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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加] 亦舒 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02-10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作者:

[加] 亦舒  

页数:

233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亦舒精选》丛书有《小玩意》、《人淡如菊》、《烈火》、《香雪海》《没有月亮的晚上》、《没有季节的都会》、《玫瑰的故事》、《开到荼 》、《红尘》、《石榴图》、《我们不是天使》、《喜宝》、《异乡人》、《胭脂》、《圆舞》、《我的前半生》、《她比烟花寂寞》、《连环》、《流金岁月》、《天若有情》内容精彩,通俗易懂。

作者简介

  亦舒,原名倪亦舒,上海人,曾留学英国。十五岁时,就被报刊编辑追上学校来要稿,成为编辑们不敢得罪的“小姐”。  她美丽而豪爽,“有着追求理想的翅膀”,因之她的小说充满幻想色彩——虚无飘渺,却又执着而不肯放弃。她更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与触觉,有擅于将平凡的字眼变成奇句的才华,她的写作正如她的人,麻利、泼辣,而又快又多,但即使换上十个笔名,读者也不难一下子从作品中把她辨认出来。  至今,亦舒的作品已结集出版的有七十种,代表作是《玫瑰的故事》、《喜宝》、《朝花夕拾》等。

章节摘录

  每个人都有母亲。没有母亲,就没有我们。  我有母亲,自然,同时我亦是别人的母亲。  许久许久之前,我已领悟到生命的奇妙,为了这个原因,我尊重我母亲,至于我爱母亲,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我母亲与别人的母亲有点不一样。  她很年轻。  通常来说,一个三十四岁的中年妇人的母亲,应该穿着灰色丝旗袍,梳个髻,一脸慈祥的皱纹,一开口便“孩子呀,娘是为你好……”闲时弄了粥饭面点,逼着女儿吃下去。  我母亲却不是这样的,母亲只比我大十七岁。或者你会说,呵,一个五十一岁的女人也就是老女人了,但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我母亲的缘故,但凡见过她的人,都不置信一个女人可以保养得那么好,风姿绰约,比起她的女儿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实上,我的女儿,十七岁的陶陶,常常说:“我情愿外婆做我的母亲,她长得美,打扮时髦,而且思想开通。”  母亲长得美,是因为她的母亲、我的外婆,是一个美女,她得了她的遗传,轮到我,就没有那么幸运,我长得像我爹。而陶陶,她得天独厚,我母亲,她外婆的一切优点,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  我是最不幸的夹心阶层,成为美女的女儿,以及美女的母亲,但我本身,长得并不太美。  我有一位仍然穿(犭京)皮裤子的母亲,与正在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儿,我无所适从,只得做了一大堆旗袍穿。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比母亲还老。  亲友都说:“之俊同她母亲,看上去像是两姐妹。”  他们又说:“陶陶同她母亲看上去也像两姐妹。”  这时候母亲会说他们,“发神经,再说下去,外婆同外孙女都快变成两姐妹了!”连命运都是遗传性的。每隔十七年,我们家便有一个女儿出生,还有什么话好说。  三个女人并不在一起住。  母亲同老女佣一姐住老房子。一姐是她自一九五○年以六十元港币雇下的顺德籍女佣,相依为命。  我自己在一层中级公寓。  陶陶住学校宿舍,假日周末两边走。  说到这里,应该有人发觉我们生活中好似欠缺了什么。  男人。  我的父亲呢?陶陶的外公在什么地方?  父亲很早便与母亲分开,另娶了一位广东妇女,再养了两个儿子,与陶陶差不多年纪。  他们之间的故事,犹如一列出了轨的火车,又长又悲。  我的母亲很特别,不见得每个老女人都有一段情,但她有许多过去,铺张地说出来,也许就是一篇张爱玲式的小说。  陆陆续续,在她的申诉与抱怨中,一点点积聚,我获得资料,了解她生命中的遗憾与不如意。  都是为了男人。  男人不与我们住,不代表我们不受男人的困惑。  陶陶的父亲,也已与我分开很久很久。  我们的家,此刻似个女儿国,无限的惆怅,多说无益。  不过陶陶是我们生活中的光辉。  从没有后悔把她生下来。  从小她就是个可人儿,住在外婆家,由一姐把她带大。  一姐本来要辞工,两只手摇得似拨浪鼓,说受够了我小时候的急脾气,这下子她也老了,不能起早落夜地带小娃娃。但是孩子一抱到她面前,她就软化了。  陶陶出生时小得可怜,才二公斤左右,粉红色,整张脸褪着皮,额角头上的皱纹比小沙皮狗还多几层,微弱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来,又没有头发,丑得离奇。  我哭个不停,我以为初生婴儿都像小安琪儿,滚胖的面孔,藕般一截截雪白的手臂,谁晓得经过莫大的痛苦后,生下一只似小老鼠的家伙。  我根本不愿意去碰陶陶,很久也没有替她取名字。  这个名字是叶伯伯取的。  叶伯伯是谁?慢慢你会知道的。  叶伯伯说:“‘陶’,快乐的样子,瓦器与瓷器的统称,造就人才,修养品格谓之陶冶,这是个好字,她又是女婴,叫陶陶罢。”  陶陶就是这样成为陶陶。  母亲升级做外婆,非常受震荡,她困惑地说:“别的女人轻易可以瞒岁数,我却不能,外孙都出世了,真是命苦。”  命苦是真的,因为不能瞒岁数而呻命苦是假的。  因为婴儿实在丑与可怜,大家都爱她。  一晃眼便十七年。  有很多事不想故意去记得它,怕悔恨太多,但陶陶一直给这个家带来快乐欢笑。  最令人惊奇的,是陶陶越来越漂亮,成为我们生命中的宝石。  母亲喜欢说:“一看就知道她是上海人,皮子雪白。”  她痛恨广东人,因为父亲另娶了广东女人。  其实现在已经不流行了。现在作兴痛恨台湾女人。  所以母亲外表最时髦,内心仍然是古旧过时的,像一间装修得非常合时的老房子,她此刻住的房子。  房子还是外公的钱买的。她自父亲那里,除了一颗破碎的心,什么也没得到。  她老是说:“咱们家的女人,没有本事。”  我总寄希望于将来:“看陶陶的了。”  这一日是周末,母亲与女儿都在我家。  我极度不开心,因为陶陶的男朋友不合我意。  他是个十八九岁的西洋人,不知混着什么血统,许是葡萄牙,许是英国,眼睛黄黄的,阴沉得不得了,身板高大,颇会得玩,最讨厌的还数他的职业,竟是个男性模特儿。  陶陶与他走了一段日子,最近打算与他到菲律宾旅行。  我极力反对。  陶陶举起双手笑,“我投降,凡是母亲都要反对这种事,你也不能例外?妈妈,我可以告诉你,即使我同乔其奥在一起,我仍然爱你。”  “我不喜欢那男子。”我说。  “你不必喜欢他,我喜欢就行了。”  我很不开心,默默坐下。  陶陶的外婆幸灾乐祸,“你现在知道烦恼了吧,之俊,那时我劝你,也费过一大把劲,结果如何?”  ……


编辑推荐

  我忽然发觉女人  不论什么年纪  什么身份  什么环境  什么性情  什么遭遇  生在一千年前  或是一午年后  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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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不错,没任何问题


一直喜欢亦舒。


胭脂 亦舒


   刚刚躺在床上读完了一本书,亦舒的《胭脂》。
   今天很冷,躺在被窝里。实在是不想起来写这篇的读书笔记。但是,还是爬起来了。希望自己可以有点读过这本书的痕迹能够留下。
       星期一借过来的。这是第三天了。说实话。这本书我用了太长的时间。一共才200多页的书。而且文字通篇都是对话的形式来讲述的。内容极易理解。实在是不该花费这么长的时间。
       
       文章是讲述的主要人物是杨之俊,她的女儿杨陶,她的母亲葛芬。叶家,叶成秋,其儿子叶世球。
       她们两家这么多年来的交情。也算是世交了。
       杨之俊在17、18的时候就与20多岁的男人有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叫杨陶。这个名字是世交叶伯伯取得。这个男人是英念智。在不知道她怀孕的情况下去了美国发展。20多年后才回来。想要看看自己的孩子。其实,他在美国发了家,并且有了妻子。但是一直没有孩子。原因是不能生育。我想,大概不是他不能生吧。毕竟他还有了个女儿叫杨陶。难道是他的妻子不能生?文中并没有说。只是说他的妻子很爱他而已。他想给女儿一切。只是,我觉得他应该没想到女儿过得不必他差。
       杨之俊后来在一个情妇那里。认识了叶世球。他是一个花花公子。这个人开始用他追求女人的伎俩追求杨。但是,她并不为其所动。是啊。杨的决定是对的。叶,不会与她成婚的。后来,叶见到了她的女儿。发现更是美丽。于是,在这一来二去的交往中。他便和杨陶谈起了恋爱。而她呢。也就在这一次次的经历中开始不再反驳女儿的决定。她同意了女儿与设计公司的富二代交往,并且去了其他的地方。她也知道这个花花公子不会同女儿结婚。可是,她认为总要去经历才对。
        叶伯伯实际是爱她的母亲的人。自从母亲与父亲离婚后。叶经常的救济着这家人。可是,后来,经历了三十年。叶不再对葛芬有那样的感情。而是,爱上了杨之俊。并且,希望她能够与自己去国外。虽然母亲并没有反对。可是,在杨的心里依然有伦理道德的想法。即使,杨认为这个人也是丈夫的最佳人选。但是,她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一直尊敬叶伯伯。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有什么特别的收获。只是觉得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感情故事。也许,对我来说。这个感情故事距离我的生活还太遥远吧。
       
       
  


   本来想抄书中的简介,一是有点长,二是不是我想要的简介。总的来说,这个故事讲的是女主角与母亲与女儿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与屡屡帮助她们的叶家之间的情爱纠缠。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女主角一直看为父亲一般的恩人叶成秋,也是她母亲的初恋,竟然喜欢他,女主角一直以为等叶世秋的妻子去世了,他就会娶自己的妈妈。真是有点可笑,还有让人奇怪的是,叶成秋的风流儿子叶世球追求完女主角,追求不到后便喜欢上她漂亮的女儿并和她女儿在一起。故事固然不真,但思想也是够开放的。
   看完后,我不解的是:一对父子喜欢上女主角什么?为何都会用心追求?
   慢慢总结后,应该是女主角的潇洒、不做作、真实、不修边幅、坚强独立,最重要的还是她的美丽、独特的气质。
   18岁生下她的女儿,一位单身母亲养大一个孩子,很不容易,可见其坚强。在经历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后,在女主角心中留下深深地阴影,让她不敢再接受别的男人,但也让她轻松、真实地过着自己日子,性情越来越洒脱,给人一种潇洒的姿态,不对男人怀有太多的希望,反而遇到了一段又一段的爱情,虽然那两段爱情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但那样被人爱着,也是一种幸福。
   书中要传递的道理应该是,女人一定要爱自己,学会放下过去,放过自己,生活才会过得洒脱,舒服。一开始,女主角十分爱护担心自己的女儿,担心她重蹈覆辙,总干涉女儿的一些事,慢慢地,她也不执著,毕竟父母不能陪孩子一辈子,路,还是靠自己走,错了,只有吸取教训,也只有这样,才能成长。到后来,女主角面对母亲的问题“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归宿?”她答道“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精彩!确实,每个女人都该好好的爱自己,做自己,这样别人才会爱你,即使没人爱,也还有自己。
   以前的女主角自卑、敏感、猜疑,自己都不知道别人为什么会爱上他。其实独立、真实便是她独特的味道,自然,少不了她的年轻貌美,所以,女人要好好爱自己 ,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味道。
  


  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在深夜中看完《胭脂》一书,整个故事以上面这段话结尾。
  
  深觉感叹。亦舒总能一针见血道出真理。
  
  她是想通过这个故事传达出什么意思。其实我觉得我没有看懂这本书。只觉很凌乱,但印象深刻。
  
  一家三代皆是女人,由杨之俊来讲这个故事。
  
  她没自信,总觉得比较丑的自己夹在母亲和女儿这两个漂亮女人之间。
  
  她自卑,所以她三十四岁了还在读书。她觉得文凭很重要,所以女儿放弃读大学时她怕她将来后悔。
  
  她的母亲,与父亲离婚,时尚不老。她,独自养着女儿,只知工作学习。她的女儿,正值17岁,年轻漂亮。
  
  她的叶伯伯叶成秋,喜欢了自己的母亲半辈子。当初因穷困潦倒被家人阻挡导致两人始终没有在一起,后因有才能得到赏识并娶得一位贤妻,继承了岳父了遗产。这期间始终并未忘记她的母亲,且她的母亲也早已离婚。而后叶成秋的妻子重病不得治,去世后她本以为他会再续弦,没错,他是有此想法。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对象竟然是她杨之俊。
  
  叶成秋的独生子叶世球,有名的花花公子。见到杨之俊,觉得她个性独特,不由的喜欢。我原以为那会是爱,他会为了她一改风流本性,哪知原来只是觉得她特别,所以好奇,所以想要深入了解。而在见到她的女儿后,又喜欢上她的女儿。追了杨之俊一阵后,未得到,然后去追她的女儿。你说好笑不好笑。
  
  杨之俊说,她们一家啊,都是喜欢年龄比较大的男人,都是因为缺乏父爱,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与叶家的男人总有点关系。
  
  最后她没有一个归宿,又或许,她一直有归宿。一盒胭脂便足够。
  
  纪然


  女人生来便是用来“绽放”的——评《胭脂》
  文/龙敏飞
  一个人要怎么活着,从来都没有现成的答案;而一个人要怎样活着才能更加精彩,却有着一些共识性的“标准”——追求梦想、达成梦想,完成人生的“绽放”。
  《胭脂》讲叙的,便是三个女人“绽放”的故事——曾经风华绝代、至今风韵犹存的母亲——葛芬,51岁;活在封闭世界、淡看红尘的“我”——杨之俊,34岁;青春年华、貌美如花的女儿——陶陶,17岁。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三个女人,的确上演了一段平常却又不平凡的“戏”。
  女儿陶陶,天生不爱学习,爱玩爱疯爱乐,才17岁,男朋友就换了一个又一个,从一个男模到一个导演再到一个曾爱过自己母亲“我”的“富二代”……一心只爱着,没有结婚的念头,这样的青春,看起来是堕落的,也看起来似乎不契合我们的价值观,但这样的陶陶,却活出了自己的精彩——选美大赛的亚军,瞬间成为众人关注的明星……过程或许在我们看来不那么完美,但在陶陶自己看来,却是跟着自己内心走的,听从内心的呼唤便是最美的“绽放”。现实中多少人,敢于去听从内心的呼唤呢?
  母亲葛芬,一直和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藕断丝连,即便自己的年纪已经不小,但还是跟着孙女一起疯狂,当明星孙女的经纪人,打扮得花枝招展,绽放着人生的“老年青春”。谁说青春一定是年轻人的事情?如果你问54岁的葛芬,她一定这样跟你解释。在母亲葛芬看来,只要保持年轻的心态,永远都是年轻的年华。这样活着,当下的老人,又有多少人敢于去尝试呢?怕是不被骂为“神经病”、“老疯子”,就得谢天谢地了。
  至于杨之俊“我”——其实是一个“女人绽放”的阻扰者。她对女儿的事事都要管着,女儿交了“男模”男友,她害怕这个模特只是欺骗女儿的感情;女儿跟导演好上了,他又觉得导演太过文艺,这样的搭配未免不妥;直到最后女儿跟一个曾向自己表白过的大男人(富二代)一起出去之后,“我”仍是各种担心,也仍是各种不理解,只是迫于距离的遥远、现实的无奈,才不得不妥协。而对于母亲葛芬,自己却是尊重的,才使得女儿陶陶的很多梦想,能够得到“我”的允许,因为母亲,总是和女儿站在统一战线上,一起“疯狂”着。
  作者“我”是一个不大能接受新事物、新意识的人。然而,到小说最末,“我”还是有了深深的领悟——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其实,胭脂的最大作用,便是使女人美丽。这样,作者的感悟便显而易见了,那就是——女人生来便是用来“绽放”的。想到这,作者“我”对一切,便也释然了!
  


   文中说:胭脂是女人的灵魂。于是我看到杨之俊买胭脂的时候一下子买了三盒。一个给自己,一盒给母亲,一个给女儿。杨家女子三代人,两两相隔十七,与叶家的男子上演了一场纠葛不清的感情戏,也撰写了一个女子当自强的奋斗故事。
  
   亦舒的作品写的总是要让人思考很多,她的文笔简单干练却又让人跟不上她的思维,于是只好看了又看。就如这本胭脂一样,从开始的写的三代人各自的爱情故事到最后和叶家的两个男子间的故事,只叫人觉得是意料之外又是清理之中。自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美女陪英雄。女人看男子的才识和财富,男子看女子个性和外表。于是当叶成秋从追求母亲到改成追求杨之俊的时候,当年之俊的母亲和叶伯伯件的相互喜欢和爱情一下子就在阳光中化为泡沫了。当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追不到杨之俊转而去追杨之俊的女儿杨陶的时候,我似乎被雷到了。原来有时候在男子的心中,爱情尽是这般的。
  
   书中并未用多种角度来写这样一个不普通的家庭,而是以第一人称“我”,三代人中间的顶梁柱杨之俊来说这个故事的.小说中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百转千回的故事起伏,有的是通过生活现实矛盾冲突来反应和折射出的关于女人自我人生的定位和深思。我是一个很关爱女儿的好母亲,可偏偏又和女儿的想法相差甚远,以至于成了女儿所想的必是她所反对的。相比之下,祖母和女儿的关系倒是更为和谐一些。穿插一些陈年旧事和现实生活的相交辉映,母亲的心里渐渐放松,思想也遇见的开明。于是她最终明白了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自己所要的归宿,就是找回自己,自己成为自己的归宿。
  
   曾经的爱情都过去了,每个都有自己追求和幸福。之俊想明白,即使她不在对男子避之如蝎却依旧没有接受他人的爱情。年轻可以疯狂,可以去闯未来,可是年已过而立,就该要找到自己新的人生。杨家与叶家的相遇,三代人之间的碰闯纠葛如同童话慢慢消失。男人可能相信先下手为强,但是女子,便就是要有这如同胭脂一般的灵魂,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遭遇。
  


  亦舒常借对不同女性的比较带出自己的偏好与褒贬。
  
  《明年给你送花来》中自强自立的华芝子同纠缠不休的新曼琪。
  
  《红尘》里自由解放的如心与处处受缚的苗红。
  
  若说亦舒一支笔将这技巧玩到极致,却要首推《胭脂》。
  
  《胭脂》讲述了三代女人的命运。五十一岁却不显老的老女人,三十四岁的中年妇人,十七岁的青春美少女。她们分别是外婆,母亲和女儿,各各相差十七岁。
  
  外婆出身世家,看尽世间繁华,却因命运播弄,孤独终老。当年爱她的穷小子,今日已是功成名就,他亦未肯离去,对她关爱有加,却始终隔着三十年时光的鸿沟,难以跨越。母亲是现代职业女性,永远在咬牙打拼,上有老下有小,最累的是她,她亦许久未曾展露笑颜。青春无敌是女儿最大的本钱,她乖巧,她淘气,她有自己不同于外婆和母亲的志向。她精明世故游走人世游刃有余,却令人禁不住担心,会上了坏人的当。
  
  这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故事。
  
  它没有《明年给你送花来》中孤弱贫女一步登天左右逢源的奇遇。亦没有《红尘》中爱恨纠葛不死不休的悬疑。
  
  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于是亦舒在《胭脂》中精心的描写一个个吸血小虱子的模样。一笔笔描画它们细长的腿,尖长的喙。
  
  病重的父亲。
  
  关爱却疏远的母亲。
  
  我行我素主意坚定的女儿。
  
  永远挑剔永远在改变主意的客户。
  
  似玩笑似动情的永远漂泊的富家公子。
  
  这位三十四岁的中年妇人,杨之俊,每日辛苦艰险似走独木桥,她不肯歇息,不敢懈怠,肩负这三代人的生活重担,一失足,尸骨无存。
  
  看看外婆和女儿,之俊呵,顶数你最狼狈。
  
  亦舒在讲述之俊的梦境时,提到了弗洛伊德的门徒。外婆母亲和女儿,又何尝不像超我,自我和本我?外婆永远清醒正确,女儿永远追随内心,只有之俊,夹在二者和现实之间,一仆三主,疲于奔命。
  
  怎么可以笑她太过神经质,永远一副紧张兮兮的模样?
  
  怎么可以嫌弃她一路走来跌跌撞撞,从来不懂享受生活?
  
  然而亦舒的深意不仅如此。
  
  费极大笔力铺陈出的红颜三重奏自然不单单是这一阙乐章。
  
  所以我们在结尾见到了三代人的谅解。
  
  在之前,三个女人各自奏着自己的曲调,偶有合拍,亦常有相抵,经过了生活的急流险滩,她们终于达成了最大程度的谅解,终于奏出了和谐的红颜三重奏。
  
  也许,在亦舒的心中,结合了她们的优点于一身的女人,才是最最完美的呢。
  


  读亦舒的言情作品,总会给予书外读者一种貌似脱离了爱,却又时刻因为爱而顿生着矛盾纠结。她的作品少了风花雪月的情爱点缀,多了饱满情感背后的人生定义;她的作品少了那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侧重,却多了着墨于女子当自强的另类情感寄托。这便是一个独特的作家,带着一种貌似看透红尘,却又时刻百般纠结的心绪游弋在爱情的汪洋。
  
  作为一名如此不可多得的出色华人女作家,东方出版社此次相当给力地为她的粉丝们分享上了一个重量级的阅读典藏系列。亦舒•众里寻他系列经典作品倾情重现。《红尘》,《胭脂》和《明年给你送花来》。如此众多的经典作品中,《胭脂》是一部不得不提的优秀作品。
  
  经典的重温,带给着我至始至终不变的灵魂震撼和触动。在小说《胭脂》的故事中,其内容围绕这祖孙三代,清一色的美女而展开。曾经风华绝代,至今风韵犹存的母亲;时刻看破红尘,封闭自我的“我”;青春灿烂,貌美如花的女儿陶陶,构筑着属于她们三代人的独特风景线。于外人而言,她们是那样的迷人多姿;于她们自己而言,她们的情感线路实则走得并不轻松。而全书之中,更时刻地以主人公“我”的中间代视觉角度刻画和勾勒着所有触及得到的场景和情感。在故事之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线索,有的只是那份丝丝缕缕的惆怅和触动。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雕琢,有的只是那份清新淡雅,有的更是透过诸多的生活现实矛盾冲突而要反应和折射出的关于女人自我人生的定位和深思。何为美,何为幸福?不是要掳获男人的心,而是要自己的生命活的充满着自信和活力。于小说之中,第一人称的“我“便是如此改变着的一个典型。从最初爱情受挫而时刻愤世嫉俗的女子,处处有如母鸡护小鸡般地管教着女儿的“我”随着故事的深入而逐步改变着自己的理念和看法。也难怪乎小说的最后,“我”可以彻底地改变理念,寻找属于自己灵魂的所在“胭脂”。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找回自我,便是最好的人生归宿。自爱自立,便能让自己的生命之花精彩夺目地璀璨绽放!
  
  读着这样的一本小说,任谁都会从言情的另一个角度解读到关于人生的哲理。如此一来,《胭脂》的整体定位也在瞬息间变化无穷地得以递升。这也难怪乎亦舒的小说可以被称得上是风靡万千女性的爱情语言和明世宝典。相当地耐读,相当地蕴含深意!
  


  用一个早上三节课读完了这本书,觉得跟《喜宝》的套路很像。根植于香港岛的故事,潇洒清高的女主角,貌美勤奋清高,容易获得男性的垂青但自己却很少投入心血。总有一位年纪略大,女主角父亲辈分的男人出现。那叔叔英俊有钱懂如何做人,成熟。叔叔必有一个也跟他一般英俊的儿子,流连于女人堆长袖善舞。父子两都喜欢上女主角。种种因果之后女主角获得自由,也算是外人眼中的成功女性了。
  以前很多人读亦舒,有些人记住了亦舒白衬衫长裤平底鞋的潇洒,有些人上课时偷偷抄亦舒的小说,如柴静。可能张小娴的小说不多不少也受了一点亦舒的影响吧。里面的女性形象也有相像之处。不过那本小说的女性不是柔中带刚其实自己也是有一些本事总归能自己站起来的呢?女性写女性,大多都不会自己踩自己的吧。
  


   亦舒笔下的女性,可以说在一次次的挑战着我的极限,但kindle里最近只有她的短篇小说,只能忍着不适看完,其实在每次看到三分之一时就已经大致知道之后所有的情节。虽然觉得有些恶心,但就像忍不住去扣脸上痘痘的那只贱手一样,很想知道之后的安排是否和自己所想一样。
   她笔下的那些女人,那些事,就像一些包装时尚,但是颜色媚俗的胭脂一样。虽然文字极尽清新,但是任挑一件,放在天涯八卦这个板块,立马能够百万点击率加人肉加血雨腥风。
   喜宝,背叛有知遇之恩的好友,为了物质,成为她爸爸的情妇,不以为耻,反以为各取所需,谁也不曾伤害。实则包括她自己及她周围这些所有的人都因为她而受到伤害。
   胭脂里的三代女人,每个人都陷入怪圈。爱着自己母亲的情人,同时又爱着自己女儿的情人。有时,看到里面“父亲”,我还要迅速地在脑子里大团浆糊的人物关系网里找到这个代指的到底是何人。
   亦舒笔下的女人,十几岁的配角再青春,再个性,也一定要爱花花公子,爱换男朋友。二三十岁的配角一定不是别人的情妇就是家庭不幸的怨妇。十几岁的主角一定是思想早熟,物质贫瘠自诩精神富有,其实为了物质最终也会当人情妇。二三十岁的主角一定是职场精英,或者文艺女青年,迷死一家三代男人,却毫不自知。喜欢华服,喜欢车接车送,喜欢窝在沙发喝酒,喜欢在饭店与不应该见面的男人约会却说自己身不由己。纵然衣着再朴素,也能让人看到其“美丽的灵魂”。说实话,我还真没看出。面对矛盾的选择,永远选择所谓遵从自己内心的那个,将乱伦,伤害,道德抛诸身后。幸运的是,她永远有一个在经济上、精神上无限支持她的好友、妈妈或者姐姐。
   而她就算偶尔落魄,永远能够在睡一觉后重新变成女超人,为亲人甚至为陌生人抵挡狂风暴雨。所有人都像刚出生的小鸡仔,躲在她巨大的翅膀之下,用崇拜的眼神仰视她。她比美少女战士都要神奇。
  
   这就是亦舒笔下的女人们,就像是无时无刻都只用一种胭脂的脸蛋,再精致也会腻的。


  
  人生如此狗血,我们只有做到冷静处之。祖孙三代,像极了《茉莉花开》。
  俊之,既是女儿又是母亲,跟女儿像姐妹与母亲也像姐妹。母亲风韵犹存;女儿正当青春;自己而立之年,才貌并重。有压力有希望,因此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追求实现自我价值。
  
  十八岁的坎坷,造就了今天。每个独特的女人都有一段独一无二的过去。
  这段过去勇敢的走出去变见得艳阳天,如果没有那个能力命运则又是另外一回事。
  女人的命运确实掌握在自己手中。在关键时刻做抉择,如果非执迷不悟,非不明事理,大抵上今后的人生道路是不会太差的。而这种不会太差建立在有自己的追求和信仰,有随时独立生活的能力和勇气,有面临困境和抉择时的果断和见识。只有这样才能在岁月变换时光流逝中越来越淡定,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味道,越来越骄傲,越来越有魅力。
  需要努力,就像俊之,不停止学习和工作。
  
  而像书名,取之“胭脂”,在结尾处画龙点睛;通篇来讲,女人离不了胭脂;只要是女人,一生都要与胭脂打交道。胭脂,本质也就是女人了。
  
  


   一读到杨淘,我的眼前浮现的立刻就是一出道时梁洛施的样子,那就是活脱脱的淘淘,尼玛我是有多爱梁洛施啊……之俊的人选就少了,俞飞鸿如果稍硬一些应该当然不让,至于葛芬,当属韦伟老师了。
   祖孙三代,第一第三代都是懂得利用女性武器享福的,一自觉一无意,只有杨之俊,得靠自己才能将风韵尚存的母亲和含苞待放的女儿养得如此出世,没有男人的家庭竟丝毫不觉怪异。可惜之俊竟毫不自觉自己的女性魅力,连我都看出来叶老伯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却还后知后觉……


   关系真心的乱啊。
  
   很难想得出师太那个年代的人会写出如此多的今天看来仍然“前卫”的感情纠葛。
  
   而且更让我纠结的是儿子勾引完了老子后也生了非分之想,动完世交同辈的心思又赶着搞到了人家的女儿。
  
   但凡师太书中的主角都不是省油的灯。
  
   男人则一肚子花花肠子。
  
   上了年纪的男人总向往年轻的女子,或许有这样的女子会让他们觉得青春依旧在,忘却夕阳红。而年轻的女子也总是被长自己数岁甚至数十几二十岁的男人吸引,安全感?也许是吧。女人这艘船不过是想找个港湾而已,管他是事业还是感情。而相较之下动感情的心思总归是来得容易些。
  
   为什么不是上了年纪的女人勾引男人?细一想,年龄对女人来说真是把究极杀猪刀,超过某一限度,及时对男子千般好万般好,人家指不定瞅都不瞅你一眼。
  
   况且年纪一大谁能经得住这么折腾?男人四五十照旧可以东山再起,女人几个能行?千年积淀的文化,上亿年进化的生理构造对女人是多么的不公。
  
   然而看多了这样的故事终究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越来越淡然。


  错位的恋情,所反应的不就是当下麽。
  
  母亲的恋人来追女儿,而女儿的恋人却最后和孙女儿一起。
  
  40岁的女儿,觉得这是无法跨越的伦理界限。
  
  花季的孙女,却觉得这是飞往“美丽新世界”的航班。迫不及待的,赶了上去。
  
  没有什么尴尬,没有什么伦理。
  
  爱情,最后的最后,最“专一”的都是男人。
  
  男人的20岁、30岁、40岁、50岁、60岁、都那么专一的喜欢这20岁的女人。。
  
  无论时代过迁多久,这便是,传统。历史。。
  
  据说,男人的爱情是俯视,站得越高,看到的女人越多。
  
  反之,女人站得越高,她所能仰视的男人越少。。
  
  最后,的最后,两代人,所选择的,便是时代的答案。
  
  


  胭脂也有岁月的颜色,老中青三代,人人脸上的胭脂都染上了岁月的尘埃。始终没搞清楚之俊既没有强烈的爱恨,怎么就能够勇敢的生下了孩子?真的只是年轻时候的冲动?没看出她到底哪里的好?整个人都似被放进套子了,因为犯过错误,所以一再的勒紧袋口,防止自己再次犯错,很累!写的不伦不类的,慢慢积累!


  亦舒的文笔永远淡雅清新,带着点点孤寂,却又时刻憧憬美好,这个故事让我也读得豁然开朗,虽然最终嘘吁不已,连续读了几本亦舒的作品,发觉有个共同点,结局都好似没有结局;让我很不甘心,终觉得应该安排个什么结局,但其实想~如果写得就是生活,哪里会有结局,你以为的完结,或许又是下一个继续...


  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胭脂》亦舒
  
  昨夜。更深露重。我翻着这本《胭脂》舍不得放下。晕黄的台灯下,小红帽一只手揪着被子,一只手挨着我的右手边,蜷缩着,已经睡着。转身看他,睫毛长且黑,嘟着嘴,像个孩子,忍不住俯身下去亲吻他光洁的额头。能感觉到自己的嘴角在微笑。
  
  转身,又拾起这本书,继续看。
  
  或许,许多热爱亦舒的人都会说,他们还是更偏爱《喜宝》、《流金岁月》这些她早期写的传奇故事。但于我,我更爱《这双手虽然小》、《花好月圆人长久》,以及这本《胭脂》,必然也是近期之新欢。
  
  初看书名,着实以为又是《石榴图》之类,美女一夜间斗转星移,谁料,却不是。
  
  葛芬。祖母。资深美女。
  杨之俊。母亲。直爽潇洒。
  杨陶。17岁。娇艳欲滴。
  
  这一家,三个美女,没有男人。于是,杨之俊至18岁生下女儿之后,活生生地硬把自己扭成一个女金刚状。整天神经紧张,人到中年,整日白衣长裤平底鞋的奔波,还要不停温书考试,生怕被这个冷面的社会淘汰。
  
  叶家两个男人看着既惋惜又不平地问她:为什么男人看你一眼,双眼就要射箭。谁要是碰你一下,你就得取出刀子捅人。约会你,你当是侮辱。跟你说笑,你就痛哭。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明明正直盛年,非要把自己藏起来。他们哪里会懂,若非如此,怎样抚育幼儿,怎样安抚老母。旁人只见到,祖母与外孙,一个比一个的美丽,就怪罪她不够看开,不够放松。
  以杨之俊之境地,十七年来,有什么理由,可以让她尽情去享乐。
  
  她没有父亲吗。当然有,在她两岁的时候,另取了广东太太,生了两个仔,从此不记得另外的女儿姓甚名谁。直到儿子成人依然蠢钝,才发现,原来他还有一个这么出息的女儿。
  
  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对于杨之俊来说,女儿是最大的安慰,何况还有母亲身后的富豪叶成秋来帮衬。窘迫之家,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处境了。
  
  当年葛芬看上穷小子叶成秋,可偏偏她母亲硬要她嫁给二世祖杨少爷。十年之后,叶成秋富甲一方,杨少爷潦倒沦落。
  
  这明明是一副充满无奈、讽刺的宿命图,却偏偏被亦舒写的宁静安然。几十年的风水轮换,其实却也不过如此。各人有各人的不认命,亦有各人的不得不认命。
  
  宿命,这东西,就是这样的一个主。不请自来,打不走,骂不走,若和他过不去,自己更过不去。只好闭上眼,假装他不在眼前。盼着睁开眼,他就消失不见才好。
  
  可每个人总还是要活的。
  一个女人,总还是要泡澡、添衣、听歌、跳舞,以及念想一些或永世不可企及的绮丽幻境。
  
  杨之俊是聪明的。
  在这有限的宿命给予的空间内,她完成了所能完成的最好的交待。
  母亲一世少女心,女儿出落的美丽且早慧。她的舍弃换来的这些庇佑,果然是值当的。在许多只能听收音机里的老歌,独自泪流的夜晚,她内心一定这样想。
  
  想起蒋南孙,又或者是邱晴。
  爱情什么的,难道不重要吗?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她不是不要爱情,不是不要归宿。
  若不是时代之变,她也会如母亲一般,穿着洋装,看着画眉鸟吃蛋黄。然后公主般的行过马路,看男人以卑微的眼神窥视她。
  可她不是。
  她是新时代的香港女子杨之俊,不是上海小姐。
  一百年,三代人的命运在她眼前。她当然懂,紧紧抓得住的才是归宿,其它的都只是宿命,轮不到她做主,亦不是努力就有回报。
  还是买胭脂讨己欢喜最容易。而且一买,就得买三盒,赠给三个美丽的女人。多么美好。
  
  这一次。
  亦舒没有给予她一个花好月圆。
  我想,那是因为做了母亲之后,她真正懂得了,一个女人最大的骄傲是什么。
  


   我没说智慧让女人年轻,因为那是骗人的。明明岁月的吻痕都挂在脸上,有何必自欺欺人呢?但时尚不同,他会让女人变得超前,以至于女人年华老去的时候,还是拥有无法复制的骄傲。时尚是一种骄傲,他会让你显得独特,独特起来属于你的味道就浓烈了。那时候,你会拥有一种气场,谁靠近你,谁就将诚服于你。从此,你狡黠起来,像少女一样,却又多份从容淡定,如KENZO幽幽的芬芳。
   亦舒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独立却不泼辣,就像荣三和、杨之俊。独立的女人很好,她们随性得像夜里的微风。若独立得强势,那份潇洒就没有了,反而孤独得不情愿,寂寞得自卑了。《胭脂》里的三个女人那么可爱,也许就是因为那无所谓的独立。亦舒想表达的是一份坦然,怨妇是永远看不到厨房窗口的那棵树的。坦然也是因为自爱,自爱不是自私,自爱是不成为别人的累缀。把自己打理好,才能光鲜的面对别人。因为自爱而智慧,最难对付的是自己,把心里的魔鬼锁进牢笼,找他要点圆滑,把心里的天使抛到尘世,找他要点理想。于是自己塑造自己,渐渐的,美丽豁达起来。这是多么难啊,更难的是要享受这个过程。因为智慧而时尚,智慧的女人一定是个享受者,不会作茧自缚。她们会观察生活,把最美的风景记录下来,难受的时候拿出来翻阅。她们会沉迷于声色犬马,要把缤纷的色彩抽离出来,然后披在自己的身上。她们会定时小憩,把抑郁苦闷统统放走,让整个人轻盈。
   亦舒的小说就是女人经,像充满港味的双皮奶,细腻香滑。男人是配角。《电光幻影》中的杨世琦、马展云,都是这样世俗爽辣的女子。恋爱是一场相遇,也许会天长地久,也许会人走茶凉。请不要因为分开而抱怨,那样就是认输。你并不是舍不得那个人,你是放不开留在他身上的欲望。欲望多了人就显得特别的饿,所以对一个事物很向往就叫饥渴。不要做一个垂涎三尺的乞丐,把你的欲望转移到等待上,因为你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当生活中满是期待的时候,你会微笑,美丽将舒展在你的脸上。
   亦舒很诚实,不会像琼瑶阿姨那样编织幻影。她告诉你生活这是这样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男人都花心,女人都善嫉。你需要男人,但他不是你的唯一。你明白女人,但也需要缺根筋。他们都是你的卫星,你是中间的恒星,所以距离很重要。
   亦舒会生活,这是个学问


  不像师太的风格 开始读的时候有点别扭   读完的感受就是 难怪我越来越刻薄 哈哈 同化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得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真正帮人的是这样的至亲好友有什么需要暗中留神,不待人家开口立即主动做到。还有次一等的便是待人开口他才动手帮忙。借口是: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多心嫌弃?最下等的倒不是有能力不肯帮人的人,而是一直老认为人家非得帮他的人”  “我希望我会有大一点的喜乐,后来想到这些也是要用精力来换取的 ,就不那么渴望了。”  “原来每个人办事的姿态不一样,那种披头散发,握紧拳头,扑来扑去洒狗血之辈只能算第九流,只有力不从心才会如此,人家经验老到,简直如吃豆腐,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  “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尊不算一回事,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但是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时候,绝不能听天由命,总得尽量争取,失败也不打紧,有人笑我吗,那是他下流”  “我这般来打听消息也不过是想使自己心死:尽了力了 ,没有后悔的余地。”  “真是不能靠人,人踪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  “世风日下,打女人的男人、骂女人的男人、作弄女人的男人,都还自称男人,还要看不起女人。”  “我内心悲怆,但太迟了,我已习惯蓬头垢面地为生活奔波,目光呆滞,心灵麻木,并不再向往做灰姑娘似的贵妇。装什么蒜,粉擦得再厚,姿态再摆得娇柔,骨子里也还是劳动妇女,不如直爽磊落,利人利己。”  “在这世界上,你不能相信任何人,真的不能相信人,你最看好的人便要了你的命。 我气得溅出眼泪来。 是,我做人不成功,我尚未成精,我不够成熟,我不能淡淡的,连消带打漂亮地处理掉这件事。”  “许多金光灿烂的记忆都经不起岁月的考验,褪至灰白。”    “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就是娶她。”


  如果喜爱古建筑, 那么又有谁能抵御世球的魅力!!!!!
  
     "世球一路為我解引,“向上看,依次序我們經過的是隨梁枋、五架梁、上金枋,左邊是穿插枋、抱頭梁,過去是角背,脊爪柱,尖頂上是扶脊木与脊墊板。”
   .......  世球永遠忘不了向女性炫耀,他用手托住正梁,一一指出,“這是額枋,那是雀替,上面是坐斗,那三個分別是正心瓜拱、正心万拱及外泄廂拱,由柱礎到拱墊板,起碼有三十個以上的斗拱組合。”
     听得我頭暈眼花,也虧他記性這么好。看得出是真正熱愛古代建筑藝術的。 ..........
    世球輕聲對我說:“在交角的地方,雀替是不可缺少之物,由于所在的位置不同,就產生不同的要求,結果就出現各种形式風格的雀替,真要研究,可寫本論文。”
   


   一个30多岁的女人,既为人女,又为人母。这就是女主角的定位,一再强调自己的平庸以及母亲和女儿的出众,像是在掩饰些什么,又像是在说明一些什么。
   三个女人,三个故事。三个不同的故事,不过每个故事听起来都有那么一点的不可思议。不过每个故事似乎都有那么一点相似性,或者说有一点关联。
   “追求妈妈的男人突然追求她的女儿”女主和她女儿都是这样的经历,多少有点荒唐、多少有点难以想象,尤其是当那个自己一直视为父辈的长辈,自己一直那么尊崇的长辈突然像自己求婚,实在是有点离谱了。不能说不爱他,只是那种爱不是“爱情”的那种爱,而是一种对父辈的敬爱。有些爱,一旦离开原来的那条轨道就会变得很不是味道。因为变质了。
   到了故事的最后,买了三盒胭脂——“我上有母亲,下有女儿”,或者真的如亦舒所说的,女人不管怎么样,都少不了这盒胭脂,胭脂或者真的就是女人的灵魂吧。


  这个女主的性格也太拧巴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母亲和女儿太美,让她自己没了自信的缘故。分明17岁未婚生子,读夜校一读就是六七年,对女儿的生父很淡泊,听起来就是个有主见的女人,偏偏在教育女儿的问题和自己感情的问题上又保守的比50+老太更甚,太拧巴太自以为是太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一千个无语。


  三代人,17,34,51,和上海有关的女人。三个故事,都是美女主人公。慢慢展现了不同的时代和生活状态。终究是属于美女的故事,不很吸引人,但也有她淡淡的香味,有点遐想和期待。终究没有好的结尾。半开口的圆,躺在那里收不回去。
  美女,大美女,老美女。都是美女。似乎亦舒故事里的每个女人都得没得让人不知所措才行。
  故事不错,最后的结尾很扣题。每个女人都需要胭脂。
  无论陶陶,之俊还是葛芬。都是女人,她们都要胭脂来养着。就此看来,她们是一样的。


  她说“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但一个女人,即使坚强如斯,也无法拒绝归宿的温暖。这样慷慨陈词的背后,大抵是更深的无奈。被爱情拒绝的女人总是要让自己坚强,坚强到自己依靠自己的肩膀,但愈是坚强的女人或许愈难得到真正的幸福。


  昨夜整夜未眠,有一拍没一拍地再读胭脂.
  
  这里已经没有亦舒最近的那个版本了.我也只收集到几本.
  
  一如既往的风格,主角,永远都像是城市中一朵彼岸花.
  
  可能是喜欢亦舒的风格吧.总是给推荐.


  他和她,是一个三十年前的老套故事。
  
  穷小子与富小姐,当然她还必须要有一个棒打鸳鸯的势利母亲。
  
  三十年过去,故事的必然发展是富小姐所嫁非人早已落难,他却努力拼搏一朝得志。
  
  但他却始终对她不离不弃照顾细微,只是,是以一个老朋友的身份。
  
  当各自的伴侣作古,他却没有再和她走到一起。
  
  重游故地,当年他被拒之门外只得在不远处某棵树下苦苦等待的她当年的大宅。
  
  他终于悠悠透露心迹,当年的他只希望终有一日能理直气壮在大宅内吃一杯茶。
  
  名成利就后他也愿意不惜任何代价将大宅买下,为的就是一偿当年的心愿,甚至说,只是为了出一口鸟气。
  
  可惜三十年后的大上海也事必物是人非,当年故人旧地,已是无处可寻。
  
  她的女儿问,假如当年你与我母亲结合,之后你们会否幸福。
  
  他答,绝不。
  
  故事,似乎都必需这样发展。
  
  她在他心里,其实是一个偶像吧。
  
  得不到,所以才高贵,值得他放下身份匍匐在脚下朝圣。
  
  假如得到了,那势必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或多或少,我们都会是别人的偶像吧。
  
  而某些别人,也同样会是我们的偶像。
  


哎呦侬如今转向啦


惊觉自己内心是一枚恬静的女子


你外表也是如此的恬静,亲


其实,《胭脂》是我看的亦舒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四部曲》,不喜欢,也许是没主人公那种际遇吧。
读《胭脂》的时候,让我真正爱上了亦舒的文字,但是却没读懂,看了你的书评也还是是懂非懂。。。
是不够了解亦舒,还是没了解亦舒笔下的人物和文字?


“亦舒在讲述之俊的梦境时,提到了弗洛伊德的门徒。外婆母亲和女儿,又何尝不像超我,自我和本我?外婆永远清醒正确,女儿永远追随内心,只有之俊,夹在二者和现实之间,一仆三主,疲于奔命。 ”分析是。


奇怪的是每次看到开头就知道结尾却还是忍不住看下去,钟爱她前期的作品更多些,越来越觉得与她本人际遇有关吧,喜欢了十几年的师太,最近倒是看一本反思一本。也许跟年龄也有关系。


又何必要有结局?
又何必说得那么明白?
没有结局便是最好的结局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一百年,三代人的命运在她眼前。她当然懂,紧紧抓得住的才是归宿,其它的都只是宿命,轮不到她做主,亦不是努力就有回报。
  还是买胭脂讨己欢喜最容易。而且一买,就得买三盒,赠给三个美丽的女人。多么美好。
  
  这一次。
  亦舒没有给予她一个花好月圆。
  我想,那是因为做了母亲之后,她真正懂得了,一个女人最大的骄傲是什么。


家人的平和安好,自己的稳当妥贴大概就是她认为的幸福了。


杨之俊是聪明的。
  在这有限的宿命给予的空间内,她完成了所能完成的最好的交待。
  母亲一世少女心,女儿出落的美丽且早慧。她的舍弃换来的这些庇佑,果然是值当的。在许多只能听收音机里的老歌,独自泪流的夜晚,她内心一定这样想。
  


我只觉得这本书说的是,在任何年纪任何时代,女人都需要一盒胭脂。
然后她们可以争取属于她们的事物,而且随着时代变迁,她们可以争取的越来越多。
anyway,她们仍然需要一盒胭脂,然后去争名逐利或者冲锋陷阵。这就是女人与男人细微的一点区别,不管生活是什么样子,她们都有权利努力地打扮得美丽一点。
我觉得这本身就非常美好。


平平淡淡得心安,角落地花朵缓缓活着。


“各人有各人的不认命,亦有各人的不得不认命。”这句话说的真狠!


喜欢你的这篇书评。


一定要看 ..
每个女人必读亦舒..


终于让我舒展了眉头了,
谢谢你的文字,刚看完,真的是不太懂,
或许因为我还年轻,还是一个没有历经世事的学生,所以,一切于我没那么多感悟。
但是,真正的喜欢上了亦舒的文字,细腻,静静的流淌,但给人的震撼确是极强大的。
看了两本了,会接着看他所有的作品。


世间男人都薄情


其实也不一定啦~只是人都是会有自私的一面而已~


或多或少,我们都会是别人的偶像吧。
  
而某些别人,也同样会是我们的偶像。
  


    她在他心里,其实是一个偶像吧。
    
    得不到,所以才高贵,值得他放下身份匍匐在脚下朝圣。
    
    假如得到了,那势必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
  说得真好。这书好像读者的评价并不太好。其实故事的设计十分精巧,亦舒把该铺的都铺了该叙述的都叙述了,不过结尾揭露地不够,没有把书的全部都挑明了,不知这是亦舒有意而为之还是无意中仓促了。
  楼主的评论帮读者把深一层的意思说出来了。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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