤独的自由 / 女人烟 / 姐弟恋 / 陆小曼与好莱坞 / 女文青与“潜规则” / 陆 无奈那天,炊烟袅袅,路过生死桥 你是我的烟 / 张爱玲与胡萝卜 / 一种赎罪 / 蒲公英忘记了 / 楚楚也动人 / 小凤仙后来 / 闺秀果敢 / 革命+恋爱=满身伤痕 / 慈禧的宝贝 / 孩来孩去 / 太太万岁 / 柒 点一盏灯,照见内心微妙 噗!冷战和拍砖 / 张爱玲与嘉宝 / 流苏与娜拉 / 马宽德与张爱玲 / 最好无禁忌 / 女人那点敏感 / 麻将!麻将! / 放声大笑 / 黎莉莉的大腿 / 遍地口红 / 戴假发的张爱玲 / 捌 生逢乱世,几多侵扰,也只好,含泪微笑 妓女与救国 / 不只是小演员 / 离婚万岁 / “姑妈”来了 / 微妙北漂女 / 看不见的战场 / 闺蜜不死 / 比基尼来袭 / 也谈“革命” / 也算佳芝 / 漂亮又哀伤 /
要有多坚强张爱玲跟胡兰成绝交,写了一封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唯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随信附30万元,作为胡兰成的逃难经费。情至义尽,恩断义绝。过了一些年,胡兰成写《今生今世》,大谈与张爱玲的过往,得意万分,上半卷出完,张爱玲忽然给胡兰成写了一封信:兰成:你的信和书都收到了,非常感谢。我不想写信,请你原谅。我因为实在无法找到你的旧著作参考,所以冒失地向你借,如果使你误会,我是真的觉得抱歉。《今生今世》下卷出版的时候,你若是不感到不快,请寄一本给我。我在这里预先道谢,不另写信了。爱玲12月27日明为借书,实为警示。大抵意思是告诫胡,不要在下半卷再乱写。胡兰成果然没有再写。后来张爱玲给夏志清写信,谈到此事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缠夹得奇怪,他也不至于老到这样。不知从哪里来的quote我姑姑的话,幸而她看不到,不然要气死了。后来来过许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彼此不痛快。老死不相往来。只不过张爱玲后来还是写了《小团圆》,里面谈了胡不少,死前不久还叮嘱《小团圆》不能出版(可惜还是“被出版”了)。沈从文和丁玲是当年一起北漂的朋友,但后来也闹到决裂。丁玲被国民党软禁的时候,沈从文开始以为她牺牲了,很激动,也很伤心,写了11万字的《记丁玲》发表。后来得知她没牺牲,就又去南京看她。但丁玲这时候与沈已经有“芥蒂”。原因是:丁玲认为自己在坐牢时,沈回湖南探亲,路过常德,没去看她的母亲;再一个就是,“哪里料到,后来沈从文却不愿借用他的名义接我母亲到上海向国民党要还女儿”。丁玲认为他胆小,怕担责任,经不起风风雨雨,尽管嘴上说“还是原谅他”,但新中国成立后,在会上碰到,沈丁碰面,丁直接走过去。开始当沈空气了。1979年,丁玲无意中看到沈从文的《记丁玲》和《记丁玲续集》,大怒,说沈是在写小说,她在书上做了许多批注,但没写文章反驳。后来,《诗刊》要发胡也频的几首诗,请丁玲写几句话,丁玲写了《也频与革命》,又捎带写了沈从文,大致意思是说沈从文市侩,当时不听人劝告,一心想依附胡适往上爬,还称:“沈从文按照自己的低级趣味,把我描绘成为一个向往‘肉体与情魔’,与湘西土娼毫无二致的女人!”丁与沈彻底决裂。别人问起两人之间的事,沈只说自己记不清了,以丁玲的话为准。只是在自己的文集中,不再收录《记丁玲》和《记胡也频》。秦德君和茅盾也绝过交。两人在日本你侬我侬,回到中国,大孝子茅盾迫于家庭压力,与秦德君协议分手。两人商定分手时限:四年。秦德君去兑现分手承诺:人工流产。分手后,茅盾失踪,秦德君经受不住分手打击,实施自杀,方法是:吞下两百粒安眠药……好在,秦德君命大,没死,后来还几次嫁人,在国统区的重庆,她还一度风光。两人在重庆相见,茅盾有些悚然。转头去香港写下《腐蚀》,滋味深长。新中国成立后,秦茅二人在不同场合见过,心里有数,但嘴上已经无话,互当空气,形同陌路。男女之间的分手、绝交,终究逃不过一个情字。因为曾经互相伤害,所以分手后,朋友都没得做。说恨吧,也不全是,有的只是喟叹、怨念,刻意地避而不见。嗬,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不过话说回来,人生在世,从未与人绝交,也无趣。温柔无用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写佘爱珍,写得如花似玉。长挑身材,雪白肌肤,面若银盆,但轮廓线条又笔笔分明。眉毛是“极清”,眼睛是“黑如点漆”,眼白如“秋水”,38岁的时候看上去只有28岁,不擦口红,不穿花式衣裳,夏天只穿玄色香云纱旗袍或是淡青灰,上襟角带一环茉莉花。完全可以说是惊为天人,一举超过了胡兰成生命中的其他女子,包括同样长挑的张爱玲。可佘爱珍偏偏是光怪陆离的,她对胡兰成,不是客客气气的,你来我往的,也不是大把资金相送,伴君走天涯的,而是手拿把掐,应对自如。她混过上海滩,是黑社会中响当当的人物,她结过婚,嫁给了汉奸的小头目吴四宝,在乱世,她没有底线,突破界限,是个十足的女魔头。她走过枪林弹雨,坐过牢,然后逃跑,南下,最后又去了日本,与汉奸文人胡兰成走到了一起。佘爱珍不听胡兰成的话,没结婚的时候不听,结过婚的时候也不听,胡兰成的温柔缠绵,才子通透,在见惯了风雨的佘爱珍这里,悉数无效。胡兰成找她借钱,她不借,只是说自己当年在香港如何风光,但落实到胡兰成这里,仅给了二百元。胡兰成这个情感高级玩家,走到了佘爱珍这里,才真是“谪了红尘”,不再有道骨仙风,迷幻种种,成了一个无用的中年人。佘爱珍依旧是生命的强者。她做生意,开酒吧,开妓院,自己住在福生,留胡兰成一人住在松原町。她的人生并不以谁为转移。佘爱珍办事,是又繁复,又华丽,又大方,又世故。胡兰成浪荡脾性不改,跟佘爱珍结婚后,依旧与诸多旧爱滴滴答答。佘爱珍一律挡掉,切断他那许多情丝,她的世界容不得别的女人。只不过她对小周、爱玲,也很少真正嫉妒。嘴上的痛快,权当生活的调料。张爱玲寄来明信片,索要书籍,佘爱珍觉得有趣,催着胡兰成回信。又敦促胡写信请张爱玲去日本看樱花——她明知道以张爱玲的个性,是不会来。但这样反而撩拨得有趣。佘爱珍说:“你与张小姐是应该在一起的,两人都会写文章,多好!”胡兰成反问:“她若来了,你怎么样呢?”佘爱珍说:“那时我就与你莎哟那拉!”晚年的佘爱珍和胡兰成有一张合照,佘在前,笑容可掬,胡在后,面色黑黄。他们都穿了黑色的衣服。在胡兰成往日的情感中,一向都是他在前,遇到了佘爱珍,他只好后退,仿佛墓前守护的石像。晚年的胡兰成是依赖佘爱珍的。佘爱珍在日本吃过三次官司,一次因违反入国管理法令被拘留,两次因为有贩毒嫌疑被抓,但每次都只是有惊无险。但在胡兰成那里,却早已经“五雷轰顶”,“又哀怨,又发怒”,“比经过政治亡命更为看破了浮世”,尽管他说她是“插雉鸡毛的强盗婆”。她没太把他当成一回事儿,他就开始把她当一回事儿了。人就是这点没劲。饭米粒与朱砂痣年轻时的林语堂称得上帅气。白白净净一张小脸,有棱有角,眼睛不大不小,鼻子高高的,眉毛直直的,戴着一副当时颇为走俏的圆框眼镜,很有文化气息。和丈夫站在一起,廖翠凤多少显得有些底气不足。在林氏夫妻的一张合照中,林语堂于画面中的位置,要比廖翠凤高半个头。他表情淡淡的,仿佛有些忧愁,又有些怅惘。她坐在他身旁,穿着深色的衣服,高领子外面挂着一圈项链,她是在笑,可多少笑得有些不自然。她是宽脸,不上相。廖翠凤对林语堂,很可能早生情愫。而他对她则不。无论在遇到她之前,还是之后,他都心有所属。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林语堂结识了福建同乡陈希佐、陈希庆兄弟。暑假回家探访陈家,林语堂与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相遇,两人暗生情愫……可惜,陈家系厦门巨富,照女方家长的意思,他林语堂区区一个小牧师的儿子,门不当户不对,根本不配做陈家女婿。林语堂无力扭转门第差距,夜半十分,心事上来,失声痛哭。而后,他遇到了她。廖翠凤当然不是林语堂的百分百女孩,可她是他的失恋救心丸。她爱偷偷望着他,会帮他洗衣服,上圣玛利亚书院之后,她还喜欢听别人说林语堂当年“出风头”的事,有关他的一切,在她眼里,似乎都有着特别的意味。后来,她要跟他定终身,她母亲说,和乐(林语堂本名)家里很穷的。廖翠凤想了想,说,贫穷算不了什么。是的,她爱他,就为这一点,她就愿意跟他走,哪怕是海角天涯。更何况,他勤奋、努力、有上进心,是标准的潜力股,暂时的贫穷,何惧之有?廖翠凤执意付出。她带上一千元嫁妆,和林语堂一起坐船去美国留学,而后转去德国,共同度过了人生中一段艰难又美好的时光。风水轮流转。1927年至1936年,林语堂在上海,先住在善钟路的西式公寓,后搬至愚园路的花园洋房,家里配备有厨子、保姆、女仆、书童。廖翠凤妻凭夫贵,安心做阔绰的林夫人。1936年夏,林语堂和廖翠凤乘坐胡佛总统号赴美,先在宾夕法尼亚州落脚,而后迁居纽约,住在中央公园西沿的一幢大厦里。他在美国一住三十年,她就陪他三十年。其实,她知道,他一直忘不了陈锦端。锦端来家里做客,和乐会紧张;和乐作画,也会不知不觉在笔下画出锦端的样子。锦端是和乐心口的一颗朱砂痣,美丽,惆怅,如梦似幻,越得不到越怀念。可她看得开,结婚时,他烧掉结婚证书,答应跟她白头到老……而且,他还是她的,不是吗?他们晨昏相伴,朝朝暮暮,即使风雨琳琅,她也在他左右。她知道自己是林语堂生活之碗中的饭米粒,他根本少不了她。1966年,林语堂回台湾,廖翠凤紧紧相随。1969年1月9日,台北阳明山林家花园里的客厅悄然亮着一对喜烛。结婚五十周年,林语堂送了廖翠凤一枚金质胸针,上刻“金玉缘”三字,并附送惠特坎不朽名诗《老情人》一首。廖翠凤端然坐着,默默领会这穿风越雨得来的幸福,满心欢喜。或许她知道,自己并不美,永远成不了男人眼中的朱砂痣。可如今,她甚至也佩服起自己当年果敢的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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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很不错的书,就是纸质不太好。
看过之后很想看看流苏和娜拉的详细故事
总是那几个人翻来倒去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