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唐七公子 沈阳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  

出版社:

沈阳出版社  

作者:

唐七公子  

页数:

288  

Tag标签:

无  

前言

  近来,我很有些嗜睡。  奈奈说:“大概是因为怀了孕,所以分外渴睡些,娘娘不必担心。”  奈奈是照顾我的婢女,也是整个洗梧宫唯一肯对我笑,唤我“娘娘”的仙子。其他仙子们大多看不起我。因为夜华并没有封给我什么名分。也因为,我没有仙籍,只是个凡人。  奈奈似乎推开了窗,有风拂进来,窗外传来谁的脚步声。奈奈的声音有些惊喜:“娘娘,是太子殿下来看您了呢。”  我从锦被里爬起来,靠着床栏,脑子有些不清不楚,虽然刚刚才醒,但仍然犯困。  被褥陷下去了一点儿,我想,是夜华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模模糊糊地问他:“今晚,星星亮得好么?”  他顿了好一会儿才回答:“素素,现在是白天。”  习惯性地想要去揉眼睛,碰到缚眼的白绫时才突然想起来,眼睛已经没有了,再怎么揉,还是辨不清时辰,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夜华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会和你成亲,我会是你的眼睛。”  素素,我会是你的眼睛。  我本能地将他一把推开。那一夜的噩梦再次向我恶狠狠袭来,我恐惧得浑身都要发抖。  夜华来拉我的手:“素素,你怎么了?”  我颤抖着牙齿撒谎:“突,突然有点儿儿犯困。你去忙你的吧,我想要睡一会儿。”  从前万分依恋的怀抱万分依恋的人,如今已变得让人不能忍受,我只是好奇,他既然那么喜欢那个女子,当初又为什么要答应我那个荒唐的要求。  当初当初,真是悔不当初。  夜华离开了。奈奈将门轻轻叩上。我重重躺倒在床榻上,脑子里纷乱如云。一会儿是东荒的俊疾山,一会儿是夜华的脸,一会儿,是血淋淋的匕首,和我那双被剜下的眼睛。很疼啊,我痛得想哭,却哭不出来。  我想,等生下这个孩子,我就要回俊疾山,从哪里开始,就应该在哪里结束。  又发了很久的呆,奈奈蹑手蹑脚推门进来,轻轻唤我:“娘娘,娘娘,您醒着吗?”  我压着嗓子咳嗽了声:“什么事?”  奈奈顿住步子:“素锦天妃遣婢女送了帖子过来,邀您一同品茶。”  我烦闷地掀起被子遮住脸:“就说我已经歇下了。”  我不知道素锦近来为什么频频向我示好。或许是因为得了我的眼睛,害我成了瞎子,所以多少有些内疚?可明明是她,是她让夜华剜掉了我的眼睛。  我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初来乍到、局促不安却又可笑地想要讨所有人欢心的小姑娘了。

内容概要

  《前世今生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讲述“你若敢死,我立刻便去找折颜要药水,把你忘得干干净净”他的身子一颤,半晌,扯出一个笑来,他说:“那样也好。”他在这世上,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那样也好。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三百年前,诛仙台上的她绝然转身跳下,让铜镜那边的他亲眼见她隔世永别。这世间再没她这样一个凡尘女子了,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不过是她做的一场梦,带着无尽苦楚和微微桃花色。可是美梦终究会醒,支离破碎后,她端起了孟婆汤,永远忘记这一段尘缘。

作者简介

  唐七公子:  中学时看王尔德的书,里边有句话一直记着。他说,一个人想恢复青春,只消重演过去干的蠢事就够了。倒并不是觉得他说得好,不知道怎么就记到现在了。如今,我每天都在干蠢事,一边青春着,一边觉得继续这么青春下去实在不妙。

书籍目录

  前传:爱一个人,恨一个人  楔子:青丘白浅  第一章:一朵私奔的桃花  第二章:三百年后,蓦然重逢  第三章:这个少妇很无辜  第四章:如何做一根打鸳鸯的大棒  第五章:大紫明宫有很多奇葩  第六章:往事不堪回首  第七章:征服她,请先征服她的胃  第八章:糯米团子的生日  第九章:元贞小弟的命格很传奇  第十章:我的侄女儿凤九  第十一章:度劫是个技术活  第十二章:决战大紫明宫  第十三章:老铁树开了并蒂花  夜华番外(上篇)  第十四章:她也曾经青葱过  第十五章:岁月老不过沧海  第十六章:天宫两日游  第十七章:血雨腥风,终成灰飞  第十八章:如果,有一天你对我的爱只剩下残骸  第十九章: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二十章:我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第二十一章:伴着昆仑墟的龙吟,他归来了  第二十二章:结魄灯后,那一段伤情过往  第二十三章:你是我一首唱不完的歌  夜华番外(下篇)  白真番外  夜白相性十四问

章节摘录

  当初当初,真是悔不当初。  夜华离开了。奈奈将门轻轻叩上。我重重躺倒在床榻上,脑子里纷乱如云。一会儿是东荒的俊疾山,一会儿是夜华的脸,一会儿,是血淋淋的匕首,和我那双被剜下的眼睛。很疼啊,我痛得想哭,却哭不出来。  我想,等生下这个孩子,我就要回俊疾山,从哪里开始,就应该在哪里结束。  又发了很久的呆,奈奈蹑手蹑脚推门进来,轻轻唤我:“娘娘,娘娘,您醒着吗?”  我压着嗓子咳嗽了声:“什么事?”  奈奈顿住步子:“素锦天妃遣婢女送了帖子过来,邀您一同品茶。”  我烦闷地掀起被子遮住脸:“就说我已经歇下了。”  我不知道素锦近来为什么频频向我示好。或许是因为得了我的眼睛,害我成了瞎子,所以多少有些内疚?可明明是她,是她让夜华剜掉了我的眼睛。  我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初来乍到、局促不安却又可笑地想要讨所有人欢心的小姑娘了。  大概是下午的时候,奈奈将我摇醒,说是日光正好斜照到院子里,让我去晒晒太阳。  她搬了把摇椅,要将我搀过去。我推了她的服侍,自己尝试扶着桌子墙根一步一步挪出去。这些都是必须的,不然,等以后回到俊疾山,我要怎样一个人生活下去?  晒了一会儿太阳,又有些昏昏欲睡。恍惚中,似乎还做了个梦,梦中,又回到了三年前俊疾山上初见夜华的时候。他手持冷剑,一身是血地倒在我的茅草屋跟前。我手忙脚乱把他拖进屋,上药止血,瞠目结舌地看他的伤口自行愈合。  并不是我救了他,他却非要报答,我两手一摊:“你不如以身相许。”这便就成了亲,有了腹中的孩子。  我自记事开始,便一个人住在俊疾山上,身边只有鸟兽虫鱼,所以也没有名字。他叫我素素,说从此以后,这便是我的名字,我偷偷开心了好几天。  后来,他带我来到这九重天上。我才知道自己的夫君原来竟是天君的孙子。  那时,他还尚未曾被立为太子。  可在这九重天上,没有人承认他是我的夫君。他也从未与天君提过,他在东荒娶了个凡人做夫人。  那一夜,我去夜华的寝殿送羹汤。寝殿四周无人把守,素锦天妃的声音凄凄切切传出来:“你娶一个凡人,不过是报复我背叛你嫁给了天君,是不是?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四海八荒的女子,谁能抵挡得了天君的恩宠?呵,告诉我,夜华,你爱的仍然是我,对不对,你叫她素素,不过是因为,不过是因为我的名字里嵌了个素字,对不对?”  那和现实吻合得一丝不差的梦境到此嘎然而止,我却已惊出了一生冷汗。仔细地抚摸了会儿高高隆起的肚子。怀胎已三年,我想,大概近期就要临盆。   入夜之后,奈奈久久不曾过来服侍我歇下。我现在还没有办法一个人打水洗漱,只好开口催她。奈奈过来帮我掖了掖盖在腿上的花毯,回答:“娘娘,再等等吧,也许殿下今夜要过来也未可知呢?”  我哑然失笑。那件事发生之后,夜华便再不曾过来歇息。我知道,今后也不会了。  那时候,在东荒的俊疾山上,若夜华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心尖尖上的人,我是不会让他娶我的。  那时候,我还没有爱上他,我只是一个人很寂寞。  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娶了我,还将我带上了这九重天。  我天生擅长粉饰太平,所以他和素锦天妃的种种纠葛我都可以当作不知道。  我想,不管怎样,他娶的是我,我们是对着东荒大泽拜了天地发了誓言的,我还有了他的孩子,我这么爱他,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  而他,也确实逐渐地对我温柔了。  我甚至庆幸地以为,他即便不爱我,是不是,也有点儿喜欢我了呢?  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让人变得非常卑微。  可那件事情发生了。于是我一梦醒来,代价是失去双眼,失去光明。  那一天,素锦天妃邀我去瑶池赏花。我以为是女眷们的小宴,便傻乎乎地接了帖子。到了瑶池,才知道只有我们两个人。  屏退了宫娥,她拉着我一路行到了诛仙台。  她站在诛仙台上凉凉地对我笑:“你知道么?天君要将夜华封做太子,将我赐给夜华做夫人。”  我从来弄不懂他们这些神仙们的规矩和把戏,只感觉胸腹间一股血气上涌,不知道是愤怒,还是迷茫。  她依然矜持地笑:“我和夜华情投意合,这九重天上本就不是一个凡人该待的地方,生下孩子,你就从这诛仙台上跳下去,回你该回的地方吧。”  我不知道跳下诛仙台是不是真的可以回到俊疾山,那时候我从没有想过离开。我愣愣地问她:“是夜华让我回去的么?我是他的妻子,理所应当,要跟着他的。”  现在想来,那一番话,也真是自取其辱。  可那时候我一直侥幸地以为,夜华至少是有一点儿喜欢我的,只要他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那我也是要待在他的身边的。  素锦有些好笑地叹气,突然抓住我的手,带着我向诛仙台边缘倒去。  我以为她要将我推下诛仙台,可翻下高台的却是她,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身旁已经掠过一个黑色的影子,跟着翻了下去。  夜华抱着素锦站在我面前,冷冷地看着我,那一双黑色的眼睛里,酝酿了滔天的怒火。  素锦在她怀里气息微弱地开口:“别怪素素,想来她也不是故意推我的,就是听了,听了天君要将我赐给你的消息,有些冲动。”  难以置信,我明明,明明什么也没有做。  “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有推她,夜华,你信我,你信我……”我一遍又一遍试图向他解释,惊惶地,毫无章法地,像个跳梁小丑。  他手一挥,低叱道:“够了。我只相信我所看到的。”  他不愿听我解释,他不相信我,他抱着素锦,眉间焦灼,匆匆忙忙迈下诛仙台。  那一夜,他神色晦暗地站在我的面前:“素锦的眼睛被诛仙台下的刀兵之气灼伤,素素,因果轮回,欠了别人的债,是一定要还的。素素,别害怕,我会和你成亲,从今以后,我会是你的眼睛。”  之前,他从未提过要在这九重天上同我成亲。心中一时冰凉冰凉,愤怒和恐惧一起涌上来。  我想,此前,我从未如此的失态,我抓住他的手歇斯底里:“你为什么要我的眼睛,是她自己跳下去的,是她自己跳下去的,与我半点干系都没有,你为什么不信我?”  他目光沉痛,继而冷笑:“诛仙台下戾气缭绕,她自己跳下去?不想活了?素素,你真是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  在这九重天上,他是我的唯一。我一直想着,想着等孩子生下来之后,要和他牵着孩子的手,看十里云海翻腾,万丈金芒流霞。他不知道光明对于我,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我被剜去了双眼。奈奈照顾了我三天,三天之后,素锦站在了我的面前,她说:“你这双眼睛,我用着甚好。”  我大彻大悟。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其实那本是他们二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我不过一个路人,模模糊糊被牵扯近来,是命中的劫数。  这两日,我已经不再日夜颠倒,学会了靠耳朵捕捉蛛丝马迹,辨别时辰。  午膳用过之后,奈奈跌跌撞撞地跑进院子,上气不接下气:“娘娘,娘娘,天君方才颁了旨,要将,要将素锦天妃赐给,赐给太子殿下。”  我笑笑,夜华被封做太子已经有一段时日了,这也是迟早的事情。可素锦终究还是做不了夜华的正妻。我近来听说,天君当年与青丘之国的白止帝君有过约定,继任天君,必迎娶他的女儿白浅为后。  肚子却突然开始剧烈疼痛。  奈奈一叠声地叫喊:“娘娘,你怎么了?”  我抬头向她那个方向勉力微笑:“大概是要生了。”  分娩过程中,我晕过去又疼醒来。素锦换眼时,夜华守了她一天一夜,而那时候,我的身边只有奈奈作陪。我克制着自己不去叫夜华的名字。  已经够悲惨了,所以不能再更加地悲惨。  奈奈哭着说:“娘娘,你放开我的手,我去找太子殿下,我去找太子殿下。”  我已经痛苦得说不出话来,只好与她一遍遍做口型:“奈奈,你陪我一会儿,就一会儿。”  她哭得更加厉害。  是个男孩。  我不知道夜华是什么时候过来的,醒来的时候他握着我的手,一双手冰凉冰凉。  他把孩子抱过来,道:“你可以摸摸他的脸,长得很像你。”  我没有动。我喜欢这个孩子,可我没有办法带着他在俊疾山生活下去,我必须得抛弃他。  既然这样,就最好不要去摸他,不要去抱他,不要让自己对他产生更深的感情。  夜华在我的身边坐了很久,一直没有说话。  夜华走后,我将奈奈叫到面前来,告诉他,我给孩子起了个小名叫阿离,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他。  夜华天天来看我,他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我以前话很多,但近来实在是没兴趣说什么,所以大多时候,都是两人一起沉默。  他没有和我说起他和素锦的婚事,奈奈也没有。  三月后,我身体大好。他拿来很多衣料,问我喜欢哪一种,要为我做嫁衣。  他说:“素素,我早说过,要和你成亲。”  我当然知道,他只是可怜我。觉得我一个凡人,又没了眼睛,虽然是自作自受,但可恨的同时,也十分让人怜悯。  我想我一定得走了,这九重天上,再也没有任何可让人留下的理由。  奈奈陪着我散步,我们一次又一次重复洗梧宫到诛仙台的路线。奈奈十分奇怪,我告诉她,我喜欢闻这一路上的芙渠花香。  半个月过去,我已经能凭着自己的感觉畅通无阻来往洗梧宫和诛仙台之间。  骗过奈奈是很容易的事情。站在诛仙台上,我觉得心像风一样轻。阿离有奈奈照顾,我十分放心。  可突然一下子,很想再告诉夜华一次,我没有推过素锦,不管他相信,还是不相信。  在俊疾山上,夜华曾经给过我一面漂亮的铜镜。那时,他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一个人孤单,他便从袖袋里取出了这样一个宝贝,告诉我,无论他在哪里,只要我对着镜子叫他的名字,他都可以听到,若他不忙,便陪我说话。  我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九重天上,我仍然要将这镜子带在身边,大概因为这是夜华送我的唯一一件东西。  我将镜子拿出来。很久没有叫他的名字,已经有些生涩。我说:“夜华。”  顿了很久,耳边传来他的声音:“素素?”  我忘了他并不在我身边,只是缓缓点了下头,很艰难地再次开口道:“我要回俊疾山了,不用到处找我。我一个人会过得很好。帮我照顾好阿离。我以前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牵着他的手陪他一边看星星月亮云海阳光,一边给他讲我们俊疾山上的故事的,现下怕是不能了。” 想了想又补充道:“别告诉他他的母亲只是一个凡人,天上的神仙都不太看得起凡人。”  明明是很普通的诀别话,一瞬间却突然想要落泪,我连忙抬起头看天,却又突然想起,早就没了眼睛,泪水又从何而来呢?  夜华的声音似乎有些压抑:“你,你在哪里?”  “诛仙台,”我说,“素锦天妃告诉我,跳下诛仙台,我就可以回到俊疾山了。我现在已经习惯看不到东西了,俊疾山是我的家乡,周围都很熟悉,我一个人生活也不会不方便。”  他急促地打断我的话:“素素,你站在那里不要动,我马上过来。”  我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再一次向他辩解,那时素锦并不是我推下的,他终归是不能相信我的,而我已经无法再次忍受他的失望和不信任了。  我说:“夜华,我放过你,你也放过我,我们从此,两不相欠吧。”  铜镜从手中跌落,匡当一声,隐没了夜华近似狂暴的怒吼:“你给我站在那里,不许跳……”  我翻身跃下诛仙台。夜华,我对你再没什么要求了,真好。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诛仙台诛仙,只是诛神仙的修行。而凡人跳下诛仙台,却是灰飞烟灭。  那时候,我也并不知道,自己其实不是个凡人。  诛仙台下的戾气将我伤得体无完肤,却也正是因为那可敌千千万万绝世神兵的戾气,劈开了我额间的封印。我从未料到额间那颗朱砂痣竟是两百年前,鬼君擎苍破出东皇钟时,为了将他重新锁回去,与他大战一场被他种下的封印。它敛了我的容貌记忆和周身仙气,将我化作了个凡人。  前尘往事接踵而至,我暗暗告诉自己:“白浅,你生来仙胎,不用修行便是神女。可四海八荒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不历这一番天劫,你又怎么飞升得了上神。”  所以,这须臾几十年的爱恨恩怨,不过一场天劫。  我昏倒在东海之东折颜上神的十里桃花林里,他将我救醒来大是感叹:“你阿爹阿娘并几个哥哥发了疯似地寻你,我也是急得这么两百多年来没有睡个安稳觉,你这眼睛,你这满身的伤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怎么一回事?一场劫数吧。  我笑着对折颜说:“我记得你这里有一种药,吃了就可以把想忘记的事情忘记得干干净净?”  折颜挑起眉头来:“看来你这几十年,过得很是伤情。”  眼前这热气滚滚的汤药味道极是氤氲。  这世间再没俊疾山上的素素了。那不过是青丘之国白止帝君的么女白浅上神做的一场梦,带着无尽苦楚和微微桃花色。  梦醒之后,梦中如何,便忘干净。  ……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七公子真是写活了一位可亲可敬可爱可怜令人只想替她打抱不平的神仙中的凡人,将典型性炮灰那坎坷悲壮引人唏嘘的生涯血淋淋地就这样摆在人面前。白浅,掉过来应该念做浅白,名不副实,竟然如斯深沉可爱,以其十来万年的丰厚风月与堆积如山的伤情死灰让我蓦然感到失恋比交通部通告的车祸还易于发生,原来生活中会有这样不美满不和谐的咄咄怪事此起彼伏层出不穷,是小说还是生活一霎交错混乱,让人益发想长叹一声:你这该死杀千刀的唐七!你那么较真滴摧残我们为哪般?  ——延陵君  那是一场以梦为开端的故事,素素的哀伤,夜华的薄情,满是人间处处可见的情爱却在仙界变成了悲苦,爱了,错了,认了,历经三个周转下,女人连心都冷了大半。究竟是挖眼的痛让人辗转,还是心头上的伤难挨,其实都已不重要。因为只要她爱了,就先输了一半。  ——瞬间倾城  这篇文当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就感动不已,明明没有华丽的词藻,明明没有煽情的语句,却那么轻易的就打动了读者的心,点点滴滴,轻轻扬扬,似乎是不经意的时候,就在深潭里投了一块名叫“桃花”的石头,水晕一圈圈的荡漾下去,涟漪一阵接一阵。  ——浅年不落  每个人的一生也许都会遇到墨渊,离境,夜华这样的人,每个人最终选择也许都不同,但是请记住自己生命中的那个墨渊,因为当自己还是一块石头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一块璞玉来欣赏。  ——墨墨粉  作为司音的浅浅多少还有些未经岁月沉淀的意气,没有经过几万年流光打磨的脆弱。司音依赖师父,浅浅却可能独立面对。时间太长,寂寞会令人忘记等待的初衷。所以,师父,你不要太晚醒过来,如果醒过来,你却发现自己已经只是变成了记忆。我不想为你流泪。  ——qiqi  七少的林子里我只见了这一篇《三生三世》,可这支三生笔却老辣很,不知修了几千年,写死了多少妖精,得此大道?不过若你这三生石写绝了,只此一篇,就够桃林旺上三生三世了吧。——dalles211


编辑推荐

  《前世今生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彩虹堂09年重磅,作者唐七公子,6000万积分,读者自己选出的好书。一个醉卧十里桃林忘尽前尘,一个情深不渝枯等成灰。三生爱恨,三世纠葛。  全体编辑倾力推荐,09年不能不看三百年后,东海龙宫中,她与他不期而遇,再生再世,再次面对这个负心人时,她淡然如风,却不知他为何用冰冷的手一次次摩挲过她的双眼。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注定背负一段纠缠的姻缘?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终能互许一个生生世世的承诺?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三生三世 十里桃花 PDF格式下载



质量符合预期


从电子到实体


十里桃花


经典作品收藏


读了这本书爱上了唐七公子


  三生三世 是我所看过的文中个人评价很高的文,里面原滋原味的远古众神的生活画卷,性情各异的人物角色,娓娓道来的牵动人心的故事都让我好喜欢。唐七擅长用语言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我个人感觉语言描写让人物更加鲜活立体,让我体会到了以前老师说的有血有肉是怎么一回事。看过三生三世,我一度怀疑唐七是一个理科生,因为三生三世是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故事结构安排得格外严谨而巧妙的文,里面的文字也是简洁舒爽,点到即止,不像有些为了码字而使文变得鸡肋而拖沓。女主白浅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女主,没有之一。白浅行事果敢有自己的底线原则是我最喜欢的一点,而内心又不失少女的活脱和纯情,让人又敬又爱。当然里面的男主男配也是很让人喜欢的,对女主默默呵护,全心全意,除了离镜有些混蛋,不过女主的光芒完全盖过了他们个人觉得说。只是小小抱怨一下作者居然让男主也死一回,是为了给女主鸣不平吗,当时看得心都揪一起了,幸好作者手下留情,多谢结局美好!爱你!


   唐七公子很擅长用看似轻松幽默的笔调写出催人泪下的作品,带着浓浓古风的故事被柔软的心情包围,真挚炽热的丰富情感很容易让人将自身带入其中的喜怒哀乐,对于这种古风又深恸人心的好作品我向来没有抵抗力。好吧,不得不承认,余喜欢看小说,近几年看的小说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但是,能经得起网络上风刀霜剑严相逼,能满足一众因选择众多而目光挑剔的网络读者的胃口的好作品,也大多处在美好的二次元,流传甚广而至成其经典。君不见最近电视剧大多在走小说改编的路子么?其中包括唐七公子的《华胥引》(被电视毁了形象的无辜的好经典啊啊啊……)。
   在这本《十里桃花》中,主人公白浅与夜华纠葛数世的宿世因缘成为了贯串整部书的中心线,其间穿插玄女、离镜、墨渊、白真、折颜等人物的爱恨情仇,情仇纠缠,使整部作品层次丰富,华美动人,读之则恍惚间已入了那山海经中古奥深远的悠长气息,不知今夕何夕,所谓绕梁三日而不绝,大抵便是如此情景了吧……
  


   白浅说,我饿第五朵桃花,我未来的夫君夜华,只恨自己没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他。
  
  
   白浅长了夜华九万岁,在情窦初开,少女怀春的时候来了几朵烂桃花。待到遇见夜华时,白浅已是修炼得淡然超脱的上神,虽然容貌依旧,但心境却不复少女情怀,不免有些遗憾。
  
  
   神仙尚可永生,我们凡人却是人生苦短。虽然说真爱来的时候永远不怕晚,但还是希望每个姑娘都能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自己的真爱。
  
  
   看着蝴蝶扑不过沧海,唯独怪时间真快。
  
  
   愿浅浅和夜华永世结好。


  一直都很喜欢这个作者的书,差不多都看了,但是这本是印象最深刻的,之后还看了枕上书,但还是觉得这本最经典,虐的我都没发形容了,总之推荐 大家赶快看看吧!


  我有个习惯,就是每个月给身边的人送本书。我问女神[最近有想看哪本书吗?我买来送你]女神想了想[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我琢磨着,女神点的书,我也看看,以便于日后的跪舔。逼自己看了十分之一,真是逼自己啊,根本没看出故事结构,但是都上班的你们却都是五星,所以鼓起勇气,逼自己两个晚上共五个小时看完了这本书。
  
  写写感受,一来是为了告诉你们这本书没你们想象的这么好,二来是为了更好的跪舔女神。
  
  这本书之所以被大家接受,在我看来有一下四点原因。
  1.背景设置之华丽。无论是主人公们用的物品还是其所代表的地位,都是顶级的。这恰恰反应顺应现在“拜金主义”的社会风气,特别是少男少女们的喜爱。
  2.男主角符合高大上、肯为女主角现身且不告诉女主角的大男子精英主义形象。女孩子们怎么能拒绝得了能!
  3.女主角女王,但又能扮演人妻,难得难得,一句[你是想和本上神一夜风流?]让我都酥了。我觉得这是本书最精彩的地方,真实峰回路转,男主角接的那句道出的确实高富帅的资本,抨击的是屌丝的无奈。
  4.故事情节符合大众口味,白富美和高富帅磕磕绊绊最终走到了一起,再加上一个可爱的团子,符合女生-女人-妇女从十五六到五六十不太用自己奔波的女性们的喜爱。(我却是很厌烦剧情,其实是落了俗套了,但是作者运用一流的手法掩盖了这一点。改天看一次悲剧的,好好写写悲剧和团圆局的差别。)
  
  但是,本书并没有逃出玄幻言情小说的俗套,纸质书就别买了(收藏除外,弱弱的问一句,谁能女神为什么会收藏这种书),电子书看就行,五个小时就能看完(我是实在看看不下去,逼着自己效率极低地用五个小时看玩的,相信我,你一定比我快)。
  
  期待大师级小说问世,也该问世了。


   上古时期的故事总是带给人一种奇妙的感觉,也许是其本身的若有若无,似真似假。也许是古文里几字十几字之间的故事带给人太多的遐想空间。看过的几部相关题材的小说都很不错。而这本书,有它自己的风格。
  首先,文字简单,只是在叙述一个故事。语言俏皮可爱。虽是苦情的戏码,也不时逗我哈哈大笑。
   其次,文中大量的基情戏码,令我另眼相看。而作为各种神仙竟然将此事看得如此通透!虽是基情四射,但是真的让人跳出了对于性别的看法。尤其四哥和折颜之间……还有最后那个令羽,总觉得他最后被老家伙感动了有木有……
   还有一点,本人觉得很好,不过不代表大家都觉得很好,,可能是看过了太过丝丝入扣,逻辑合情合理的小说。突然看这本就有点觉得,无厘头般的原因结果。比如因为还未成婚的“爱妻”被夺,那位大爷作了好几万年。就因为这大爷,才发生了种种的生离死别。本人觉得好,是因为增加了许多娱乐性,以至于我大半夜看小说时而狂笑不止。。。。
   接着,关于爱情的话题,小时候看多了这一生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电视剧,小说,当真到了这个年纪才发现,这种至死不渝还是小说里比较纯粹。估计也是因为小说里的俩人受得了折腾,经历过磨难?!反正现在这个社会,爱情到个危难关头,俩人就各自去找下一个了。爱你的时候,生生世世,不爱你的时候啥也不是。。。前文给的暗示好多,总觉得要搞个师徒恋啥的,最后师傅也没说明到底喜不喜欢她。其实,几万年的精心照拂,几万年的心头之血。白浅一定心里是爱着师父的……(自认为。。。。)可惜……
  再说说缺点。。
  其实缺点也就这个事。故事情节不错,只是文笔功夫稍有粗糙。
  
  
  以上都代表个人意见。


  墨渊真傻 白活这么多年 要不就是被天雷劈傻了吧 可他想的是让白浅高兴 夜华应该看得出来墨渊的意思吧 只是白浅那傻货不知道 迷古应该是个骚包男人 还是闷骚的那种 白真他们是怎么回事 他们的存在不外乎就是给三生三世这略微虐的小说里加点基情作料是吧


   起初搜了个不完整的,看文看得断断续续。开头的楔子没瞧,结局也没看完整,被整得莫名其妙!
   之后重新搜索了结局,也瞧了楔子。这下,大动肝火,眼泪都掉了下来。我最最瞅不得的就是各种误会各种伤痛离别...小心脏真心hold不住,承受能力真心有限。
   很少看这种天外飞仙的文的,总感觉太玄幻了,不真实。
   虽然穿越啥的好像也彼此彼此,不过以前总想着自己会不会某天就穿了,想想真的很搞笑!!
   返过头去看前传楔子,我真的感觉很难过很难过。没想到还有这样一段,白浅的眼睛为什么会被剜了,为什么会从诛仙台跳下去,为什么素锦成了夜华的侧妃。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来写文,总是会把比较多的感受想法从主角白浅这里出发。所以各种误会各种伤痛更加能够感同深受。
   虽然夜华和素锦之间没有什么,但是在这一点上我还是颇有不满的。北海水君都可为了那可辛遭受重罪还退了与白浅的一纸婚约,终是两人你侬我侬的在一起。虽说夜华好像也都能做到这些,似乎不是懦,但也着实不够勇敢。白浅还孕着阿离的时候,他竟然与他人大婚。白浅生阿离之际,他却守在他人房门处。我为他找了很多理由,但始终感觉没个理由是正当的。
   夜华为了白浅也真的是三番两次的可以不要惜自己的命,可见也真的是爱惨了白浅。反过来想想,他有多爱白浅,面对自己的无力也就更加的痛苦了...
   终是美好幸福的结局~还是值得一看的
  


  话说像我这种大大咧咧类型的雄性生物只会把目光投向古龙金庸等武侠小说、霸唱三叔盗墓不止、当年明月历史系、冲锋陷阵章回体里面。
  最多看个三毛,琼瑶张爱玲什么的誓死抵制。
  不过同事大力推荐,让我看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说看完哭的稀里哗啦花里胡哨。
  
  唐七公子,稍有耳闻,在重庆杨家坪的书店看过他的名字,在畅销书排名里第三。当时我迷糊了一阵,听都没听过的大神,突兀的就第三了。可能是我因生活奔波,远离文艺界太久的缘故了吧。是的我是文艺青年,都文艺青年3个礼拜了(这一瞬间我顿感德刚附体)。
  
  看完前几章过后,我目光基本就锁定了这么一个词:断袖。
  可见他的内心、他的潜意识、他的爱情观……不正常。
  再看他的文风,和我多年对福尔摩斯的研究,果断推断:唐七公子是个0。
  同事大笑,唐七公子本来就是一个女的。
  一个女的居然取名叫唐七公子,我果断又推断:唐七公子是个地地道道的拉拉,是1。
  这就是0和1的转变。
  
  不好意思,写上面文字时,喝了点酒,而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属于一杯啤酒上脸,三倍啤酒下地一类。
  虽然我一再向同事吐槽,不应该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而应该叫三生三世十里断袖。同事呸一说我不懂欣赏。
  吐槽归吐槽,唐七公子文笔温润老道,叙事风格幽默风趣有节有奏有缓有急,功底那是极好的。纵观整本,也就是话本子上的一样:我爱你却冤枉你不爱我,他爱我我不爱他,我爱他他却爱他,他爱他他却爱你,押风吃醋,女儿心思惆怅万千,恩恩怨怨就跟荧幕上的一场戏一样一样的。
  
  以前认为自己不拘小节,非常放荡不羁,非常的潇洒自由,现在看来终究是愚不可及。就像白浅在当凡人的那几年一样:妈的冤枉我是吧?老子跳崖死给你看,让你后悔去吧sb。
  然后回归大神本色以后处事稳重圆滑,心思慎密纤细,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事实证明,这不是小聪明而是真正的大智慧。
  
  呃,我精神病已经放弃治疗很多年,杂杂八八的乱说一通,也不知道有人看的明白不明白,罢了罢了,不如推背去归休。
  


  你只知道我放手放得潇洒,却不知这潇洒背后多少辛酸苦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讲疼痛堂而皇之挂在脸上,即便没挂在脸上,那痛却是一分也不少的。……你永远不能明白我鼓了多大的勇气,也不能明白那日你让我多么失望。”


   大概不少人在初读这本书的时候都曾觉得夜华就是个渣男,为素素而不平。直到真相揭开,才发现不过是深爱的两人因缘交错,造化出了一段炼爱成殇的故事。
  
    素素的悲惨遭遇背后,隐着夜华沉默而深重的爱,还有那份曾以为可做成什么事却终究失败的无奈。
  
    开始有多心疼素素,之后便有多心疼夜华。
  
    可是即便如此,便真能如夜华的母亲那样声讨浅浅么?应是不能吧。
  
    不过就是那么多的阴差阳错,不过就是那么多的爱而不言。
  
    在我少年时,我深爱一句话:幸福就是心甘情愿为一个人做很多事,却不让人知道。
  
    可是后来看《东邪西毒》,那个红衣黑发的女人不就求欧阳峰明确地说一句爱她么?
  
    人活世上,不过如无根浮萍,所求所逐,不过就是一份真切的安全感,而不是“你为我千辛万苦,却不让我知道。”
  
    素素没有在夜华处得到安全感。未到天庭时,她会对着夜华欲言又止,只想问一句“在你心中,究竟拿我当什么?”待到了天庭,她只得到了无尽的等待与残酷的对待。
  
    所以她给儿子取名阿离,所以她要跳下诛仙台,只因她已绝望。
  
    虽说恋人重在心灵相通,但无论怎样的相通都必须借助必要的语言、动作、神态等来完成。如若夜华一开始便告诉素素,自己爱她,且为了伴她左右他付出了很多努力还有很多计划,或许便不会有那一世的悲剧。
  
    他不敢,他怕素素不能承担真相,他更怕失去他。所以他承受一切却默默无言,不让她知道一分一毫,可到底他还是失去了她。
  
    最新的《爸爸去哪儿》里,石头略显落寞地说爸爸有时候不爱他,又说最想对爸爸说“我爱你”,这一幕感动了郭涛也触动了我,又让我想起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夜华与素素的这朵凋零桃花。
  
    如若郭涛没有听到石头这番话,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儿子这么需要自己的肯定,也许还会很严厉地去批评石头,让石头继续失落。
  
    就像从不解释的夜华终于让素素绝望地想回到迅疾山,甚至抹掉了那段记忆。
  
    《爸爸去哪儿》里石头说“爸爸再给我做饭呢”,郭涛说“石头饿了,等着我做蛋炒饭呢”,他们终于有了更多沟通。这是一份幸福,因为双方都爱着对方也知道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分量。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里的两个人,却经历了太多波折,只因这爱而不言。
  
    但幸好夜华爱得够深,深到下一世经由熟悉的小动作便立刻认出了她,也幸好,他们的缘分仍在。


  通篇我简直不懂这故事的G点在哪,蛇精病啊絮絮叨叨的。我评了了两星因为我实在给不出一个“还行”的评价,但是评完我又觉得唐七的文笔在这呢我其他评两星的书简直埋汰了它,那些书应该评一星的,别怪我絮叨字数太少不让发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神仙类的言情小说呢。不得不说非常佩服唐七公子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为读者塑造了一个不一样的仙界。而且非常喜欢她的文笔,字里行间内都透着幽默,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有消息说这本小说要被拍成电影,其实我的内心很矛盾,一方面期待电影,一方面又害怕电影把小说给拍毁了。唉……


   东海再次相见,夜华说,她从来不会做你这副色厉内荏的模样,也不比你容色倾城。曾经的两人,现在相见竟不相知,糯米团子阿离,娘亲,我们去棒打鸳鸯去。点点滴滴,夜华与白浅带着回忆,一路走来,直到叼着狗尾巴草的四哥一语道破,你这神经确实够粗的,再想个万年估计也想不出了。
   俊疾山的素素,满是苦楚从诛仙台跳下,三百年,夜华的等待,阿离的期盼,前世今生遇见的各种人,都带着暖暖的情谊。


  浅浅,夜华,要能如何幸运才能遇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人。
  浅浅有幸,得遇夜华。
  夜华有幸,得与浅浅。
  我们呢,这大千世界如斯纷繁复杂,与你白首不离的人儿呢,又在谁的怀里低吟浅笑?
  这世界如此寂寞所幸还有公子给予的温暖,三生三世桃花林的爱恋,忽的让我相信了爱情。
  许我前尘,记你往事。这红尘紫陌,我与你守,这亘古寂寞,我一人独尝。
  我不能许你至死不渝的爱情,我不是白浅,不能是白浅,还好你也不是夜华,不配为夜华。
  


   很喜欢这种感觉到小说,人物
   淡淡的............
   加油!!!
  
   一句“浅浅..........”就已表达多少的感情在内
   这个是读过的小说里回味最深的,感触也最多的小说,
   三生三世,十里桃林,无法言说的情感
   .............


  【沈阳武警医院妇科:024-86529590】沈阳武警妇科医院推行绿色人文医疗,让每位女性尊享尊贵感受。“一对一”医患服务,隐私保密,诊疗到位;“全程导医”服务,由专业医护人员全程接待指导;更有“术后随访”“无假日门诊”“24小时专家咨询热线”等温馨服务,让您尊享唯美专业的医疗体验。
  


  业已忘记何时听闻此书,为何拿出来翻阅。只觉读完之后,人说话都喜欢文绉绉的。
  
  可能是期望太高,觉得读完之后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好。情结描述完全就像在看一部古装言情剧。也有喜欢的地方,比如说夜华,刻画的人物形象蛮喜欢的。
  
  看了十几本言情小说,看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总能憋出些眼泪,但想想也就是看小说才看的到情结,也就不那么伤感了。来回次数多了,慢慢也就习惯了,读着也没啥感觉了。
  
  看了这些仙啊佛啊的文章,开始也相信了命理注定这一回事。好像很多东西自己没办法改变。人的个性,处事原则才会导致某个决定,造成最后的结果。也不爱去评判别人的选择,只觉得自己开心才好。
  


  近日重读《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此书的主要情节,即白浅和东华的相恋,并非发生在上古,而是发生在未来,而且一定在今天之后至少七万年的未来。且可由此结合其它证据进一步得知中华文明在七万年之后仍在传承,感受到中华文明的生命力。
  论证如下:
  论点一、浅华恋发生在七万年之后
  证据1、第六章原文:
  我钦佩离镜的好胆色,被大师兄那么一顿好打,却也并不放弃。隔三差五便派他的坐骑火麒麟送来一些伤情的酸诗。始时写些“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三五日后便是“相思相见知何意,此时此夜难为情”,再三五日又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同章:
  一日,火麒麟送来两句诗,叫做“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我饱受惊吓,以为此乃遗书,他像是个要去寻短见的形容。便顺道坐了火麒麟,要潜去大紫明宫规劝他。火麒麟却将我径直带到山下一处洞府。
  下面分析: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均出自唐白居易《长恨歌》。
  “相思相见知何意,此时此夜难为情”,出自唐李白《秋风词》,金庸先生在其名著《神雕侠侣》的末尾也曾引用这首诗。通行本是“何处”,不是“何意”。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出自宋柳永《蝶恋花》。
  离境在浅华恋发生的七万年前就熟知唐诗宋词,可知浅华恋发生的时间至少在宋代之后的七万年。现在我们距离宋代不过是一千年。
  所以说可以断定《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一个发生在未来的故事,距离现在至少有六万九千年。
  证据2、
  第二十章原文:
  从前在凡界摆摊子算命,生意清淡的时候,我除了看看话本子,时不时也会捞两本正经书来瞧瞧。有本挺正经的书里提到“发乎情,止乎礼”,说情爱这个事可以于情理之中发生,但须得因道德礼仪而终止。与我一同摆摊子的十师兄觉得,提出这个说法的凡人大约是个神经病。我甚赞同他。本上神十万八千年地也难得有朵像样的桃花,若还要时时地地克制自己,就忒自虐了。
  分析:
  “发乎情,止乎礼”,出自《论语》。
  白浅和十师兄摆摊的时间大概在七到九万年之前。那时候,他们就已经读过论语,并且还骂孔子是神经病。
  孔子的时代,距离我们不到三千年。
  摆摊之后九万年的浅华恋,肯定发生在未来,且至少在距今七万年之后。这和证据1正好相互印证了。
  论点二、中华文明在七万年之后仍在传承
  证据1、
  第五章,“四哥跟着折颜写书,四海八荒里曾搜罗了不少荒唐故事。有一回便是说东荒众山中一座叫焰空的孤山,山脚下立了个牌楼,牌楼下一个无底洞里,住了个美貌的妖孽。那妖孽虽烟视媚行,倒也是个善妖,却爱上一个修真的凡人,奈何那凡人一心飞升,扯出好一番饹馇事儿,到后来毁了自身修行,也连累了满山的性命。算是个训诫。”
  分析:
  这段的故事,是化用《西游记》八十回到八十三回的情节,我们一般把这段故事叫做“四探无底洞”。那个美貌妖孽是白鼠精,那修真的凡人便是唐僧。
  《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成书于明朝中叶。发生第五章再遇离境情节是在距今七万年之后,那时候《西游记》仍在,可见其生命力。
  证据2、
  第十章原文:
   元贞站起来,做出个受教的姿态。
    我摸着下巴高深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象。万象皆是从无中而来,无中生有,乃是个细致的活。学道是很需要细致的。今日为师的便想考考你细致的程度。”
  分析: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出自老子的《道德经》,这里是化用。这说明《道德经》在七万年后仍然被神仙广泛引用。
  证据3、
  第十六章原文:
   他这一笑,笑得我一双眼睛狠狠晃了晃,没留意,便由他拿着扇子走了。
    团子在泉里扑棱着水花问我:“父君怎么走了,不同我们一起泡么?”
    我呵呵道:“天降大任于你父君,你父君去接这个大任去了。”
  分析:
  化用了《孟子》。说明不但道家思想,儒家思想在七万年后仍然存在。
  证据4、
  第十六章原文:
  夜华写得一首好字,扇面上九个小楷分两行排下来,写的是“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方才摊开扇子时我尚且有些战战兢兢,生怕他题些“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之类的酸诗令我伤情。因我虽然年事已高,但年轻时太过敏感纤细,到如今看一些缠绵诗文便极易被触动情怀,平白伤感。
  分析:
  夜华的书法,用的是小楷。说明夜华还是中华文明的传承者。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出自宋欧阳修的《浪淘沙》。印象中容若也用过这句。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出自唐崔护《题都城南庄》。
  书法艺术和唐诗宋词在七万年后仍然流行。
  证据5、
  第十八章原文:
   我的二哥白奕在万儿八千年前,有段时日曾醉心文墨,常拿些凡界的酸诗来与我切磋。其中有一首便是一个凡人们公认的虽无德却有才的大才子写的,全篇记不得了,只还记得其中的两句,叫做“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二哥细细与我解释,说诗人远走他乡,多年杳无音信,此番归心似箭,回得故乡来,可离家越近,却越不敢向旁人打探家中的消息。这两句诗,将诗人一颗想往又畏惧的心剖白得淋漓尽致,非大才不能为尔。那时我听了二哥这一番话,心中并不苟同,只觉得这诗人思乡情切却又裹足不前,乃是他略有变态,正常人显见得是不能做出这一番踌躇模样来的。
    直至今日,我才悟出那两句诗的深意,才晓得做这首诗的凡人并不是个变态,确然有几分大才。因我此刻坐在西海水晶宫的大殿之上,怀中揣的,便正是一颗近乡情怯之心。既想立刻见着墨渊的魂,又害怕立刻见着。
  分析:
  这位写出“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有才无德的大才子叫做宋之问,初唐大诗人。仍然说明唐诗的生命力。
  证据6、
  第十九章原文:
   今早我醒过来,见着这照进房中的大片晨光,这大片晨光中的满眼油绿,心中前所未有的明白透彻,又悟了。
    有一个戏文段子是这么说的,说一个官家的小姐回乡探亲,路遇强人,要被这强人强上山头做压寨夫人。我其实很激赏这个强人,他一对宣花斧耍得很精彩,比那动不动就是子曰子曰的酸书生们不知强过几重山去了。但这个官家的小姐却贞洁,很瞧不上耍斧头的强人,宁死不屈。但就是这么个贞洁不屈的良家小姐,在下一个段子里却跟翻墙的书生钻了芙蓉帐,有了私情。可见那些佳人小姐们也不是随便和哪个人都能钻芙蓉帐的。他们并不是做了这件事才茅塞顿开。在做这个事情前,想必她们已对各自的书生存了难言的心。
  分析:
  本段提及的是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那个强人是孙飞虎,那个小姐是崔莺莺,书生是张生。七万年后《西厢记》仍在流传。
  证据7、
  第二十一章原文:
   昆仑虚星河璀璨,夜色沉沉,凡界却青天白日,碧空万里。我落在一间学塾的外头,隐了行迹,听得书声琅琅飘出来:“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
    我循着琅琅的书声往里瞧,一眼便瞧中了坐在最后头一个眉清目秀的孩子。这孩子的一张脸虽在凡人里头算出众得很了,却稍嫌稚嫩,约莫张开了也及不上夜华那张中看,但眉眼间冷淡的神色却搬了夜华十成十。
    书声毕,授课的夫子睁眼瞟了瞟手中的课本,道:“照歌,你起来与他们解解这段吧。”眉眼冷淡的这个孩子应声而起。我心中一颤。本上神眼色忒好了些,这孩子果然是转世的夜华。我就晓得,他无论转成什么模样我都是认得他的。
    他一条一条解得头头是道,夫子拈着一把山羊胡子听得频频嘉许,神色颇荡漾,令我想起十六师兄子阑当年在课堂上的风光。
  分析:
  “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出自《国语》。七万年后,《国语》也没失传。
  证据8、
  第二十三章原文:
  其实换个角度来想一想,也就释然了,他们凡界有个庄周梦蝶的典故,说一个叫庄周的凡人做梦变作了只蝴蝶,翩翩起舞十分快乐。不一会儿醒过来,却发现自己仍是凡人庄周。不晓得是庄周做梦变作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作了庄周,从前我实实在在的过日子,把现实全当做空幻,如今这样令我十分痛苦,那不如掉个个儿,把梦境当作真的来过日子,把现实全当作空幻。人生依然一样没差,不过换种过日子的方法而已,却能令我快乐满足。这也是一种看开吧。
  分析:
  庄生梦蝶的典故,出自《庄子》。太开心了,《庄子》也木有失传。
  同章原文:
  今日,我又坐在这楼中听戏,戏台上挺应景的唱了一出《牡丹亭》,正是十月初五,宜婚嫁出行,忌刀兵,三年前今日此时,夜华他离我而去,我灌了一口酒,看戏台子上的青衣将水袖舞得洋洋洒洒。
  这一段戏文直唱到“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织越小仙才姗姗来迟,舔着脸在我身旁占了个位置坐下了。戏看到一半,她掩着嘴角凑过来偷偷摸摸道:“我那天纵奇才却英年早逝的远房表哥,你还记得吗?”
  分析:
  汤显祖的《牡丹亭》。七万年后,这个不但文本没有失传,而且还在演出,不容易啊!!!
  
  下面放结论。
  结论:
  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主体故事,即白浅作为白浅和夜华相识相恋的故事,发生在至少七万年之后,不是发生在过去,而是发生在未来。三生三世不是上古神话小说,而可以看成面向未来的科幻小说。
  2、在这么遥远的未来,中华文明仍在传承,诸子经典、唐诗宋词元曲明小说,仍深入人心。汉字仍广泛使用(夜华就是写小楷的)。
  3、另根据《夜白相性十四问》,唐七曾经见过作为情侣的白浅和夜华,所以,唐七一定曾经处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主体故事完结后的时空。也就是说,要不然,唐七曾经穿越到过未来,七万年之后。要不然,唐七本身就是从七万年之后穿越回来的。
  
  以上。


  【语录】
  1.风月里的计谋不算计谋,情趣罢了。风月里的情趣也不算情趣,计谋罢了。
    
  2.你心底里求的东西,并不是人人都想要的。
    
  3.纯粹的明亮,便也同黑暗没什么分别。
    
  4.一个人若有心向你瞒着他的不好,你便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不好。
    
  5.有些事情,只适宜牢牢埋在土中,并不适宜大白天下。
    
    
  【其他】
  话说,这篇和《谁把流年暗偷换》有些些像……不过不管是从文风还是情节来看,我都更喜欢唐七……
  糯米团子这个名字真是太可爱了…折颜和白真的番外也很有爱啊~我的腐女情结爆发了么…


   看完了唐七公子写的这本小说,着实受用。语言幽默婉转,当真妙不可言。
  刚开始看时,只觉作者妙思神笔,所构造的人物皆有锦绣之语,若非得情场几番历练,难有这般可爱。用书中的语言便是“只觉得甚好,甚好”。通篇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结尾处转悲为喜,却也意料之中,因那题目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以元神生祭东皇钟后魂飞魄散,我扼腕而悲,想得那般俊秀可爱的男子就那么消失了,真心悲痛。但细细一想,三生三世该如何理解。就算在尘世历劫也算得一世,统共才两世。难不成唐七公子也像郭敬明那般,专写些悲剧结尾的东西出来催泪?
  强打着精神看到最后,方知这一切皆不是真正的结局。夜华醒来了,真的醒来了,不负青丘满山桃花。
  最令我感动的几处:
  白浅跳诛仙台的时候,夜华在铜镜里怒吼:你给我站在那里别动!他这样雷打不动的慢性子,在这一时刻真的急了,我懂得,是真情使然。
  墨渊以元神生祭东皇钟之后,白浅少年意气,偷得他仙体回青丘,日日以一碗心头血养着,末了死在一起,真个轰轰烈烈不顾生死,少年真情满满四海八荒。
  墨渊七万年后醒来,问道,这些年来是否有位后生长得像他一般。不就是那夜华君么?听他细细道来。夜华君原是墨渊的胞弟,因母神补擎天柱时伤了胎气,他哥俩出生时便只剩下墨渊,胞弟夭折,父神觉得对不起小儿子,便收敛了小儿子的魂魄,留在自己元神里养着,等着魂魄醒来,再寻个仙胎,这小儿子还有一线生机。只可惜他那魂魄一直睡着懒懒不动,父神母神双双归入混沌之时,父神将着魂魄交给墨渊,墨渊得了胞弟魂魄,也想父神一样放在自己的元神里养着。多少万年过去了他一直没有醒来,直至墨渊生祭东皇钟,墨渊魂飞魄散,白浅撕心裂肺地哭喊,那胞弟魂魄才慢慢醒来。
  人言墨渊已死,魂飞魄散。尚不知,他元神里有胞弟魂魄已醒,那小童子胞弟日日夜夜坐在墨渊旁边帮他修聚魂魄,一修七八千年。后有一道金光将胞弟小童子卷走,之前父神用一半仙力给他做了仙胎放在一只鸟蛋里,埋在昆仑虚,这定是哪家妃子吃了鸟蛋,胞弟不得已要去投生,魂魄才被那道金光卷走。投生之后是夜华。我遥想出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小童子,守在墨渊身边,为哥哥修补魂魄,日日夜夜修了七八千年。那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小童子,他投生之后,便是夜华,又是多么可爱的一个男子,有英姿却不卖弄,有魅力却不拈花惹草,只将那些传情与他的仙女冷冷旁观,他不喜欢的,一点都不作秀,摆了一张冷脸亮明自己的态度。他喜欢的,便是拼了命也要护她周全,她难舍师傅墨渊,他不忍她拼了薄薄仙力,只身去斩了那四头神兽取得灵芝草,耗了自己的修为,练得金丹救了墨渊,当时他也不知墨渊竟是自己的哥哥。
  也许,这些都是冥冥之中的注定。九死一生,千难万险,翻越三生三世十万大山,只为自己心爱的那片桃花盛开。
  夜华,未来的九重天君,柔情侠骨真丈夫,不愧是四海八荒万万年来的奇迹。
  更多内容请点击: http://xiaolajiaodedian.taobao.com
  或淘宝搜索:菩提正果 店铺
  


  总归我们不是上仙,
  
  命运从来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小小命格便把一切注定,不论前世还是今生。
  
  哪怕是三生三世也便只由天注定着你我情缘。
  
  好久没这样看一本小说了,竟也觉得自己也如那九尾仙狐一般不可自拔的被命运捉弄的那样紧了。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会是一个这样在乎命运之说的人,可此时却又不得不相信有些事情却又是注定了的。
  比如身份,比如地位,比如荣誉,比如金钱。甚至于地域,甚至于种族·····这些都是命里便就注定好的了。
  
  浅浅为上仙,夜华为天君继承人。早就注定了的因缘,是纠缠三生三世也理不清,还不了的债。注定最后是会永不分离的,这样的结局虽然我是不喜欢的但也是必然的结局。
  
  一双眼,一点解释也不给素素。就这样无情守着素锦换眼,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却不知道那是素素的眼啊,从此明眸不在,皓齿也不为夜华而露了。诛仙台那一跳便是心死,哀莫大于心死啊。为素素只得是以灼灼桃花报以心醉,只不过都是自己的执念罢了。换做谁都是不能理解要把以自己的眼换得仇人的重见光明的吧?更何况是被自己最心爱的人要求的呢。这该是怎样的死心啊!你要讨的不过是一个合理的说法罢了,可夜华就是这样什么都不肯说。
  
  一顿饭,二个月的相守,加上糯米团子的三人幸福生活。这便是最好的日子了吧!为你做世界上最好的羹汤,我们两人有一人会做饭就好了。此时浅浅也应该是默认了吧。因为命格就是这样安排,夜华爱的素素与白浅神似,白浅喜欢的墨渊与夜华神似。这样便是一开始注定了的缘。
  
  陪着夜华夜夜的素锦,是没有这样的命的。为离镜的玄女即便是有着司音般七分的容貌也是不及浅浅有福气的。
  
  总归我们不是上仙,修不来这样的福气啊。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